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在哥大讀書還算順利,但在最後博士口試答辯(oral defense)有枝節,有點折磨,其實年輕人受點折磨也不是一件壞事。唐德剛在《胡適雜憶》中說:「大凡一個人底一生總會有幾件『平生憾事』的。如果胡適之先生也有的話,上述小事(指博士學位遲拿)可能也就是胡先生自認的『平生憾事』之一。」
我們在講胡適博士學位之前,我們先講一個清華才子錢鍾書著名的長篇小說《圍城》裡的主人翁方鴻漸的故事。
方鴻漸在歐洲念過幾個大學,沒有拿到學位。無法向父老交代,於是他花了錢從紐約一所函授學校名克萊登大學買了一張假博士文憑回國。1937 年抗戰軍興,方鴻漸到了後方,經朋友趙辛楣介紹到在湘西的三閭大學教書,趙對高松年校長說方是洋博士,可是方自己在履歷表上不敢填,因此校長貶他為副教授。無巧不成書,也在同一學校,歷史系主任韓學愈也是從紐約這所掛名學校克萊登大學買來的假博士。
他膽子大,他見了方鴻漸乃說克萊登大學是一所「很認真嚴格的學校雖然知道的人很少──普通學生不容易進」。韓娶了一位白俄女人,說他太太是美國人。他在《美國史學雜誌》及《星期六文學評論》上花錢登過分類廣告,理直氣壯地說在這兩本有分量的雜誌上發表過文章,所以他做了系主任。方鴻漸買假洋博士文憑的故事很好聽的。
錢鍾書生花妙筆,情節動人。這部小說膾炙人口,自 1947 年問世以來,一版再版,暢銷不墜。胡適的博士學位是真博士,不是假的,但是他的博士學位是有枝節,這種枝節也是少有的,問題是在胡適在 1917 年考過博士口試後,即以博士銜回國了,但是照哥大的規章「要他等」,這一「等」就是十年,很多人都想知道的,他的博士學位為何遲了十年?這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楚的,究竟如何,也是人言言殊。本文將根據各種相關資料,做一客觀的分析,然後做一個簡略的結論。胡適的博士學位究竟為何遲了十年?也許讓讀者自己去判斷。
胡適本來在康乃爾讀書,他在大學部成績雖不如趙元任或胡明復好──趙元任、胡明復的成績在康乃爾之佳是破紀錄的,但胡適還是一個好學生。因他念了幾個暑期班,所以他四年的大學課程在三年內就修滿所需學分畢業了。第四年時他就在康乃爾哲學系讀研究所,他還獲得一年的獎學金。如果胡適好好念下去,在康乃爾念個博士,以他的聰明才智應該是如探囊取物,輕而易舉的事。
可是人家說他「不務正業」,課外活動多:如寫〈言字解〉、〈爾汝篇〉和〈吾我篇〉,而後再去弄卜朗吟及評解兒司的《敦煌錄》翻譯,或到處開會或演講。這些風頭雖都是學術上的好文章或好材料,是件好事,可是與哲學無關,所以怪不得康乃爾哲學系系主任梯利對胡適說:「你不喜歡哲學。」對哲學系的學生來說這句話是很重的。
這一年(1915 年)一月十九日,胡適應邀波士頓卜朗吟學會(Boston Browning Society)執行部書記施保定夫人(Mrs. Ada Spaulding)邀請去演講。題目是「儒學與卜朗吟哲學」(Confucian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Browning)。
卜朗吟是英國詩人,題目中的「哲學」是講詩人的思想。施保定夫人本來邀請哈佛學生吳康,他自忖不能勝任,謙辭了。誰能?吳推薦胡適。於是施保定夫人就有專函邀請胡適,胡適沒有馬上答應,但經過考慮之後,他認為這個題目比他之前得獎的「卜朗吟樂觀主義」要好。
還有胡適認為卜朗吟學會「代表波士頓文物之英,不可坐失此機會,遂諾之」。最重要的應該還是胡適喜歡熱鬧,他不捨得放棄這個機會,乃決定於 1915 年一月十八日搭夜車離綺色佳去波士頓。演講的時間地點是 1915 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三時在波士頓 Hotel Vendome。在胡適這幾天最忙碌的時候,正巧日本一位佛學教授要來康乃爾演講,哲學系克萊頓教授請胡適幫忙到火車站去接待他。隔了十多年後,胡適於 1927 年一月十四日寫信給女友韋蓮司說他不能去接那位佛學教授,「因為那天自己在波士頓有個演講」。
胡適又說:當時「我看得出來 Creighton(克萊頓)教授很不高興,而我也覺得很難過,因為他是我最想要討好的一個人」。梯利及克萊頓這兩位教授在康乃爾哲學系裡大權在握,很有影響力,結果是胡適申請第二年的獎學金沒有通過。但是我認為胡適自己的過失難辭其咎,因為他在康乃爾塞基哲學研究所的成績就不夠好,胡適沒有去車站接待日本佛學教授只是駱駝背上一根稻草。如果沒有得到獎學金,胡適在康乃爾就待不下去了,因為他在康乃爾塞基研究所已經念了兩年,如果沒有獎學金問題,我認為他不會轉學的。
