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場風花雪月的羅曼史。
誰說女人看羅曼史就不會區分現實與幻想。就是在日常生活無趣的例行公事中,看太多身材不好又不溫柔體貼的大男人,這才需要自己在小說中創造理想情人。[1]
假如只想發洩慾望,誰會浪費兩小時到一天的時間,去閱讀一本有十萬字,有劇情、有高潮起伏、起承轉合、有悲有喜的小說?A 片供發洩慾望是短暫的十五分鐘。言情小說是給予每位愛書人的娛樂,裡面的各種角色激發的共鳴,可以讓書迷津津樂道反覆討論一年、五年、十年,它令人共感的生命力也不會中斷。這兩者很明顯,截然不同。[2]
當社會普遍對於言情小說抱持輕蔑鄙視的態度,卻無法忽視全球書市緊縮之際,西方羅曼史早已吸引廣大讀者的死忠支持與頻繁借閱,持續了幾個世代。近年,言情小說不但突破租書店,進駐連鎖書店,也攻佔便利超商、藥妝店等各樣通路,從藏身邊緣,正式躍上了台面。這由女性書寫、女性閱讀所構成的大眾讀物,以老派重複的內容,緊貼著中下階層女性的呼吸。說白了,這樣的浪漫愛情故事,為什麼令人如此著迷?
言情小說,是近代社會在自由戀愛觀念變遷過程中,應運而生的大眾讀物,呈現當下社會對於愛情、婚戀、慾望等的觀念。這類書籍的作者與讀者,多以女性為主,在作品內反應對愛情、婚姻、性別、自我認同等議題的思索與期待。
而今,當觀眾痴迷沈醉地追劇,穿越時空甬道,上溯清朝綺麗浪漫,卻充滿美麗壞女人們的宮闈情境,隨著甄嬛一顰一笑,牽動超高收視;或者跟著十七世紀韓星都敏俊,從星星下凡與女明星輾轉纏綿,這般迷戀,又豈僅是觀看小兒女情怨的娛樂開心而已。人們太需要愛情故事,從中獲得幻想與認同,成就慾望投射,或這本是潛意識的原型,朝朝暮暮,死了都要愛!
1960 年代是臺灣言情小說最重要的奠基與發展時期。[3]瓊瑤便是於此時崛起,以《窗外》(1963)、《煙雨濛濛》(1964)、《幾度夕陽紅》(1964)、《六個夢》(1966)、《庭院深深》(1969)等作品展露頭角。其中諸多涉及世代衝突、家庭人倫的經驗與創傷,所描述的人物愛情熾烈殘酷,濃厚戲劇性,且往復演繹愛與背叛的故事。瓊瑤展示了情愛方程式如何解題、詮釋,奠定其在言情小說界的地位,其後改編為影視戲劇,也擴大了 70-80 年代臺灣言情小說的風潮。
當時,同類的女作家還有徐薏藍、曹又方、玄小佛與郭良蕙,來自香港的亦舒、嚴沁與岑凱倫;另外,皇冠、拾穗月刊也在此階段,推出轟動英美文壇的羅曼史,如:維多利亞.荷特《米蘭夫人》、瑪麗.史都華《華莊煙雲》等作品譯介入臺。
這波繞著家庭與男女情愛的寫作風潮,引發文壇「閨秀文學」的雅俗爭議,部分朝向更為商品化的言情小說,或者也因女性就業率與受教育的大幅提升,吸引廣大女性讀者。
言情小說的讀者群,多以 12 至 20 歲的青少年為主,也有 21 至 45 歲讀者群。此類置於租書店,長期邊緣化的大眾讀物,曾被抨擊為「黃潮氾濫」,至今仍受爭議,批評危害純潔女性。但也有人認為言情小說是經濟、價廉、隨手可讀(藏)、攜帶方便,且有效的抒壓管道,能與同儕製造話題,描述生活方式不同的情節,可勾動想像,同時能在閱讀過程中,練就判斷力和語言能力。
這以女性創作、女性讀者為主體的大眾通俗文學,將才子佳人的愛恨情仇公式化、商業化、流行化,於是,有人物設定「七大不可思議」之說:男主角擔任總裁、法官、貴族工作,外貌英俊、穩重或陰鬱冷酷;女主角脾氣總為柔弱、乖順,外貌則定是美女、有個性且靈氣;有情敵、命運坎坷等說法。
而故事情節則安排有:權宜婚戀、誤會加上偏見、假扮身分、遭害失憶、一夜情、跨階級戀愛以及破鏡重圓等,即便落入刻板男強女弱的性別互動,與處女情節等安排,這些尋求真愛的老梗,看似邏輯陳腐,卻廣受歡迎。
在 1980-90 年代中期,西洋羅曼史大量譯介入臺,全國出版超過 7000 本的蓬勃數量,[4]1980初期,由希代、林白與駿馬所大批引進翻譯的西洋羅曼史,以嶄新的題材、異國的時空,讓不少女性讀者風靡。這些被稱為「外曼」的文類,本源自英美文學史,與女權發展有關,順應時代改變故事背景和角色,運用公式化、類型化的產銷機制,專門生產滿足女性想像、追求婚姻為目的的愛情故事,跨國經營的禾林公司,還曾創下 6.6 秒售出一本,且高達 5000 萬的全球讀者。
起初臺灣市場在無須顧慮版權情況下,由各家書商隨機挑選,進行翻譯,封面則多以火辣露骨的愛侶形象。在英美地區暢銷、或視為經典的故事,未必會順利地被引進、被臺灣讀者發現與青睞。
外曼的寫作方式有著一定的層次,從某些歷史事件、從莊園城堡、或帶庭院式的歌德風,以神秘男主角,或悲慘女主角走出不同的故事架構。我們耳熟能詳的經典,從 19 世紀的《傲慢與偏見》、《簡愛》、《咆哮山莊》到後來《慾望城市》、《BJ 的單身日記》、《暮光之城》與《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等,都帶有羅曼史的血統。
