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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叩科舉之門──明代的官學教育

王一中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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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講述明代的任官途徑時,曾提及只有少數的「充場儒士」不必就讀官學就能考科舉,多數童生仍須由「童子試」(童試)取得「生員」資格,進入地方官學就讀,才能更進一步考科舉。


「童子試」儼然如小規模的科舉,要經過縣試、府試和院試等層層關卡,有些學子在此階段就屢屢受挫,終其一生未能正式參加科舉。不過在明代晚期,官銜和考試資格都可以用錢買得,童生只要花費幾兩銀子便可以參加院試,沒有錢尋求知名人士引薦的童生反而不容易錄取,所以當時的讀書人將府試稱為「府關」,僥倖通過了這關,要成為生員就像拔草一樣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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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學圖。出處:[清]吕化龍修;董欽德纂,《康熙會稽縣志》(民國二十五年紹興縣修志委員會校刊鉛印本),卷首,〈府學圖〉,頁12b-13a。

自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詔天下設立學校起,地方官學的建置在洪武朝已趨於完備。各個地方官學招收的生員額數有定,而生員又依學問高下分為若干種,在正額內錄取的生員每月可以領取官府發放的廩食,稱為「廩膳生員」(廩生)。額外增收的生員稱為「增廣生員」(增生),雖然沒有廩食可領,但可以遞補廩生缺額。後來愈收愈多,增收生員之外,又再增取的生員稱為「附學生員」(附生)。附生之後,還有青衣生、社學生(發社)。


雖然正額有限,但為了攏絡士子的心,正額之外的生員則沒有定額,據儒學家顧炎武(1613-1682)的估計,明代晚期全國的生員約有 50 萬人,約佔總人口數的 0.4~0.5%,數量十分可觀。


地方官學雖然屬同一層級,但教官的名稱與俸祿仍有些差異,府學教官稱為「教授」(從九品)、州學教官稱為「學正」(未入流)、縣學教官稱為「教諭」,而每個官學都有輔佐教官的「訓導」。現代教育制度還遺留「訓導主任」、「大學教授」的稱呼,大約就是古代制度的遺存。


明初的儒學教官大多是由地方上辟舉的儒士擔任,先試職三年,有功才實授官職。科舉穩定實施後,則多由會試落第的舉人擔任,他們雖然教書,仍不放棄準備科舉,因為儒學教官是品卑俸薄的工作,總期盼著有朝一日能夠更上一層。


官學學生要修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且選擇五經(《詩經》、《尚書》、《禮記》、《易經》、《春秋》)中的一經作為專門的研讀學科,稱為「本經」。學生每日清晨至教室與教官行禮,開始一天的課業,教官的授課教材包括四書五經、歷代名臣奏議、《大學衍義》、《資治通鑑綱目》等傳統儒家經典,不過四書中的《孟子》因為帶有民貴君輕的思想,所以被特別刪節過。


教官授課之餘,學生每日要臨摹名人法帖五百個字,學習九章算術之法,還需熟讀《大誥》(以朱元璋名義編纂的法律集)與各種經史、律誥、禮儀,這是朱元璋欽定的必考題。每月的初一與十五是練習射箭的日子,學生兩人為一組,各攜帶四支箭矢,射距初為三十步,最多加至九十步,射中的人可飲酒三爵。


生員們一心追求舉業,但想考科舉也得先經過篩選。正統元年(1436),各布政使司(省級的民政機構)下設有「提學官」專門考核地方儒學教育,提學官主要的任務就是要考核生員,在三年任內須考核生員兩次,第一次為「歲考」,成績分為六等,名列第一等可以升級,即補廩生或增生的缺額,並給賞獎勵。而名列第兩等也給賞,第三等不賞不罰,第四等受訓誡,第五等要降一級,即廩生降為增生,增生降為附生,依此類推,若名列第六等則罷黜為民。第二次考核為「科考」,科考名列前兩等的稱為「科舉生員」,才有鄉試資格。


生員若要往更高級的社會階層流動,其主要的途徑是科舉。除此之外,自洪武十五年(1382)起,年滿二十歲以上,資質良好,容貌端莊的生員,每年還可以參加禮部的甄選,稱之為「歲貢」,通過後就可以進入國子監學習。


國子監的學生在明代初期備受優遇,地位如同進士,因此成為國子監生也不失為一個向上流動的途徑。經由歲貢選拔進入國子監的生員還要再進行複試,依學力高下分為六堂,如果考試不中,不但自身要受罰,原鄉的儒學教官也要被罰俸。


