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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話經典】女人的難題是父權製造出來的──《這是愛女,也是厭女》

2019-10-24
隨著女性社會地位的提升,我們以為性別平權早以在日常生活中落實,然而細數社群媒體上的社會案件,才真切感受到,在跨越〈殺夫〉的年代之後,仍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究竟,在高呼平權的今天,父權以何種形式繼續扼住女性的咽喉,又對女性形成了什麼樣的新難題?

作為女人(being woman)的難題

1949 年,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在其著作《第二性》中的名言「On ne naît pas femme, on le deviant」(女人是形成的,不是生成的),經過七十年之後,父權社會不只持續著「女人的形成╱養成」,同時也繼續「男人的形成╱養成」。在這七十年期間,女性主義發展已經從爭取女性的政治參與、經濟參與、性自主,乃至於到了後殖民、後女性主義(postfeminism)的重視差異而非單一的平等的途徑,但「作為女人」的難處依舊。


是否「作為女人」的困境,就是「生為女人」?若「生為女人」是答案,無疑是落入了「本質化」與「問題化」(problematizatiom)女性,反過來狹隘地指責性別結構下早被規範入骨的「性別角色」。學者甚至懷疑「性別角色」存在的必要性,思考著角色存在的必要邏輯是單一地由生理性別(sex)構成的嗎?人際互動的基礎如果奠基於生理性別的差異,那就要追問這個以生理差異為基礎的互動,終究是導引我們的互動流向何方?性別的流動並非只有認同、親密關係、性傾向等浮出檯面的熱門領域,流動也包括了對原先刻板印象中的性別塑造與期待。


為什麼性別平權價值逐漸普遍,但一般女性還是經常在某些時刻的性別情境上出現「卡卡的」的情況?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早已突破 50%,政治參與比例也在亞洲國家名列前茅,甚至年輕世代也都一再認為自己身處性別平等的「政治正確」年代,已無需要再多討論女性的被壓迫經驗與結構,但為什麼「身為女人」的難題依舊未解?


父權社會現在普遍支持女性在政治與經濟(特別是連結到公領域的部分)的投入,但在社會文化(特別是連結到私領域的部分)面向對女性的規範依舊保守,女性經常必須兩者兼顧,而陷入兩難困境,一旦兩者稍有衝突,常被迫面臨選擇。社會與文化面向的「父權家庭」(patriarchal family)的性別結構,是構成女性在生活難題的特別關鍵要素。


父權體制跟「家庭」的合謀形成「父權家庭」霸權對女性的箝制與規範,常讓女性「陷於」「性別分工」下的「家庭的性別角色」。女性無論是或自願性順服(voluntary servitude),或妥協(compromise),或協商(negotiate)、或討價還價(bargain),都難以掙脫父權枷鎖。


父權家庭對女人的箝制,一直都現在都難以掙脫。(Source:by Antonio DiCaterina ,via unsplash

女人的難題是父權製造出來的。父權為許多人製造出不少難題,包括女人、男人、同志、多元性別者都被父權刁難。父權體制運作的核心規則是簡化的性別二元對立,父權家庭運用這組性別二元對立規則,跟「家庭制度」綁在一起。


父權家庭一再強調簡化的性別二元對立,早已深植人心,讓人把二元對立性別的社會性建構錯認為主體本質性發展,並設下角色規範,舉凡越界或逃逸者,則施以懲罰、汙名與羞辱。父權家庭特別重視父子繼嗣法則(patrilineal  descent principle),女性在父權家庭的功能與角色即環繞在此一法則的傳承、維持與運作的協助。


父權家庭中的女人一生樣貌諸如,像「前世情人」的女兒、令人讚嘆的「出得廳堂、入得廚房、上得牙床」的太太、犧牲奉獻的媽媽、乖巧懂事的媳婦、辛苦多年終熬成婆的婆婆等,沒有一個不是在考驗著女人「如何作為父權體制下的女人」,最終目的在於持續溫飽與茁壯父權體制。