1990 年代後,因需要處理版權問題,以致於稿源缺乏,也直接受到本土言情小說勢力崛起,翻譯外曼熱潮衰微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有紅唇族文學之稱的萬盛、新月、狗屋等出版社,全面以本土言情為主力,力捧各家新人如席絹、左晴雯等人,嘗試符合社會情境、臺灣女性的感情、慾望想像,開展如各年代、不同行業與社會體驗等多樣題材。其間包含輕鬆小品、都會議題,或者以家庭發展出的情愛故事做為系列。
在女性消費能力提升,女性意識抬頭的情況下,造就言情小說產業日益茁壯。言情小說出版業界,也有根據讀者做出市場,分做白圈(純情)與黃圈(色情),符合年輕讀者口味重,大膽露骨的激情性愛描寫有時便成為熱門賣點,以打響知名度。在英美的羅曼史市場,向來都在超市、藥妝店、連鎖書店通路。臺灣的情況則是 2010 年之後,租書店普遍萎縮,言情小說轉而主要在便利超商、書店等處販售。[5]
范銘如曾指出這些臺灣自製的言情小說,及時反應當時社會情境變遷,各種大眾流行文化元素、流行語、時事梗都會迅速呈現於小說書名與內容,也發展有挪用日本動漫文化影響下的興起的 BL,為言情小說增添不同面貌。直到 2005 年之後,市場則轉向與中國網路文學進行連結,產出大量長篇言情作品。
言情小說的創作者,通常也是嗜讀愛好者,能掌握寫作風格,酬勞約千字 120 元上下,完成一本約8至10萬字,稿費大概台幣一萬多。出版社印刷則一本約 20 至 30 元上下,不過售價則為 180 至 250 元,獲益可觀。
各家出版社在徵稿的時候,通常會設定大團圓結局的故事,避免慘烈悲劇,以迎合讀者;同時,出版社根據寫作風格、題材和結局安排,進行審稿,再做出版考量;大陸網路言情小說,則先考量點閱率與作品是否受歡迎。而各地租書店則是看所在區域,不同年齡身分讀者借閱情況,來衡量購入的選擇,通常一天進一次,高峰時期,一天進書量則有十餘本。
1990 年代曾是臺灣言情小說百花齊放的全盛時期,每個月有 200 本以上的出版,每冊至少印五千本以上,租書店、出版商與消費讀者的循環下,幾乎穩賺的生意,也造就不少作家群與封面插畫。2000 至 2010 年間光是投入的出版社就超過 20 家。書量之多,以 2003 年的資料顯示,全國租書店言情小說藏書量高達有 4700 萬冊,一年產有八座國家圖書館的收藏![6]以封底上所呈現的借閱人數,平均一本以 30 人來計,真的無法讓人忽視這驚人的讀者群!
當時間無能療傷解決一切,世間滄海懶得成為桑田,言情小說裡的情愛織錦,讓許多人無須暗自神傷,不再沮喪憂憤,獨向黃昏,只要捲入書頁,就能成就慾望投射,盼得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圓滿大結局,是言情小說存在的必要,消費的必要,安慰的必要。
時代風氣轉變,性別權力重整之時,這種以浪漫,能夠自由選擇愛情,貼近女性感官的讀物,以大眾角度來說,其實也彰顯了一種生活價值,描繪出閱讀群像的瑰麗圖景,除了造就尋求、抵拒和逃避的出口之外,也和所謂的現代性進行連結,能夠將個人情感解放,包括愛、慾望等觀念,並置於家庭國族之上,開拓了臺灣女性私密的空間,也展現對性別文化政治議題的多元思辯。
(本文作者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助理研究員)
[1] 引自李信瑩,〈修成正果的愛情——羅曼史的前世今生〉,《聯合文學》,371 期(2015.9),頁 34。
[2] 引自李葳,〈言情小說 文字工作者聯合聲明〉,(網頁瀏覽: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org/liwei.htm)。
[3] 參考楊照,〈跨越時代的愛情〉,收入《夢與灰燼——戰後文學史散論二集》(臺北:聯合文學出版,1998),頁 212-230。
[4] 參考「臺灣翻譯羅曼史的出版概況與相關研究」,http://www.wrn.tw/content/blog/2/10289
[5] 參考劉素勳,〈浪漫愛的譯與易:1960 年代以後現代英美羅曼史翻譯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
[6] 參考陳宛茜,〈限制級言情小說,一年八座國圖的量〉,《聯合報》,A12版,2003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