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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法官要保護的是人民,而不是憲政體系:大法官「釋憲」正式終結

2022-01-14
直到如今,大法官違憲審查才從「維護憲政體制」真正走向「保障人民權利」(圖片左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蔡明誠大法官、張瓊文大法官)
本月憲法訴訟法上路,我們常聽見的大法官「釋字號」正式走入歷史,由「憲判字第一號」接棒登場。有人說,這是憲法的重大改革;也有人形容,這是高高在上的大法官走下神壇──閉門會議從此不再,未來大法官需要開庭審判,直接面對民眾個案。而且,過去即使大法官發現法院判決違反憲法,都無法審理,只能「含淚駁回」,直到憲法訴訟法出現。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條從「解釋」到「審判」之路,故事慢新聞從頭說起。

 


 
2022 年 1 月 4 日,司法院舉辦了一場記者會,除了現任司法院長、大法官以外,歷任司法院長都出席參與此盛事,這是繼 2018 年大法官釋憲 70 周年慶祝會後,4 位前、後司法院長再次於司法院重聚──他們聚首的目的,是共同見證「憲法訴訟法」正式上路的「憲法時刻」。

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宣布:「大法官解釋釋字將永遠停留在『 813 』這個數字,雖有些許感傷,但這是大法官釋憲司法化、法庭化、裁判化不可免的後果,此後將由憲法法庭 2022 年度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接棒。」於記者會上,規格標準等同五院印信的「憲法法庭印」與「憲法法庭審判長職章」也正式亮相。
 
在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大法官行使職權已歷經三個階段:「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時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時期」和目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期」。大法官扮演的角色,也從初期的「解答疑義」逐漸走向「解決爭議」、由「維護憲政體制」朝向「保障人民權利」。為什麼憲法訴訟法,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此制度對我們而言,究竟有什麼影響、帶來什麼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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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作者 楊劭楷
刊登日期 2022-01-14

文章分類 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