女性主義跟性別平等教育主張男女都應回到「生命主體」、「能動主體」(agent)回應自己的生命,那為什麼我們一邊在主張性別平等的同時,另一邊只要遇到社會文化回到日常家庭生活時,所有的人都自動歸位,重新返回坐在刻板印象下的「性別分工、性別角色」的位置,彷彿性別平等只需喊出口號,平等就會實現。


或者也可說是,行動主體無法把性別平等的思潮與價值,在日常生活進行生活實踐與落實,只要一遇到障礙與窘境,就自動放棄價值,形成主張、價值與行動三個層面的不一致落差。那麼這個障礙是什麼?是如何形成的?為什麼行動主體會自動繳械,持續維持「共謀」式的生活?


這涉及到父權體制中的父權家庭如何進行監控操作「性別分工」與「性別角色」,標明規範的界線(boundary),形成強大的道德規範,凡行動者稍有企圖踰越界線或走出自我,父權即形成壓力、運用壓力,讓行動者知所進退,也讓「性別警察」深化為自我的一部分,隨時自我監控,困在父權牢籠(patriarchal cage)中。


父權牢籠並非難以看穿,但卻難以突破,因為每一層環節都與不同的結構要素相互鑲嵌與深度綑綁,形成利益結構。那我們就要來談談父權家庭為持續鞏固「父子繼嗣法則」下如何厭女(misogyny),如何操作它接受的性別樣態形成標準,並如何經由羞辱、排除與汙名來拒斥它不接受的性別樣態。


從女性角色看父權家庭中的性別

父權(patriarchy)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權力運作模式,以男女兩性生理差異為基礎,進一步形塑為彼此對立與簡化二元的關係,透過各種角色規範與要求,系統性地鑲嵌於家庭制度、政治與社會結構中。父權思想預設男女兩性界線清楚、壁壘分明,對兩者之外的一切毫無想像的空間,不僅難以面對今日男女性對性別(gender)的反思、鬆動、協商與拆解,甚至也無法(或不願)理解與回應多元性別、同志婚姻平權、多元成家等議題。


父權的運作涉及相當多層面,也跟族群、階級、國族等相互交織,形成各種不同的壓迫樣態。亞倫.強森(Allan G. Johnson)指出父權以男性中心、男性支配、男性認同為核心價值、信念跟原則,透過對個人、網絡與社會制度等的支配與控制,形成深層的結構,卻經常被簡化以議題形式認識或討論,若要在日常生活中辨識與進一步挑戰,則需要知道如何察覺(aware)。[1]


父權家庭對男傳成員的定位,主要是繼承並傳承父權家庭。即便現代社會快速變遷,但古老的「傳宗接代」一詞不僅耳熟能詳,也是每個人生命歷程中不斷被耳提面命的「人生使命」。每個行動者主體在「家」與「宗」這個龐大的父權結構前,被要求參與打造父權體制中的「家」與「宗」的建構


「家」是家庭,發展興旺的則擴大為家族,若龐大家族發展之際進一步系統性的組織,進行集體祖先祭拜等活動,就具有「宗族」規模。[2]男性成員是家庭╱家族╱宗族當然繼承人,需找到一個家庭╱家族認可的女性結婚生子,承擔家╱宗的繼承與祭拜祖先。


父權體制崇尚的男性氣概,是理性的、冷靜的、陽剛的、工具性的,這樣的男性人格塑造,在情感層面經常是不擅長體察情感與梳理情感,不僅壓抑表達也壓制自己情感的細緻與關照。在生活照料上,不太須(也不太會被要求)學會自我照顧與照顧別人,因父權家庭中有母親,未來婚後有太太,將來年老時還有媳婦照料一切。


男性並被賦予養家的責任,在事業發展與薪資水平上都被家庭與社會高度期待,普遍薪資多高於女性。[3]在家與宗的面向上,則須承擔跟參與家族內部網絡的經營與維繫,以及跟外部其他社會網絡的經營,以回饋家庭╱家族。


