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選舉罷免法規定選前十天不得公布民調,以免影響選舉結果。民調已經是現代選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至少在美國與臺灣都是如此),美國也將在今年進行總統大選。為此,《紐約客》作者 Jill Lepore 去年 11 月,撰寫了一篇文章〈政治與新機制:從民調到資訊科學的轉變對民主的意義〉(Politics and the New Machine: What the turn from polls to data sciences means for democracy),介紹了民調的發展史、以及民調對民主制度的影響。回顧這段歷史,也許會給今天的我們一點啟發。
讓我們回到一個世紀前的美國,從 1908 年說起吧。
如果 1908 年時,你是一名年滿 21 歲的美國男性,那麼你就會收到報章雜誌寄出的選票,圈選好之後,你得把選票寄回該媒體,之後才會轉給政府。
因為如此,發行地遍布全美的雜誌《文學文摘》在選舉結果正式公布前,就預測了大選的選舉人票票數[1],並率先推算出塔夫脫(William Howard Taft,1857-1930)會是新的白宮主人。這被一些人視為民意調查的濫觴。
在接下來幾年內,《文學文摘》連續多次命中總統大選結果。但在當時究竟需要調查多少人,才能獲得準確的民調結果呢?這裡有個數字可以當作參考:1920 年總統大選,《文學文摘》一共寄出 1100 萬張選票。
不過,《文學文摘》的神預測沒有一直延續下去,因為他們在 1932 年、電話還不夠普及的時候,就開始啟用電話民調,結果低估了民主黨候選人──小羅斯福的得票。原因很簡單,因為共和黨的支持者比較有錢,家裡才能裝電話,電話民調的結果自然出現了差錯。
四年後,也就是 1936 年,西北大學新聞系教授喬治‧蓋洛普(George Gallup,1901-1984)看出了問題,成功預測《文學文摘》的民調失準,而小羅斯福將再次勝選。
你可能有聽過「蓋洛普」這個名字,他後來創辦的同名研究所,將成為二十世紀全球最知名的民意調查機構。蓋洛普是統計學家,靠「抽樣調查」名留青史,他發明的抽樣方法,現在在國中生的課本裡就看得到。他早期使用配額抽樣的方法是這樣的:如果美國投票人口中有 12% 的黑人,抽樣調查中的黑人比例也必須是 12%;投票人口中有 24% 的天主教徒,那麼調查中也必須有 24% 的天主教徒。以此發展成一套非常精密的抽樣、統計系統,以用少量的子群體推算真實的母群體。
在這套抽樣背後,蓋洛普還有他的一套政治理念。他說:「我想對每個重大議題做民調。」他認為,民調將是民主的必備要素,選舉兩年才一次(總統和國會議員選舉交錯),但「我們需要無時無刻都知道民眾的意志」。他認為民調能夠將政治還諸於民,宛如回到北美十三州、那個小國寡民的時代,而附和他的人更稱讚「民調是自秘密投票之後,對民主來說最偉大的發明」。
不過現實未必有如蓋洛普所想。比如,當時美國南方經常不讓黑人投票,蓋洛普因此在民調中下調黑人的比例。如此一來,按照蓋洛普構想所設計出的民調,雖然能夠預測選舉結果,而未必能反映真實「民意」。
1930 和 40 年代,有些美國的民調單位,被外界懷疑是偏好特定政黨,美國國會因此經常調查民調機構,要求他們向大眾公布抽樣和統計方法,以昭公信(有如現在法國政府想要知道 Google 搜尋引擎的演算法)。
民意調查在二十世紀中葉的美國引來正反不同的意見。有議員跟蓋洛普一樣,認為民調屬於直接民主,只不過他們和蓋洛普的立場不同,認為直接民主,從本質上就違反美國代議民主的精神。政治學者 Lindsay Rogers 更認為「民調就是一種多數暴力」。不過另外一些社會科學學者,則是極力捍衛民調的重要性,原因是:民調的背後就是源源不絕的研究經費。
到 1970 年為止,民調大多還是由專業的學術機構執行,但是 1975 年《紐約時報》和 CBS電視臺發表了第一份媒體民調,成為現在民調亂象的濫觴。蓋洛普公司前副主編 David Moore 就曾經表示:「媒體民調給了我們扭曲的選舉氛圍,在政策議題上製造虛假的社會共識,同時侵害美國民主。」另一名學者、密西根大學教授 Arthur Lupia 甚至說,媒體民調都應該加上警語:「僅供娛樂用」,以免民眾當真。媒體民調的出現,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卻也讓學術圈和民調機構紛紛和他們劃清界線。
