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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墓找到了嗎?

2018-05-21
 

2010 年年底,我應邀到河南安陽參加曹操高陵保護方案專家論證會,會上發給我們一本河南考古所新編、文物出版社新版的《曹操高陵考古發現與研究》一書。我翻閱後,注意到該書裡的兩個細節:


第一,這大概是中國出版最快的圖書之一,估計不遜於那些熱賣的暢銷讀本。該書收稿截止到 2010 年 10 月 15 日,而出版日期是在 11 月,快還是不快?不言而喻。這就是為什麼我給同學上課時常告訴大家,看書時除了作者,還要關注出版社、出版時間、版次等看似與書的內容無關的細節信息,其實這裡面大有名堂經。


第二,在最早公開跳出來力挺曹操墓的一伙人裡,老高我濫竽充數,也算其中的一個。該書編者語說,收集了「專業學術報刊或權威報刊上公開發表的研究文章,共 53 篇,約 25 萬字……代表了目前學界對曹操高陵考古發現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學界對曹操高陵的總體認識」。


該書的論證文章編輯順序,好像是按照發表的時間前後做的目錄,拙文《考古學證據已足以斷定安陽曹操墓》居然排在第一個。那是我發表於 2010 年 1 月 3 日《南方都市報》的歷史評論版上的,離 2009 年 12 月 27 日新聞發布會對社會公布這一考古發現,僅有一週時間,算是比較早地亮出了自己的觀點。


儘管我們常說「革命不分先後」,科學發現和研究更不能以早晚論英雄,何況我又不專攻漢魏考古,但在當時全國一片質疑聲中,我這個近年不斷倡導公眾考古的人,不能葉公好龍,不想紙上談兵,能趕上中國公眾考古發展進程中難得的這樣一次堪稱經典的實踐機會,自當有責任和有義務回應公眾對考古學發現的熱切關注。


實際上,《考古學證據已足以斷定安陽曹操墓》是發布會後,我不知第二還是第三天寫的3篇網上博客之一,當時的題目叫《「魏武王」遺物有新解》。恰巧,《南方都市報》編輯找我給他們寫點稿子過去,就順手給了他們。他們要求我等他們發表後才能貼到我的博客上,於是我在 2009 年元旦前後幹的要事,就是先發了另外兩篇在博客上。


其中,《曹操相貌實難復原》發得最早,時間是 2009 年 12 月 28 日,即新聞發布會的第二天,其次是《曹操墓關鍵證據「魏武王」石牌應埋於下葬時》,發於 2010 年 1 月 2 日,都比後來收入文集的那篇發表的時間要早。


這與其說客觀記錄了我個人摻和曹操墓發現後的考古傳播過程,還不如說是記錄了一個潛心公眾考古的實踐者,在重大考古事件發生時的一種應對態度。後來,當中國考古學會等評選「2009 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時,我作為考古學會的理事,還投了曹操墓一票。

 
曹操像(Source: wikipedia)

曹操相貌實難復原

河南發現「曹操墓」,頃刻間成了 2009 年末的熱聞,我見電視台逢整點就滾動播出,已成媒介生態新景觀。看來,不管這「曹操墓」最後被定性為何種屬性,它成為中國考古學界端出來的一盤年度文化大菜,被持續熱炒到 2010 年,已成定論。就連我這個遠在上海與「曹操墓」考古八竿子打不著的人,也被媒體和親朋的問詢攪擾得夠嗆,也不知道媒體是打那兒找到我的聯繫方式。對待這些媒體或親朋,我的回應有三:


第一,我沒去過現場,也沒參與發掘,頂多是略早知道了那麼一點行業訊息。按考古界行規,人家發現者不正式發布消息,我們旁人只能憋在肚子裡,裝不知道,更不能對外透露。像 2009 年 12 月 25 日《第一財經日報》來採訪,我就只能三緘拙口,概不聲言。