女性被定位為照顧者、附屬者、家務承擔者、生育養育者的角色,依不同階段的角色賦予不同的責任與義務。 (Source:by Jon Southcoasting ,via Flickr

在父權家庭,女性被要求要協助完成父子軸的世系傳承,女性被定位為照顧者、附屬者、家務承擔者、生育養育者的角色,依不同階段的角色賦予不同的責任與義務。這些由女性擔任的家庭角色,對家庭生活的運作來說經常是重要的一環,但是,如果只是一昧地或單向式地要求女性以照顧角色來付出,而缺乏男性或其他成員的實際行動參與,不僅是家務分工的不平等、家庭性別政治的傾斜,也為女性生命帶來極大的衝擊與影響。


從照顧與家務料理定位出發的「太太」、「媳婦」、「母親」、「婆婆」等性別角色一再重複地反覆再製性別刻板印象,當女性無法符合或不符合期待與規範時,便會譴責且貶抑女性為各種不盡職、不合格的女性,進行父權社會對女性主體發展的否認與否定。
 

(本文作者為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副教授)

【話經典系列講座】致書寫禁忌的時代:從《殺夫》談李昂筆下的人性故事

 
|講座資訊|

▎講者:李昂
原名施淑端,彰化鹿港人,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系畢業,美國奧勒岡大學戲劇碩士,曾任教文化大學多年。

▎時間:10/31(四)  19:30-21:30
▎地點:臺灣吧 Taiwan Bar(台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15巷13號 )
▎票價:200 元
▎報名連結:https://lihi1.cc/2HIzQ
▎主辦單位:故事 StoryStudio X 臺灣吧 Taiwan Bar
 

 
本文摘自大家出版《這是愛女,也是厭女:如何看穿這世界拉攏與懲戒女人的兩手策略?》
厭女,是全球女性主義共同面臨的最新課題,這不是少數人個人的極端情緒,厭女也並不意味著占一半人口的男性憎恨女性。厭女比我們所看見的更幽微、更複雜,也比我們想像的更根深柢固,厭女的機制與邏輯滲透到人們的自我、關係與社會網絡,進入性、身體與情感連結之中,造就了厭女網絡。
本書剖析了厭女網絡的成因與運作機制,以及那些關於困惑、猶疑、折損的故事,並尋找可能的突圍之道。理解與拆解厭女現象,正是告別厭女的第一步!

[1] Allan G. Johnson (1997) The Gender Knot: Unraveling Our Patriarchal Legacy.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本書已有中譯本:亞倫.強森,《性別打結:拆除父權違建》,成令方等譯。台北:群學出版社,2008年。


[2] 嚴謹的宗族定義,包括是否控產、祭祀公廳、合葬祖塔、祖譜等都是討論的爭點。現今宗╱宗族普遍隨著社會變遷,進行分家而逐漸消失,宗族盛行的區域目前僅剩北部桃竹苗跟南部六堆的客家聚落以及金門地區。


[3] 可參考張晉芬探討工作收入與性別差異,綜合學者們已有的研究,包括年齡、教育、工作經歷及年資都與收入相關之外,男女在薪資、升遷機會、出差與資遣等多項勞動待遇項目也都有重大差異,參見:張晉芬,《勞動社會學(增訂版)》,台北:政大出版社,2013年,頁269-294。Petersen及Morgan指出女性勞動報酬低於男性的原因並非同工不同酬,而是職業或職務配置與評價有差異,參見:Trond Petersen and Laurie A. Morgan, “Separate and Unequal: Occupation-Establishment Sex Segregation and the Gender Wage Gap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1.2(1995): 329-365。Francine Blau、Mary Brinton 及David Grusky提出經濟、組織、政治及文化是四個可有效縮小性別間勞動薪資待遇的鉅觀層次的力量,參見:Francine D. Blau, Mary C. Brinton and David B. Grusky(eds.), The Declining Significance of Gender?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2006。

文章資訊
作者 姜貞吟
出版社 大家出版
刊登專欄 人人話經典
刊登日期 2019-10-24

文章分類 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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