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年,三位青年從美國西岸的舊金山出發,一路駛向數百公里之遙的內華達州。此趟遠征的目的地是拉斯維加斯賭場,他們摩拳擦掌,準備在那兒小試身手。
這三位青年分別是孫大強、孫大偉兄弟及他們的新加坡友人鮑比關(Robert Kuan)。
行至內華達州,極目遠望盡是滿地的黃沙。開車開累了的三人將車停靠在一旁,走進一家在沙漠中格外顯眼的速食店,打算稍微休息一會兒再上路。點好餐、就定位後,望著眼前的漢堡和奶昔,談笑間不知是誰忽然脫口而出:「連沙漠中都可以開速食店,生意還很好;如果把它引入東南亞,不就能發家致富了?」
誰都沒想到,這個玩笑般的提議竟在不久後成真了──關率先取得此間速食店在新加坡的代理權,邁向他口中的康莊大道。見此路似乎有利可圖,孫家兄弟也快馬加鞭,著手申請速食店的臺灣代理權。
跨國連鎖速食店之王麥當勞在臺灣的故事,就由此揭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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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孫氏兄弟不是第一個想拓展麥當勞帝國的生意人。
早在孫家之前,臺灣便有業者嘗試引入麥當勞,麥當勞國際部的經理部甚至還派人來臺考察過,只不過國內的營業執照卻始終卡關,最後該業者只好放棄並和美國麥當勞解約。
那孫家又為什麼決定再接再厲呢?不少報導流傳過這樣一則小道消息:孫家之所以能成功引進麥當勞,是因為孫家兄弟的祖父孫連仲,和其友人衣復恩當年都深受第一夫人蔣宋美齡喜愛,孫家因此得以透過衣復恩之子衣治凡疏通關係取得營業執照。
如此傳言自然難以印證,更重要也更可信的原因應該是──
當時政府正逐步開放外商來臺投資,打算透過外商引入更新型的技術。尤其是麥當勞所代表的「連鎖經營體系」,包括品牌行銷、標準化經營和衛生管理等現代化企業管理技術,完全符合 1980 年代逐漸邁入工商社會的新時代臺灣。
因此,孫氏兄弟能夠成功取得麥當勞的在臺代理權,可說是和時代一拍即合。然而不久後,他們便遇到第一個難關──1983 年 12 月,麥當勞登臺的前一年冬天,立法委員蕭瑞徵看著他桌上已完成的文稿皺眉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