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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罰的猩紅血章:令人顫慄的歐洲刑罰史

Alex Lou 2016-04-11

「刑」的存在離不開「罰」。刑罰,幾乎存在於各個時代、各個地方的文明裡,用作懲治違反法侓之人。今天站在人道立場,刑罰應該尊重犯人的人權,讓他們有改過自身的機會,但這些是近代的刑罰概念。在中世紀時代,刑罰可是讓犯人愈痛苦、愈羞辱,才是愈有「成效」,而刑罰背後則是司法和人性的陰暗一面。


歐洲的刑罰史,從體罰至死刑、由流放到監禁,不僅介紹刑罰之凶殘,更揭開各時代司法背後的黑暗和猩紅,讓人毛骨悚然的歷史。


古代世界的無情刑罰

相傳凱爾特人會把犯人塞進一個由柳條編成的巨人像,並點燃人像,把人活活地燒死。
相傳凱爾特人會把犯人塞進一個由柳條編成的巨人像,並點燃人像,把人活活地燒死。

在古代世界,刑罰的存在不僅作為一種懲治,亦是一種祭祀。在凱爾特人(Celts)的傳統中,用罪犯作為祭品能讓神明高興,並帶來豐收和袪病。相傳,他們會把犯人塞進一個由柳條編成的巨人像(Wicker Man),並點燃人像,把人活活地燒死。凱爾特人也會把活人用作占卜,包括劍殺和射箭,再根據死者的反應,以及解剖內臟,以驗明徵兆。


鬥獸場的死亡「競技」被羅馬公民視為娛樂,「表演者」除了奴隸之外,還是受羅馬人迫害的基督徒。
鬥獸場的死亡「競技」被羅馬公民視為娛樂,「表演者」除了奴隸之外,還是受羅馬人迫害的基督徒。

相較凱爾特人,「文明」的羅馬人同樣把刑罰的殘忍發揮至極。羅馬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曾經說:「羅馬城裡住著的是一群等待被我砍頭的人。」像卡利古拉、尼祿(Nero)等暴君統治時,不少大臣和貴族被殘酷地虐殺。


當然,這不僅是暴君的變態癖好,連羅馬公民亦視鬥獸場的死亡「競技」為娛樂,而「表演者」除了奴隸之外,還是受羅馬人迫害的基督徒。十字架、火燒、肢解等可怕命運,紛紛降臨到基督徒的身上。


黑暗的中世紀審判

中世紀刑訊室的拷問台,大多數堅稱無罪的人都難以活著離開。
中世紀刑訊室的拷問台,大多數堅稱無罪的人都難以活著離開。

中世紀是「神」的時代,但審判和刑罰並沒有減輕,反而變得更血腥、更暴力。如何證明犯人是無辜的?中世紀的人認為,只要通過水與火的痛苦考驗,犯人便是無罪的,但所謂「考驗」一般是不可能通過,唯有賄賂審訊者才有機會脫罪。


重犯的死刑會在轉輪上執行,期間會被慢慢受殘害。
重犯的死刑會在轉輪上執行,期間會被慢慢受殘害。

在十四世紀時,隨著審問技術的「提升」,審訊者把犯人帶到刑訊室,以各種各樣的刑具,如「鐵處女」、拷問台、拇指夾、重物壓迫等,讓犯人在最殘酷的折磨中「從實招供」。即使犯人認罪,但審訊者仍要求供出「共犯」,而很多犯人是死於刑訊室裡,而非刑場上。


中世紀刑罰的核心是痛苦,而且是行刑是公開的,一方面表示出社會的義憤,同時達到震懾的效果。罪名較輕的犯人會執行烙刑,在他的臉部、手上或舌上烙上炎鐵,罪名較重但不致死的人則會被斷肢,但由於當時衛生和醫療條件不佳,斷肢等於是死刑。至於中世紀的死刑,死法各式各樣、非常殘酷,活煮、轉輪、槌擊等,有如一場「死亡劇場」,國王透過向公眾展示最殘暴的處決,炫耀自己的權威和勝利。


