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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團也能變成犯罪產業的「加盟業主」?──墨西哥毒梟的「企業經營術」

2019-03-18

「王八蛋,我跟你把話挑明了說。」


這條來自他女兒帳號的訊息閃現於里卡多(Ricardo)的臉書頁面,但發簡訊的顯然另有他人。


匪徒繼續威脅,寫道:「我們一直盯著你的小公主。我們知道她住哪裡,也知道她什麼時候上學。」細節清清楚楚,表示這傢伙和同夥不斷監視里卡多女兒的一舉一動。簡訊最後要里卡多把 2 萬披索(約 1350 美元)匯到墨西哥的銀行帳戶。匪徒警告里卡多,他若敢不從,「我就叫正在路邊車內監視你女兒的人進去擄走她,你就再也見不到她了。」


匪徒以前會寫「惡意匿名信」(poison pen letter),趁著夜深人靜把信偷偷塞到門縫底下勒索;爾後改變犯罪手法,開始打匿名電話恐嚇。如今,歹徒通常會透過社交媒體,不僅同樣能匿名勒索,還能竊取受害者親友的個資與照片,著實令人厭惡。


(source: by NeONBRAND on Unsplash)

無論是寫信、打電話或透過網路威脅,策略始終不變。受害者知道歹徒有可能虛張聲勢,卻也害怕可能確有其事。墨西哥每年有一千多起綁架記錄案,另有數千起未向警方報案。包括里卡多在內的多數民眾會保持冷靜並向警方報案,然後再也不會接到勒索訊息。但是,有些人並不那麼勇敢。


勒索這行蓬勃發展,因為威脅別人的成本極低,即使回應率(response rate)不高,也照樣能活下去。傳送臉書簡訊不用錢,撥打電話很便宜,而歹徒通常會僱用囚犯,叫他們用走私的手機從監獄打電話威脅民眾。此外,遭起訴的風險微乎其微(里卡多向墨西哥市警方報案,告知警察勒索者的銀行帳戶,但警察仍然抓不到匪徒)。因此,即使回應率很低,勒索還是有賺頭。


如此一來,勒索便類似於發送垃圾郵件。只要收到郵件,說要分享一位死去奈及利亞人的遺產或便宜的威而鋼(Viagra),一般人通常都會按下刪除鈕。但是,少數人就是會上當。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和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UC–San Diego)的電腦專家曾經攔截(hijack)一個運作中的垃圾郵件網路,從中瞭解歹徒如何犯案。他們發現,發送垃圾郵件販售「草本催情劑」(herbal aphrodisiacs)假貨,每發送1250萬封電子郵件才能得手一次:回應率為 0.00001%。每筆銷售的平均金額不到一百美元,看起來似乎不好賺。


不過,發送電子郵件極為便宜且容易(詐騙者會綁架某個網路,利用殭屍電腦免費發送垃圾郵件),所以垃圾郵件發送者(spammer)還是能大撈一筆。研究人員發現,這些歹徒每天發送數億封電子郵件,一天大約可賺取7千美元,等於每年可賺 250 萬美元。


勒索者的成本略高於垃圾郵件發送者的支出,面臨的風險也更大(雖然根本無法靠墨西哥警方逮住他們),因此回應率必須比較高,才能夠賺到錢。回應率要高,就必須搞得有模有樣:民眾要怕勒索者,才會被迫給錢。因此,為了向受害者展現他們是來真的,敲詐勒索的騙子總會想方設法讓自己聽起來更令人恐懼。


組織犯罪集團就會在此時介入。本地歹徒需要公認的犯罪品牌,以便讓受害者心生恐懼,然後乖乖付錢。與此同時,野心勃勃的毒品卡特爾也在市場上尋找廉價而快速的方法來擴張帝國版圖。兩者剛好一拍即合:本地歹徒可以狐假虎威,打著卡特爾的名號犯案,卡特爾也可獲取幫手從中獲益。有些人發現,小咖匪徒與大型組織犯罪集團若要結盟,最好簽訂特許加盟協議(franchise agreement)。[1]


最早的加盟連鎖「權利金/使用費」(royalties)其實是支付給君主。英文franchise源自於法語franche,意思為「不受約束」(free)或「豁免」(exempt)。中世紀的國王授予經營特許權,允許臣民從事某項事務(譬如開闢道路、設置市場或徵收稅金)並命其上繳錢銀作為奉納。


如今所謂的加盟連鎖於 19 世紀的商場名噪一時。當時勝家縫紉機(Singer)給予旗下銷售人員在美國特定地區販售產品的專營權,以換取部分的銷售金額當作收益。這種構想在 1950 年代大行其道,麥當勞(McDonald’s)與漢堡王(Burger King)等大型連鎖企業紛紛運用特許加盟來快速拓展市場,以便擷取二戰後經濟繁榮的果實。如今,美國約有 50 萬家連鎖加盟的企業。在連鎖加盟產業中,最龐大的是汽車經銷商、加油站和零售商店,當然旅館也不例外。


