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尋

【漫想誌】以前,我們都在租書店看漫畫:臺灣租書店興衰小史

2026-07-17

洪清雹,〈舊書攤〉,1950–1960。(圖片提供/高雄歷史博物館)

漫畫,從作者構思到讀者閱讀之間,存在一條長長的物質性流通鏈。在臺灣的漫畫發展史上,尤其是 1980 年代至 2000 年間,這一條流通鏈通往的最末端是提供收費借閱服務的「租書店」,無疑是最具話題性的一環。

租書店的出現,與活字印刷、大眾出版產業成熟密切相關。早在 18 世紀初的英國,就有向使用者收費的租借圖書館(lending library)及流通圖書館(circulating library)之記載,這類場所具有培養初階讀者的功能,也是世界推進「大眾出版文化」發展的重要環節。[1] 而在臺灣,租書店更是各種管道中,聲勢最強大、特色最鮮明、起伏最劇烈的端點,觀看租書產業的興衰與變遷,得以同時理解臺灣漫畫在不同時代的物質性變遷。[2]

 

從寄生到流通成形

臺灣租書店最早可追溯日治時期 1901 年《臺灣日日新報》一篇貸本屋(かしほんや)報導;而在 1909 年〈一日一商〉專欄更有「貸本屋」的營運介紹,文中可知講談本(坊間說書曲藝改寫的書)和小說最受歡迎,租價為售價的十分之一,守住30個老客戶即可存活。[3] 但這個圖像只是起點,因為,租書店作為臺灣的大眾創作和大眾閱讀之中間媒介,有幾度極為劇烈的變革。

租書店並不販賣書本,而是販賣書本閱讀的時間。[4] 因此,拆分書價為租金,藉此提高可近用性(accessibility),是全世界通俗文學的共同現象,臺灣的漫畫也不例外。

日治時期的「貸本屋」到了戰後,雖有 1946 年當局行政命令禁止日文書流通的限制,但據資深業者的說法,至 1950 年代仍可見租書店擺放日文書,讀者也多是日語時代的臺灣人。[5]

這個時期的租書業,並不是以我們熟悉的「租書店」為本業形式存在,而是附屬在街坊小店的夾縫之間。例如雜貨店的角落,或是流動式攤車。1946 年出生的媒體人南方朔,回憶 1950 年代的「流動租書攤」業者提到:
 

一台略大的板車,釘著幾排書架。攤販老闆踩著它,每週一次到我們村裡租書,從下午一直到晚上,都停在村口廣場,兒童書則可現場席地而坐閱覽。那個時代沒甚麼娛樂,閱讀小說漫畫已是最大的消遣。[6]

1947 年出生的侯孝賢也自陳從小學五年級開始閱讀武俠小說,書籍的來源就是「跟著哥哥騎腳踏車去租書店一套套的租來看,『看得很快一下就看光光』,然後又開始租放在旁邊的言情小說,『有什麼就看什麼』。」[7]

這段時間的漫畫是什麼內容?仍待考察。但此時臺灣的漫畫,最具代表的是模仿兒童綜合雜誌,1953 年創刊的《學友》雜誌,上有不少陳光熙等漫畫家的作品,及 1954 年發刊《東方少年》也有刊載日本、美國與臺灣漫畫,類似雜誌如雨後春筍出刊,1958 年漫畫雜誌《漫畫大王》創刊,成為最重要的市場寵兒,陳定國的《孟麗君》、葉宏甲的「諸葛四郎」系列都是當時廣為人知的連載作品。[8]
 
王雙福,〈租書攤-1〉,1950–1960。(圖片提供──高雄歷史博物館)
大致也是在這個時期,租書業為謀生路,最晚於 1950 年代末開始有專門供貨給租書店的出版社,也有租書店跨行兼營出版,自己出書自己租。租書店,模模糊糊地發展自己的流通迴圈。這些出版社發行的主要作品,包括中國民間故事、西洋文學名著、臺灣俠義傳奇各種來源改畫的「尪仔冊」(ang-á-tsheh),而尪仔冊的典型,最著名的應是陳海虹在1958年的《小俠龍捲風》武俠漫畫,及後來的「北游南許」的漫畫家游龍輝、許松山,以及許華良等人。[9]

1960 年代的臺灣,還有另外兩類書籍受到租書業青睞。一是以成年男性向讀者為客群的武俠小說,以 1950 年代中期香港的作家金庸為首,隨後臺灣的諸葛青雲、古龍、柳殘陽、臥龍生,十年間有將近數百位作家發表,成為租書的大宗。二是專門租給成年女性向讀者,自 1963 年作家瓊瑤《窗外》出版後湧現的言情小說,而後亦舒、玄小佛、徐薏藍投入,成為另一批租書亮點。

