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澳洲的護士小姐伯朗妮‧法爾陪伴過許多位臨終者,聆聽他們、和他們說話。她指出,最讓臨終者感到懊悔且希望可以重新選擇的五件事分別是:希望可以過自己的人生、不要那麼投入工作、可以表露自己的感受、維持友誼,以及追求更多的幸福。不過什麼叫作幸福?怎樣才能找到?幸福有什麼條件?近年來,科學對我們的幸福有過諸多探詢。在談哲學之前,讓我們先看看一些最重要的發現:
幸福研究認為,我們的幸福有一半是基因決定的。擁有正確基因的人,幸福之路就已經走了一半。另外一半則主要由外在環境決定,包括生活條件、良好的機運及偶然事件。只有很小一部分的幸福是由我們自己掌控的。也就是說,我們並不真的是自身幸福的打造者。
但是哪些因素讓我們感到幸福?直接說重點的話,這些因素有:健康、家庭、愛情、友誼、工作、財富以及信仰。這是怎麼得出來的呢?研究者進行過問卷調查:「總的來說,你對自己目前的人生有多滿意?請用一到十分表示。」你會給幾分?德國平均為六點六分,瑞士七點六分,丹麥人在這份統計上佔領先地位,有七點七分。
相對不幸福的是前共產國家及生於非洲極度窮困國家的人民。不過在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相對於他們較不富裕的生活,卻享有令人意外的幸福感,這似乎跟陽光較多有關。但這當然不能解釋一切,畢竟非洲的太陽也不小。
有錢會使人幸福嗎?會,但是只到一個特定的金額。當基本需求獲得滿足之後,更多的財富幾乎不會帶來更多的幸福。在西方工業國家裡,年收入一旦超過六萬歐元 [1],日常的幸福感就不再增長。收入的增長確實能使我們更富有,實際上卻不能使我們更幸福。此外還需注意:相對的收入比絕對的收入更為重要。我們的幸福感取決於,作為我們比較對象的那些人有多有錢。對我們來說,辦公室的同事賺多少很重要;但是比爾‧蓋茲賺多少卻幾乎不會影響到我們。(所以,如果你是池塘裡最小的那隻青蛙,請直接找個新池塘,去當一隻最大的吧。)
額外的財富還有另一個問題:我們很快會習慣新的富裕程度。由於這個緣故,加薪帶來的滿足感只能維持六個月,而中樂透的幸福感在六個月之後甚至常常跌到比中樂透之前還低。相反的,不幸福感也有同樣的現象:因意外而半身不遂的人常在半年之後就恢復原先的幸福感。基準點會移動,因為我們會適應新的環境,在在顯示出習慣的力量對幸福感的作用更為強大。
有人說,消費是新的宗教。我們像瘋了一樣地消費,卻達不到我們想要的目的。因為購物只會帶來短暫的幸福感。取得事物會讓人滿足,但是持有並不會。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一直買個不停。研究顯示,我們最好把錢花在社交活動,以及會讓你感到振奮的體驗上,而不是拿來購買物質商品。人群才能讓我們感到幸福,物品不行。所以你最好讓昂貴的鞋子留在櫥窗裡,把省下來的錢拿去跟最好的朋友來場刺激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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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與冥想也有助於促進幸福:有宗教信仰的人比較幸福。生小孩會帶來幸福嗎?會,但是你得一直等到小孩獨立生活或者抱孫子的時候。政治可以嗎?參與決策對幸福感有幫助:能積極打造自己環境的人們,會比跟從者更為幸福。也許因此生活在民主國家裡,會比在獨裁政體中更幸福。那,年齡的因素呢?我們在處於人生中途時,幸福感是最低的。在開始時一切都還是將來,到最後時我們則更易於滿足,更不會做錯誤的期待。選擇的多樣性呢?太多選擇會讓人不快樂──從三種果醬裡選一種的結果,會比從十五種裡選一種更讓人滿足。看電視呢?完全不幸福。所以請不要碰電視機。
令人訝異的發現是,在追求目標的時候,過程常常比達成更讓人快樂。德國俗語是這樣說的:「期待的快樂是最大的快樂。」然而說到期待,就牽涉到一件麻煩的事:期望太高,結果只能是失望。不幸的是,人很難自由地設定自己的期望;期望常常是自己產生的。幸福感也是這樣。很少人能強迫自己感到幸福。「人人都追逐著幸福,幸福卻藏於我們的身後」,德國詩人布萊希特(Bertold Brecht, 1898-1956)如此寫道。印度籍的耶穌會神父戴邁樂(Anthony de Mello, 1931-1987)說得好:幸福就像蝴蝶,「你追它,它會飛走。你坐下來,它就停在你的肩膀上」。
不過那些談論幸福的至理名言就讓它留在日曆上吧,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哲學對幸福能有什麼貢獻。就像學校課本裡常見的那樣,我們從古希臘人談起。
[1] 譯註:折合約新臺幣兩百二十萬。
(作者為瑞士德語廣播電視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