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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國機國造」是怎麼開始的?

汪浩 2017-03-29
1960 年代末,當時臺灣的防空力量非常薄弱,蔣介石日夜擔憂中國解放軍進犯臺灣本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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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年代末,當時臺灣的防空力量非常薄弱,蔣介石日夜擔憂中國解放軍進犯臺灣本島。


1969 年 8 月 3 日,蔣介石接見美國國務卿羅吉斯,羅吉斯問及,中華民國是否欲進攻大陸?蔣坦白地回答,目前尚無自衛之能力,「共匪一旦向我進攻,吾人無法維持二、三日之戰力」。


蔣解釋「因為臺澎與金馬之防衛實賴於空軍優勢。現在共匪能自製米格廿一型飛機,而且其數量每月增加,而我空軍 F104 與 F5 型機,戰力均與之相差甚遠,而且數量甚少。故今日空中優勢全落在敵人之手,其危機之大,尤以去年以來為甚」。


蔣進一步說明「共匪不僅具有米格廿一型機,性能優越,且具有近程飛彈。並且共匪擁有海軍潛艇至少有36艘而我方則無一艘潛艇。」


蔣接着抱怨「美援供給我勝利女神飛彈 12 組,蒼鷹飛彈 24 組,惟每組僅有 6 枚彈頭,上述飛彈均為防衛性地對空飛彈供空防之用,但僅有如此微弱之儲存彈量,何能應付敵人空中優勢之攻擊?……目前每一組所有六枚彈頭最多不能維持三十分鐘之使用。」


所以,蔣警告羅吉斯「如共匪一旦獲悉我空防之空虛情形,必將隨時可以向我攻擊。」可見,當時臺灣防衛力量非常薄弱,蔣介石高喊「反攻大陸」,實際上唱的是虛張聲勢的「空城計」。


共軍使用的米格廿一型戰鬥機。(Source: by Eurocopter, via Wikipedia)

蔣介石認為,如果共軍進犯,臺灣最多只能支持三日,因此國軍必須提高臺灣海峽的空中戰力,以爭取更多應變時間。


他請求美國支援幽靈式戰鬥機一中隊,協助臺灣的空中防禦。幽靈式戰鬥機(F-4 Phantom)於 1965 年開始服役,是當時美國海空軍的遠程超音速戰鬥機,越南戰爭期間,F-4 除了作為海空軍主要的制空戰鬥機,也在對地攻擊、戰術偵察等方面發揮很大作用,在 1970 和 1980 年代成為美國空軍的主力。


1969 年 9 月 24 日,蔣介石致電駐美大使周書楷,希望美國將一隊 F-4C 飛機援助臺灣,並比照援韓方式辦理。至於如何遊說國會,則讓周書楷與參贊孔令侃協商。


10 月 11 日,外交部長魏道明與周書楷拜會羅吉斯,問及軍援項目中可否增加幽靈式飛機,羅推託軍援問題仍按照前任預算執行,意思是目前沒有軍援幽靈式飛機的打算。


11 月 2 日上午,孔令侃向蔣介石報告,美國國會有可能批准軍援幽靈式飛機,蔣叮囑其「F-4C 型機交涉,如其議會通過,必須先訂交貨的優先日期,應特加注意為要。」蔣介石當時對於能否獲取幽靈式飛機極為重視。


孔令侃是蔣介石的外甥,宋美齡的姐姐、宋靄齡與孔祥熙的長子。(Source)

11 月 20 日,在孔令侃的遊說下,美國眾議院以 176 票對 169 票,通過一項修正案,授權撥款 5,450 萬美元給中華民國,以便在 1970 年會計年度中,能購買一中隊的 F-4D 幽靈式飛機。如果參議院也通過該案,眾院的授權即成定案。


11 月 22 日上午,蔣介石獲悉美眾院通過援助 F-4D 案,但他認為來自參議院阻力仍大,尚難樂觀。12 月 3 日,蔣介石得知美參院外交委員會撤銷援臺 F-4D 案,因此認定今後將更不容易得到美國軍援,「惟對此種外來之物絕不可靠,得之不足喜,失之不足憂。


12 月 10 日, 美眾院大會通過援臺 F-4D 幽靈式飛機撥款案,蔣介石記曰:「昨夜美眾院對我軍援 F-4D 機一中隊案,只多五票通過,其爭辯激烈與反華大勢可知。好在其國防部長加以支持,聊以慰懷。」