以神之名的宗教法庭

火刑往往是異教徒、女巫的最後的下場。
火刑往往是異教徒、女巫的最後的下場。

中世紀最惡名昭彰的審判,還是宗教法庭。隨著異教勢力在十三世紀的蔓延,教宗額我略九世(Pope Gregory IX)創建宗教法庭(Inquisition),只要能獲得供詞,法庭即可進行審判,而審判的手段不受限制,因此造成胡亂告發和濫用酷刑的情況。除了異教徒之外,十五世紀的歐洲更興起「女巫熱」,大批婦女被掛上「女巫」或施展巫術的罪名,受到無情的折磨。


大多數異端和女巫,一經定罪便被火刑處決,即使已去世的異教徒,屍體亦會被挖墳和焚燒。由於異教徒的財產會被教會所沒收,所以宗教法庭不僅成為教會展示淫威的武器,更是搾取財富的工具。創立於十一世紀的聖殿騎士團(Knights Templar),就是因為與日俱增的財富,被法國國王腓力四世(Philip IV of France)污蔑為異端,團員一個個被折磨至死。


有如活地獄的監獄

中世紀時代,不少城堡被用作監獄,包括倫敦塔。
中世紀時代,不少城堡被用作監獄,包括倫敦塔。

以為挨過審判和逃過死刑,就能算是安全嗎?這樣就大錯特錯!監獄的生活,事實上只是一個「活地獄」。早期的監獄多是私人經營,為了節省成本,監倉沒有任何衛生和取暖設備,犯人在陰森而擁擠的監倉裡,環境極為惡劣,疾病容易在監獄爆發。除了節流之外,監獄還會以敲詐勒索的方式來撈回成本。犯人入監的入門費、鐐銬的費用、伙食費、服務費,甚至出獄費等,古代監獄絕非讓犯人改過自身而存在。


諾福克島在十九世紀曾經以惡名昭彰的監獄而聞名
諾福克島在十九世紀曾經以惡名昭彰的監獄而聞名

自地理大發現後,監獄人滿為患,流放成為另一種選擇,政府把重犯流放到新大陸的殖民地,開闢土地。每批「拓荒者」即使挨過糟糕的船艙「生活」,來到新的殖民地,但他們要面臨物資短缺、土著攻擊、疾病瘟疫的折磨,有如被送到地球上另一片地獄裡求生。


隨著北美十三殖民地(Thirteen Colonies)建立起來,十九世紀發現的澳洲成為新的流放地,而後來一些島嶼上更建立可怕的監獄。諾福克島(Norfolk Island)、魔鬼島(Devil's Island)上,大批犯人被虐、被勞役致死。


十六世紀時,一些船隻被用作囚船來囚禁犯人,然而船倉內的環境相當惡劣。
十六世紀時,一些船隻被用作囚船來囚禁犯人,然而船倉內的環境相當惡劣。

十七世紀的歐洲,司法仍然是無情的。犯人被處死前可帶小孩到監獄生活,但她死後,孤兒則被交到教區助理員監護,讓他們長大一些,便作為廉價工人寄養在別人家裡做勞動,但他們大多會遭到折磨,結果很多孤兒逃離,為了謀生只好走上他們父母的犯罪道路。當時,兒童並沒有甚麼法律保障,他們會受到成年人一樣的折磨,甚至會被流放、被處死。


除了監獄之外,還有一些名字「美化」的另類監獄。十六世紀時,貧窮也被視為一種罪名,人們把乞丐、窮人送到「改造房」,表面上是收容窮人,實際上他們過著不比監獄好的生活,貧民變相成為囚犯。


