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寶島新聲電台等「民主電台」組成的「反抄台廢惡法行動聯盟」以及民進黨、建國黨、綠黨部分人員,今天上午到監察院、電信總局請願,抗議電台的電話遭電信總局在未預警情況下斷線至今。
綠黨發言人林朝億上午表示,各民主電台的電話從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被斷線至今,其中只有台灣之聲台長許榮祺的電話線在抗議後恢復。
全台百家民主電台約二百餘線電話,凡是曾在電台內接受叩應公布過的電話,或者是電台的行政電話,從12月10日遭斷線至今。電台間傳言,可能在明年1月1日遭集體抄台,因此,各地民主電台展開全省大串連,開始在電台中號召支持者聲援,近日將由立委主持召開公聽會,反制電信總局及明年可能展開的抄台行動。
──1997年12月17日《聯合晚報》第7版「綜合新聞」版
你聽過「民主電台」嗎?
或者,聽到「地下電台」這四個字的時候,你會想起什麼?
在這個廣播節目的地位漸漸被其他資訊來源取代的時代,也許你從來沒有聽過它們,也許你對它們有些印象,也或許,你聽聞過若干關於它們的傳聞。
底下這張照片,是台灣曾經存在的眾多「地下電台」的一種面貌。而地下電台之所以為地下電台,最直接的原因在於︰政府不允許它的存在。
戰後台灣史上,政府對報章雜誌、廣播電視等媒體的鎖定與管制,可以說其來有自。
1947年春天的那場殺戮,報社便是自港口登岸的軍隊攻擊的頭幾個目標之一;在那場殺戮本身與前後遭到逮捕、槍決等等「被消失」待遇的媒體從業人員,更是數不勝數。
之後,1947年10月25日創辦的《公論報》與1949年11月21日創刊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分別從執政黨的內部與外部對時政提出評論;前者除政論外,尚以國際新聞與台灣風土的報導為特色,後者則一面「反共」、一面以施政監督者自許;但兩種報刊的發展都在政府的刻意封鎖下受到限制,最終於1960年前後、在一年不到的時間裡分別易手與停刊。
不過,再怎麼說,像是《公論報》和《自由中國》半月刊這樣的報章雜誌,確實有過一定數量的讀者群,儘管數量不算太多。那麼,在《自由中國》創辦人雷震被關進監牢、《公論報》被迫變成《經濟日報》等波瀾發生過後,讀者到哪裡去了?
改看《經濟日報》?改看《中央日報》?或是有其他的可能?
無論答案是什麼,《公論報》和《自由中國》所遭遇的、來自政府的力量,對人們展示了「逆我者亡」的姿態。
面對在往後時光裡陸續現身歷史舞台的「黨外雜誌」與「地下電台」,統治者也重複著類似的做法︰檢查、突襲、查抄……
終於說到我們今天的主角了。
所謂地下電台,有時也稱作無照電台,一般泛指未經「合法」程序申請核准、因而未持有執照的廣播電台;它們不被政府承認,也不受政府管轄;因此,若要說它們「非法」,也的確是。
不過,就如同你我的高中生涯裡可能存在著的「地下社團」一樣——學校裡的地下社團之所以始終不是學校所認可的社團,可能的因素可以說各式各樣——地下電台,為什麼會一直「在地下」呢?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幾個有關的課題。
首先,是解嚴以後廣播電台經營門檻的問題。在戰後台灣漫長的戒嚴期間,政府全面掌控台灣的廣播事業;不過,由於電波在空中跑,對於擁有技術的人來說,要收聽各式廣播實在是不困難,而政府對於老百姓不受自己控制的狀態實在是受不了,於是不僅管制發聲端,連接收端也要管;傳說中要聽廣播必須申請、繳費方能取得的「廣播無線電收音機登記證 」,正是那樣時空背景下的產物。
那麼,解嚴之後呢?的確,政府不再是廣播業界唯一的勢力,然而由於廣播相關法規對電台經營者必須準備的資本額等重重限制,許多播送內容富有活力、強調聽眾即時參與的電台經營者雖然受到聽眾歡迎,卻也在「非法」的標籤下持續被取締、被擠壓。而與此同時,擁有足夠資本的財團,一波一波的,成為合法的經營者。
也正因為相對於「合法經營者」這樣的存在而存在(好拗口啊),加上部分經營者的政治主張與政府所持有的政治主張很不同,本身也是媒體的地下電台,在其他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被貼上層層標籤,也背負許多汙名。
說到這裡,也許你會疑惑︰所謂「地下電台」(也有人稱之為「民主電台」)的魅力究竟何在呢?
由於比起購買與閱讀雜誌,收聽廣播節目更是便利、少花費,而且可以更即時的表達自己的意見,再結合其他錯綜複雜的因素,廣播電台的受眾在數量上能夠比紙本雜誌的受眾更多,也就不會太令人意外了。
不過話說回來,經營一所「合法」的廣播電台,門檻是那樣的高,但經營一所廣播電台,對於有心經營的人來說,成本並不算太高。也就是說,假使不求「合法」(事實上要「合法」還真不容易)經營,只要花錢購買、或者自行組裝一套設備,測試成功以後,就可以對空中「放送」啦!
而這些電台開播以來,是以什麼樣的特色,持續經營著呢?舉例來說,1993年開播的「台灣之聲」以強勁的群眾動員能力為號召,1994年開播的「寶島新聲TNT」和「綠色和平台灣和平廣播電台」分別以新聞專業和文化專業為特色。
根據後來學者的回顧,台灣地下電台的興起,具有對抗國家機器對電波資源的壟斷、提供政治意義的基礎論述、重視小眾需求、突顯言論自由等意義。
那麼,有沒有所謂「地下電台合法化」的實例?
答案是有的。
1993年2月起,行政院新聞局分十個梯次開放廣播頻道給有意經營廣播電台的人士申請。當時擔任立法委員的張俊宏,在這波頻道釋出當中,為他在參選立委期間,為了突破電子媒體長期壟斷在野黨候選人相關消息而設立的「全民電台」,取得中功率調頻頻道的使用權。
而前面提到過的「綠色和平台灣和平廣播電台」也在1994年9月名列行政院新聞局公布的第二波區域性電台准予申設名單。
這是1990年代台灣「地下電台到地面上」的兩個案例。不過,更多的地下電台經營者,面臨的是查抄、罰鍰、傳喚、逮捕、起訴……
今天,在面對國家機器的時候,我們可能會感到自己很渺小,或者覺得很無力。因為,資源分配從來是很暴力的。現代世界的資源分配很多時候仰賴著制度,而制度往往作為一種門檻,篩選掉一些人、犧牲掉一些人。
而國家機器,彷彿總是最容易的擁有權力與其他條件,去創造、更動、執行制度。以廣播作為例子,長久以來,新聞局其實一直委託中央廣播公司與中國廣播公司對海外播音,傳遞著「不必」經人民同意的資訊;而一直這麼做的同樣一個政府,卻能以堅決的姿態,對人民的聲音施以壓制。
不過,這並不是不可能改變的。
假使對照1970年代在義大利興起、之後擴展到法國與比利時等國家的「自由電台運動」(free radio movement)與台灣在1990年代的地下電台風潮,我們將發現︰包含台灣地下電台在內的、全世界的地下電台,其實在多年以前,已經向我們示範了行動的可能性——面對具有優勢的當權者,人們也是可以有所行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