隨著兩大通俗文學市場的雛型初成,帶動出版社廣納寫手、工業生產,成為租書店的後盾。原本各自租給各自讀者群的租書業,開始有同一家店既出租武俠小說、又出租言情小說的狀況。原本分流而租的租書業,到 1970 年代末期出現整合的契機,並於 1980 年初期爆發了第一波擴張潮。
 
洪清雹,〈舊書攤〉,1950–1960。(圖片提供/高雄歷史博物館)

日漫及經濟成長的新刺激

租書店的大擴張潮,主因是 1970 年代末期,日本漫畫在臺灣的盛行。這是臺灣出版史的一段驚異奇航。由於臺灣和日本自 1972 年斷交,著作權失去國與國的協定保護,也因此,政治苦衷讓臺灣成為盜版行為的法外之地。

盜版的情形並非當時才發生。1950 年代,日本漫畫產業因手塚治虫以《新寶島》(新宝島)、《原子小金剛》(鉄腕アトム)提出語法變革,成功帶動產業發展,形成迥異於臺灣的漫畫出版榮景。當年《學友》和《東方少年》其實已暗地在翻譯轉引。[10] 但真正的日漫狂潮,起於 1975 年臺灣業者將日本原創漫畫配上翻譯送審,結果竟獲得審查單位「國立編譯館」核准,造成東立、尹士曼、小咪等出版商爭相翻譯出版「無授權」的日本漫畫。從 1977 年開始,眾多暢銷漫畫以不同譯名進入臺灣,例如《おれは鉄兵》變成《好小子》、《王家の紋章》變成《尼羅河女兒》、《ガラスの仮面》變成《千面女郎》、《ドラえもん》變成《機器貓小叮噹》,在臺灣爆紅。

同個時期,正好也是臺灣開始邁向「有閒、有錢、有閱讀能力」的時代轉折點──1966 年起,以加工出口區代表的出口替代政策推行成功,為臺灣創造了大量下班需要休閒的勞工,1968 年起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則為勞工配備了閱讀能力。租書店,就以這些新興的勞工階層為潛在顧客,在 1970 年代末至 1980 年初爆炸性成長。租書業者嗅到將通俗作品整合的商機──漫畫、武俠小說、言情小說,在這個階段集結在同一家店裡,構成臺灣租書店的最基本圖像。至於推理、科幻、奇幻等類型小說,或是八卦、政論雜誌,又情色書刊,都算選購配備,端視老闆的品味和市場考量。

漫畫、武俠小說、言情小說出版後,便循著流通系統流向各地讀者。在臺灣,租書店與一般書店是兩個不相干的通路:出版社會透過「中盤」批貨給租書店,一般書店則是找「書報社」的批發商供貨。當然也會有例外,例如瓊瑤、金庸等暢銷作品,租書業者有時仍須親自向書報社採購。[11] 不過整體而言,多數書籍完成印刷後,會統一匯聚到「中盤」的流通系統,借助火車、貨車出貨到各個縣市,在火車站附近集散,再由「中盤」的業務員分送到各自的租書店,最後在店頭出租,進入讀者手中。

1980 年代崛起的租書店,店面都不大,主攻「外借」生意,少數擁有大空間才擺椅子供客人「內閱」。租書店彷若人情味濃郁的社區書友聚會所,很多是一租成主顧,三十年如一日,客戶皆是街坊,可還書時結帳,甚至可拖到月底再算。[12] 這種社區型租書店的管理全是人工登記,店裡有一本登記簿,記下誰借出,而在書上則釘上厚紙本,成為另一套登記系統。作家郝譽翔回憶他 1980 年代少女時光的租書店日常:
 

租書店沒有電腦,老闆把每一本書的前後都釘上了厚紙板,借書的紀錄就寫在上面,而我的名字總在瓊瑤的小說上面反覆出現。[13]

老租書店典型的擺設,在牆壁兩端,分別是慣稱「文藝」或「查囝仔冊」(tsa-gín-á-tsheh)的言情小說、慣稱「查埔冊」(tsa-poo-tsheh)的武俠小說;而綽號「尪仔冊」的漫畫則多夾在二者中間成為緩衝。原則上,文藝小說(言情小說、羅曼史)是成年女性專屬,武俠小說是成年男性在讀,漫畫主力則是國中小學生。漫畫客戶長大會轉向文藝或武俠,成年男女讀者一般不太跨越彼此的邊界。[14]
 

