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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離婚,傅斯年曾經付出多少贍養費?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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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來,西力東漸帶動了中國各方面的轉變;家庭與婚姻體制,同樣展現了巨大的轉折。五四知識人面對婚姻這項議題,固然力圖衝決網羅,卻難一刀斷水。特別是許多人早已有了婚約,想要實現一己憧憬的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毀約退婚,必然將自己的幸福,以婚約對象的不幸為代價,總令當事者不免瞻前顧後。胡適及其友人,如陳衡哲、趙元任、傅斯年、徐志摩、魯迅等都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耀眼明星,生命道路自有千秋,如何處理自己的終身大事,人人煞費思量,各有情衷思懷。

創辦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傅斯年,曾經是五四運動學生領袖之一,其後也曾任國立北京大學代理校長、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傅斯年為人嫉惡如仇,除堅持反共立場之外,擔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時,曾公開質疑孔祥熙涉嫌貪瀆;後又指稱宋子文發國難財,當時百姓早就對這兩位「皇親國戚」多有微詞卻莫可奈何,傅斯年的仗義之舉實大快人心,「傅大炮」之名義亦不脛而走。


為學方面,傅斯年致力於從新解釋中國傳統文獻,不但見解獨到,而且對學界多有啟蒙之功。1950 年 12 月 20 日傅斯年在臺灣省議會答覆教育行政質詢時突然腦溢血逝世於議場,享年 55 歲。


1917 年胡適返回中國擔任北京大學教職。對於當時中國的落後,胡適提出的解方是「健全的個人主義」,他認為把自己鑄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於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把自己鑄造成了自由獨立的人格,你自然會不知足,不滿意於現狀,敢說老實話,敢攻擊社會上的腐敗情形,做到「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在新文化運動的宣傳之下,知識人開始正視自己的喜好與需求,面對當時理所當然的傳統價值觀,「重估一切價值」是相當重要的論點,因為唯有健全的個人才能有完整的國家。


胡適在「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指出當時「新思潮」廣泛流行,它的根本意義只是一種「評判的態度」,「凡事要重新分別一個好與不好」。青年傅斯年浴身其間,反思中國傳統的方方面面,發表〈萬惡之原〉,矛頭直指中國的家庭就是摧殘個性、破壞個性「最大的勢力」,更直接點明,中國傳統婚姻乃是埋沒個性的「奴隸生活」:

 

中國人是為他兒子的緣故造就他兒子嗎?我答道:「不是的,他還是為他自己。」胡適之先生曾有句很妙的形容語,說:「我不是我,我是我爹的兒子。』我前年也對一位朋友說過一句發笑的話:「中國做父母的給兒子娶親,並不是為子娶婦,是為自己娶兒媳婦兒。」

這段話雖然近於滑稽,卻多少反映了中國家庭的實際情形。


另一方面,女性在中國古代猶如男性的附屬,深受壓迫;婚姻方面,絕無離婚自由,只有被「休」的命運。若是丈夫控訴妻子有符合「七出」之行為:「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多言、竊盜」,丈夫即可休妻。在中國傳統社會裡,女子若被「七出」(離婚)後會因為名譽問題而使得女子再嫁困難;再加上在傳統「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下,失了夫家依靠的女子根本沒有謀生能力。

 
《大戴禮記•本命》: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誠如張幼儀在《小腳與西服》上所言,「出家」、「入娼」與「自殺」幾乎當時離婚女子的全部選擇!隨著性別平等意識逐漸萌芽,女子在離婚後的生活保障問題,開始受到重視。南京國民政府於 1930 年公佈了從屬於《民法典‧親屬編‧婚姻章》的新離婚法,正反映了時代和觀念的變遷。


1896 年 3 月 26 日,傅斯年出生,他幼年喪父,是母親一手帶大的。性格剛毅卻事母至孝。傅斯年 16 歲時與原配丁馥萃以媒妁之言結合,丁馥萃雖為聊城第一美女兼才女,但是在沒有感情基礎的情況下,傅斯年因為求學與工作的原因長期與丁馥萃分居,再加上兩人並無子嗣,這對硬湊的才子佳人終究因為沒有交集而以離婚收場。


有關於傅斯年私領域的資料極少,據 1934 年 8 月 10 日的小報《金剛鑽》報導,傅斯年與丁馥萃離異時付出了一筆為數不小的贍養費。原本丁馥萃所提出的贍養金額為 35000 元,經過親友多人斡旋之後以 2500 元達成協議。丁馥萃在離異之後既不願意繼續接受傅家金援,也回絕回到娘家的提議,並且宣稱這筆贍養費加上傅斯年弟弟給的 500 元將用在每月 10 元的房租,若是 3000 元用完即自戕了結餘生,真正的結局如何則未見於史料的記載。


