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搬進馬里蘭州的洛克維爾市(Rockville)。當初乍到,看到很多生化機構林立,遇到的華人也多在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工作,以為這裡只有科技沒有文藝,更懊惱的是,每次經過355道路都覺得跟台灣的省道沒兩樣。後來偶然知道寫下《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費滋傑羅(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1940)就葬在這裡,這下,遂覺得來美國有了一束意義,只是沒想到我第一個拜訪的景點竟是墓!
第一次知道費滋傑羅這個發音聽起來帶有爵士節奏感的美國作家,可能在大學時代,彼時村上春樹才剛要流行。我雖不那麼喜歡《挪威的森林》,但書裡一句話,「如果是能讀《大亨小傳》三次以上的人,應該可以跟我做朋友」,頗合我這種孤僻人士調調。後來稍微瞭解寫下二十世紀百大英文小說第二名的費滋傑羅生平,感覺他跟徐志摩一樣,戲劇化的早逝,似乎都因愛上作風挑達、奢華度日、舞冠群英、出身上流的名媛美女。
費滋傑羅與雙橡園的關係
1896年費滋傑羅出生在美國北部的明尼蘇達州,他一生住過許多地方,就是沒住過洛克維爾,為何死後葬在這裡?原來他父系先祖當年從愛爾蘭跨海移民到此,家族的根在此,家族的墓就在洛克維爾。小時候費滋傑羅經常跟著父親拜訪馬里蘭的親戚,聽長輩們口述南北戰爭的歷史,童年的記憶始終沒有離開他的心,那些人、事、地、物日後都可以在他的作品或書信中找到。
費滋傑羅的名字,正是取自一位相隔三代的表親、也就是在1814年寫下美國國歌歌詞的 Francis Scott Key。而Francis Scott Key的叔叔Philip Barton Key也是美國歷史上的名人,更是早期擁有雙橡園(Twin Oaks Estate)土地所有權的人,換言之,費滋傑羅與我們的雙橡園還有點關係,所以台灣人更應該讀讀這本書呢!
家族裡出了這麼幾位值得驕傲的長輩,我想費滋傑羅終其一生都在證明自己是那光榮血統的後裔。
墓裡墓外
我是在一個深秋的週日上午拜訪費滋傑羅的墓,位於市區的聖瑪莉教堂(Saint Mary's Church Cemetery)。白色小巧的教堂建於1817年,屬於喬治時期風格的磚造建築,是目前當地在役的最古老天主堂,列為國家古蹟,而旁邊的墓園,歷史也近兩百年,週日早上常車滿為患,很多人來禮拜。
我必須這樣說,他的墓與他現在享有的盛名落差很大。一般人想像文學家百年之後應該躺在有薔薇、有柏樹、有萋萋芳草的地方,很抱歉,這裡只有24小時閃爍的青紅燈、叭叭叭的大馬路與轟隆隆的地鐵站,還有對面Jefferson Plaza反光玻璃射出的刺眼光線。但換個角度想,或許這樣也蠻符合他生前酒神式的派對排場,畢竟怕寂寞吧。
村上春樹說,「如果一輩子只能選一本最愛的小說,無庸置疑的就是《大亨小傳》這一本。」村上或許到過他的墓前,還獻上《挪威的森林》向他致敬呢。不過喜歡《大亨小傳》的,還有比爾蓋茲,這位電腦大亨在他華盛頓州的世紀豪宅裡,就特別請人刻下書中的一句話作為室內設計。
一○年代,常春藤名校生
一次大戰時,費滋傑羅進入了當時只收男生的長春藤名校普林斯頓大學。大學時代他已顯露寫作天份,還曾男扮女裝粉墨登台,不過此時已有酗酒徵兆。1917年美國正式參戰,大三的他因數學和化學不及格遭到退學,在紐約喝得爛醉,與夜總會保鑣幹架,之後回校參加昔日兄弟會的聚會,不知怎麼又打了一架。掛著兩個黑眼圈的他,決心從軍展氣魄,當他隨軍隊駐紮在南方的阿拉巴馬州時,邂逅了一位小他四歲、芳齡17、抽菸喝酒跳舞樣樣不輸人、使他內在融化一切的法官之女:賽爾妲。結果他還未被派到前線,一次大戰就結束了。
二○年代,首次出書就大賣,巴黎結識海明威
