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將「格格」(滿語:ᡤᡝᡤᡝ,轉寫:gege)與「清朝的公主」畫上等號,但其實「格格」最初的意思是「年輕女性」,類似漢人說的「姑娘」、「小姐」,在 1644 年滿人入關前,在口語裡未出嫁的女性皆可稱「格格」。
直到清朝建立系統化的宮廷禮儀後,才將「格格」作為一種規範性封號;至於皇帝的女兒(也就是本文討論的公主們)則有更詳細的規範:
皇后所生者稱為「固倫公主」(爵位等同最高等的和碩親王);嬪妃所生者稱為「和碩公主」(地位等同第二等的多羅郡王)
由於於對皇室成員的嚴格規範,清朝並未像歷代一樣出現一些在干涉前朝政治的公主(例如漢朝的鄂邑公主和唐朝的太平公主);反而是讓她們在皇朝的政治運作中,將自己身為女性的角色功能發揮地淋漓盡致。
清朝公主的婚姻對象大多出於政治考量,都是八旗中的王公貴族。
(突然來到的微型冷知識:八旗不是只有滿人,除了滿八旗,其實還有蒙八旗和漢八旗)
有趣的是:比起滿人,清朝皇帝似乎更偏好挑選蒙古人為額駙(駙馬)。根據《大清玉牒》的統計,清代的額駙中,蒙古額駙就有 35 位,遠超過滿族的 20 位和漢軍額駙的 5 位。這點可能和清整個朝代,朝廷都致力於安撫蒙古諸部有關。
與一般父權社會「妻憑夫貴」的狀況不同,娶到公主的男人,其爵位高低反而會取決於自己妻子的地位高低。固倫公主的額駙叫「固倫額駙」,其爵位與固山貝子相同,和碩公主的額駙稱為「和碩額駙」,爵位與奉恩鎮國公相同。看到這裡,讀者有沒有發現一件事:
公主的地位比她丈夫高。
前面說到:固倫公主的爵位等同親王,但其丈夫的爵位卻只到貝子,以男人的角度來說,他整整矮了妻子三截(除非他們本來已經有更高的爵位)。這也是清代皇室婚姻制度的用意:作為愛新覺羅氏的一員,公主的地位永遠高於夫君。這是為了提醒新郎及其家人:
這是一種從天而降的榮耀
他們必須在婚禮期間反覆對新娘的父母(也就是帝后們)反覆行三跪九叩大禮;公主也不需要向公婆行禮,反而是接受公婆的跪拜。
由於公主的婚姻是用來加強皇室與其政治盟友的關係,公主不管在婚前、婚後、生前、死後,都被視為皇室的一分子;無論是對內嫁與朝中官員或是對外遠嫁外藩,公主的婚事都有內務府參與其中,並且由朝廷供給其妝匳資金。結婚後,公主無論產子或生女,都會得到皇帝的賞賜;一旦公主逝世,其葬禮也是由娘家(皇室)負責,而非夫家自行操辦。
跟漢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觀念不同,多數的公主死後都會被葬回北京城附近。例如道光皇帝的四女「壽安固倫公主」(「固倫公主」是地位,「壽安」是她的封號)被許配給蒙古的德穆楚克扎布郡王。
但因為夫妻情感和睦,壽安公主死後,德穆楚克扎布上書請求讓公主葬在他的領地,以便之後夫妻合葬;但最終清廷否決了這個心碎丈夫的要求,因為「查無此例」。婚喪喜慶的禮儀一再強調公主是「皇族的成員」,就這個角度來講,比起「出嫁」,這些公主更像是將額駙們「入贅」進愛新覺羅氏的大家族中,成為皇家統治集團更加堅實的盟友。
看完了今天的冷知識週刊,是不是被這些爵位搞得昏頭轉向呢?相信當時的這些格格們應該更是如此吧?
本文主要資料來源:羅友枝,《清代宮廷社會史》
[Mr. Nam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