勝家縫紉機 (source: by Anya Smith on Unsplash)

我們現在可以把組織犯罪集團加入前述清單。犯罪集團運作時通常採取迥異於加盟企業的原則。販毒集團以往堅持從上到下嚴格管理,老大只有一個,手握大權,顧盼自豪,睥睨唯命是從的屬下。然而,某些墨西哥卡特爾近來將權力徹底下放。


墨國毒梟猶如二戰後的漢堡連鎖店,在過去 20 年大肆擴張勢力版圖。1990 年代,墨國毒販只是哥倫比亞卡特爾的小弟。後者僱用前者將毒品從墨西哥走私到美國。然而,哥倫比亞在 1990 年代大舉打擊犯罪,加上該國像是巴布羅.艾斯科巴之流的諸多毒梟身亡,墨西哥毒販便趁機掌握大部分的販毒價值鏈。他們不會只聽命於哥倫比亞人,反而監督從生產到分銷的整個過程。


版圖擴張最快的是齊塔斯。在 2010 年之前,人們幾乎不把他們視為毒品卡特爾,認為這個幫派只是準軍事(paramilitary)集團,專門替「海灣卡特爾」執法。然而,齊塔斯在 2010 年與海灣卡特爾分道揚鑣之後,便持續以驚人速度成長,勢力遍及墨西哥東部,沿著中美洲加勒比海沿岸掠奪版圖。根據近期的報導,他們已經與義大利黑手黨「光榮會」(Ndrangheta,納拉何塔家族)搭上線。齊塔斯確實是組織犯罪界的麥當勞,在某些地區的每個城鎮都有分支機構。


齊塔斯猶如裝了渦輪引擎而迅速拓展版圖。為了籌措擴張資金,他們採用一種特許加盟模式。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的區域負責人最近提出一項分析報告,指出齊塔斯決定不派代表進駐新市場來從頭開始設立犯罪前哨站,而是吸收當地匪徒,使其進入俱樂部,作為加盟商。


齊塔斯的偵察兵會前往新地區,找到當地最管用的罪犯。這份聯合國報告寫道:「母細胞(mother cell)會向這些歹徒提供某種特許加盟權,允許他們使用齊塔斯的名號。」此外,齊塔斯的中央指揮部提供「加盟方案」(affiliationpackage)時,還會替入夥匪徒提供軍事訓練,偶爾甚至提供武器。加盟匪徒要向中央組織上繳部分收入,並且要締結「團結協定」(solidarity pact)。假使齊塔斯與其他卡特爾起衝突,他們就得出手相助。


(source: by Jeremy Paige on Unsplash)

兩造雙方撈取的好處類似於普通商場加盟業主(franchiser)和加盟者(franchisee,業界俗稱加盟主)獲得的利益。加盟企業可讓加盟主自籌資金,藉此快速成長。麥當勞要求加盟主購買他們經營的速食店,並且規定業主至少必須有 75 萬美元的可運用資金,他們才有資格購買特許經營權。如此一來,麥當勞就可快速擴大營收,無須替新資產付出成本(麥當勞在全球有35,000家分店,其中85%是加盟主持有,而非麥當勞的資產)。對齊塔斯而言,這項原則更為重要。他們是地下幫派,很難獲得信貸,因此特別希望加入麾下的匪徒能自籌資金。


此外,加盟業主能夠利用加盟者的創業動態(entrepreneurial dynamism)。齊塔斯的加盟匪徒不僅是一名員工(或者一臺龐大機器的一顆齒輪),必須負責從分配的地盤盡量榨取錢財。加盟的幫派分子承擔了這項責任,便具備了「管理態度」(managerial attitude)。最有影響力的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曾描述這種態度,認為它比薪酬或技能更為重要,「能夠讓個體從經理的角度看待其職位、工作與產品,亦即從他與整個團體和產品的關係去切入。」


加盟者也能引進當地知識,而這對犯罪集團和漢堡企業有同等的價值。黑幫或許更看重這點,因為幫派能否興旺,端賴他們能否與執法者沆瀣一氣,而當地匪徒比較容易勾結該區的執法單位。同理,加盟匪徒也能借助於母組織的專業知識。加盟的部分協議是加盟業主要將它的成功「祕訣」傳給加盟者,無論是炸薯條的訣竅或製造汽車炸彈的方法。


