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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美情緣的起點:150年前,美國曾與排灣族原住民簽過友好互助合約

洪德青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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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位地方首長接連拜訪了美國國務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不過一般民眾可能不清楚,到底國務院是什麼?


其實,國務院就是美國的外交部,而國務卿,就是美國的外交部長。目前全球近 200 個國家,享有赴美免簽的不到 40 國,亞洲只有 5 國入選。決定臺灣免簽待遇的、決定誰到內湖 AIT上班的,就是這裡!因此我當然要去看看,國務院到底長怎樣?


決定誰可以到 AIT 美國在台協會上班的正是國務院

結果,站在讓人神經緊繃的八層樓鋼筋水泥大樓前,望著那些切割得非常工整的一格一格辦公 室,想好好幫國務院拍照,也被警察驅之別院,還虧國務院有個浪漫別名叫「霧谷」(Foggy Bottom)!


美國自建國以來,國務院搬過好幾次家,目前這棟位於華府霧谷的杜魯門大樓(Harry S Truman Building),是有史以來運作最久、最安穩的一處,至今已逾 70 年。



金庸式別名「霧谷」

國務院為何又叫做霧谷?


兩百年前,來自歐洲各國的藍領移工,群聚在波多馬克河旁的沼澤區, 眾人為了討生活,引進了黑奴,一同打拼蓋起啤酒廠、石灰廠、玻璃廠、煤氣廠,一時煙囪林立, 煙霧瀰漫,因此俗稱霧谷,是華府早期的工業區,也曾是愛爾蘭幫派械鬥的地盤。


後來這個工業區,進行社區改造,逐漸轉型成為行政區。貴族名校喬治華盛頓大學率先搬到這裡,二戰後,國務院也搬到這裡,有了大咖坐鎮的辦公大樓,霧谷不再霧霾,而且完全符合「霧」 裡看花的外交斡旋以及高岸深「谷」的機敏事務,從此霧谷這兩個字,代表了全球江湖,各大門派 掌門人,紛紛在此高來高去,充滿了金庸風格。


羅妹號事件導致福爾摩沙遠征

早在國務院還不叫霧谷之前,就與臺灣住民關係密切。


十九世紀美國花旗船駛到基隆及淡水, 那真是走灶腳般頻繁,但船難問題始終無解。其中最嚴重的就屬 1867 年的「羅妹號事件」(Rover Incident)。該年三月,美國商船羅妹號在屏東外海發生船難,船長杭特(Joseph W. Hunt)偕夫人還有船員共 14 人倉皇逃生,在墾丁附近上岸。不過一上岸,即遭排灣族出草殺害,只有廚子倖免跑去打狗報官。


當時臺灣總兵劉明燈、臺灣知府吳大廷得知此事說:「臺地生番穴處猱居,不載版圖,為聲教所不及,今該船遭風誤陷絕地,為思慮防範所不到,苟可盡力搜捕,無不飛速檄行,無煩合眾國兵力 相幫辦理」。這兩位湖南來的大官意思是,臺灣從枋寮到鵝鑾鼻這一區是生番領地,不屬大清國管轄, 因此不願負責也不想介入。


大清官員消極態度,引發美國強烈不滿,美國之所以這麼重視羅妹號事件,主要是因有女性遇害,以往船難至少沒有女性遇害,如今連船長太太都被殺,決定採取更嚴厲手段。


三個月後,臺灣島剛過完農曆端午,美國兩艘軍艦悄悄駛到屏東,181 名美國水兵在墾丁社頂 上岸,準備進行報復性攻擊。不過,他們沒料到南臺灣六月高溫如此酷烈,從早上九點登陸後,紛紛中暑,岸上的排灣族發現有人入侵,雙方短暫交火。


到了下午,一位美軍遭到排灣族射殺身亡,傍晚時分,美軍決定馱著亡者退回船上,晚上九點,美軍開船離開,結束了史上有名的 12 小時的「福爾摩沙遠征」(The Formosa Expedition)。


「福爾摩沙遠征」是臺美首次交戰,排灣族擊退了美軍。美國人發現「武」的不行,改由「文」的上場。


美國的福爾摩沙遠征

李仙得與卓杞篤的三面之緣

當時人在北京的林肯愛將、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決定派會講閩南話的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Le Gendre),赴臺處理。李仙得早年參與南北戰爭,傷了左眼的他帶著玻璃假眼,親自與排灣族瑯????十八番社總頭目卓杞篤(Tauketok)交涉,開啟了雙方三度會面情誼。