不管他在 1915 年講了一百種理由要轉學,我就不信,真正的原因是因為他課外活動太多,克萊頓及梯利對他態度不好,胡適何人也,他是一個絕頂聰明的人,只好遷地為良。於是他在 1915 年秋天就決定轉學到在紐約市的哥倫比亞大學。根據《胡適留學日記》,他於 1915 年九月二十日離綺色佳,於「廿一日晨抵紐約,居佛納兒得館(Furnald Hall)」,此為哥倫比亞大學三宿舍之一。他在這個宿舍裡住了一年。一年後他遷居至上城海文路九十二號,把女友韋蓮司房子頂租下來,他與一個雲南人盧君合住了一年。
因為胡適受到康乃爾的教訓,他後來寫信對韋蓮司說:「在 1915 到 1917 兩年之間,我非常用功。」這句話是指他自己在哥倫比亞兩年內,他讀書很「用功」。我們現在看他在校紀錄(不是看他成績單,應該說是他的performance)──在兩年內他通過一連串的資格考試,在九個月內寫完博士論文,他沒有騙人。儘管他的博士學位有枝節,我們應該說他確是有所成就(big achievements),最後拿了博士學位。除了博士學位外,他在校其他intellectual方面的收穫也是相當豐富,得益匪淺,他人望塵莫及。
胡適在 1958 年哥大所做《口述自傳》,開宗明義即說:「我在 1915 年九月註冊進入哥大哲學研究部。其後一共讀了兩年。在第一年中我便考過了哲學和哲學史的初級口試和筆試。初試及格,我就可以寫論文;我也就〔可以〕拿到我的〔哲學博士〕學位了。」(原文如下:After passing these preliminary examinations, I was allowed to work on my dissertation and I got my degree.)
胡適接著又說:「1917 年的夏季,我就考過我論文最後口試。」(英文原文如下:I passed the final oral on my thesis in the summer of 1917.)他又說:「所以兩年的時間──再加上我原先在康乃爾研究院就讀的兩年──我在哥大就完成我哲學博士學位的一切必需課程和作業了。」
唐德剛這一段中文翻譯,如果胡適在世時,會不同意的,可能要刪或改,再則唐德剛在《口述自傳》自作主張加了很多注解(英文本裡是沒有注解的),有些注解如果胡適在世絕對不容許的。因為這本是《胡適口述自傳》不是唐德剛的回憶錄。
1930 年代的女作家蘇雪林,自 1949 年後隨國民政府到臺灣,在臺南成功大學教書,她寫過《猶大之吻》這本書是專門批判唐德剛的,她說唐德剛的《胡適雜憶》是一本歪書以及《胡適口述自傳》裡的注解對胡適有極大的「惡意」。
書名「猶大之吻」(Judas of Kiss)是聖經裡的故事,對蘇雪林來說,這本書書名題得很好,很切題。猶大是耶穌的門徒,士兵要來提捕耶穌,不知耶穌是哪一位,結果猶大拿了三十塊銀子(pieces of silver)他就出賣了耶穌。猶大吻(當時吻額頰是尊敬)耶穌為記號(士兵就知道了誰是耶穌)。耶穌死後,猶大懊悔,上吊自殺。這個故事對猶大很壞。後人說到「猶大之吻」,即指奸人背叛忠良。唐德剛晚年痛恨蘇雪林良有以也。
胡適在他《口述自傳》裡說過他在哥大讀了二年,「再加上我原先在康乃研究院就讀的兩年」,在這裡胡適說的很明白不過,為什麼唐德剛還要說「其實在『胡適學』裡的這個小小學位問題是不難理解的。胡氏在哥大研究院一共讀了兩年(1915-1917)。兩年的時間連博士學位研讀過程中的『規定住校年限』(required residence)都嫌不足,更談不到通過一層層的考試了」?這句話很有殺傷力,對胡適有負面影響。
唐德剛這句話他最先在〈七分傳統,三分洋貨〉這篇刊於《傳記文學》上的文章裡說,大陸學者胡明在他的《胡適傳論》裡看得很仔細,他說唐德剛後來收入《胡適雜憶》題目改為「三分洋貨,七分傳統」。唐德剛說了胡適在哥大年限不夠,最後他又說了一句話:「所以胡適以兩年時間讀完是不可能的。」
胡頌平質問唐德剛:「照《胡適雜憶》的話,似哥大不應授予胡先生博士學位的。但哥大授予胡先生博士學位乃是事實,若非唐君推斷有錯誤,則是哥大辦理博士學位元授予的人有錯誤。」唐德剛這句「兩年年限」的話常被人家抓住了小辮子。因為如果胡適在哥大年限不夠,怎麼哥大讓他參加最後博士口試呢?
唐德剛講的話有問題,有時太誇大,我有一個朋友,他也是唐德剛的朋友,常說T. K.(德剛)的文章「肥肉太多」。大家公認唐德剛為「胡適專家」,因此後來(1978 年)潘維疆等人看了唐德剛說的「七分傳統,三分洋貨」後,乃公開說「胡適一生冒充博士」也就不足為奇。
「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湯晏先生則將帶給我們一個「非典型」的「可愛」胡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