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傑羅美術館(Museo Nazionale del Bargello)以及舊宮(Palazzo Vecchio,亦稱市政廳、領主宮),是佛羅倫斯的觀光勝地。前者在十九世紀中葉之後,以典藏大量的佛羅倫斯雕塑與裝飾藝術精品聞名;後者則是自十六世紀逐步改建成佛羅倫斯公爵的私人居所後,以富麗堂皇的室內裝潢與豐富的藝術藏品,吸引了無數的遊人訪客。
這兩座宮殿雖然皆修築於十三世紀下半葉,它們最初的建造目的並非為了藝術收藏,而是做為佛羅倫斯城邦的行政、司法與立法中樞,更是維護城市秩序的軍事基地。
巴傑羅宮的名稱來自於 1574 年,托斯卡尼大公爵以該棟宮殿為據點,將新設立的政府單位「Bargello」(功能類似現代的警察機構)設置於此處。不過,建造這座宮殿的時間點,則在佛羅倫斯史上首屆的自治大眾政府──第一人民政府(Prima Popolo)執政期間(1250-1260年)。這棟建築物不僅是該城第一件專為城邦政府機關修建的公共建築,更有象徵大眾政體興起的重要意涵。
十三世紀,這座宮殿被稱為人民宮(Palazzo del Popolo)或是市政廳(Palazzo Comunale)。今日,我們還能看到在建築西側外牆上,鑲嵌了一塊石雕紀念牌匾,內容則是歌頌第一人民政府媲美羅馬帝國的強盛國力。此外,銘文並提及該石碑製作於 1255 年,間接成為現代學者考究巴傑羅宮建立於 1250-1255 年間的重要文獻。
作為首座佛羅倫斯公共市政廳,十五世紀的人文學者李奧納多.布魯尼(Leonardo Bruni,1370-1444)在撰寫《佛羅倫斯編年史》(Historiae Florentini Populi)時,曾讚美這座高聳的建築完美地詮釋了第一人民政府對內及對外的最高榮耀。但好景不常,佛羅倫斯第一人民政府所支持的教宗黨(Guelfi),在 1260 年與皇帝黨(Ghibellini)的戰役中,被西恩納城邦主導的軍隊擊潰,連帶導致其執政勢力崩解。
第一人民政府垮台之後,人民宮隨即被佛羅倫斯的另一個政府體系,即被稱為執政總督(Podestà)的外來官員佔據,直到 1574 年為止。這也意謂著在超過三百年的時間裡,這棟建築在佛羅倫斯當地改稱為總督宮(Palazzo del Podestà)。
第一人民政府失勢後,佛羅倫斯的中產階級為了對抗封建家族及皇帝黨的勢力,於 1282 年組成了工會聯邦(Arti di Firenze),奠定了以工會系統主導的第二人民政府(Secondo Popolo)之基礎,企圖從執政制度上封殺封建貴族對佛羅倫斯政治的影響力。
從工會會員中選出的首席執政團(Priori),也隨即成為與執政總督並駕齊驅的政府部門。研究佛羅倫斯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文化史的著名學者 Nicolai Rubinstein 便認為,佛羅倫斯城邦由執政總督和工會首席執政團雙軌並進的政府體系,是義大利城邦政府中獨一無二的存在。
在首席執政團成立後約二十年,人民議會也逐步通過興建新政府宮殿的提案,並指派專任委員會監督公共建築的工程進度。新市政廳於 1299 年正式動土後,首席執政團在 1302 年便進駐該建築。因此,這座宮殿也被稱為首席執政廳(Palazzo dei Priori)。
到了十五世紀,伴隨著首席執政團在佛羅倫斯城邦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首席執政團被尊稱為領主(Signoria),而該建築也被稱為領主宮(Palazzo della Signoria)。直到 1549 年,佛羅倫斯公爵柯西莫.梅蒂奇一世將部分行政核心轉移到新建的碧提宮(Palazzo Pitti),領主宮的名稱便被「舊宮」(Palazzo Vecchio)一詞取而代之。
就功能目的而論,這兩棟建築的皆是為了大眾政府所建造,理應是市民議會進行辯論和溝通的公共場域。是故,在建築風格上,它更應傳遞出佛羅倫斯人民政府與封建獨裁政府不同,是由人民共同參政自治的開放精神。
但是,若是觀察總督宮和首席執政廳的建築風格,這兩座十三世紀公共建築所呈現的視覺印象,似乎並非以公開自由為主軸:兩者的外牆皆砌以厚重石材,且低樓層僅開有狹小的窗口;建築結構頂端,則有齒型突出的防禦型雉堞(merli);向外突出的碟口層(ballatoio),可讓內部守軍從高處投擲石塊或是傾倒熱油,以驅散外部的進攻勢力。另外,兩座宮殿都有一座高聳的鐘塔,佔據了城市內的制高點。