最重要的加盟因素或許是品牌。麥當勞並非烹調最美味的食物來征服全世界:這家速食店能夠打遍天下無敵手,只因為能提供味道一致的速食。麥當勞的總部位於美國伊利諾州(Illinois)的奧克布魯克(Oak Brook),當地賣的大麥克漢堡(Big Mac)和曼谷或北京的大麥克漢堡幾乎一模一樣。在這些城市能吃到的最好餐點,肯定不是這款漢堡,而且它甚至不是最物超所值的;但消費者知道,只要掛著金色拱門的麥當勞連鎖店都能夠提供達到基本品質的速食。加盟主想要的,正是他們原本得辛苦經營的聲譽。麥當勞贊助奧運會或請美國創作歌手賈斯汀.提姆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打廣告時,每個特許經營店都能從中獲益。


(source: by Uzenk Doezenk on Unsplash)

若想瞭解黑社會如何運用這點(黑幫品牌),不妨去參觀墨西哥市富裕郊區一間名為羅克西(Roxy)的「內北利亞」(nevería,冰淇淋店)。這是墨西哥的老牌冰店:它成立於 1946 年,似乎從成立至今,店面裝潢都沒有太大的更動,有旋轉的酒吧椅和糖果條紋的遮陽篷。不久之前,羅克西遭人勒索。一名男子搭計程車到這家冰店,遞上一個裝有錄音機的信封,錄音機錄有一段勒索店家 25 萬披索(17,000 美元)的訊息。錄音的人指出,如果不付款,經理的家人會受害,或許還會發生更糟的事。這段錄音由「胡安.巴列斯特羅指揮官」(Comandante Juan Ballesteros)背書,他自稱是墨西哥毒品卡特爾米喬肯家族的當地代理人。如果沒有這位仁兄出面,可能沒有人會認真看待這段警告訊息(或者墨西哥市的報紙根本不會報導此事)。


錄音帶提到米喬肯家族,立即便展現威脅力道。勒索者或許並非特別凶狠或是會攜帶半自動步槍(assault rifle)耀武揚威。然而,米喬肯家族惡名昭彰,曾在墨西哥米卻肯州的一間夜總會舞池拋擲五顆被砍斷的人頭,因此羅克西的店員知道他們面對的是狠角色。勒索者與米喬肯家族的出名招牌掛勾,就是要提高回應率,以便撈更多不義之財(在羅克西的案例中,這項威脅適得其反:店長非常果敢、勇於報警,警察後來圍捕了涉嫌勒索的匪徒。)


從加盟連鎖模式來看,也能解釋齊塔斯為何特別喜歡從事令人髮指的野蠻行徑。他們比其他墨西哥黑幫更喜歡拍攝和錄影從斬首到吊死人的罪行。齊塔斯在墨西哥北部從事過一樁恐怖的謀殺案,讓人們對其全球的加盟分子印象更為深刻,這便猶如麥當勞在巴西世界杯的宣傳廣告一樣,足以提升各地連鎖店的魅力。


話雖如此,搭便車當然有危險。許多劫匪和勒索者即便與齊塔斯、米喬肯家族或其他卡特爾根本無關,卻也都聲稱自己與這些黑幫結盟。要使加盟制度發揮作用,犯罪集團必須跟合法公司一樣努力保護其商標。上述的聯合國報告指出,「新細胞(new cell)得負責捍衛齊塔斯的『好名聲』,必須用暴力(殺人)懲罰未經授權就使用齊塔斯商標的歹徒。」所謂的「商標」與「品牌」並非比喻。卡特爾通常都有專屬標識,發給加盟者的制服與裝備上都會印上這些圖案。齊塔斯的標識是一面分為三等份的盾牌,分別印著墨西哥地圖、該黑幫的家鄉塔毛利帕斯州,以及字母Z。在墨西哥和中美洲齊塔斯加盟分子的藏匿處,有人曾搜出印著該集團標識的棒球帽和背包。


成為加盟者有另一項好處,就是能以更低價購買各種裝備(從防彈背心到武器、彈藥、車輛),也能大量取得這些物資。麥當勞可以一次訂購數千台烤箱、油炸鍋、收銀機和桌椅,齊塔斯也能夠添購或竊取大量設備,然後分配給旗下成員。若非如此,這些加盟分子可能得花更多錢去購買劣質的國產裝備。


我曾在某個炎熱的日子前往墨西哥北部某座城市,在當地一間緊鄰高檔購物中心的餐廳與某個人碰面。這個人曾經加盟錫那羅亞卡特爾。姑且叫這位仁兄米格爾(Miguel)。他已經 50 多歲,個子矮小但精瘦結實,住在山區,一輩子都瞇著眼睛看太陽,因此總是皺著眉頭。我們坐在餐廳外頭的桌子旁,邊吃午餐邊聊天,米格爾話不多,卻小心翼翼地掃視餐廳客人。他來自錫那羅亞州,年輕時成為當地卡特爾的「夥伴」(associate)。


