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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碰到公共議題,男人總是要叫女人閉嘴?──古典時代的女性噤聲史

2019-03-07
 

我要從非常接近西方文學傳統開端的一個時刻談起,那是西方文學傳統中第一個留下記載的這種例子:也就是一名男性叫一名女性「閉嘴」,對她說她不能在公共場合發表意見。我想到的是在將近三千年前出現於荷馬史詩《奧德賽》(Odyssey)開頭而因此永垂不朽的一個時刻。


現在,我們通常習於把《奧德賽》想成是奧德修斯的壯闊故事,講述他在特洛伊戰爭後返鄉途中所經歷的種種冒險與艱辛──而他的太太潘妮洛普(Penelope)則是在數十年的時間裡忠心等待他回來,並且抵擋著熱切想要娶她為妻的追求者。


不過,《奧德賽》其實也是奧德修斯與潘妮洛普的兒子忒勒馬科斯(Telemachus)的故事。這個史詩講述了他的成長過程,以及他如何由男孩成熟為男人。這個過程始於史詩中的第一卷,潘妮洛普從她的閨房下樓,走到宮殿大廳,發現一名吟遊詩人正在為她的一群追求者表演;他唱著希臘的勇士在返鄉途中遭遇的困難。


潘妮洛普大感不悅,於是當著所有人的面要求他另選一首比較開心的歌曲。這時年輕的忒勒馬科斯隨即出面干預。「母親,」他說:「請回您的房間,從事您自己的工作,操作織布機和捲線桿吧……言說是男人的事情,所有的男人,尤其是我;因為我才是這個家的掌權者。」於是,潘妮洛普便回頭上樓去了。


這個乳臭未乾的小子要求處事精明而且人已中年的潘妮洛普閉嘴,略微帶有某種荒謬的色彩。不過,這個例子倒是鮮明展示了這一點:西方文化才剛開始出現書面證據,女性在公共場域就已遭到消音。不僅如此,依據荷馬所述,男人的成長過程當中有個不可或缺的要素,就是學習掌控公開言論並且壓抑女人的聲音。


忒勒馬科斯實際上使用的詞語也很重要。他說「言說」是「男人的事情」,他使用的詞語是「muthos」──不是後來在英文當中演變成的「myth」(神話)那個意思。在荷馬時代的希臘文裡,「muthos」指的是權威性的公共言論,而不是一般的閒聊、瞎扯或者說長道短。畢竟,閒話家常人人都會,包括女人在內,或者說女人尤其會。


令我感興趣的是,荷馬經典作品中這個壓抑女性發聲的時刻和當代某些壓抑女性公開發聲的方式之間的關係:包括在我們的當代文化裡,還有在我們的政治中,從國會乃至工廠都是如此。


以前的《笨趣》雜誌(Punch)曾有一則漫畫充分諧仿了這種對於女性聽而不聞的普遍現象:「崔格小姐,這項建議非常好,也許在座的男士會有人願意提出。」我想探究這種現象和許多敢於發聲的女性直到今日都還是不免遭受的惡劣對待可能有什麼樣的關係,而潛藏在我心裡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公開發聲支持鈔票印上女性人物頭像、在推特上發布強暴與砍頭的威脅訊息,以及忒勒馬科斯奚落潘妮洛普的行為之間所存在的關聯。


「崔格小姐,這項建議非常好,也許在座的男士會有人願意提出。」將近 30 年前,漫畫家芮安娜.鄧肯(Riana Duncan)呈現了委員會或董事會當中的性別歧視氛圍。只要是在會議中開過口的女性,大概都遭遇過「崔格小姐待遇」。(Source:聯經出版提供)

我在本書中的目標是要以長遠的觀點──極為長遠的觀點──看待一項在文化上充滿彆扭的關係,一方是女性的聲音,另一方是演說、辯論以及評論的公共領域:也就是最廣泛定義之下的政治,包括公司委員會乃至議會的運作。我希望這樣的長遠觀點能夠幫助我們不再只是以略嫌懶惰的姿態提出「厭女症」這種簡單的診斷。


當然,「厭女症」是描述這種情形的一個方法。(你如果上一個電視討論節目,事後卻收到眾多推特訊息把你的生殖器官比擬為各種令人作嘔的腐爛蔬菜,那麼實在很難找到比「厭女症」更貼切的描述方式。)不過,我們如果想要理解──並且對這種問題採取行動──女性為什麼就算沒有被迫閉上嘴巴,也還是必須為了讓自己的聲音被人聽見而付出極高的代價,就必須認知到這種問題其實比我們想像的還要複雜一點,而且背後存在一則漫長的背景故事。


忒勒馬科斯的責備只是眾多這類行為的第一個案例而已。古希臘與羅馬時代可以見到一長串大致上成功的嘗試,不僅將女性排除於公共言論之外,也宣揚了這種排除做法。


舉例而言,在西元前四世紀初期,亞里斯多芬(Aristophanes)以一整齣喜劇呈現女性接管國家治理工作的「爆笑」幻想。其中一部分的笑點就在於女性無法發表適當的公共言談──或者應該是說她們無法把自己私底下的談話(根據劇本的描繪,她們私下的談話主要都圍繞著性)轉換為男性政治那種崇高的用語。


在羅馬時代,奧維德的《變形記》──一部關於人變化形體的非凡神話史詩(可能也是繼《聖經》之後對西方藝術最具影響力的文學作品)──一再提及女性在變形過程中遭到封口的概念。可憐的伊娥(Io)被天神朱比特變成一頭母牛,以致她無法說話,只能發出哞哞的叫聲;多話的仙女愛可(Echo)則是受罰成為回音,以致她的聲音永遠不再受到自己控制,而只是重複他人話語的工具。