以上種種設計,明顯可以看出政府打算將這兩座宮殿建設成防禦堡壘的意圖。但是,這也讓人不禁思考為何以大眾民意為執政基礎的佛羅倫斯人民政府,其市政廳的建築風格竟是如此閉塞?其厚重的牆面,將宮殿內部空間與對外城市空間徹底區隔,彷彿拒絕人民於大門之外。
在追溯佛羅倫斯的歷史時,歷史學者 John Najemy 指出在中世紀晚期,佛羅倫斯城邦最嚴峻的挑戰並非來自外部,而是源於城市內部社會階級、敵對黨派與家族勢力之間的惡性鬥爭。十三世紀初的紛爭,最初源自於皇帝黨與教宗黨為了爭奪佛羅倫斯的領導權。但即使教宗黨勢力在佛羅倫斯站穩腳步之後,十四世紀初又隨即分裂為對立的黑、白兩黨。附帶一提,詩人但丁隸屬於白黨,其著名的作品《神曲》,便是在 1301 年被黑黨放逐出佛羅倫斯之後所寫。
家族之間結黨營私的惡習及暴力惡鬥,顯示出私人黨派是股足以和人民政府公權力抗衡的不安定力量。朋黨之間目中無人的鬥爭,不僅威脅到尋常百姓的身家安全,更嚴重破壞了都市建築與市容。例如,編年史家蒂諾.孔帕尼 (Dino Compagni)便紀錄了在 1295 年時,部分民眾因不滿執政總督的判決,強行闖入了總督宮。他們不僅搶走了總督的馬匹和財物,還燒毀了總督宮殿一樓的木造大門,使生命受到威脅的總督人馬只能倉皇逃亡至其他建築尋找掩護。
另一起案例則是發生在 1304 年時,黑、白兩黨的街頭互鬥最後卻引發一場無法掌控的祝融之災。編年史家喬凡尼.維拉尼(Giovanni Villani)在描述這場噩難時,詳細記錄了被大火吞噬的重要建築及市內受災區塊。從舊市場往南到阿諾河一帶的建築,幾乎都無法倖免。
甚至在 1308 年,黑黨勢力也曾密謀入侵首席執政廳以奪取政府主導權。儘管此項陰謀並未成功,但綜觀當時動盪不安的社會環境,這種黨派之間無視人民政府公權力的挑釁態度,或許能夠解釋人民政府為何有必要在城市中興建屬於政府機關的防禦堡壘。尤其,考量到政府行政廳經常是敵對勢力進攻時的首要目標,政府必須在城市內有個能夠抵抗攻擊的防禦型基地,以滿足軍隊集結和人馬調度的軍事需求。
例如,第二人民政府興建的首席行政宮,一樓便是被稱為防備廳(la Camera dell’Arme)的政府常備軍駐紮點;而宮殿前方的領主廣場,更見證了佛羅倫斯歷史上無數起殘酷血腥的政治鬥爭。
防禦性堡壘建築的另一項指標意義,則是保護行政官員的人身安全。值得注意的是,就佛羅倫斯城邦法規層面而言,行政宮殿從來都不是對外開放、允許人民自由出入的場所。閒雜人等若是私自擅闖政府官員的辦公宮殿,將會遭受懲罰。
此外,在 1293 年的正義條款(Ordinances of Justice)中,還嚴格規範了所有首席執政團官員的行動自由。他們不僅食衣住行都必須共同進行,不可落單,更不可以私自離開首席執政廳。這也意味著在兩個月的就職期間,執政官幾乎過著與外界隔絕的生活。他們的家屬僅能短暫造訪,不能過夜;即使是在行政宮殿門口宣告法規和判決時,也必須有隨行侍衛隨身保護;除非有重大公眾事務,否則不得離開首席執政廳。若是違反規定,就必須被罰款並剝奪參政權。
城邦法的條文,間接證明政府行政廳對於佛羅倫斯人而言,並不只是個政府機關所在地,更是行政官員的居住所在,建築安全性的需求自然可見一斑。
當代學者 Amanda Lillie 曾強調,在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的文獻中,提及宮殿時所使用的字彙「palagio」及「palazzo」,通常是指涉具備防禦工事的建築。就如同李奧納多.布魯尼在《佛羅倫斯頌》曾如此描述:「在城市中心,矗立了一座高聳入天的堡壘。它輝煌美麗的外貌是建築工藝的結晶,其無可媲美的樣貌,說明它是為了最尊貴崇高的首席執政團所建。」
布魯尼對首席行政宮殿堡壘外型的歌頌,證實了對佛羅倫斯人而言,封閉的碉堡建築和人民自治的政府體系,並非相互牴觸的概念。防禦型宮殿不僅可以隔絕外界對於核心政府官員和政府單位運作的干擾,其高聳又堅不可摧的建築風格,更象徵了佛羅倫斯政府及行政官員至高無上的地位。就城邦政府公眾形象的經營而言,擁有屬於政府的碉堡,實為強化外界認為佛羅倫斯軍力強大的最佳宣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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