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國際紀錄片影展 TIDF 選映多部東南亞影像作品,從紀實到劇情片,打開更寬廣的東南亞影像創作光譜,當台灣政府大力翻炒「新南向」政策大雜燴料理,卻未對歷史、政治、社會與文化等當代議題給予更多重視,這些原創作品帶我們看見更複雜曲折,卻也更有活力的東南亞社會與人民。
本文試著透過 TIDF 選映的 2 部印尼影片:《電影剪查》(2016)與《瞎豬想要飛》(2008),簡單回顧印尼電檢制度的演變,同時連結印尼社會的轉型歷程,希望能提供台灣觀眾一個更深入理解印尼影像文化、影展機制與文化政策的參照點。
《電影剪查》由新生代女性導演柴魯恩.尼薩(Chairun NISSA)執導,挑戰印尼自荷殖時期至今屹立不墜的電檢制度,與導演 Edwin 協力合作,將 Edwin 從未送審過的影片《瞎豬想要飛》送到印尼電檢局,啟動了本片的記錄之旅。在漫長的行政審查流程與電檢系統多方角力過程中,尼薩的鏡頭讓我們窺見當代印尼電影者的關鍵難題:國家審查。
國家透過審查制度機制,決定了人民能看見的,能聽見的,能獲取的一切資訊,電影作為當代最普遍且重要的資訊流通的媒介,也是門檻相對低廉的娛樂活動,便成為國家嚴格監控思想的第一道關口。若讀者記得幾年前,在國際影展上屢屢獲獎,掀起熱議的《殺人一舉》(The Act of Killing, 2012) 及 《沉默一瞬》(The Look of Silence, 2014),兩部片因談論印尼 1965-66 年反共清洗與族群屠殺血腥史,遭印尼電檢局禁止公開院線放映。
《電影剪查》提及《沉默一瞬》被禁片的經過,帶出《瞎豬想要飛》的敏感議題——片中提及 1998 年印尼歷史上第二次大規模屠殺,主要受害者為印尼華人,如同時空輪迴,1965 年與 1998 年兩次悲劇,是不同世代的電影創作者試圖打破的致命沉默,也是國家一再透過審查機制遮掩,試圖「遺忘」的歷史傷口。
印尼看似轉型民主政治達 20 年——1998 年獨裁政權落幕,2004 年落實首次總統直選,為何執政者仍無法面對歷史傷痕?電檢制度這樣的威權時代產物為何仍然存在?要理解過去,就必須先展開一段印尼電檢制度的歷史回顧,今日,印尼境內所有電影公開發行與放映前,一律必須通過印尼電檢局(The Film Censorship Board, Lembaga Sensor Filem,簡稱LSF)審查,最早建立的電檢體制於荷殖時期 1916 年,至今擁有超過 100 年的歷史,當時電檢制度限制了可能具有顛覆殖民政府或鼓動民族獨立的電影;1942-1945 日本殖民時期歸屬宣傳部。
1945 獨立建國後,電檢局正式制度化為國家體制,第一任建國總統蘇卡諾(Soekarno),將電影視為政治意識形態鬥爭的工具,嚴格管控外國進口電影的「負面影響」,1964 年更全面禁止進口美國好萊塢電影。同年,電檢局正式納入國家資訊部,委員背景主要來自政府、黨派與情報單位,這些都顯示出在國家眼中,電影不只是一種藝術型態,更是國防情報的第一線堡壘。
1965 年,軍人政權蘇哈托(Muhammad Soeharto)發動政變,在冷戰時期美國支持之下,取代過往偏左路線的蘇卡諾政權,這段 1965-1998 年被稱為新秩序(New Order)獨裁政權時期,以反共產主義之名,高舉正常化(normalisasi)與秩序(Orde)的核心價值,打造一個去政治化、經濟發展主義與現代化的新印尼,隨之而來的清共大屠殺,百萬人喪生,七十萬人未審監禁,流離失所與被壓迫者無數。從政治高壓到思想檢查,電檢局隨之走向雷厲風行的監控,但這次,矛頭指向的不再是好萊塢,而是印尼本土電影。
時光回到 1970-1980 年代,看似未碰觸政治的劇情片也被嚴厲管控,如 Sophan Sophiaan 的《小男孩》(Bung Kecil, 1978)因描繪社會不平等現實情境被查禁;Sjuman Djaya《年少戀人》(Yang Muda Yang Bercinta, 1977)則因為引述異議詩人 WS Rendra 的詩句而被禁止上映長達 16 年;如 1989 年 Deddy Armand 的愛情喜劇,片名原本為《左右 OK》(Kiri Kanan OK)被電檢局改成《右左 OK》(Kanan Kiri OK),因為「左」被認為有共產色彩的隱喻,必須改名以符合政權意識形態的偏好,是其中最為荒謬的例子之一。其他因性別議題、性愛場面、政治因素、褻瀆宗教等被刪減或禁播影片,更是不計其數。
儘管如此,蘇哈托新秩序的電檢制度,直到 1992 年立法機構正式通過成為「電影法」(Film Law),禁止播映含有暴力、賭博、藥物濫用、色情、違法行動...等內容影片[1],才擁有了穩固的法源依據。但最關鍵部分是《電影剪查》數度提及,諸多影片被禁演的理由:「SARA」,分別是 Suku(族群)、 Agama(宗教)、 Ras(種族)、 Dan Antar golongan(階級之間)的縮寫。
SARA 是什麼?簡單來說,SARA 是一個政治禁忌,是蘇哈托新秩序威權體制的發明與遺產,具強制性與合法性的論述與政令,新秩序時期嚴格禁止任何挑起 SARA 群體矛盾,不管是宗教、種族、族群或階級的相關言論和傳播媒體,藉此實行嚴密的思想檢查與社會控制。
