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燦爛光輝的文學史上,女性所佔的比例相當低,而這些躋身於唐代文學史的女性,又以后妃女官、妓女和女道士三類為最大宗。
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唐代的仕宦千金不能將自己的詩文外流,甚至是公主、郡主、縣主.......等皇室婦女也不例外,上層社會中,唯有后妃如武則天、上官婉兒或後期的女官宋氏五姊妹之流,能夠以凌駕官僚系統的姿態,留下她們的作品。
既然能識字的宦門婦女顧忌於社會觀感而不能表露才華,那麼文才就成為跳脫傳統婚姻的妓女與女道士們交遊的利器了。晚唐曾經發生這麼一件事。
這段大膽的告白,隨後在長安城中大為流行,我們不知道這段戀情的結果如何,但是這紙理當只有兩人知道的短文,卻在長安城中散佈,不得不令人聯想:這是不是女主角替自己宣傳的手段?如果不是,那麼這只是個才子佳人的老套故事;如果是,那麼這位名妓炒作話題、行銷自己的手腕,不可不謂高明!
那麼,唐代的妓女是如何養成的呢?這點,我們不妨請出白居易詩作〈琵琶行〉中的女主人翁──琵琶女,以她的人生來觀察唐代青樓的生態。
從戶籍制度與教坊理解唐代青樓生態
白居易的琵琶女是這樣自述她年少時光的:「十三學得琵琶成,名屬教坊第一部」,顯然這位琵琶女是以她的演奏才能來做她的賣點。
13 歲,在現代人來說還很年幼,但是在古代,13 歲的少年男女已經接近成人,因此,琵琶女 13 歲就已經學成了琵琶、開始工作。但是,她又是如何成為一名妓女的呢?這不得不從唐代的戶籍制度與教坊說起。
唐帝國將人民分作皇室、士族與良人、賤人兩大類,前者屬於上層社會、後者屬於中下階層。
其中,良人指的是家世清白的百姓,賤人則是罪犯家屬、奴僕與伎人。唐代的「伎」並不全是賣身的妓女,也包括了善於歌舞、演奏、特技甚至是長於說笑的男女,他們的戶籍列於教坊管轄,在朝廷需要的時候,可以隨時徵召。這類從戶籍上屬於賤人的妓女,也稱官妓,在中晚唐藩鎮中則稱為營妓,她們也擁有相當程度的技藝,並不全憑賣身。
唐代的戶籍制度是父子相承,不過父母雙方一良一賤的時候,則以母親的出身來決定孩子的良賤。如此說來,在理論上,妓女的母親應當也是賤籍,但是實際上卻非如此,妓女很有可能是經過人口買賣而來,這類出身不明者,在一些研究中稱為私妓,以此來與官妓分別。
如唐傳奇《李娃傳》的女主角李娃,就以「二十年衣食之用」的代價來贖身,顯然她從年幼之時就被賣給了鴇母,長達二十年之久。在吐魯番文書中,就曾有一戶的紀錄中有許多少女,人口販子在邊境以較便宜的價格買下她們後,送往長安或者其他城市賣藝陪酒或者賣身。
人口販子與鴇母買下幼女或者少女之後,就要開始積極地訓練她們,在〈琵琶行〉序中,琵琶女自述曾經向「穆、曹二善才」學習。「善才」是唐人對於樂器名家的尊稱,其中的曹善才乃是一個琵琶世家的重要傳人,並曾有許多弟子,因此,琵琶女自言向他學藝並不奇怪。
琵琶女的學習過程,可說是一種投資,目的只有一個:讓她成為一株搖錢樹!