除了媒體的出現外,科技的進步,也為現代的民意調查帶來很大的問題。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民調單位不可以自動撥號到手機做民調。但是,家中沒裝市話的美國人已經超過 40%,如果只採用撥打市話,抽樣的對象,可能都是年齡可能較老、立場較保守的選民,當然無法正確反映民意。
那加入年輕人常接觸的網路調查呢?其實問題更大。因為,網路是受訪者主動接受訪查,政治傾向較激進的人比較願意表達自己的意願,受訪意願較高,結果仍然無法反應整體民意的趨向。綜合這兩項原因,美國民調多是綜合市話和網路民調,其中的比例該如何拿捏,就是一門學問了。
這些年,媒體民調公信力不佳,加上民眾日益重視個人隱私,造成現在美國民調受訪率只剩下個位數,和一開始《文學文摘》得到 1100 萬選票、民調受訪率超過九成,可說是有天壤之別。結果,民調機構得花更多的錢、調查更多的人,才能讓子群體數具有可信度,但獲得的結果,卻不一定能反映真實情況。
儘管民調調查有這些紛紛擾擾,但有不少人主張,重大議題(例如同性婚姻)需要民意基礎當後盾,必須先做民調,再以此作為政策調整的基礎。不過,只靠民意調查其實無法解決問題,因為光是民調本身的角色,就可能充滿爭議。比如,關於重大議題的民調應不應該公布?還是只作為內部決策的參考?民調一旦公布,就可能會讓中間選民往支持率高的選項靠攏。這算不算媒體操控議題?這個問題就像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一樣,難以釐清因果關係。
媒體民調引起爭議的另一個例子,是 2015 年共和黨的初選電視辯論。由於參選人數爆炸,Fox 電視臺決定以民調決定誰有資格參加辯論,民調數字太低的候選人就無法上臺。不過一開始民調低,就代表他一定沒機會嗎?當時距離選舉還有超過四百天,其實變數還很大。此外,民調落後的參選人,未嘗不能刺激選民和其他候選人思考的政見,如果民主是要讓不同聲音出現,那排除民調落後的參選人,未必就是最好的選擇。
這幾年因為網路科技的進展,提倡直接民主的風氣越來越興盛──臺灣的 i-Voting 也是類似的概念。英國首相卡麥隆的前幕僚 Steve Hilton,也創立了一個民意監督網站,民眾只要登入網站,即可以檢視不同議員在特定議題的立場,進而決定要捐款給誰。按照這個方向發展,也許將來我們可以利用科技,落實直接民主,操控代議士?想像有一天,有個 app 可以連結你的銀行帳戶,只要你支持的議員在國會投票的結果,符合你的想法,系統就會自動扣款,成為他的選舉基金。這樣一來,不就是最民主、最能掌控議員的行為嗎?有趣的是,當 Jill Lepore 對 Hilton 提出這個想法時,他卻持著保留的態度,因為他說:「不能每件事情都交由多數決」。
從民調的起源到今天的科技與直接民主,Jill Lepore 認為,民調在歷史的變化中,可信度不斷下降,影響力卻持續提升,十足是個弔詭的情形。今天的政治流行民調治國,「罔顧民意」也成為批評政府施政的常見話語。不過到底什麼是民意?民調,尤其是媒體上公布的民調,真能反映民意嗎?民調在民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值得所有人靜下心來仔細思考。
- Lindsay Rogers. The Pollsters: Public Opinion, Politics, and Democratic Leadership. New York: A. A. Knopf, 1949.
[1] 美國採行間接民主,每一州有不同數量的選舉人票,由該州普選票得票率最高的候選人全拿,將全國的選舉人票加總之後,票數最高的人勝選。因此2000年時雖然民主黨的高爾普選票票數最高,但選舉人票數卻輸給小布希,因此落選。可是即使,美國人似乎也沒有意願更改他們的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