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年前的今天—
幾個義大利士兵騎著馬,大搖大擺地走進德意志的各大小城鎮。他們來到整個市鎮上最熱鬧的廣場上,開始敲鼓吹號宣告一件重要的大事即將發生。
等人群漸漸地聚集起來後,就看見整列全副武裝的士兵朝廣場緩緩前進。他們高舉著利奧十世的教皇牧徽和家族紋徽,緊接著一個高大的十字架,上面釘著一張據說「無比珍貴」的羊皮紙。在隊伍的最後方,教皇特使緩緩地步向廣場,他的名字叫「約翰・台契爾」。
台契爾出生於 1465 年德國麥森附近的一個小村莊,求學時在萊比錫接受教育,最後成功的拿到了文學學士的學位。在接下來的幾年,他憑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很快成為一位擅長兜售贖罪券的巡迴佈道家。1503 年起,他已經先後在馬德堡、不來梅、科隆、美因茨、紐倫堡等十個德國城市宣揚過贖罪券。而在 1517 年時,他進入了薩克森附近的領地。
身材矮小粗壯的台契爾昂首闊步、緩緩走上了佈道台,開始將自己的演講技巧發揮的淋漓盡致。
「這些贖罪券會讓一個神聖而不幸的靈魂平安抵達天堂的家園,難道你不會花四分之一弗羅林銀幣購買它們嗎?!」
台下的民眾聽的如癡如醉。
而教皇特使背後,早已經備妥各種販賣的道具— 錢櫃、 空白贖罪券、確保銀幣的銀含量充足的磅秤,越來越多人來排隊,到最後竟然變成某種瘋狂搶購,甚至有人從其他城市前來購買的。教皇特使越說越興奮,他開始喊著銷售贖罪券時,最有名的那句廣告台詞:
在繼續接下來的故事以前,我們得先解釋一下,什麼叫做「贖罪券」。
先想像一間 hen 大~hen 大~的銀行,銀行裡面有著許多黃金。有一天銀行開一張紙給你,上面寫「本銀行擔保此紙具有黃金 XXX 克的價值」,然後你拿那張紙去消費,這就是鈔票最簡單的雛形。
贖罪券的概念也差不多。
基督教的教義要求每個人都必須做好事以免受煉獄之苦,但是那些大功大德之人,他們一生中做的好事已經遠超過自己所需,那該怎麼辦呢?
很簡單,他們可以將這些功德存進教會的「功德庫」裡。
教廷的寶庫裡存著耶穌、瑪莉亞還有各種聖人的功德,而這些多餘的功德扣打就交由基督的代理人──教皇全權使用。
在中世紀基督教的觀念中,耶穌基督既然有權可以赦免人,教皇當然也有權從教會寶藏(功德庫)中提取餘德給需要的人,而方式就是給他一張贖罪券。
這種售賣贖罪券的行為最早起源於十一世紀的十字軍時代。當時教皇烏爾班二世宣布,所有參加東征的人將可以免去全部刑罰!但對於那些沒有辦法、時間加入十字軍的人,教廷也很「好心」的提供解決辦法:只要繳納夠多的金錢也可以獲得相同的待遇。
起初,這種措施並非拿來營利,而是用於資助十字軍或救濟有病與年老無依的人,但教廷很快就發現這東西根本是教會最好的收入,所以十字軍停止之後,教會還另創了一個「禧年」必須朝覲羅馬的規矩,藉此繼續徵用人民的捐款。
幾百年下來,贖罪券的款式也變得五花八門:有限時券、個人券、特別券(限定某一指定之教堂或教區使用)、即時券、通用券和一種贖罪吃到飽、但價格最貴的「無限贖罪券」──這就是所謂的「全大赦」贖罪券,只要這張券在手,不但以往所犯之罪一掃而清,將來的罪也預先得到赦免。
而 1517 年還有一種贖罪券更特別,除了洗去個人的罪孽以外,還可以洗去親朋好友在煉獄的罪。這種「特別贖罪券」的銷售,起源於一位教皇與一名賭徒:教皇利奧十世,與馬德堡的阿爾布雷希特大主教。
1517 年,教皇利奧十世正為錢的事情苦惱著。教廷的聲勢日漸萎縮,教皇希望再使整個羅馬宏偉壯麗起來,打算蓋起一座無比宏偉的聖彼得大教堂,其華美的程度將勝過所有的王宮,一次與歐洲諸王直接競爭。但問題是:此時的他已經負債累累了。
馬德堡的阿爾布雷希特大主教洞悉了教皇的苦惱。這時的阿爾布雷希特雖然已經是布蘭登堡藩侯、馬德堡大主教,但是他仍然想要獲得更高的政治權位——美因茨(Mainz)大主教的職位。理由是雖然同樣都是大主教,但是美因茨大主教的地位更高,它是神聖羅馬帝國七名「選帝侯」之一,也就是神聖羅馬帝國推舉新皇帝時,擁有投票權的七個人之一。
當然,價錢也很高。