從「五陵年少爭纏頭」看晚唐的貧富不均
在白居易的詩句中,琵琶女回憶著她風華正盛的時代時,是如此描述的:「五陵年少爭纏頭,一曲紅綃不知數」。五陵年少,指的是貴冑子弟;纏頭,是給予伎人的賞資。而詩中的「紅綃」之所以成為琵琶女的賞資,不只是因為紅綃昂貴美麗,更是因為絲織品本身就是唐人常使用的貨幣。在長安的青樓裡,客人也常以絲織品來支付酒資。
現代人往往很難想像布匹為什麼能作為貨幣,這是因為我們穿慣成衣的關係,但是在古代,布匹在生活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對於唐代的妓女而言,布匹裁製的衣物與配件,更是她們展現自己的關鍵,如同今日現代女性的名牌包一樣,都顯示了她們的身價。
唐代的絲織技術已經相當成熟,「綃」是其中一種極薄的絲織品,經過染色後的價格也與素色不同,紅色更是當時的正色,基本上只有貴族與仕宦人家才能擁有,如此看來,琵琶女的客戶確實如她所言,是一群「五陵年少」。
白居易在另一首詩〈賣炭翁〉中,說兩個跋扈的宦官以「半匹紅紗一丈綾」的價格,拿走了老翁重達千餘斤的木炭,半匹紅紗顯然與木炭的價格不成比例,對比著琵琶女的「一曲紅綃不知數」,更顯出長安城中嚴重的貧富不均。
「血色羅裙翻酒污」暗示的晚唐世況
琵琶女回憶著她的全盛時代,因為財富來得容易,所以她毫不珍惜地把昂貴的首飾拿來打拍子,鮮豔的紅裙被酒沾污了也不心疼。
唐代律令中明確地規定什麼樣的身分可以穿著哪些顏色、材質,而琵琶女並非士族,卻擁有理論上只有貴族才有的服飾,這可能顯示了律令中關於服飾的規定已然漸漸消解,這是因為中唐之後的藩鎮割據,節度使們紛紛想壯大自己,這使得讓商人有更多機會,商業繁盛與政府控制力的下降,成就了一個崇拜奢華的時代。
中唐是唐代文化的成熟期,有才華的士人也常被節度使們破格錄用為幕僚,在地方與中央之間流轉為官,此處作別之人,也不定何時又重逢。於是,唐代的筆記中出現了許多士人與地方的妓女們一見鍾情的故事,只是故事有時以離別作結、有時也能有美好的結局,悲喜之間,常常取決於地方長官的態度,若是遇到了豪爽明理者,通常會遣人成就良緣,但是也有心胸狹小者,造成了愛情的悲劇。
然而,有時造成悲劇的不是人,而是時間或是距離。
晚唐有另一個故事,發生在一位外交使節身上,這個使節奉命前往新羅擔任冊封新羅國王的冊贈使,他在山東半島的青州登船,因為屢遭風浪,不得不暫留於青州,因此,與當地的妓女段東美相戀。而後,使節前往新羅時染疾,屢屢夢見段東美出現在夢中,不久就病死了,副使護送他的棺木回到青州,段東美聞知此訊,身穿素服來到驛站裡致祭,哀慟過度而死。(編按:見薛宜僚詩《別青州妓段東美》)
或者像文章開頭說的,也是一個關於離別的故事,不過那些發生在地方的故事裡,士人們的追求或者鍾情是主動的,官妓們只能被動地接受,甚至被當地的官員作為禮物贈予別人。但是身在長安的名妓,卻派出婢女追上她的戀人,並以她大膽纏綿的詩文風靡了長安,如果把她的故事與《李娃傳》或琵琶女聯想在一起,我們可以發現這些長安的私妓擁有較多的自由,當然,這取決於她們的能力,畢竟我們所看到的都是些「成功」的案例。
「老大嫁作商人婦」,唐代青樓女子最終的歸宿?
在風光之後,琵琶女因為年紀漸長而失去客源,她的親人也離她而去,最後,她嫁作商人之妻,在丈夫前往浮梁買茶時替他守著空船、等他回來,在夜間彈琵琶時被白居易等人聽見了樂音,因此有了〈琵琶行〉一詩。
琵琶女的婚姻並不幸福,遠離了長安,意味著她也離開了欣賞她音樂的人,有些人堅持,琵琶女只是「伎」人、而不是「妓」女,認為她是一個崇高的藝術家、不可能賣身,這或許是一種現代人先入為主的觀念。唐代不是性開放的社會,士族男子在婚前很難與未來的妻子戀愛,妓女是他們在愛情遊戲中的玩伴,卻常常只是逢場作戲。
所以青樓女子通常很難與她們的士族情人結為連理,她們要嘛嫁作商人婦,又或者收養其他的少女,或者讓自己的女兒也成為妓女,如同宿命一般複製著她們的人生。在晚唐的敦煌壁畫中,就有一對母女出資畫了佛教的壁畫,希望這樣的功德讓她們母女來世可以「捨賤從良」,捨棄賤籍、成為一般的平民。
在我們閱讀唐代的詩文時,常常把青樓女子想像得妖艷燦爛,那是因為我們只能閱讀到男人們的文字,是透過他們的眼睛在看這些女性,她們既是美麗神秘的仙女,也是放蕩無德的浪女。然而,她們其實是被唐代的階級社會所束縛的最底層,這是我們在閱讀這些文字時,必須要具備的憐憫與同情。
我們從小在國文課本上看到的一代文壇宗師、傑出的詩人、宰相、書法家,他們若不是道貌岸然,就是憂國懷鄉,似乎生來就負有崇高的使命,連他們的挫折失意,都是為了更長遠的理想所做出的犧牲或伏筆。
但,真的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