1969 年 11 月 19 日,蔣介石致函尼克森,提出希望能獲得 F-4D 幽靈式飛機及潛水艇。蔣介石多次催促美方高層,經過一百三十天才獲尼克森答覆。尼克森批准給予臺灣五艘驅逐艦、足夠的 F-104 戰機以替換國軍所有的 F-86 和 F-5 戰機,卻略過關鍵的幽靈式戰機。


美國對於臺灣的軍援,目的是維持臺灣基本的防衛能力,同時限制蔣介石「反攻大陸」的行動,所以美國永遠不會滿足臺灣的要求。


美國總統尼克森(在位期間1969-1974),曾經大力反共,但也是第一位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美國總統。(Source: by United States of Agriculture, via Flickr)

1969 年 12 月 17 日,蔣介石接見美國大使馬康衛,討論 F-4D 飛機與巡防臺灣海峽等問題。馬康衛向蔣保証:美國信守臺美共同防衛條約對中華民國的承諾,任何尋求與中國大陸改善關係的措施,都不會沖淡此項承諾。


馬康衛還說,尼克森指示他向蔣保証,他的中國政策,不會損害中華民國的基本利益:美國與中國大陸接觸,「不表示」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不意味」美國要降低防衛臺灣的警覺;不是美國認為中共政權本質已經改變;不是美國放棄基本原則。


蔣介石謹慎、仔細地聆聽馬康衛陳述尼克森的保證,約一小時內都沒有插話或提問。等馬康衛說完,蔣沉思片刻,才簡單的回應說,他聽到馬康衛大使確認「美國支持中華民國的政策不變」,感到放心。


左為時任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馬康衛(Walter P. McConaughy)。此圖是 1973 年副總統嚴家淦,代表接受美國登月帶回來的月球岩石。最右則是當時的教育部長蔣彥士。(Source: by 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 via Wikipedia)

12 月 18 日,蔣介石又記「美國參眾兩院對援外案聯合會對我撥援 F-4D 機案款項刪除。此本在意料之中事,但美對我外交之惡劣前途可知者,自立之心益切。


12 月 25 日,白宮宣佈反對特別撥款提供一個中隊的 F-4D 型飛機給臺灣,對此,蔣深感受創「此乃為我一生中所受重大打擊之一,但他決不能使我為其致命之創傷,唯有增加我革命之勇氣與獨立之信心而已。」


12 月 30 日,蔣介石又記曰「本月為尼克森對匪政策轉變之實現,不惜出賣我政府之卑劣手段,尤其是玩弄手法以騙人最為可痛。……反對國會援我 F-4D 型機之提案。白宮先作反對之聲明,隔後一日又作不反對之聲明,此全為其安格紐此來訪華無辭以對之作用也。」


尼克森對於國會撥款援臺 F-4D 機案態度曖昧、反覆不定,蔣介石至此對他已經不再抱有任何期望。


1969 年 12 月 8 日,蔣介石聽取美國中央情報局解放軍導彈發展報告後寫道:「匪中程導彈至此程度,不僅對我軍事戰略與方針應重新變更,而且對我外交政策亦有重新考慮與決策。」


12 月 30 日蔣又指出「臺灣本島防禦計畫亦於本年開始採取獨立自主之精神,而部隊亦重新編組,此乃為殷憂啟聖之兆乎。」瞭解解放軍導彈現況後,他重新思考軍事戰略與外交政策,從此,蔣介石把「反攻大陸」戰略調整為保衛臺灣的防守戰略。


1969 年底,蔣介石在瞭解解放軍導彈現況後,重新思考軍事戰略與外交政策,將「反攻大陸」戰略調整為保衛臺灣的防守戰略。(Source)

1970 年 1 月 4 日,他指示國防部長黃杰,參謀總長高魁元兩個月內完成海空軍各艦艇與飛機的作戰計畫,特別是「擎天部隊」案,即「反空降作戰標準規定」。2 月 13 日,蔣主持作戰會報,聽取共軍來犯時的戰略與戰術部署。2 月 24 日,蔣又指示國防部長黃杰,參謀總長高魁元十項國防戰備急務。


1970 年 1 月 2 日,蔣介石會見來臺的美國副總統安格紐。


在尼克森政府內部,安格紐被視為反共立場堅定、是可以與蔣談得來的人。只是,尼克森一再派副總統訪臺,純是安撫之舉,他也從來不告訴安格紐他與中國的秘密外交。


安格紐承諾提供 3,100 萬至 3,600 萬美元以提升臺灣防空能力,包括一中隊的 F-104 戰鬥機,以及力士型飛彈和天鷹飛彈。安格紐與蔣介石會談時,兩度被問及 F-4D 戰鬥機的出售問題,安格紐都未正面回應,只敷衍說他知道中華民國確實需要防空能力,美國準備提供它所需的能力。