網路崛起後的盛極而衰

盜版日漫帶來的租書店榮景,持續興旺到 1987 年《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廢止,再隔不到兩年,新聞局就開放日本漫畫合法進口。1989 年二月《少年快報》率先打開臺灣市場,之後《星期漫畫》週刊跟進,網羅本土漫畫家開啟臺漫創作。此時的臺灣也逐步回到國際外交舞台,頂不住各國要求整飭盜版王國的壓力,1992 年新《著作權法》通過並開始實施,將「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列為明文的違法行為。

盜版數十年的出版社,此時急與日本原出版商簽訂授權,原有盜版漫畫全部重新改版上市,開數大、紙質佳、印刷美,更能吸引讀者。租書店未見衝擊,反而迎來新一階段的質感革命,臺灣租書店的分布,也從原本以社區型為主的形貌,開始轉型,出現大量的全國性租書店。

1990 年起,「十大書坊」等連鎖體系興起,模仿金石堂書店的明亮採光、舒適空間的環境升級,隨後「皇冠租書城」、「花蝶」、「白鹿洞書坊」、「漫畫王」等租書店系統陸續加入,十年之間,連鎖租書店的總數達到至少 500 家。這是臺灣租書店的新黃金盛世,學生新顧客大量補上隊伍,租書店也更樂意投資。進入 21 世紀後依然還有擴張潮。很多愛讀書、懷理想的新手,透過「刷書手聯盟」、「租夢網」等討論群吸收營運新知,加入租書業,並開始引進一般暢銷書到店內,甚至輕小說等類型文學。

新的租書業者,不再固守三大類型,還加進被暱稱「文叢」的讀本類型,開創了不同於傳統的新格局。租書店的美好時光持續至此,獨立型加上連鎖店,家數估計超過 4000。

這是最後一波擴張。租書業的榮景此時雖尚未煙消雲散,但擴張已經很緩慢。之後,各種聚集而來的負能量,陸續降臨到租書業。2001 年開始,部分文藝界人士呼籲圖書分級制度,一時間,猛批言情小說和漫畫(如《課長島耕作》)帶有淫穢、色情成分,直指租書店「九成以上暗藏春色」毒害青少年。

原要保護兒童的箭矛,看似射向出版業,租書店卻是最前線的苦主。2004 年《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實施,其中第八條規定「租售限制級出版品者,應將限制級出版品以下列方式擇一陳列:一、設置專區,二、設置專櫃,三、外加封套。前項專區、專櫃,應明顯標示『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租買』字樣」。租書業者忙著貼標簽、設專區、貼告示「未滿 18 歲請勿進入本店」,營運成本大幅增加,租書店騷亂不已,有的甚至結束營業。

這個時代,還出現比分級制更壓垮租書店的新科技──網路發表平台。2003 年,中文世界的「起点中文网」出現,網路漫畫平台也相繼出現,2004 年韓國 Naver Webtoon、2005 年日本 BOOK☆WALKER 設立,再到 2007 年 iPhone、2010年 iPad 相繼問世,網路漫畫平台改寫了漫畫的媒介史。植物記憶式的紙本漫畫,轉化為礦物記憶式的傳遞方式。漫畫在手機等個人行動裝置閱讀變得更加即時,也更節省成本。新的漫畫閱讀世代,不再走進店裡註冊,也不再內閱與外借。2004 年前後,傳統租書店作為實體社交空間、地下文化中介的功能,徹底喪失,業者不堪讀者流失,出現大量租書店頂讓與歇業潮。
 

傳播效率與空間意義的終焉

臺灣租書店以獨特的「高效流通」模式,在歷史中成功扮演了拓展大眾閱讀的關鍵中介角色。尤其自 1980 年代起,租書店以平價的文化消費空間,滿足了當時經濟水平提升、擁有休閒餘裕且具備識字能力的讀者。作為一種庶民化的中介體系,租書店降低了閱讀門檻,推動了漫畫在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流動。

而這項曾盛極一時的物理中介體系,近 20 年間經歷了急遽的空間萎縮。根據財政部統計,全臺租書店於 2000 年全盛期曾超過 4000 家,但至 2021 年 6 月顯示僅餘 490 家。[15] 此種結構性衰退,在文策院的消費行為調查中亦獲得實證:2020 年雖有約三成六的具閱讀習慣民眾閱讀漫畫,但在管道來源上,線上閱讀比率已達 53.5%,顯見漫畫消費已跨越轉捩點,正式從實體紙媒導向數位優先的時代。[16]

