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 6 月,國共戰爭激烈,政府宣布關閉中國沿海港灣,一旦發現外籍船隻即派軍攔阻,防止共軍取得外援。12 月,政府遷臺後,兩岸戰火賡續,國軍繼續攔阻前往中國港灣的外籍船隻。1950 年 6 月 25 日,韓戰爆發,美國圍堵共產主義擴張立即增兵南韓,並派第七艦隊巡弋臺灣海峽。9 月,美國號召聯合國軍隊登陸南韓揮師北上,越過北緯 38 度線擊退北韓軍隊。2 個月後,中共獲得蘇聯授意,派兵深入北韓抵抗聯軍。
對此,美國譴責中共,展開經濟制裁,也嚴禁各國飛機、船舶載運物資進入中國港灣。另外,聯合國面對中共出兵阻擾,宣布禁止會員國運輸戰略物資援助中共。原本,政府施行關閉政策,阻絕各國船隻進入中國沿海港灣,又趁國際情勢變遷,頒布《管制資匪航運運行辦法》、《管制外籍船舶資匪航運臨時辦法》(圖 1),明文規定凡是外國船隻擅自進入中國沿海海域,將規勸不得駛入,警告儘速離開,倘若有不聽勸告者立刻派軍攔捕。
1953 年 7 月,南北韓簽署停戰協定,亞洲露出和平曙光,中共抽調在北韓的共軍赴中國東南沿海,加強軍事部署,計劃先攻大陳(圖 2)、金門、馬祖等外島,再一舉殲滅臺灣。隨著兩岸緊張局勢升溫,臺灣海空軍密切監視共軍一舉一動,並關注沿海各國船隻的動向。1954 年 5 月,海軍在大陳島附近海域與共軍爆發激烈戰爭,雙方折損嚴重;另一方面,空軍探查蘇聯米格戰鬥機頻繁在上海機場起降,保持高度備戰狀態,避免失去沿海制空權。
1954 年 6 月,正當兩岸情勢緊繃之際,美國聯繫臺灣有一艘形跡可疑的蘇聯籍油輪—陶普斯號(Tuapse),將航往中國沿海海域。兩岸衝突情勢緊張,蘇聯油輪航往中國,引起臺灣高度警戒。空軍前往偵查,掌握油輪行蹤;23 日海軍派驅逐艦—丹陽艦,前往攔截,在隔天凌晨將油輪押抵高雄。25 日,行政院新聞局對外聲明,海軍在臺灣附近海域發現蘇聯油輪正駛往上海,發現船上運載油料是聯合國禁止輸運的戰略物資(圖 3),於是將船隻押往高雄(圖 4、圖 5)。
經過調查,陶普斯輪是蘇聯剛從丹麥新添購的油輪,淨重 8,840 噸,接獲運輸油料任務後,從烏克蘭航往羅馬尼亞康斯坦薩港(Constants),加滿油料即啟程前往上海,預計將油料轉交中國石油公司。這批油料重達 1,1702 公噸,經化驗和分析,其中煤油、汽油各占 75%、25%,能夠提供米格戰鬥機使用,屬於重要的戰略物資(圖 6)。
陶普斯輪抵達高雄時,船長加里寧命令所有船員絕食,以示抗議。政府派員登船溝通、勸導,化解僵局,又出於人道救濟的考量,將全部船員 49 人接上岸,提供飲食,再分批送往臺灣工礦、鹼業、水泥三處招待所安置(圖 7)。政府依據相關辦法,協助船員申請政治庇護,部分船員仍堅信共產黨理念,再度絕食抗議並恐嚇其他船員,只好採取隔離措施,分開管理。
陶普斯輪遭到扣押後,蘇聯另外兩艘前往中國海域的巴士米、列寧格勒油輪,不敢貿然前進,以輪機故障為由,前往新加坡停泊,強調運載的油料主要提供油燈照明,並非是戰鬥機燃料,避免聯合國會員國撻伐。蘇聯依據情報消息,以為是美國派遣艦艇扣押陶普斯輪,照會對方並嚴斥必須懲罰失職人員,且揚言不排除以武力防衛航行的船隻。美國否認蘇聯的指控(圖 8),強調陶普斯油輪是遭到臺灣攔截,船隻正停泊於高雄。蘇聯則再度抨擊美國袒護臺灣,要求應儘快歸還船隻、釋放船員,否則透過武力解決問題。7 月,美國避免戰爭一觸即發,多次聯繫我國外交部,請勿再任意扣留蘇聯油輪,避免蘇聯採取報復行徑而大動干戈。
美國高度關切陶普斯輪後續處理事項,行政院因而邀集各部會組織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海軍是在北緯 19 度 50 分、東經 120 度 30 分攔截油輪,該位置大約在呂宋海峽,屬於國際公海範疇。專案小組查探聯合國雖禁止戰略物資運往中國,但在公海扣押船隻卻有違國際法,也不符合政府先前宣布關閉中國沿海港灣所指示的範圍(圖 9)。專案小組推測丹陽艦大抵為避免中共空軍干涉,提前攔截陶普斯輪,只是依照國際慣例在公海攔截船隻,是對蘇聯宣戰的象徵,可能觸發大規模戰爭而讓臺灣得不償失。就在各方高度矚目陶普斯輪事件時,9 月 3 日至 20 日中共砲擊金門,國軍全力反擊,釀成臺海危機,不僅引起全球關注,也讓陶普斯輪事件更錯綜複雜。或許,蘇聯考量與臺灣發生大規模戰爭,勢必引起美國出兵干涉,決定嘗試透過外交方式解決。