若要試圖進一步理解 SARA 的合法性來源,或許可以回溯到印尼共和國誕生之際,立憲的哲學綱領「建國五原則」(Pancacilla)[2],這也是印尼這一「想像的共同體」的難題——如何能夠讓領土超越 17,508 座島嶼、300 多個民族、742 種語言的 2.6 億人民,達成統一的國族認同?唯有接受超越族群、種族、宗教與階級內部差異才得以可能。也因此,印尼國家格言「異中求同」(Bhinneka Tunggal Ika)成為不可動搖的神聖價值,也成為當權者的最佳武器,觸犯 SARA,即是共同體整合的共同敵人。今日,SARA 這一威權體制的產物,仍持續留存在不同制度中,電檢制度即是最佳案例。
在《瞎豬想要飛》送審過程中,被電檢局以觸犯 SARA 之名義要求刪減,儘管影片捨棄了線性敘事手法,以抽象化的象徵符號指涉歷史,但仍大膽使用了 1998 年雅加達排華暴動事件的紀實影像,以及諸多與身體、感官、性愛連結的意象與氛圍。影片團隊遂提起訴願,在聽證會上影片團隊一再強調「必須要讓真相被揭露、公開討論才有機會和解」,但電檢局委員仍認為揭露歷史傷口只會帶來更多衝突,「對國家整合與和諧造成威脅」,或從菁英主義的角度出發,認為印尼人民平均教育水準低落,沒有足夠知識水平去理解影片內容——意思是,人民還沒準備好。
是人民真的還沒準備好?或是國家還沒準備好面對過去?
這裡便挑起 SARA 的爭議點,人民(內部仍有差異與不平等關係)該如何面對共同的黑暗歷史?1998 年,伴隨亞洲金融風暴與族群衝突暴力,蘇哈托 32 年獨裁政權落幕,民主曙光到來,新一波的文化、藝術、社會運動遍地開花,歷經 1998 年學生運動,高舉「DIY 」獨立精神的新一代創作者/運動者,繼續與威權體制遺留的電檢制度搏鬥。
片中,2008 年在憲法法院,印尼電影人協會 MFI(Film Society Indonesian, Masyarakat Film Indonesia)推動請願修正電影法,廢除電檢制度,新生代帶頭領軍的電影人,不僅透過影像訴諸心聲,更以公民身份爭取政治改革,在媒體鏡頭與全國人民注目下,與政府官員展開激烈的爭辯,儘管結果令人失望——2009 年電影法修法,審查制度仍穩固如山,但這次的行動卻具有重要意義,這是印尼電影人共同合作跨出的重要一步。
如今,看似邁向獨立、擁抱民主體制的印尼,電檢制度依舊屹立不搖,創作者只能透過地下放映的方式,來處理敏感題材與議題,甚至進一步導致自我審查,限制了創作自由與印尼電影產業的發展,也讓民主化的路徑更加艱辛。
但 MFI 與更多電影創作者、文化工作者仍未放棄,不管是公開的政治抗議,國際的串聯發聲,在地社群的組織培力,或是回到影像創作——繞不過的電檢制度,就用攝影機紀錄吧!《電影剪查》既是影像作品,也是一個集體的政治文化行動,它讓我們看見影像的戰鬥性,在民主轉型 30 年後的印尼,《電影剪查》是另一個新的起點。
[1]2009 年電影法修正案第六條:「電影作為主要內容活動與投資,嚴禁以下內容:1. 引發大眾使用暴力、賭博、毒品。2.呈現色情 3.引發社會、族群、種族群體與階級衝突 4. 褻瀆宗教價值 5.引發大眾從事非法行為 6.有礙人類尊嚴。」這個充滿爭議的電影法案(Film Bill)又被戲稱謀殺印尼電影產業的「Kill Bill」。
[2]Pancasila 為首任印尼總統蘇卡諾於 1945 年所提出,作為建國與印尼憲法精神的五大原則:1. 信仰最高真主 2.正義和文明的人道主義 3. 印度尼西亞的團結統一 4.在代議制和協商的思想指導下的民主 5.為全體印度尼西亞人民實現社會正義。值得注意的是,「信仰最高真主」則僅明定必須有宗教信仰,並未指定任何特定宗教。
- Sen, Krishna, and David Hill, eds. Politics and the media in twenty-first century Indonesia:Decadeof democracy. Routledge, 2010.
- Intan Paramaditha, 2014, Ph.D thesis“The Wild Child’s Desire: Cinema, Sexual Politics, and the Experimental Nation in Post-Authoritarian Indonesia”
- Jakarta Globe “Censorship Only Proves Point of 'Look of Silence' Documentary”
- THE JAKARTA POST “100 years of dangerous filmmaking”
- The Film Censorship Board Officail Website (Lembaga Sensor Film Republik Indonesia) “Undangundang No. 33 Tahun 2009 Tentang Perfi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