北京國子監辟雍殿。(圖片來源

國子監生的作息是嚴謹而規律的,每個月初一與十五日休假,其餘的時間要背書與聽講,每日須在講誦簿上書寫當日誦習的內容,並要習寫一幅字,每幅字的規格是十六字十六行,字體要端正,但不侷限風格,王羲之(303-361)、歐陽詢(557-641)、柳公權、顏真卿等名家書法皆可。每三日要背書一次,每次須讀《大誥》一百字、本經一百字、四書一百字,不但要熟記,還須通曉義理。每個月要作文六篇,包括本經兩篇、四書兩篇,其他奏章、判語、策論等公用文書選擇兩篇。監生在校時,應尊敬師長,維護環境清潔、保持衣著整齊,課堂上不可喧嘩,不可擅離學校,連廚房的餐飲好壞都不許恣意評論。此外,還得輪流擔任值日生,掌管人員出入狀況。


國子監設祭酒(正四品,主持祭典禮儀,職位相當於校長)、司業(正五品,輔助祭酒,掌儒學訓導之政)各一名,另有一個名為「繩愆廳」的訓導機構,其辦事的官員稱為「監丞」,負責管理師生秩序,凡是不清潔環境、不遵守學規的,就會被登記在「集愆冊」上頭,如果再犯就會被竹棍責打。洪武三十年(1397)朱元璋向監生們說道:

 

恁學生每聽著:先前那宋訥做祭酒呵,學規好生嚴肅,秀才每循規蹈矩,都肯向學,所以教出來的箇箇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後來他善終了,以禮送他回鄉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懷著異心,不肯教誨,把宋訥的學規都改壞了,所以生徒全不務學,用著他呵,好生壞事。如今著那年紀小的秀才官人每來署學事,他定的學規,恁每當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潑皮,違犯學規的,若祭酒來奏著恁呵,都不饒!全家發向武烟瘴地面去,或充軍,或充吏,或做首領官。

朱元璋的鳳陽口語雖然不好懂,但要傳達的意思很清楚,就是要學生們都遵守學規,若有不聽從的,全家都要被連累。這般恫嚇的話一點也不假,早在洪武二十七年(1394),有位名為趙麟的監生誹謗師長,朱元璋就命人在國子監前面立了一根長竿,把趙麟的頭砍下來掛在竿上。


這根長竿樹立了一百二十五年有餘,直至正德十四年(1519)武宗朱厚照(1491-1521)自封威武大將軍南巡,在微服出巡時看見這根長竿,覺得很奇怪,問了左右的人才知道此為朱元璋梟令有罪監生之用,便說:「哪有人敢犯朕的法令呢?」命人拆除。

朱元璋雖然用恫嚇的方式要學生不要作亂,但洪武時期的國子監生也備受朱元璋信任,被拔擢為戶部主事(正六品)、監察御史(正七品)等高級文官者不在少數。且國子監生除了讀書,也常被交付各種任務,例如學習翻譯外文、丈量田畝、核定賦稅、清查黃冊(戶籍冊)、修治水利設施、纂修日曆等事。可見在體制尚不健全的明初,監生具有高度的靈活性與機動性,可隨時供皇帝派任。


至明代中期以後,文官制度漸趨完備,任官大多拘限進士資格,使國子監生不再具有任官的優勢。加上景泰年間開放捐納,百姓只要上繳米麥,便可進入國子監就學,更使國子監充斥許多素質甚差的學生,竟有監生寫不出一篇像樣的文章,在試卷上答道:「因怕如此,所以如此。仍要如此,何苦如此。」令人啼笑皆非。多數的監生只想撈得一官半職,無心於學業,人浮於事的情形下,有些國子監生到了五十歲還是沒出路,被裁退回鄉。


國子監生初授的官職多為地方上的首領官(掌管衙署內部事務的官員)、佐貳官(輔佐地方首長的官員),官品約在九至七品之間。因此許多監生仍不放棄舉業,期盼取得進士資格,獲取更高級的官職。但監生在兩京讀書,不便回鄉就考,朝廷遂准許監生就近參加順天鄉試(北京)、應天鄉試(南京),且為了不剝奪南、北兩京士子的錄取名額,朝廷另外專為監生設立保留名額,稱之為「皿字號」卷,「皿」即是取「監」的下半部,作為代號。


洪武十七年(1384),即科舉暫停後復辦的那年,朱元璋知道不少監生高中舉人,高興地要禮部官員至監生的家鄉張榜,他說道:「在京鄉試,多有取中的國子監生,為他肯學,所以取中。似這等生員,好生光顯他父母,恁部裏出榜於原籍去處張掛,著他鄉里知道。」


明太祖朱元璋。(圖片來源

總而言之,明代的官學教育有地方官學以及國子監兩大類,惟有少數的充場儒士不須經由官學就能參加科舉,大多數的士子仍須取得生員身分,進入地方官學就讀才能參加科舉。在地方官學表現優異的生員有機會透過舉貢的方式進入國子監就讀,國子監生在明初備受器重,授職與陞遷相對容易,成為科舉之外另一個不錯的選擇。


隨著文官制度漸趨完備,以及開放捐納入監,監生的優勢不再,面對宦途擁塞的困境,許多監生又回到了科舉之路。簡單講述了明代的官學教育,接下來要說便是士子赴京趕考的科舉文化了。

文章資訊
作者 王一中
刊登日期 2016-12-13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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