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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決的起點,百年前顛覆帝國秩序的「威爾遜時刻」──《1919》

百噸 2019-10-06
埃雷斯・馬內拉(Erez Manela),吳潤璿譯,《1919:中國、印度、埃及和韓國,威爾遜主義及民族自決的起點》,臺北:八旗文化,2018。

今年是巴黎和會,同時也是五四運動的 100 週年。回顧這場歷史性的重要會議,不僅僅是埋下了二戰的伏筆,更重要的是美國總統威爾遜(Thomas Woodrow Wilson,1856-1924)所提出的「民族自決」原則震撼世界,威爾遜宣言在全球的帝國殖民地、遭到帝國侵略的弱小國家引起巨大共鳴與政治行動,迄今仍然撼動世界。


《1919》的作者埃雷斯.馬內拉(Erez Manela)在本書中描繪了美國總統威爾遜所提出的「民族自決」理念,如何成為殖民地歷史轉折的力量。馬內拉稱 1919 年前後這段時間為「威爾遜時刻」,因為威爾遜「民族自決」的理念成為「期待自決的民族」,其尋求「平等」對待的思想來源、建造「民族國家」慾望的燎原之火。


然而,作者指出威爾遜的「自決」理念最初並非如字面上清晰簡潔,而是歷經複雜演變,才變成我們所熟知的面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期,威爾遜拋出建立「平等秩序」的國際社會的寄望:國際社會中的各國政府都是經由「被治者同意」所建造的合法「民主」政府,這批具有合法性之政府再組建國際社會,並設置國際組織,以「公理」與制度去解決國際問題,不再藉由軍國主義的戰爭和強權政治邏輯來處理紛爭。


與此同時,在 1917 俄國十月革命後,列寧以「民族自決」作為其鼓動世界革命的一個階段加以宣傳,企望鼓動中東歐的弱小民族獨立,推翻帝國主義秩序。為了抵抗列寧的威脅,威爾遜將「自決」與「被治者同意」合併使用,運用自身與美國的國際影響力,使其「自決」主張受到世界矚目,也成功掩蓋了蘇聯才是最早提出這一概念的國度這一歷史事實。


不過,儘管威爾遜最初只想在中東歐、德奧等國的殖民地運用此原則,但是透過新興傳媒如電報、報社與美國政府強力宣傳下,事實上全世界受壓迫的殖民地人民對威爾遜所提倡的理念人人心嚮往之,並開始以自己的角度去解讀、改造與運用威爾遜的語言,使之適應於自身處境,去對抗壓迫的殖民帝國,同時選擇性地忽略了最初的意涵。本書的四個例子:埃及、印度、韓國和中國的人民,就在此一背景下展開行動。


當時威爾遜已然成為受壓迫世界的救世主與新秩序的先知。當一戰撕裂歐洲列強構築的帝國秩序,而威爾遜提倡的「自決」概念則被殖民地人們認為是新秩序的基礎,以及被壓迫者用來推翻舊秩序的武器。殖民地人民們在巴黎和會召開的「同一時刻」,以「民族自決」的理念於全球各地展開行動:殖民地人民在國內外展開宣傳、施壓與進行跨國際性的結盟,如越南國父胡志明等反抗者更前往巴黎求見威爾遜;帝國與殖民地社會間出現巨大的抗爭和衝突;反殖民帝國的民族主義逐漸擴散和成為各階層的「共識」,此後再也無可逆轉。


遺憾的是,巴黎和會只處理強權想處理的問題,背後的強權政治與利益交換否決了受壓迫者們的願望,不僅突顯了威爾遜的失敗與矛盾,使殖民地人民產生巨大的憤怒,美國政府盱衡局勢後,也不願貫徹威爾遜的信念,連帶使自身信譽破產。


上述這些兼具跨國性與國際性的理念與行動,也使得殖民地的反抗者逐漸認識到自己身處於全球反帝國、反殖民這條陣線和時代浪潮上。因此,許多行動者後來尋求新的意識形態與抗爭模式與支援,促使許多人倒向蘇聯。而特定論述的短暫爆炸力將足以轉變「全球性」的歷史進程,本書的「威爾遜時刻」就是這一論點的印證。