事隔兩天,27 日發掘方公之於世,我還是得本著「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老話,一邊老老實實說自己不太知道,另一方面就推薦媒體去找河南省文物考古部門的領導或者考古領隊,他們才有出自第一現場的發言權。我於桌頭放了一張紙條,列出我熟知的領導和專家的電話號碼,作為我抵擋採訪的「擋箭牌」。凡有來電,馬上報號,著實奏效。


第二,對那些善於不讓我掛電話、非要我說點看法的媒體朋友,我基本都預設一個前提,即如果、假使、真的是「曹操墓」,那也不要熱炒為妙。眼下,「曹操墓」的社會文化熱度肯定會高於學術研究熱度,學術是個長期的過程,社會關注是個短期的流行。讓社會文化新聞隨著考古發現的進展而徐徐展開,遠遠超過一窩蜂地人云亦云,跟風演繹,創造信息,所以媒體還是以客觀的跟蹤報導為好。因為考古還在進行,發現還在繼續,謎團還在破解。


第三,我的基本態度既不是添薪加柴燒開水,也不是潑瓢冷水砸塊冰,還是篤信文火慢燉,勝過煎炒烹炸。打個比方,考古的規律常常是,一個新發現會帶出 5 個謎面,5 個謎面弄不好會扯出 10 個謎團。比如「曹操」長什麼樣?就是其一。有記者問我:「曹操」的頭骨被發現了,他的模樣就能清晰地被復原出來。


我對他們講,且不說僅憑一個 60 歲左右的頭骨斷定是「曹操」科學與否,就算是他老人家的頭骨,那最多也只能復原出個大概的模糊影像。諸如「曹操」的皮膚是黑是白、額頭眼角有沒有皺紋、雙眼皮還是單眼皮、大耳垂還是薄耳朵、鼻翼寬窄、長沒長酒窩、留什麼樣的鬍子、厚嘴唇還是薄嘴巴、有沒有黑痣等人體的軟組織,僅憑屍骨,而非遺體,即使是所謂相貌學家用頂牛的顱像還原技術,也復原不出來。


況且,只有頭骨,沒有肢骨,所謂「曹操」的高矮胖瘦,也都難以「模擬再造」出他的大小個頭來。凡此種種,期盼可以理解,技術難以做真,媒體千萬不要吊足公眾的胃口,公眾的期望值也大可不必過於飽滿。


實際上,相貌復原與否,都還是小事一樁,更大的問題是,一個帝陵或者一個王墓的考古發現,究竟能解決多少懸而未決的歷史問題?我認為也還是不要過度期待的好。試想,當年定陵的發掘,解決了多少明史問題?乾隆、慈禧陵墓的清理,弄明白幾多清史的實況?


當然,有人會講發現比沒發現為好,研究比沒研究為高;也有人會說發現了未必一定就發掘,發掘了也未必就有結論性的成果;還有人會道發現了如何保護,保護了是否開發利用。如此種種,都是我們全社會尤其應當關注的大事體。


安陽市安陽縣安豐(Source: by Rolfmueller, from Wikimedia Commons)

曹操墓關鍵證據「魏武王」石牌應埋於下葬時

發現曹操墓的消息發布後,質疑聲驟起。略其浮言,究其焦點,當是劍指刻有「魏武王」字樣的 8 塊石牌和 1 個石枕——這幾件考古學者用以確認曹操墓的關鍵證據。而在各種關乎於此的質疑中,又以「魏武王」是曹操死後才有的謚號,因此不可能下葬於墓中的說法最有質疑力度,影響力也不小,稱道者更不少。


比如中國政法大學的一位教授就說: 曹操生前從不稱魏武公或魏武王。「武」是後來曹丕登位做了魏文帝後,將其父曹操追封為帝時的追謚,後人這才稱曹操為魏武帝。因而曹操下葬時如有陪葬物,是不可能銘刻題記為魏武王的。這一點,出土的石牌首先就有矛盾。考古學者憑此石牌即斷言此墓為曹操墓,是不妥當的。


質疑者提出這樣貌似有邏輯的焦點問題,無疑叨在了點子上,起碼是在作了積極思考後才得出來的,不能說一點道理也沒有,這比起那些憑直覺和想當然說事的否定者、演繹者及其冒充大瓣蒜的所謂專家者,要理性一些。同時這也說明,我們的社會已開始漸入專家或者權威的觀點不是唯一結論,大家都有對一個事件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的時代,對錯反倒退居其次了。


換言之,這就有點接近法國十八世紀啓蒙思想家伏爾泰那句名言的意思了:「我不同意你所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考古之花,牆外也香,考古非但能引發社會和公眾的關注,成為一個重大的年度乃至國家文化事件,而且竟然也能外延出一般人文法則來,扯到社會民主進程裡,考古之魅,不可謂不大矣!