英國哲學家邊沁,在十八世紀時推動監獄改革,並提出全新的監獄設計和營運。
英國哲學家邊沁,在十八世紀時推動監獄改革,並提出全新的監獄設計和營運。

監獄不人道的囚禁,促使人們提出對監獄進行改革。英國早期的監獄改革者,霍華德(John Howard)調查各地監獄,並出版《監獄現狀》(“ The State of the Prisons ”),詳細描述十八世紀監獄的可怕情況。邊沁(Jeremy Bentham)提出全新的監獄建築設計和營作,可惜其大膽的想法並未能採用。弗萊(Elizabeth Fry)則關注婦女和兒童在監獄的生活,到訪歐洲各國推動監獄改革。


儘管近代監獄考慮人道的原則,但可怕的監倉「地獄」在二十世紀依然存在,如美國俗稱「惡魔島」的阿爾卡特拉斯島(Alcatraz Island)、蘇聯的「瘋人院」等。


死刑,終極的刑罰

一般平民和重犯會以絞刑處決,而執行絞刑時的繩索和打結是相當講究。
一般平民和重犯會以絞刑處決,而執行絞刑時的繩索和打結是相當講究。

一般來說,歐洲的「死刑」分為斬首或絞刑。斬首可追溯至古羅馬時代,其對象主要是貴族,甚至國王,如英國的查理一世(Charles I)和法國的路易十六(Louis XVI);而絞刑則源於古代報復仇人的私刑,後來被「發揚光大」起來。不論是斬首或絞刑,皆會交由劊子手負責,而鞭刑和烙刑亦是他們的職責之一。


死囚在行刑前一晚會進行祈禱和懺悔,而在執刑當天,死囚由馬車運送到刑場,一位牧師會安慰犯人。在押送的隊伍前面是執行官和劊子手,而後方則由治安官和警官保護,以防劫囚或民眾襲擊的發生。


死刑的執行,很多時候被民間視為公眾節日,成千上百的人一起圍觀犯人的處決。為免被犯人家屬報復,劊子手會喬裝出場,除此之外,劊子手的職業還是代代相傳的。最著名的桑松(Charles-Henri Sanson),是法國大革命時代的劊子手,包括執行處決路易十六。


少數犯人被處死後遺體能全屍安葬。被斬首的頭顱會被煮熟,並掛在公眾地方,告誡人們不要作惡,而一些絞刑犯更是用鍊子吊起來,任其腐爛。除了用作「展示」,一些犯人的屍體也被送到醫學院進行解剖。由於對屍體有很大的需求,不少盜賊會看準死囚的墳墓,在埋葬後迅速偷屍。另外,在十七世紀時流傳接觸死囚的身體可治百病,人們甚至相信從死囚的手是「財富之手」,並絞繩是「幸運之繩」,可見當時人們的迷信程度。


貴族則會被以斬首處決,早期以斧或劍進行,但後來以斷頭台來執行。
貴族則會被以斬首處決,早期以斧或劍進行,但後來以斷頭台來執行。

自在十八世紀起,死刑開始考慮人道精神,同時也運用新科技來執行。斷頭台、電椅、毒氣室、槍決、注射等,希望能做到快速、乾淨的處刑方式。然而,再「人道」的死刑方式,亦是剝削犯人的生存權,是另一場謀殺,因此死刑的存廢依然是人們爭論的問題。


長久以來,刑罰被視為一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手段,而刑罰是用來招供,審判的黑暗和刑罰的血腥造成了草菅人命的時代。隨著司法走向人道主義,審判和刑罰漸漸走出血腥的陰霾,但對刑罰的「未來」,特別是「廢死」,成為社會的爭議。


每當發生殘暴的街頭凶案時,網上總會一面倒地要求處死凶徒,理由是無需姑息這些社會敗類。歷史總是在重演,人們回到古羅馬的鬥獸場,群眾舉起拇指高呼:「殺死野獸!殺死野獸!」


然而,站在場上的並不是甚麼野獸,即使他是野獸,也是社會一手創造出來的「野獸」。儘管大家深信刑罰的威嚇性,但真正能阻礙罪案是道德教育,從根本的家庭和教育上著手,讓人思想上做好事,遠好於規範上做好事。


文章資訊
作者 Alex Lou
刊登日期 2016-04-11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