米格爾很專業,面帶驕傲,強調自己沒有直接聽命於那個黑幫,他是獲得主要組織的許可辦事。錫那羅亞卡特爾長久以來便是如此,因此不被冠名為卡特爾,而被稱為「錫那羅亞聯邦」(Sinaloa Federation)。米格爾會在半夜起床,徒步前往山區向農民收購大麻,然後把貨帶回錫那羅亞州首府庫利亞坎。他會以液壓泵(hydraulic pump)壓縮大麻,用塑膠袋(polythene,聚乙烯)包裹大麻後把它浸於蠟中,藉此掩蓋大麻的強烈氣味。毒品備妥之後,就等人將其走私出境。


米格爾和走私同夥透過特許經營可自由選擇如何辦事、與他們喜歡的農民打交道、自訂交易數量和價格,而且通常以自己喜好的方式工作。目前在墨西哥南部格瑞羅州(Guerrero)的毒販似乎也有類似的安排。當地種植與處理鴉片罌粟來提煉海洛因的業務已經移交給獨立的企業家,他們以類似於加盟的方式替卡特爾種植小面積的罌粟。[2]


近來,這些團體似乎不斷在爭執。米格爾說,從他那時起局面就已經改觀了,當年競爭的走私犯幾乎不會發生衝突。他指出:「幹這檔事總得冒風險,可能會被警察或軍隊逮捕。」(米格爾曾經失風被逮,蹲了一陣子苦窯,出獄後便退出江湖)。他把某些食物沿著盤子周圍推,說道:「然而,在錫那羅亞,我們與其他卡特爾之間沒有問題。跟他們合作比殺死他們更容易。他們到今天都不明白這一點。」


自從米格爾在馬德雷山脈走私大麻之後,興盛的加盟連鎖制度已經導致販毒產業重組。販毒組織以往只控制供應面,將毒品從甲地走私到乙地,無論怎麼幹都行,只要能成事即可。齊塔斯採用不同模式:他們並非控制路線,而是掌控領土。一旦他們在特定區域(可能是一個小城鎮或整個州)授予特許加盟權,他們都希望當地代表能夠掌控該區的全部犯罪活動,將部分掠奪的戰利品送回齊塔斯的中央指揮部。除了走私毒品,齊塔斯的「細胞」還會在掌控領土上利用當地的關係從事其他犯罪行徑。


勒索有利可圖,綁架也很好撈錢。然而,當地的毒品交易占他們收益比例愈來愈高。這種做法衍生一種奇特的副作用,就是卡特爾會聘僱計程車司機。計程車是私人汽車,可自由移動,到處停車載客,極為適合運送毒品或載著綁架肉票四處移動。控制城市的計程車值得一試,因此計程車司機經常被人恐嚇。普拉亞德爾卡曼(Playa del Carmen)的某個計程車司機工會的男廁最近被人張貼了一張字條,上頭寫道:「你可以跑掉,但你無法躲藏:我們會找到你和你的家人。」錫那羅亞黑幫顯然想警告加盟齊塔斯的司機。


在墨西哥的東北部,加盟齊塔斯的匪徒已經在推銷Z牌威士忌,他們會強迫當地酒吧販售這款酒品。這幫惡棍也插手盜版DVD市場,把很黏的Z標籤貼在光碟上打造品牌。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管理學院的墨西哥籍教授羅德里戈.卡納萊斯(Rodrigo Canales)認為,這種多角化經營表示齊塔斯在國際販毒產業上沒有頂級人脈(走私毒品的管道)。羅德里戈指出,這幫匪徒背叛了前東家海灣卡特爾,乃是在「背叛」的基礎上成立的。因此,齊塔斯欠缺美國毒品市場的聯繫窗口,不得不另闢財源。


(source: by Adam Wilson on Unsplash)


[1]原指製造商或企業給予經銷商在某個地區分銷其產品的特許權,從中獲取部分收益,作為允許該特許權的報酬。


[2]將未成熟的罌粟蒴果劃開,流出的乳汁凝固後即為鴉片。由鴉片可提煉出嗎啡這種鴉片生物鹼。海洛因則是由嗎啡與無水醋酸加熱反應後製成。

 

本文摘自寶鼎出版《毒家企業:從創造品牌價值到優化客戶服務,毒梟如何經營販毒集團?》
「經濟學人」商業線記者湯姆・溫萊特採訪報導全球最奇特又野蠻的拉丁美洲販毒產業,他愈是探討毒品背後的故事,愈是發現——販毒集團和組織嚴謹的跨國企業差不了多少!
文章資訊
作者 湯姆・溫萊特(Tom Wainwright)
譯者 吳煒聲
刊登日期 2019-03-18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