1970 年 1 月 14 日,蔣介石接見美國空軍部長席曼斯,請其向尼克森轉達目前臺灣防務空虛情形,希望美方協助增強中華民國空軍的力量。


蔣強調:「目前臺灣防務空虛情形,於上年八月國務卿羅吉斯來訪時曾詳為說明,迄今無任何回音,前此所提勝利女神飛彈及鷹式飛彈彈頭供應不足問題一如往昔,所謂『由我自生自滅』之說誠非過份。


蔣介石指出「中共過去十年之種種準備,目的均為自空中突擊臺灣,或有美國朋友認為中共無海運能力,何能進攻臺灣,或不敢進攻臺灣。此種想法,至為危險」。


蔣解釋「中共之作戰計畫,為自空中突襲臺灣,以空降部隊大批降落重要據點,造成既成事實,美國縱欲相助,亦無能為力。對此,美國政府不可不特別予以注意。」


蔣介石強調,中共空軍之飛機無論在數量上或質量上均已超越中華民國,對此,美國應幫助臺灣增強空軍力量,在質量上掌握臺海空中優勢,席曼斯僅僅答應回去報告。


當時臺灣所擁有的F104戰鬥機。蔣介石認為中共空軍之飛機無論在數量上或質量上均已超越中華民國,對此,美國應幫助臺灣增強空軍力量。(Source: by Ken Hackman, via Wikimedia)

1970 年 1 月 24 日,白宮發言人再度發表對援臺 F-4D 型機意見:「此項飛機對中華民國是非常有用的,但就該國整個空防的戰略而言,並不是急需的」。


蔣介石恨此言「狡猾虛偽,殊為可痛」。


1 月 27 日,蔣介石得報美國會兩院竟剔除援臺 F-4D 型戰機案,在同案中反而通過對韓援助五千萬美元,他認為美國忘義失信反覆無常,「此乃(孔)令侃為美國人所賣,而對我外交上之失敗也。」蔣介石頓感「磨折扭絞、恥辱煩惱、憂患困痛」。


他大罵尼克森「對我之玩耍至此,徒長其本身之卑劣人格而已。


蔣總結「美國政客失信無義、反覆無常,為其個人利害,隨時可以出賣友人,今日又多得一個經驗。此案之後果對我國之為凶為吉,尚難判定。要在本身雪恥圖強,謀求出路,未始非逢凶化吉、因禍得福。 」


被尼克森「玩耍」一通之後,蔣介石自我反省「自二十五歲以來,經過無數憂患與恥辱,尤以對外之磨折扭絞,非使我國脈民命澈底消除而不止的美國政府,虛偽欺詐之玩耍,令人無法忍辱,已達極點。


此乃自民國卅一年以來,史迪威、馬下兒(馬歇爾)以至今日尼克生等,是極盡人世所最難堪之一次也。」(1970 年 1 月 31 日)


不過,蔣對美國的假言偽行,「三十年來之疑竇亦得因此而完全識破與證明,此乃盎格魯撒克遜民族之真面目矣,經過無數次被欺詐與出賣,再可不夢覺乎?而以尼克生上月廿九與本月十九日白宮兩次之聲明對照,更足毀譽矣,切勿再忘」。


蔣於是決定「廿七日美國會兩院協議剔除援我F-4型機案,而對其同案附屬之援韓五千萬元反得通過,此乃對我國之恥辱所畢生難忘者也,美國人之忘義失信如此也。對於 F-4 型飛機交涉結果,擬堅拒妥協。」


1970 年 2 月 13 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又寫下對此事的感想「對美本已絕望,何必因此次 F-4 型機交涉所得後果,而為之憂慮其中美今後關係之惡化也,彼既嚴拒我要求,而我何不可堅拒其欺詐的妥協,實於心無愧也。」


但蔣介石著實在意此事,因此心情反覆,例如 2 月 16 日日記裡寫道:「此次 F-4 型交涉之挫折,乃是好事,而非壞兆,否則將於大失敗與危機,以令侃之手段鹵莽更將敗事也。但只怪自己任用不當,決斷不力,招此恥辱而已。」


對於 F-4 案我遭此恥辱,越想越憤,故近夜連續失眠受此苦痛、此為平生各種失敗之中,光明大無愧於心,而惟此次之恥辱失敗之甚,故心不自安也。此次 F-4 型機案,美國聯合會議之剔除,而對韓國五千萬元同案中之將予保持,此為令人最難堪之恥辱失敗也。」