根據陳慧先《「小的」與 1895 》一書中指出,1867 年李仙得第一次見到卓杞篤,覺得這位大頭目的樣貌討人喜歡。我個人判斷李仙得看到排灣族,就像看到北美印地安人般親切,比起大清官員的頂戴花翎,排灣族的紋飾獸牙更讓他覺得質樸真誠吧。


而矮小結實的卓杞篤一副火眼金睛,覺得眼前這位獨眼阿斗仔,看起來比漢人可靠守信用。兩人透過翻譯口頭約定,日後美國船難時將舉紅旗為信號,排灣族將協助船難者至漢人聚落報案,不會亂殺害海難人員。卓杞篤並同意歸還羅妹號船長杭特夫婦的首級與所劫物品,至今你在屏東車城福安宮仍可找到當年台灣總兵劉明燈提的碑文,記錄這段過程。


兩年後 1869 年,李仙得再訪卓杞篤,還準備了一些禮物給卓杞篤,卓杞篤相當感動,包括羽緞、手槍、象牙小望遠鏡、珠寶及酒品等,兩人除了確認口頭約定仍有效並決定白紙黑字寫下來,這是臺灣住民第一次與外國簽訂的國際條約,如此說來卓杞篤堪稱台美外交鼻祖,讓這起外交糾紛平安落幕。茲節錄該份記錄的一部分如下:

 

一八六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射麻里村莊,卓杞篤統領下的領域。 

 

在瑯嶠以南十八社頭目卓杞篤的要求下......。我,李仙得,美國駐廈門與福爾摩沙領事,以此作為我與前述的卓杞篤,在一八六七年所達成協定的備忘錄,並由美國政府批准,以及我相信駐北京的外國公使們亦一致贊同,此即為:

 

遭船難者將受到卓杞篤統領下十八社之任何一社的友善對待,如可能,他們(遭船難者)在登岸前應展開一面紅旗。有關壓艙物與水時:船隻想要補給,要派船員上岸,必須展開一面紅旗,且必須等到海岸上也展現同樣的旗幟,否則不得上岸。即使那時,亦僅侷限於指定地點。......在這些條件之外登岸的人士,則是自冒風險。我認為他們若被土著騷擾時,不得向其政府尋求 保護。在那種情況下,其安危將無法受到保障。 

 

李仙得,美國領事   

 

見證人:福爾摩沙南部海關稅務司滿三德先生 

 

見證人兼翻譯員:必麒麟 

1872 年李仙得第三度會見卓杞篤,也是兩人最後一次相見。當時卓杞篤對李仙得說,我越來越老了,希望每年都可跟你見上一面,不然我怕族人會忘了我們之間的協議。


李仙得五年內來台至少七次,每次除了交辦長官吩咐的任務外,他也趁機探險、踏查、記錄,因此對於大清官員、閩客移民、原住民、洋人勢力等都很熟稔,他呈給國務院的電報,留下許多文 圖記錄,成為當時了解臺灣第一手資料,堪稱知臺派始祖。


解決臺灣問題後,李仙得原本要返回國務院述職,再外派阿根廷。不料,有位參議員擋了他的官運,回不去華府的李仙得,過境日本時決定留在日本發展,最後演變成日軍借助他對臺灣地形、 聚落、港口等第一手獨家情報,規劃出兵臺灣的「牡丹社事件」。


多次來台、回不去國務院、影響日本的李仙得。

哎呀呀,你說國務院裡的人影響臺灣也就罷了,就連回不去國務院的人也左右著臺灣,國務院真是臺灣命運的青紅燈。


在李仙得之後,1954 到 1969 年間,更有 3 位美國國務卿親自訪問臺灣,分別是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魯斯克(David Dean Rusk)與羅吉斯(William P. Rogers)。杜勒斯跟臺灣緣分特別深,前後訪台多達 5 次,他的外祖父曾受到李鴻章委託,在基隆外海船上,見證了臺灣移交給日本的過程。之前新聞爆出臺灣護照誤把桃園國際機場印成華府杜勒斯機場(Dulles International Airport),指的就是這位曾出入圓山飯店、提供 823 炮戰強大武器的前國務卿。

 

文章資訊
作者 洪德青
刊登專欄 移動的頑固賦格
刊登日期 2019-04-04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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