這股浪潮雖迫使各殖民帝國改革殖民政策,然而其本質仍然與威爾遜對殖民地的態度雷同,認為應由「文明」國家代為管理和教育,直到被管理者達到「文明」標準時,才能往「自治」邁進。這次改革雖然是戰前各國殖民地人民所期盼之目標,但在「民族自決」浪潮爆炸之後,已無法滿足殖民地人民,他們要的是「自決」。「民族自決」理念的影響不僅賦予人們新的思想與行動意義,後續的歷史進程告訴我們,「帝國的世紀」也最終轉變成了現今的「民族國家的世紀,追求建立自主自決的「民族國家」,已是現今理所當然的合法主張。


正如德國學者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所言「直接支配人類行動的是利益(物質的與理念的),而不是理念(Ideen)。但是由『理念』所創造出來的『世界圖像』,常如軌道上的轉轍器,決定了軌道的方向。[在這軌道上]利益的動力推動著[人類的]行動。」[1]1919 年的當下,受到不平等壓迫的弱者雖有尋求改善待遇的念頭,如同已經迸出火花的柴薪,但是這些抵抗者受到「民族自決」理念的影響,小火成為燎原大火,加劇全球「民族主義」加速發展,而改變了歷史的進程。


此外,知名歷史學者大衛.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在《獨立宣言:一部全球史》一書中指出,1776 年向全世界宣告獨立的美國才是真正以「民族國家」之姿誕生的國度,美國的「獨立宣言」正是第一份以「民族國家」身分進行宣傳的政治文宣。此後,從拉丁美洲到越南,許多民族主義者和後來誕生的「民族國家」,多數都受到這份「獨立宣言」與美國的影響。[2]


若結合本書與阿米蒂奇教授的分析,美國可謂是第一個民族國家,也真正是現今「民族國家的世紀」的締造者。因為美國既是第一個真正以「民族國家」之姿誕生的國度,在推進民族主義增強和擴散、民族國家一波波建立的過程中,在歷史與現實上既具有獨特的魅力,在決定時刻也具有關鍵影響力,因此,這個論述若由英法各國提出均無此種效果,唯有美國總統才具有這樣的號召力,這才是這一股論述得以全面爆發的真正關鍵。


轉身回顧我們臺灣的歷史,受到韓國三一運動而爆發的日治時期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也是間接受到威爾遜理念的影響。至於為何與其他殖民地的激進流血方向不同,而走和平請願的路線,這是臺灣受殖民統治後自身歷史的影響。[3]請願運動雖然沒有與三一運動一樣鮮明、尋求獨立的民族主義色彩,但是對於喚醒臺人的政治、文化等意識,形塑臺灣「獨特性」,乃至提出「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之主張,也是「臺灣民族」成形的第一步。[4]


另外引起筆者注意的一點是,不論是爭取權利的日治時代臺灣人,還是本書的行動者們,他們都明白不論內部情況有多糟糕,皆必須取得國際聲援與支援、建立起國際社會上的支援人脈,乃至取得壓迫者內部同情者的協助。換言之,國際上的支援、正式與非正式外交都是不可或缺且「必要」之事,正如「現代印度之父」巴爾.甘格達爾.提拉克(Bal Gangadhar Tilak,1856-1920)所言:

 

在我們爭取自由的過程中,文明世界對於印度志向的贊同意見是很重要的財富。我們只能承擔起因自身行為而帶來的直接後果,至於忽略世界輿論所引致起的風險,我們擔當不起。[5]

這段歷史乃是現今抨擊臺灣政府外交政策與國際行動、認為「邦交國沒用,斷一斷也好」的臺灣人民所需要的重要提醒,香港反送中抗爭的國際化行為也是當下最好的範例。回顧歷史、看看香港,不禁令身處臺灣的筆者思考,如果不把臺、中兩國關係國際化,而是否定外交與國際化的道路,我們真能擔得起這個後果嗎?我們到底是要「自決」還是「自絕」呢?寄望人們做出智慧的判斷。


 


[1] 轉引自鄭祖邦,〈韋伯的政治社會學:對「民族國家」與「支配」的分析〉,《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16期(臺北,2006),頁 192。


[2]大衛.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著,孫岳譯,《獨立宣言:一部全球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


[3]周婉窈,《日據時代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臺北:自立晚報出版社,1989,頁1-26。


[4]周婉窈,《日據時代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頁 182-185。


[5]埃雷斯.馬內拉(Erez Manela)著,吳潤璿譯,《1919:中國、印度、埃及和韓國,威爾遜主義及民族自決的起點》,新北市:八旗,2018,頁 26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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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百噸
刊登日期 2019-10-06

文章分類 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