在瓦特豪斯(John William  Waterhouse)的著名畫作裡,愛可凝望著她心愛的納西瑟斯(Narcissus),卻沒有辦法與他攀談,而納西瑟斯這個最早的自戀者,則是愛上了自己映在池水中的倒影。


在瓦特豪斯這幅充滿夢幻色彩而引人注目的畫作裡(繪製於1903年),衣著暴露的愛可無法言語地凝望著她心愛的納西瑟斯,但那名「自戀者」卻迷上了自己在水池中的倒影。(Source:聯經出版提供)

西元一世紀一名認真詳盡的文集編者只找得到三個特例,也就是「先天條件未能使她們在論壇裡保持靜默的女性」。他的描述充分揭示了女性受到的看待。第一例是一個名叫梅西亞(Maesia)的女子。她在法庭裡成功為自己辯護,而且「由於她在女性的外表下其實有著男性的本質,因此被人稱為『陰陽人』」。


第二例名為艾芙拉妮亞(Afrania),她習於自行提起法律訴訟,而且「厚顏無恥」的敢於親自答辯,以致所有人都對她的「狂吠」或「咆哮」厭煩不已(她仍然沒有說「人話」的資格)。我們獲知她在西元前四十八年去世,原因是「對於這種違反自然的怪胎,比較重要的是記錄他們何時死亡,而不是何時出生」。


古典時代這種痛惡女性公開發言的態度,只有兩種主要的例外。第一,身為受害者與殉道者的女性可以發聲,通常是作為她們自身死亡的序言。早期的女性基督徒被呈現的形象,都是在被丟去餵獅子之前高聲維護自己的信仰;在羅馬初期歷史上的一則著名故事裡,品德高尚的盧克麗霞(Lucretia)遭到一個殘暴的王子強暴,於是獲得一個有臺詞的角色,目的純粹就是為了譴責那個強暴犯以及宣告她的自殺舉動(至少羅馬作家是這麼寫的:至於這件事情實際上的經過,我們根本一無所知)。


不過,即便是這種悲苦的發言機會,也一樣有可能遭到剝奪。《變形記》裡的一則故事講述了少女公主菲勒美拉(Philomela)遭到強暴。為了避免出現像盧克麗霞那樣的譴責場面,強暴犯於是割掉了她的舌頭。這項概念後來也受到莎士比亞採用於《泰特斯.安莊尼克斯》(Titus Andronicus),劇中拉維妮亞(Lavinia)遭到強暴之後也同樣被割掉舌頭。


這份 16 世紀的手稿呈現了盧克麗霞故事當中的兩個關鍵場景。在上圖裡,塞克斯圖斯.塔克文(Sextus Tarquinius)對這位品德高尚的女子施暴(他的衣服竟然整整齊齊地掛在床邊,看起來令人深感不安);下圖裡,身穿 16 世紀服裝的盧克麗霞對她的家人譴責那名強暴犯。(Source:聯經出版提供)

第二種例外比較為人熟悉。女性偶爾可以名正言順地挺身發聲──例如為了捍衛自己的家園、子女、丈夫,或者其他女性的權益。因此,在那名羅馬文集編者提及的女性展現口才的特例當中,第三例的霍坦希雅(Hortensia)並未遭到譴責,因為她是為羅馬的女性(而且只有女性)扮演發言人的角色,原因是羅馬女性遭到課徵一種特殊財產稅以資助一場必要性引人懷疑的戰爭。


換句話說,女性在極端處境下可以公開捍衛自己的群體利益,但不能為男性或整體社群發聲。一般而言,如同一名西元二世紀的宗教領袖所說的:「女人應以端莊的姿態避免將自己的意見暴露在外人面前,就像她們絕不會在外人面前脫衣一樣。」


不過,除了表面所見之外,這一切還有更進一步的影響。這種「靜默」不僅反映了女性在古典時代整體上缺乏權能的現象──沒有投票權,以及有限的法律和經濟獨立地位等等──同時也是那種現象的其中一部分。


古代的女性在她們沒有正式利害關係的政治領域裡顯然不太可能會開口發言,但我們面對的是一種更加積極而且偏倚地將女性排除於公共發言之外的態度,而且造成的衝擊也遠大於我們在自己對於女性發聲的傳統、習俗與假設當中所習於承認的程度。我的意思是,公開發言與演說不僅僅是古代女性沒有做的事情,而且是界定了男性這種性別的專屬實踐與技能。


如同我們在忒勒馬科斯身上看到的,成為男人(至少是菁英階層的男人)就是主張發言的權利。公共發言是男性的一種決定性特質──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決定性特質。或者,引用一句廣為人知的羅馬口號,菁英男性公民可以以這句話概括描述:「virbonus dicendi peritus.」(一個正直的人,善於言語)。在大多數情況下,女人如果在公共場合中發言,那麼依照定義而言她就不是女人。

 

本文摘自聯經出版《女力告白:最危險的力量與被噤聲的歷史》
身為女性,我很抱歉;生為女性,令人遺憾?是什麼樣的歷史,讓女性一旦掌握權力,便注定握緊天生性別的原罪,和對命運的憤怒?人人平等,難道永遠都會是天方夜譚?英國歷史學者瑪莉・畢爾德,在本書中精闢評論暗藏社會中以憤怒與正義偽裝的權力不平等。字字珠璣,語語直指關鍵。
文章資訊
作者 瑪莉・畢爾德(Mary Beard)
譯者 陳信宏
刊登日期 2019-03-07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