〈傅斯年下堂妻之眼淚生活〉:本剪報出自1934 年 8 月 10 日的小報《金剛鑽》。報導多有錯漏之處,另外真假難分的地方也不少。除報導的可靠程度受到質疑外,關於報導中贍養費的斡旋、與傅家和娘家的後續、贍養費用盡後的自戕宣告以及是否有那本自傳?這些目前都無法進行確認。

另一方面,這筆贍養費對傅斯年而言也是相當沈重的負擔,1934 年 4 月 9 日傅斯年給李濟與趙元任的信中提到,傅斯年領了所長加給也才月薪 500 元(徐中舒 350 元、陳寅恪 100 元),若是要付 35000 元的贍養費遭是非常沈重的負擔,就算最後敲定的金額不到原本十分之一,這對於當時月薪 500 元的傅斯年扣除固定開銷後也相當吃力。


俞大綵幼年即接受新式教育,畢業於上海滬江大學有滬江才女之稱。學生時期的俞大綵可謂允文允武,不論是文言論理還是白話小說都有發表,她還是滬江女生棒球隊的隊長。婚後也仍在《獨立評論》上發表討論婦女議題的文章,對比於現代婦女可為毫不遜色。

1935 年 9 月 3 日傅斯年寫信給丁文江,他談到離婚一年中新婚妻子俞大綵管家雖省下不少錢,但因為盲腸炎手術與產子支出更多,信中與丁文江討論到自己的出版計畫以增加收入,希望隔年一月起就能每月付出 150 元贍養費。


1904 年生的俞大綵幼年即接受新式教育,以社會學學士畢業於上海滬江大學。她不只出身名門,在當時更有滬江才女之稱。學生時期的俞大綵可謂允文允武,不論是文言論理還是白話小說都有發表,她還是滬江女生棒球隊的隊長。

 
MAJOR SPORTS女生棒球隊:隊長:俞大綵。

除此之外,俞大綵還擔任《滬江年刊》編輯部美術主任,婚後也在《獨立評論》上發表婦女議題的文章。傅斯年與丁馥萃離婚後便與其結婚,這時俞大綵成功的扮演傅斯年心靈伴侶的角色,傅斯年給妻子的家書,呵護關愛之情滿紙盈溢;無論大事小事,彼此坦然交流,互動親密。而這種親密的互動與丁馥萃卻無法形成,或許這就是傅斯年堅持離婚的主因。


俞大綵為上海滬江大學社會學學士

以這件事而言,傅斯年所付出的贍養費不只標誌出知識人對個人主義的實踐,更可以看到保障女性權益觀念上長足的進步,以「衝破束縛的文明代價」為題當不為過。


「終身大事:胡適及其友人的婚姻人生」特展是胡適紀念館回應五四新文化運動一百週年所精心策劃。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除了廣為人們討論的德先生(民主)與賽先生(科學)之外,我們想呈現的是另一種更加貼近生活周遭的視野,藉由胡適、陳衡哲、趙元任、傅斯年、徐志摩以及魯迅的婚姻,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現在想當然耳的婚姻自主以及男女平權都是經過血淋淋的爭取。


舉凡現在所言「婚外情」、「離婚」、「遺棄」等議題早在歷史上層出不窮,而五四新文化運動時代正是舊制度與新觀念衝擊與激盪最強烈的時代,從他們面對婚姻人生的無力、無奈或無情,到我們認知的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這條路並不輕鬆,軌跡更值得重訪。誠摯邀請各位駕臨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館,來看看這段曲折但是有趣的故事。

 

胡適紀念館
開放時間:每週二至週六,09:00—17:00、國定假日不開放參觀
聯絡電話:(02)2782-1147、2789-9720
傳真電話:(02)2653-3302

地  址:11529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30號
網  址:
http://www.mh.sinica.edu.tw/koteki/
FACEBOOK:胡適紀念館 Hu Shih Memorial Hall
特展FACEBOOK:胡適紀念館特展 - 終身大事 : 胡適及其友人的婚姻人生
交通方式:
■公車:212、276、645、306(往舊莊)、小5,在「中央研究院」站下車。
205、270(含區間)、306(往凌雲五村)、620、小1、小12(含區間)、藍25,在「胡適公園」站下車。
■捷運:板南線或文湖線「南港展覽館站」5號出口對街轉乘公車205、306、620、276、645、小1、小12(含區間)。
■火車、高鐵:至「南港站」(忠孝東路)轉乘公車212、270(含區間)或藍25。至「南港站」(南港路)轉乘公車306、205、276。至「南港站」(市民大道)轉乘公車小12(含區間)。
■汽車路線:由院區大門進入,第一個路口左轉。
文章資訊
作者 岑丞丕
刊登日期 2019-04-10

文章分類 故事
收錄專題
2020|五月關鍵字 婚姻:非關愛情
回顧不同社會中關於「理想婚姻」的不同定義,一起通過現代、過去與未來,探索「婚姻」的變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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