租書店的興替史,是臺灣漫畫流通的見證:從早期臺灣本土創作者的零星萌芽,再是盜版日漫盛極一時的文化狂潮,而當漫畫書籍史的流通技術、載體媒介與消費邏輯已全面在「雲端化」靠攏,租書店的物理中介功能也不再必需。租書店作為物質性存在的必要性,已將告別階段的歷史使命,一去難以再回。
 
作者——蘇碩斌
國立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教授,曾任國立臺灣文學館館長,關注文學社會學、出版文化、都市研究等議題。著有《看不見與看得見的臺北》,譯有《文學社會學》,積極推動臺灣「創造性非虛構寫作」,曾企畫師生集體書寫的《百年不退流行的台北文青生活案內帖》、《終戰那一天:台灣戰爭世代的故事》等作品。
💡 本文摘自《漫想誌 Vol.04 臺灣漫畫媒介史》,《漫想誌》是什麼?它⋯⋯是一本獨一無二的漫畫刊物!

由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發行,透過漫畫研究者、創作者與產業現場的不同視角,帶領讀者認識臺灣漫畫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看見漫畫更多的可能。

到國漫館官網線上閱覽 >>> https://www.ntmc.gov.tw/home/zh-tw/publication/152002


[1] 清水一嘉,《英国の出版文化史——書物の庇護者たち》(東京:勉誠出版,2019);Thomas Kelly, Early Public Libraries: A History of Public Libraries in Great Britain Before 1850 (London: The Library Association, 1966), 68;Leo Lowenthal, Literature, Popular Culture, and Society (London: Pacific Book Pub, 1985), 59.

[2] 本文循費弗爾(Lucien Febvre)以「物質形式」探討書籍史的方法論,並以達恩頓(Robert Darnton)的傳播迴路(communications circuit)具體指引,從「租書店」探討臺灣的漫畫發展史──亦即,不以漫畫的內容創作為方法,而是從漫畫在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中介流通鏈進行探討,分析出版、印刷、流通、租售的這條傳播迴路;Robert Darnton, “What Is the History of Books?” in The Kiss of Lamourette: Reflections in Cultural History (New York: Norton, 1990), 107–35.
 
[3] 〈一日一商〉,《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3 月 4 日,5 版。

[4] 黎勉旻,〈漫畫消費空間初探-以台北市為例〉(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碩士論文,1998)。

[5] 筆者訪談,H 先生,〈租書店訪談紀錄〉,臺南市,2015 年 9 月。

[6] 南方朔,〈回想租書攤販的日子〉,收錄於《有光的所在》,(臺北:大田,2000),頁 30-32。
 
[7] 賓靜蓀,〈侯孝賢:沒有童年的閱讀,就沒有今天的《聶隱娘》〉,《天下雜誌》,(2015 年 8 月 10 日),https://www.cw.com.tw/article/5069973。
 
[8] 李衣雲,〈戰後漫畫「低俗」史:1940年~1980年〉,《歷史學柑仔店》,(2021年4月23日),https://kamatiam.org/戰後漫畫低俗史1940年1980年。

[9] 周文鵬,〈臺灣漫畫審查現象及其對國內漫畫發展影響之研究〉(臺北:淡江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7)。

[10] 洪德麟,《臺灣漫畫40年初探》(臺北:時報出版,1994),頁 180-182。

[11] 筆者訪談,J 老闆,〈書報社訪談記錄〉,臺南,2016 年 4 月;筆者訪談,K 先生,〈租書中盤商訪談記錄〉,臺南,2016 年 3 月;筆者訪談,H 先生,〈租書店訪談記錄〉,臺南,2015 年 12 月。

[12] 筆者訪談,C 太太,〈租書店訪談記錄〉,臺南,2015 年 10 月。

[13] 郝譽翔,〈重溫瓊瑤/讀小說的純真年代〉,《聯合報》(2011 年 4 月 23 日)。

[14] 筆者訪談,C 太太,〈東區租書店訪談記錄〉,臺南,2015 年 10 月。

[15] 吳尚軒,〈漫畫出版產業分析》從4000家倒到剩490家…臺灣租書店「雪崩式倒閉」,最想哭的是這群人〉,《今周刊》,2019年9月6日,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392/post/201909060021。

[16] 文化內容策進院,〈2020年臺灣文化內容消費趨勢調查計畫〉,《文化內容策進院》,2021年4月1日,https://taicca.tw/intelligence/industry_research/detail/17。
文章資訊
作者 蘇碩斌
刊登日期 2026-07-17

文章分類 故事
號外📣歡迎訂閱故事電子報 .ᐟ‪‪.ᐟ
從大時代到小人物、熱話題到冷知識,故事電子報📬陪你認識過去、想像未來!
訂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