阿爾布雷希特當時只有 23 歲而已,年齡就已經不符合;而且按照規定,一人不得兼領數個教區,為了打通這些關節,主教得繳納更多的錢給教皇。最後總算敲定了數字:50 萬弗羅林金幣,換算成現代的話,差不多是 7 億 2000 多萬美金。而主教獲得的就是一紙許可狀:允許在他的領地裡,以「修建聖彼得大教堂」的名義販售贖罪券。
這是一個大賭注。但主教知道雖然 50 萬弗羅林金幣數字很大,但是他的商品很有競爭力。他找來銷售贖罪券的奇才約翰・台契爾,在整個德國開始浩浩蕩蕩的巡迴佈道。
在威登堡的馬丁・路德完全不敢相信這件事。他親眼看見一個年輕女人原本要出門買食物給她的殘疾女兒,但是一回到家後:「寶貝妳看我買了什麼給妳!」
然後亮出一張贖罪券。
女人的女兒餓得兩眼昏花,馬丁・路德只能趕快掏出一點錢,要那女人再出去買食物給她的女兒,並且不斷諄諄告誡那女人:所謂的贖罪券只不過是一張紙罷了!
但馬丁・路德的話阻止不了任何人,買的人仍然越來越多,於是他決定採取行動。
1517 年 10 月 31 日,諸聖節的前一天,路德在當地教堂的門上貼出布告《九十五條論綱》,洋洋灑灑列出反對贖罪券的 95 條論點。他的主要論點很簡單:得到赦免的唯一途徑是悔改,懲罰是神賜下的,教會法或者教皇都無權減免。所有以為憑藉贖罪券可以確保自己救贖的人,將得到永恆的詛咒,教導他們的人也是如此。
「基督賜下掌管鑰匙的權柄,並不是要將人類的救恩交在某個個人的手中,或聽信他來處理。」
《九十五條論綱》是以拉丁文寫成的,在最後的文末署名:作者哲學神學碩士(按:其實當時他已經是博士了)、現任神學教授馬丁・路德,願與任何願意討論此問題的人公開辯論。
這些觀點立刻引爆了威登堡。雖然那時候馬丁・路德的整個神學思想尚未形成,但按照馬丁・路德的說法,不僅僅是關於贖罪券,各種代表贖罪券、朝聖、為死者做的特別彌撒、聖地、聖像、聖徒遺物,以及中世紀末期看重的種種宗教慣例,都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
一個看得懂拉丁文的學生,把條款翻譯成德文唸給大家聽,沒過多久聽的人就越來越多,翻譯的人只能大聲的講了又講,到最後終於累得受不了了,便換成另一個人繼續講。每個人都興奮的聆聽著,那個晚上威登堡教堂人滿為患,很少有人談別的事情。
在那之後,一個聰明(但多事)的學生把《論證》翻譯成德文,並且用當時的最新科技:印刷術大量複印。結果沒過幾個月,這篇文章竟然就傳遍了全德國,然後又翻回拉丁文傳遍大半個歐洲。它散播的速度之外,以至於有人驚奇地說「似乎有天使在當傳遞的人。」
這讓當時巡迴佈道的台契爾覺得非常納悶,因為他原本進行的很順利,卻突然出現大量詰問他的人,他的宣傳活動被徹底搞砸。一張張贖罪券的卡通畫在整個德國傳了開來,馬丁路德的抨擊不僅僅是因為論點清晰有力,更重要的是他博士的身份、他是起誓要教導聖經真理並抨擊一切謬誤的神學教授。
在古代歐洲,「博士」(Dr.)這個稱號等同於「爵士」(Sr.),因為它們分別是在文與武上取得非凡成就的人,一個是英雄,另一個則是聖賢。只有學士學位的台契爾根本無法與之相比,他地位太低、學識也不足,馬丁・路德看了他的回文,只不屑的說了一句話就不再回應:「他對待《聖經》,就好像豬在拱一大袋糧食一樣。」
當整個歐洲因《九十五條論綱》而掀起軒然大波時,馬丁・路德本人似乎還沒有會意過來這件事。
當時的馬丁・路德成了十六世紀的超級大網紅,他的文章,他的講道、連講章都被人刊印出來,帶領了各地宗教改革的思想,但是他本人則繼續悠哉地待在威登堡,絲毫沒有發現教廷在暗地裡已準備對他出手。
原本教廷希望,馬丁・路德所屬的修會能自己私下解決這個麻煩,但是在三年一次的例會裡,馬丁・路德反而吸收了更多盟友來質疑教會。在被逼迫到沒辦法的情況下,教會只好自己站了出來。
隔年(1518 年),教皇受予巡迴演說家台契爾「特別博士」學位,使他至少可以站在和馬丁・路德同一個高度上跟他釘孤枝(真方便)。除此之外,教廷仍需要一些重量級的神學人士來駁倒馬丁・路德。
教廷選上的人叫做「賽佛斯特・普列利亞」,是教皇本人的官方神學顧問。他很快開始研讀《九十五條論證》,打算從中找出漏洞來擊破路德,也終於被他找到一點:贖罪券是教皇權利,質疑贖罪券本身就是對教皇的質疑。但教皇是不會錯誤的,從反對贖罪券的角度來看,路德反對的正是聖靈的旨意!