蔣介石與美國交涉 F-4 型飛機失敗,對臺美關係有重大負面影響,蔣介石至此對尼克森深惡痛絕了。


1953 年,尼克森擔任副總統期間曾經訪臺。但至1969 年底蔣介石與美國交涉 F-4 型飛機失敗,蔣介石至此對尼克森深惡痛絕了。(Source)

1970 年 4 月 21 日,蔣經國訪美與尼克森會談。關於臺灣安全,蔣經國說中共對臺灣會採取像日本偷襲珍珠港一樣的奇襲,空降登陸,美國應與臺灣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防範。


尼克森再三說「我絕不會出賣你們。」但他對具體問題都採取敷衍態度,避免作明白承諾。


1970 年 7 月 31 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今後共匪如犯臺灣,必以空襲與空降為主,其陸海軍即以南海艦隊與閩粵陸軍為主力等,將其潛艇參加海戰。匪共以先進犯金馬為其戰略之重心,以試探美國協防之態度,故對金馬之防務應予積極加強。海軍防匪潛艇其急務, 務以保全我海軍之主力為第一。」


1971 年 1 月 19 日,蔣介石上午主持軍事會議備戰報告,下午聽取美國中央情報局「匪導向飛彈與飛機進步」的報告。蔣在日記中寫道:「現在建軍備戰之計劃與實施工作均以自立自主為本,自有獨立作戰生存發展之道,切勿有依賴他人為求存之念。」


1971 年 6 月 15 日,蔣介石主持國家安全會議,他號召「祗要大家能夠莊敬自強,處變不驚,慎謀能斷,堅持國家及國民獨立不撓之精神,亦就是鬥志而不鬥氣,那就沒有禁不起的考驗,衝不破的難關,也沒有打不倒的敵人。」這些話是說給臺灣人民聽,更是說給國民黨內同志聽的。


6 月 21 日,他說「當此危急存亡之秋,只有內部充實軍民團結以決死戰而已,外交乃其次者也。以外交之基礎在內政,而內政以經濟為主體,此謂足倉足兵民信之矣。 」


1971 年 12 月 31 日,蔣介石認為三年來臺灣建設進步至速,軍隊整編後,三軍人數已由六十餘萬人,減至五十三萬人,而戰鬥力反增強一倍以上。


他決定「反攻戰略重新部署,計畫與行動完全變更。此一自立自保,以退為進,以守為攻,以靜制動之戰略,至為重要。」至此,蔣介石明確放棄「反攻大陸」,而確立「以守為攻」的新國防戰


1972 年,尼克森推行越戰越南化政策時,美國政府為填補美軍撤出時留下的空隙,從臺灣調用其軍援的 35 架 F-5A 型戰機給南越空軍。


行政院長蔣經國派他的英文秘書葉昌桐少將與美軍協防司令貝善誼中將和顧問團團長巴恩斯少將會面,一同探討美國對臺灣空軍戰力補充的問題。美方不肯給 F-4 幽靈式飛機,只同意以新的 F-5A 戰機替換臺灣移交南越的舊飛機。


當時,葉昌桐知道美國有一種 F-5E 戰機,是由美國諾斯洛普公司於 1962 年推出的輕型戰機,受到諸多美國盟國採用。葉昌桐於是提議雙方在臺灣合作生產 F-5E 戰機,沒想到美國人同意了。


經過幾次討論,雙方達成協議,1972 年 11 月,美國政府宣布「美國將協助中華民國,合作生產F-5E戰機以加強中華民國的空防力量」。


1973 年 2 月 9 日,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了一份協議:諾斯洛普公司授權航空工業發展中心(現為漢翔航空公司)生產 100 架 F-5E 戰機,這些是最早在臺灣生產的戰機。


這項定名為「虎安」的生產計畫一直持續進行到 1980 年代中期,一共生產了 242 架單座的 F-5E 與 66 架雙座的 F-5F,佔全球 F-5 戰機生產量約 1/4。1974 10 30 日,第一架 F-5E(虎安 1 號)離線出廠,為慶祝蔣介石的 88 歲生日命名為「中正」號,而這就是臺灣「國機國造」的開始。


臺灣國機國造的開始就是F-5系列戰鬥機。(Source: by SDASM Archives, via Flickr / Wikipedia)

 

文章資訊
作者 汪浩
刊登專欄 汪浩的讀書筆記
刊登日期 2017-03-29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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