不過話說回來,作為被質疑者,考古學者當然也有責任和義務給予回答的權利。如果他們不同意曹操墓葬質疑者的觀點,可以再找出至少以下兩條文獻證據,不是以正視聽,而是冰釋前疑,同時進一步給社會和公眾一個交代:


第一條,《爾雅.釋詁》註疏「謚號」的意思時說:「人死將葬,誄列其行而作之也。」可見「人死將葬」,也就是人死後,即將下葬前,可以得到相當於蓋棺定論的謚號。據此,則曹操墓裡隨葬品中有「魏武王」的謚號,當然是合理的。


第二條,《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記載:「(漢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王崩於洛陽,年六十六。……謚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這條記載更明確地說明,曹操逝世於正月,在他二月下葬前,已得到了「武王」的謚號。如此,質疑者說考古學者依據時間前後有矛盾的「魏武王」刻石文物來斷定曹操墓,當不攻自破矣!


考古學證據已足以斷定安陽曹操墓

曹操墓發現後,考古學者提出 6 個依據。其中有 5 條是間接證據,諸如:規模上,墓葬巨大、與曹操的魏王身分相稱;時代上,墓葬出土遺物有漢魏特徵,年代相符;位置上,墓葬與出土魯潛墓誌等記載一致;葬俗上,曹操倡薄葬,墓內裝飾簡單樸實;遺骨上,發現與曹操終年 66 歲相近的男性遺骨。此外,還有一條是直接證據,即發現了數個而非一個帶有「魏武王」刻銘的石牌和石枕等,堪列最足證的關鍵證據之首。


眾所周知,考古認定墓主人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發現帶文字尤其有姓名的墓碑、墓誌、印章、刻有姓氏的遺物等。這次不但有「魏武王」字樣的遺物面世,還能與相關文獻記載互為印證,依照考古復原的邏輯性,確證「曹操墓」的要素皆已具備。換句話說,假使沒有發現帶「魏武王」字眼兒的遺物,即便就是真的曹操遺體或者骨架完好地埋在墓裡,考古上也不敢妄斷那就是曹操的本尊。可見,文字性遺物的舉足輕重性,堪稱斷定墓主人身分的定尺天條。


可這類刻有「魏武王」字樣的過硬文物,卻偏偏被不少質疑者認為是最有硬傷的證據。從埋藏角度說事者認為,這類遺物是從盜墓者手裡收繳來的,真假難辨;或者說墓葬被盜,是有人故意埋藏在墓裡的;還有人指出曹操部下也有可能隨葬被曹操賞賜的武器,故而非曹操墓。


另外影響最大的,是在「魏武王」謚號上做文章,認為曹操生前無此稱呼,是他死後才有的追謚,刻有「魏武王」的石牌和石枕,怎麼可能成為陪葬品?憑此斷定曹操墓,自相矛盾,很不嚴謹。要之,考古學者提供的證據鏈都是斷裂破碎的,條條依據都有漏洞。


來自各方的群起質疑者,以關注歷史的學者和社會人士為主,多無專業考古背景,也沒去過考古工地現場,信息源基本來自媒體報導。因此,他們的評判既有言之有道的推理,也不乏對媒體消息的誤判。比如上面提到的「魏武王」遺物來自盜墓者而不足信的說法,已有考古現場實有出土而不攻自破。再比如「魏武王」遺物是後人故意埋藏而非曹操死時隨葬的說法,屬於假設範疇,充其量只有 50% 的可能性。至於曹操部下受賞而隨葬「魏武王」武器說,若一件兩件興許能說得過去,可發現那麼多件,就不太可能是賞賜所能自圓其說了,何況那件刻字的石枕如果也屬賞賜之列,那就更說不清道不明曹操和屬下到底是什麼關係了。