蘇聯請法國出面居間斡旋,要求臺灣儘快歸還船隻,以及引渡船員回國。10 月 1 日,法國駐華大使館聯繫外交部,建議基於人道救援立場與國際法原則,臺灣應妥善照顧 49 名船員,讓法國人員探查這些船員,並進行後續交涉事宜(圖 10)。
另一方面,蘇聯向第九屆聯合國大會提案,控訴臺灣頻繁在中國大陸沿海攔截各國船隻(圖 11),除了陶普斯輪被扣押,英國、丹麥、波蘭與許多國家都遭到海盜式攻擊,譴責臺灣不僅漠視國際法,甚至不肯釋放船員,而且採取各種嚴厲手段逼迫就範,寄望聯合國能夠維護各國船隻在公海航行自由,保障船隻的安全。10 月 5 日,聯合國大會審議陶普斯輪案是否列入議程,臺灣出席大會代表團立刻說明法國已經提議居中協調,要求聯合國延後討論,獲得多數會員投票支持通過。
陶普斯輪事件觸動國際視聽,引起各界關注。10 月 7 日,蔣中正總統參考專案小組提供的各項資料,認為維護船隻公海航行自由是國際法公認原則,長期扣押蘇聯船員恐難獲得各國同情,一旦列入聯合國大會討論,勢必遭到國際輿論譴責,打擊臺灣國際聲譽,甚至對「中國代表權」產生不良影響,指示接受法國斡旋進行交涉,以阻止陶普斯輪事件提交聯合國討論(圖 12)。外交部聯繫法國接受協商,交換各項意見,也多次安排法方人員前往高雄與蘇聯船員見面(圖 13)。臺灣基於人道立場,照料船員生活起居,同時為避免蘇聯指控船員遭受高壓手段對待,經常安排各式各樣的休閒活動(圖 14),讓他們近距離接觸在地風光(圖 15)。
蘇聯觀察法國與船員首次接觸後,臺灣仍未釋放船隻與船員,再次向聯合國提案必須維護船隻在公海航行自由。12 月,美蘇雙方在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展開攻防戰,決議會員國應維繫船隻在公海航行自由,保障航行安全,並強調必須透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圖 16),不可擅用武力解決。雖然,聯合國的決議尚未觸及陶普斯輪案,政府則認為長期照料蘇聯船員,會增加國庫財政負擔,更可能隨時引起蘇聯攻訐,必須儘快處理該項問題。歷經與法國多次協議後,決定先引渡不願意接受政治庇護的船員。1955 年 7 月 26 日早上,陶普斯輪船長加里寧等 29 名船員(圖 17),從高雄搭乘火車趕往臺北車站,再前往機場搭乘專機飛往香港,轉搭火車進入中國奔返蘇聯(圖 18)。
其餘 20 名船員,申請政治庇護(圖 19),有 13 人陸續前往美國、巴西,其中 9 人輾轉返回蘇聯。至於剩下的 7 人留在臺灣,接受政府的安排從事工作,生活受到保障。直至 1988 年,已有 3 人先後病逝,有 3 人申請經新加坡後返回蘇聯(圖 20),最後有 1 人已習慣臺灣生活,申請歸化入籍。
陶普斯輪事件震驚全球,政府先遣返 29 名蘇聯船員,再陸續安排 20 名申請庇護船員,油料交由海軍分配。至於陶普斯輪扣押後,不久後編入海軍運油艦艇行列,規定只往來高雄、基隆兩地,避免在外海遭到蘇聯攻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豐富的國家檔案,記錄臺海危機期間,臺灣攔截陶普斯輪以避免中共奪得戰略物資,進而發動更大規模戰事的來龍去脈,歡迎利用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發掘更多事蹟。
(本文作者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應用服務組研究員許峰源)
- 林宏一,〈臺海中立時期中華民國武裝部隊對大陸沿海外籍船舶的干涉行動〉,《海洋文化學刊》,第6期(民98.6),頁59-61。
- 林宏一,〈封鎖大陸沿海 : 中華民國政府的「關閉政策」,1949-1960〉,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碩士論文,民98。
- 許峰源,〈關閉政策:日洲丸扣留事件〉,《檔案樂活情報》,129期,民108.3。https://www.archives.gov.tw/ALohas/ALohasVolumn.aspx?v=143(2022.3.19讀取)。
- 許峰源,〈見證歷史的幸運之艦〉,《檔案樂活情報》,107期,民105.5。https://www.archives.gov.tw/ALohas/ALohasColumn.aspx?c=1227(2022.3.19讀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