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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橫為何會被櫟社開除?

2015-01-14
 

2014 年 11 月 16 日,由於連戰為連勝文助選,不但口出穢言,更痛斥柯文哲先人一事衍生之風波,真令人感慨:選舉使人瘋狂!根據我個人研究,連橫對臺灣文史研究有一定的貢獻,文學涵養頗受肯定,他個人對櫟社也曾付出不少感情與心力,但由於 1930 年「鴉片事件」之事端,在櫟社內部引發巨大爭議,甚至衍生匿名信風波。但以林獻堂、林幼春、陳懷澄等人為首的主流觀點,基於「大是大非」立場不能容忍他的言論,而在林獻堂強力主導下,終於在 1930 年 4 月正式將連橫除籍。


關於「連橫被櫟社除籍事件」之始末,我在 2005 年曾發表論文〈論連橫與櫟社之互動與決裂--兼論櫟社「抗日屬性」之再評估〉,後收入我的專書《櫟社研究新論》(臺北:國立編譯館出版,2006 年 3 月),摘錄相關片段如下(引文出自該書頁 345~349,353):


一、事件起因與林獻堂等人的反應

Lien-Heng
連橫

連橫被櫟社除籍,導因是《臺灣日日新報》1930 年 3 月 2 日刊出的一篇文章<臺灣通史著者連雅堂氏對此回問題致本社意見書>,所謂「此回問題」是指當時臺灣總督府鴉片特許政策引起臺灣輿論界撻伐的爭議[1],該文主旨在為臺灣總督府之鴉片政策開脫,文章見報後,引起全臺知識菁英的強烈憤慨,批判之聲四起[2]


根據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可知,林獻堂與蔣渭水等人在 1930 年 2~3 月間,曾為反對總督府之鴉片政策而積極奔走。1930 年 2 月 7 日林獻堂應邀面見總督府警務局長石井保,反對再發給吸食鴉片者新的許可牌。


2 月 21 日林獻堂收到蔣渭水來函,要求他 3 月 1 日前往臺北會見國際聯盟委員。 2 月 23 日警務部長約見,勸阻勿會見國際聯盟委員時,他明白表示將親自會見國際聯盟委員,投訴臺灣總督府的鴉片政策。 2 月 25 日為杜絕《臺灣日日新報》攻擊之口實,納還煙牌。2 月 26 日蔣渭水來電報,催促往臺北會見國際聯盟委員。2 月 27 日到臺北與蔣渭水討論此事,2 月 28 日再度面見總督府警務局長石井保,保証會見國際聯盟委員時,只針對鴉片問題發言,不批評內政,並說服警務局長同意蔣渭水會見國際聯盟委員。3 月 1 日正式會見國際聯盟委員。[3]


觀察林獻堂為這件事堅持立場,並努力奔走的過程,就可以了解為什麼他對連橫附和總督府的言論如此憤怒。《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3 月 6 日記載:

 

三日(按:應是二日)連雅堂曾在《臺日》報上發表一篇,說荷蘭時代阿片則入臺灣,當時我先民移殖於臺灣也,臺灣有一種瘴癘之氣,觸者輒死,若吸阿片者則不死,臺灣得以開闢至於今日之盛,皆阿片之力也。故吸阿片者為勤勞也,非懶惰也;為進取也,非退步也。末云僅發給新特許二萬五千人,又何議論沸騰若是?昨日槐庭來書,痛罵其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請余與幼春、錫祺商量,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余四時餘往商之幼春,他亦表贊成。[4]

根據這段文字可知,首先要求開除連橫社員資格的是陳懷澄(1877~1940,字槐庭,號沁園、心水),陳槐庭是櫟社所謂「創社九老」之一,向來是該社十分活躍的核心成員。他在現實政治活動上,長期擔任鹿港區長(任期:1919~1920)、街長(任期:1920~1932),並不排斥與日本當局適度合作,但從這件事他的激烈反應看來,面臨攸關臺灣社會的重大事件時,他仍不失臺灣人的立場。林獻堂收到他的來信後,立刻詢問林幼春的意見,林幼春也贊成開除。其後兩天,林獻堂邀集鄭汝南、莊太岳、林幼春等人商議,並寫信給社長傅錫祺要求召開櫟社理事會,專門討論此事。 


二、理事會討論過程之爭議 

林獻堂
林獻堂

理事會於 3 月 13 日在霧峰林幼春家中舉行,出席成員包括社長傅錫祺、林獻堂、林幼春、陳槐庭、莊太岳、鄭汝南、吳子瑜、王石鵬、蔡子昭、張棟梁等 10 人。[5]會中討論過程充滿爭議,可說風波迭起,會後甚至出現匿名信,試看《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年》所述:


槐庭再提議雅堂於三月二日在臺日紙發表阿片意見書云云(參照六日記事),非將他除名不可。余問社則除名之條,錫祺謂有違背本社規則及污損本社名譽者除名。子瑜謂如其意見書,未必有污損本社名譽,萬一因此以致訴訟亦未知,須要慎重,幼春、錫祺、了庵、子昭皆贊成其說。余謂誣衊我先民,以作趨媚巴結,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似此寡廉喪恥之輩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伊若、汝南贊成余說。棟梁謂此係政見不合,若欲除名,請待他日。議論結果,決定認他不熱心於本社,作為退社決議錄,棟梁不蓋印。

三時餘接一匿名信,言理事中吸阿片煙者過半數、有非孝論者、有公益會主腦者、有同姓結婚者,此不革除,此獨對於連某不留餘地,竊為諸公不取。幼春特別憤慨社員中有受人嗾使之鷹犬。[6]

向來溫和的林獻堂,在會中以少見的嚴厲語氣斥責連橫為「寡廉喪恥之輩」,其氣憤之深不難想見。歸納會中出席者的態度,首先贊成開除連橫社員資格的有:林獻堂、陳槐庭、莊太岳、鄭汝南。檯面上明顯持保留態度的代表人物是吳子瑜、張棟梁。至於林幼春、傅錫祺、王石鵬(了庵)、蔡子昭等四人雖然都附和吳子瑜「須要慎重」之說,其實這四位的基本態度,恐怕又大有差別。其中林幼春民族意識特別強烈,又與林獻堂長期並肩協力從事民族運動,會前便已贊成除名,只是考慮處理的技術問題,必須避免糾紛。而社長傅錫祺個性圓融,政治立場保守,但鑒於與林獻堂、林幼春的多年情誼,與霧峰林家對該社的實質影響力,應該是傾向贊成林獻堂的意見。


三、事件落幕:櫟社總會通過將連橫、林子瑾同時除籍  

雖早在 3 月 13 日的理事會中,櫟社便決議將連橫開除社員資格,但由於衍生一連串風波,正式確認此案則是 4 月 2 日所舉行的櫟社總會。當天恰好是林幼春為長子林培英舉行結婚典禮的日子,社員在參加婚禮之後繼續召開總會。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的相關記載如下:


(婚禮)閉式後余同錫祺等歸宅,照壽椿會之紀念寫真,繼開櫟社總會。先議收支決算;次議雅堂,不將其三月二日之阿片論文為之除名,而用十六回不出席,認其退社;余提議子瑾拐誘同姓女子,亦當除名,討論後投票,決定認作退社。

由於 3 月 13 日理事會中吳子瑜擔心此事引發訴訟,意見分歧,櫟社總會於是決定改用「十六回不出席」的名義,至此將連橫除籍一事終於拍板定案。
 

(本文作者為國立中興大學臺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教授)



[1] 關於臺灣總督府鴉片特許政策之背景與此一事件之經過,以下兩篇文章都有詳述,本文從略。(1)林元輝<以連橫為例析論集體記憶的形成、變遷與意義>,見施懿琳教授「台灣古典文學工作室」網站(2)許雪姬<林獻堂與櫟社>,發表於「櫟社成立百年紀念學術研討會」,2001 年 12 月 8~9 日在霧峰舉行。


[2] 以代表臺灣本土立場的《臺灣民報》為例,1930 年 3 月 8 日出刊的第 303 號,頁 7,就出現以下三篇批評連橫的文章(1)米山生<與台灣通史著者先生書>(2)天南(黃春成)<敬告通史先生>(3)陳其昌<連雅堂氏不是民眾黨員>。不久之後,又有陳鏡秋<讀連雅堂氏台灣阿片特許問題>(304 號)、地北生<連雅堂氏豈學古之韓信歟?>(305 號)等篇。


[3] 以上所述,參見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頁 42~71,許雪姬主編,中研院台史所、近史所出版,2001 年 12 月。


[4] 見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年》頁 76,許雪姬主編,中研院臺史所、近史所出版。


[5] 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頁 84~85,許雪姬主編,該書頁 85 之註 2,將出席人數誤算為 8 人。


[6] 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頁 84,許雪姬主編。

文章資訊
作者 廖振富
刊登日期 2015-01-14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