可見,逐一解析這類質疑「魏武王」刻字文物的說法,大多是貌似有理、疑似有據的說辭。相對於考古學者提出來的系列證據,質疑者們多有抓住一點,不計其餘的味道,更有甚者還有斷章取義的嫌疑。其中流傳最盛、影響最大的是所謂「魏武王」謚號說。但該說似乎沒來得及做足考古常識或者傳統民俗的功課,就匆忙上陣,掀簾子搶答,粗看彷彿不無道理,但實在有誤社會和大眾,特需解構如下:


首先,什麼是謚號?一般詞典上說,即古代君臣后妃等有地位的人死後,根據他們的生平事跡與品德修養,評定褒貶,給予一個蓋棺定論似的評價。但問題是,到底是死後什麼時候追謚呢?是死後幾月或者幾年之後才追謚呢,還是像《爾雅.釋詁》註疏「謚」字說的那樣,「人死將葬,誄列其行而作之也」呢?如果「人死將葬」,也就是即將下葬的時候就可得到謚號,那麼「魏武王」石牌和石枕隨葬在曹操墓裡,不就很正常了嗎?準此,則質疑者反而該接受反證了。


其次退一步講,就算「魏武王」石牌和石枕確實是後來等到曹丕登基做了皇帝才追謚的稱號,當時不可能與曹操同時隨葬,那也還可以後來放進曹操的墓室裡去。墓葬發掘較多的考古學者大多有這樣的經驗,就是漢魏以後的合葬,往往是一個墓室要前後埋葬幾位逝者,這些逝者不太可能都是同時去世的。


換言之,後去世的人下葬,總是要重新開啓墓門再埋葬進去。像曹操墓裡現在發掘出來的一男二女三位逝者,恐怕也不是一次性下葬的。如果比曹操晚去世的女性下葬,為什麼不可能再把追謚了「魏武王」的石牌或石枕帶進去呢?故此,「魏武王」刻銘文物出在曹操墓裡,無甚異常。


另外順便還要說到的是,考古學界根據出土文字證據確認墓主人的案例不止於曹操墓,例如早年發掘的著名長沙馬王堆漢墓男女主人身分,就是因為發現了「利蒼」、「辛追」、「軑侯之印」等印章或遺物,從而確證了墓主人就是長沙丞相及其家人的身分。


換言之,同樣都發現了帶有姓氏名號的文物,馬王堆漢墓主人身分不被質疑,而對曹操的身分卻不予承認,就有點太不合考古常規了。如果考古學者經過論證,認定了是曹操墓,卻捂證不發,慎行訥言,封鎖消息,那在這個越來越提倡知情權的社會,比質疑聲更大的責難,恐怕會更令考古學者處境尷尬。


考古圈內的人都知道,像曹操這等名人墓葬的考古工作,時間一長,難免不走漏消息,容易引發以訛傳訛的結果。適時地把階段性的發現和研究成果對外公布,既是對廣大公眾的一個交代,也有主動接受公眾評判和其他專業領域人員一道參與討論的目的,這恰恰反映出考古學者與日俱增的公眾職責和社會義務。


說這是急於求成,是借機炒作,是匆忙定論,是打造曹操墓的推手等,我覺得都不太符合考古第一線工作的實況。

 

本文作者為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

 

楓樹林出版社出板之《考古好好玩:考古學家寫給門外漢的自白書》 
 
~考古不是挖恐龍,別再誤會考古學家了!~
苦中作樂,才是幹一行愛一行的最高境界!
作者高蒙河投入考古近40年,在復旦大學開設《大眾考古學》,畢生以「考古普及化」為目標,用生動易懂的小品文將「硬知識」轉換成「豆腐塊」般好入口的軟度,打破考古「非常純學術,極端象牙塔」的成見。
文章資訊
作者 高蒙河
刊登日期 2018-05-21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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