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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的錦囊妙計】躲過一劫的衛成公,何時才能安然回國?

黃聖松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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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成公知道晉文公留他不得,雖然這次毒殺未成,但終究難逃死神之手。


此事很快傳揚四處,魯僖公也得知消息。《國語.魯語上》記載魯國大夫臧文仲之言,簡言之是讓魯僖公勸晉文公對此事罷手。臧文仲的理由是,諸侯之間本應相互協助,更何況魯與衛、晉都是周姬子孫,更不該骨肉相殘。魯國若趁機為衛文公說項,一則可與衛國交好,再則晉文公甫為「侯伯」,勸他應以德服眾,也能獲得晉國敬重。


於是魯僖公積極為衛成公疏通,《左傳》記曰:「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瑴,王許之。秋,乃釋衛侯。」「瑴」又寫作「玨」,讀為絕,雙玉一對稱為「瑴」。玉在先秦是極為貴重的物品,而「瑴」之雙玉又非隨意湊成,全由同塊玉石製作,因此質地、色澤、尺寸皆相同才能稱為「瑴」。「十瑴」價值高昂,周襄王收受賄賂而應允此事,但晉文公似乎不置可否。《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記曰,晉國乃「聽周歸衛成公。」「聽」在此讀為四聲,是聽任之意,即由他人做決定而自己沒有意見。


由《史記》之「聽周」可推知,晉文公對釋放衛成公不甚情願,只因周襄王收受魯僖公的十瑴賄賂而答應魯國請求,晉國只好「聽周」之決定。晉文公已扶持公子瑕為衛君,礙於周天子封其為「侯伯」而不能拂其臉面。況且衛成公是否能重掌君權也在未定之天,因此晉文公就作場順水人情給周襄王。


僖公三十年(630 B.C.)《春秋經》曰:「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鄭歸于衛。」《左傳》則記曰:「衛侯使賂周歂、冶廑曰:『苟能納我,吾使爾為卿。』周、冶殺元咺及子適、子儀。」據此可知周王室釋放衛成公的消息一出,衛成公便向衛都的兩位大夫周歂、冶廑聯繫。衛成公要求兩位大夫,若能接納他回國為君,他願命二人為卿。


筆者常言「卿大夫」一詞,實則春秋時代「卿」與「大夫」仍有高下之分。一般而言,廣義的「大夫」包括「卿」與「大夫」,但狹義的「大夫」不含「卿」。「卿」較「大夫」尊貴,也能掌握更多資源與權力。「大夫」又分為「上大夫」與「下大夫」二級,因此連同「卿」在內,春秋的「卿大夫」實為三個層級。讀者應該很納悶:衛成公既已獲釋,大可堂而皇之地續任君位,如何還需賄賂大夫周歂與冶廑,要取得他們接納才能回國呢?


周歂與冶廑在《左傳》僅出現於此,他們的身分應該是一般大夫,絕非如甯武子、孫莊子這類的世家大族。晉國透過元咺扶植公子瑕為君,當時大權在握者必是元咺。衛成公雖能獲釋,但安坐在衛都寶座上的公子瑕與掌握權力的元咺,絕不可能乖乖就犯。他們只要徵發國家部隊拒絕衛成公入境,即使甯武子動員他的「私屬」──卿大夫家族的武裝力量,恐怕也難以抵抗。釜底抽薪之計便是刺殺公子瑕與元咺,因此衛成公便向周歂與冶廑行賄,由他們鏟除政敵。


此事若能成功,二人的回報就是拔擢為衛國之卿。


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周、冶二位勇夫便連殺元咺與子適、子儀。子適是公子瑕的字,子儀則是公子瑕一母同胞的弟弟。三人遭毒手後,衛成公未遭遇抵抗便順利進入國都。衛成公將祭祀先君,表示重登君位。周、冶二人也穿著卿之禮服,準備到宗廟接受衛成公冊命。


詎料周歂先進宗廟大門,突然「遇疾而死。」「疾」指突如其來的急症,周歂之「疾」可能是今日所說的心肌梗塞。後到的冶廑後眼見周歂暴斃,認為是二人收受賄賂而殺害公子瑕與元咺,因此上天降下懲罰。冶廑心生恐懼而不敢接受卿位,於是保住一命。


衛成公在對外關係上常首鼠兩端,但為保住君位確始終如一、堅定不移。和他一樣固守立場的還有甯武子,或許孫莊子也能算上一份。二位卿大夫為自家權力與利益,與衛成公站在同一陣線,終將遭囚兩年的國君送回衛都續任君位,最大的回饋就是保住既得利益。若依衛成公的角度,甯、孫二氏可謂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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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聖松
刊登日期 2019-09-15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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