1920年24歲的他,第一次出書就榮登暢銷作家,描寫他大學生活的《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確實許給他一個天堂般的未來。同年他與賽爾妲在紐約結婚。
這對金童玉女,趕上了美國最澎湃出帆的超級時代──彼時的美國走出掠殺印地安人與虐待黑奴的陰影,盡情享受工業革命帶來的新象──他們將創意發揮在享樂與舞會中,他們從未擁有自己的房子,也很少在一個地方住超過一年,每天過著金色香檳、閃亮銅管、豪華旅館或派對莊園的日子,他們也因這款生活方式被譽為「爵士時代」的王與后。
為應付生活開銷,費滋傑羅得賺錢,少年得志的後果卻是,「他發明了一種以流行雜誌為基礎的寫作事業,結果他卻悲傷地被自己的發明所毀滅」,有人這樣說。後來考量當時美元在歐洲強勢,生活相形容易,他決定帶著嬌妻與三歲獨生女舉家遷往法國蔚藍海岸,專心寫作,賽爾妲卻在這段期間紅杏出牆。1925年他們再度搬到巴黎,同時出版了他的第三本小說,《大亨小傳》。
書出版後兩星期,他在巴黎酒館遇見了當時尚未成名、小他三歲的海明威。海明威說第一次見到費滋傑羅就被問陰莖尺寸的問題,海明威為此還帶費滋傑羅去羅浮宮看裸體雕像。海明威曾形容費滋傑羅:金髮瘦弱、臉略浮腫、手指修長但腿短、很會開玩笑卻也神經兮兮、嘴很漂亮像女人、帶有愛爾蘭人特質等,但海明威對他的才情十分相挺:「不管他舉止如何乖戾,我必須弄明白,那只不過像生了一場病,我得儘量幫助他,做他的好朋友。……既然他能寫出這樣像《大亨小傳》那樣出色的作品,我相信他一定能寫出更好的書來」。
作為好友兼對手的海明威曾形容,「他的才氣是天賜之物,如同灰塵留在翅膀上的圖案一樣自然。有段時期,他卻像蝴蝶一樣對此全然不知,他更不知那圖案何時被拂去,何時被攪亂。」「他很懂得把作品改成適合雜誌刊登的樣子,這使我大為吃驚,我說我認為這和賣淫沒有兩樣。他贊同,但他說他不得不。只有手頭寬裕了才能寫有深度的作品。」而費滋傑羅萬沒料到,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他的手頭再也沒有寬裕過。
三○年代,每天要喝掉30瓶啤酒或大量琴酒
此時費滋傑羅進入最烏暗時期,他的小說因距離人們經濟大蕭條的現實生活太遠而滯銷,偏偏賽爾妲需要高額醫藥費,因她的精神狀況嚴重到需要住院療養。1937年,他到西岸的好萊塢另覓生路,投入黑白電影的劇本撰寫,還一度參與電影《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的製作。期間遇到了席拉(Sheilah Graham),終於,他也出軌。後來因劇本遭人竄改,工作受挫,又因酗酒對席拉動粗,甚至引發槍枝走火,險釀大禍。
海明威說,「費滋傑羅其實並不喜歡派對,也不喜歡那些人,但他不得不喝下超過自己酒量的酒。」費滋傑羅曾說,「要看一個人是否具有第一流的才能,最好的測驗莫過於看他是否能在同一時間內容納兩種相互矛盾的念頭,但卻照樣能繼續其思想而不受影響。」我想,他勉強自己泡在永遠開不完的派對,或透支自己浸在永遠喝不完的酒池,其實代表了他並非無法自拔,而是他更自戀自溺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劇。
四○年代,逝世於好萊塢
1940年12月21日,費滋傑羅因酗酒導致心臟病發,享年44歲。由於他生前的負面風雨,又死在情婦席拉家中,這些原因讓他不能葬於家族墓區。據說他生前收到的最後一張版稅單,《大亨小傳》只賣掉七本。去世後,這本書差點絕版。八年後,賽爾妲死於療養院的一場大火。
二次大戰後,他的文學地位逐漸受人推崇,加上許多人士的奔走,特別是他女兒的努力,1975年洛克維爾市的聖瑪莉教堂終於允許費滋傑羅與賽爾妲移葬至此。1986年他女兒也葬在這裡,如今費氏家族共有15人都安息在這座墓園。
「於是我們繼續往前掙扎,像逆流中的扁舟,被浪頭不斷地向後推。」常有人帶著酒瓶、鮮花、錢幣、蠟燭等,紀念著書中結尾這句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