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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格與社會之間──讀陳浩基《13・67》

讀者的眼睛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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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浩基照片,圖片來源:https://goo.gl/xvmsUg
 

這部作品由六個獨立的中篇本格推理故事組成,每一篇也跑強調謎團和邏輯趣味的路線,但六篇串連起來便是一幅完整的社會繪圖。我的想法是,微觀之下本作是本格推理,宏觀之下卻是寫實派的社會作品。——陳浩基

推理小說的本格派與社會派[1],各有其擁護者,也不乏原本專寫本格小說的作家轉而走現今更為流行的社會寫實派,日本暢銷小說家東野圭吾即是如此,但能在一本小說中融合本格與社會兩種優點、並且不偏重任何一邊的作家,可以說相當罕見,而這樣的一本書,竟然是由香港作家寫成,並在台灣出版得獎,更加令人意外。


《13・67》中的六個中篇小說單獨看都是優秀的本格推理,有著嚴謹的邏輯推演,而當讀者自以為已經看透一切謎底時,作者最後翻出的那張底牌卻仍能叫人驚奇,但更令人拍案叫絕的還是那些翻轉之處,其實一路走來都有跡可循。〈黑與白之間的真實〉就運用了本格派中常見的「安樂椅偵探」設定,讓這個從頭到尾沒出聲卻存在感強大的主角關振鐸,在初登場之際就讓人好奇這位警探背後的故事。


而在社會寫實這個面向上,陳浩基用六個橫跨五十年的故事,不只巧妙的運用反向年代記(Reverse Chronology)倒敘出一名傳奇警探的一生,更是藉由每個故事的背景時空,將香港這個城市五十年來的變遷給勾勒出來,讀到最後一頁的謎底,更是會驚嘆於整本小說的佈局有多麼綿密深遠,也會想馬上再翻回第一篇故事,一邊感慨人因選擇而改變如此巨大。


電影寒戰2劇照,圖片來源:https://goo.gl/MN25Et

除了將本格及社會的優點發揮得淋漓盡致以外,陳浩基在這本小說中,更寫出了日本與歐美推理小說所沒有的「港味」,對於熱愛港劇及港片的台灣讀者,讀來更是格外親切。〈囚徒道義〉中的黑道比拼讓人憶起《無間道》中的鬥志鬥力,〈泰美斯的天秤〉中關於警隊內鬼的猜疑以及極具畫面感的槍戰攻堅、則讓人腦中浮現有著類似對立場面的《寒戰》。


我覺得今天的香港,跟故事中的 1967 年的香港,同樣弔詭。我們就像繞了一個圈,回到原點。而我不知道,2013 年後的香港,能否像 1967 年後的香港,一步一步復甦,走正確的道路。


書名《13・67》代表的意義,其實就是故事第一篇 2013 年,跟最後一篇、也是近幾年來時常被提起的 1967 年,因為這些故事所選擇的年份對於香港來說都是如此有代表性,更讓人好奇,如果陳浩基將故事的時間軸拉到 2014 年雨傘革命以後,是否會成為一個更警示的城市寓言故事?


香港走過與殖民者對抗的 67 暴動後,漸漸找回及建立的自我價值,接著在 1974 年廉政公署成立後、慢慢擺脫貪污腐敗的污名,但這一切卻又隨著 1989 六四天安門事件以及 97 回歸而又走上另一個價值混亂的時代,其中警隊所代表的公平正義,如今更是已不再深受民眾倚賴,此時橫亙在警隊與人民之間的,不再只是純粹的貪污問題,更有著盤根錯節的政治選擇。


陳浩基除了在書名中埋下玄機,在每個單篇的命名上也頗為用心,〈囚徒道義〉取自檢警偵訊時常用的「囚徒兩難」這個心理戰術,如何讓黑道份子拋棄江湖道義而跳進害怕被背叛的陷阱之中,進而一舉攻破匪徒的心防。而描述關振鐸退休的〈最長的一日〉,更是巧妙的將日期訂為二戰諾曼第一役的六月六日,同時也帶出了香港回歸中國前一個月社會上的惶惑不安。而〈Borrowed Place〉這個篇章除了隱喻本篇主角身為英國人,在這個殖民地中難免有身處異鄉的不協調感,更是指涉了香港本身曖昧矛盾的身份背景。


2014年香港雨傘革命,圖片來源:https://goo.gl/mTiv4L

在記得「警察」的身份之前,必須先記得自己「人類」的身份。──〈泰美斯的天秤〉

你要保護的,到底是警察的招牌?還是市民的安全?你效忠的是港英政權,還是香港市民?你,到底為什麼要當警察?──〈Borrowed Time〉


在不同的短篇中,陳浩基藉由不同角色多次提到對於警察身份的反思。身為組織的一員,有些人即使不認同組織同伴的做法,卻仍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甚至是同流合污。但是他筆下的主角關振鐸顯然不這麼認為,他與其他警察不同之處,不僅僅是超群的觀察及推理能力,更是他堅守自己當警察的初衷,是要保護這個城市的人可以安然的活在白色的世界裡,而不是為了服從上級命令,為了效忠上層領導。


而這樣的話語,與其說是在寫關警司這個人的理念與價值觀,更像是作者在對現今的警察們喊話:你們還記得當警察的初衷嗎?你們該保護的究竟是什麼?在面對兩難的抉擇時,你們能先記得作為一個人,優先該重視及在乎的是什麼嗎?如果你們還記得,那麼你們不會對著手無寸鐵的人民舉起那本該守護他們的警棍,只為了維持虛無的秩序以及表面的和平。


本書封面圖

為了消滅罪惡,警察必須擁有強大的力量;可是,我們不是天秤,判斷罪責、刑罰是法院的責任。我可以用盡一切手段捉拿犯人,誘騙他們招供,但我所做的,只是把他們送上天秤,讓公義去衡量他們是否有罪。我們沒有權力去決定什麼是「大義」。──〈泰美斯的天秤〉


身在臺灣的我們,或許也曾經期待有像關警司這樣為了追查案件、逮捕犯人,即使需要與整個警察組織對抗也在所不惜的英雄人物,但他也很清楚,即使他可以為了捉拿犯人而不擇手段,但是最終他不是法院,他不代表公義可以去決斷一個人的罪該處以何種刑罰。所以該覺醒的或許不只是警察,而是整個社會,該重新找回自己過去所信仰的價值,而這個課題,不只香港正在經歷,整個中國、還有臺灣,都該嚴肅以待才是。




[1]「本格推理」以謎團、詭計為主,重點是以線索解開謎底的邏輯趣味,本格派可滿足以解謎為樂趣的讀者,通常儘可能地讓讀者和偵探站在一個平面上,擁有相同數量線索。本格派大師有艾勒里・昆恩、島田莊司等。「社會推理」某種程度上為反對本格派「流於紙上謎題遊戲」而生,強調推理小說不應只是推理,更應當反映並描寫現實社會,此派推理小說較著重於社會寫實,比起犯罪手法來說,更著重於犯人的心理動機。代表作家有松本清張、宮部美幸等。

文章資訊
作者 雲想
刊登日期 2016-12-15

文章分類 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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