普列利亞很快將自己的論點寫下,在六月發表了《答辯》一文。後來教廷將這份文章送給路德,連帶的還有一份羅馬官方的起訴書,要求他在 60 天內前往羅馬答辯,起訴的罪名正是整個中世紀最令人膽戰心驚的:
異端
馬丁・路德收到時,整個被嚇呆。他清楚知道他這趟羅馬之行,可說是凶多吉少。
起訴他的人不只是教廷,而是教廷下最嚴厲、自稱「主的看守犬」的道明會,這個修會平常就以異端審判出名,在十二世紀,道明會幾乎掌管整個歐洲的異端裁判法庭。路德在寫給朋友的信裡說到:「這些修士急於將我置於死地,他們是多麼詭詐、多麼陰險啊。」
馬丁・路德的擔憂並不是沒有道理。
一個世紀以前,宗教改革家約翰・胡斯被處以火刑的前例猶在眼前。而事實上的確也有資料顯示,教廷是想要安靜、快速地處理掉馬丁・路德。
在那時,一名狂熱的樞機主教 Pucci 下令道明會,私下用路德的名字發表一篇毀謗教皇的文字,接著在審判期間當作異端審判的證據展示,只要計謀一旦得逞,宗教審判法庭立刻就會拋棄往常冗長繁瑣的審判程序,可以立刻「進行判斷」路德的思想為異端邪說,馬上送交奧格斯堡國會會議代表紅衣主教,要他下令拘捕路德押往羅馬處以火刑。
馬丁・路德的整個人身安危,就全部寄託在他的世俗領主身上:薩克森選帝侯,「智者」腓特烈三世(Friedrich III der Weise,1463- 1525)。
腓特烈三世收到路德被拘捕的消息時,心情很差。
一方面他不想得罪教廷;另一方面,他也不喜歡教廷頒發贖罪券的做法。當巡迴佈道者前來德國時,他就曾經禁止對方進入薩克森領地。不過,在整個德國境內,可能也只有腓特烈三世有本錢這樣做。
這位選帝侯的本錢來自於他規模廣大的聖物收藏品們。在當時,收集或瞻仰聖物都可以抵銷在煉獄受苦的時間。而腓特烈三世的收藏品竟然高達 17,443 件——包括各種各色的古聖頭骨、碎片、齒髮,還有各種奇怪之物,使徒巴多羅買的臉皮、曠野的嗎吶、亞倫手杖的片段、瑪麗亞乳房的一滴乳(這要怎麼保存?)、耶穌在馬槽躺過的一綑草,甚至還有上帝在何烈山用火向摩西顯神蹟時所燒的荊棘。
根據當時的教法,只要別人前來朝覲一件,就可以得到一百年的赦罪,所以等一個人把腓特烈三世的收藏品全部逛完,腓特烈三世至少可以少在煉獄受罪 200 萬年,說真的,一個人兩輩子也犯不了那麼多罪,所以腓特烈三世認為,自己領地的臣民根本不需要贖罪券。
此外,他還有另外一個比較現實的動機。他知道贖罪券的善款並不是全都用在聖彼得大教堂上,賭徒阿爾布雷希特主教會從中抽掉一半的金額,而他剛好是阿爾布雷希特的死敵。
這該怎麼辦?腓特烈三世左思右想,他知道自己實際上可以不合作,但必須「看上去」很合作。
馬丁・路德日夜祈禱自己的世俗領主保護自己安危、不要將他交給羅馬教廷時,他終於收到領主的命令。他焦急的打開羊皮紙,接著整個人癱軟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