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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場繁華:晚明的青樓與名妓(上)

王一中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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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初徽州歙縣的一位知縣在編纂地方志時,憧憬起百年前的美好時代,如果用四季輪迴來比喻,在他的心目中,明王朝是從一個靜謐的冬天開始的,當時的社會秩序分明,男耕女織,純樸的人們各盡其本分。


而在這位知縣身處的時代,王朝已從喧鬧的春季進入狂飆的夏季,商業活動日漸興盛,追求利益的人們變得貪婪狡詐,因此他在地方志的〈風土論〉感嘆社會階級分化嚴重,不知道何時才能回歸往日的樸素。


這位知縣名叫張濤(1561-?),他的憂慮也是當時知識分子的憂慮,不安的氛圍在江南地區的地方志中隨處可見。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侈靡的風氣日甚一日,連帶的導致秩序崩壞,常常有僭禮踰分之事。


妓與妓院

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曾確立一套禮制,凡舉樣式、質料、顏色,皆有詳細的規範,從衣著就可以知道一個人的身分貴賤。可是到了明代中後期,這些規定不再被嚴格遵守,人們標榜奇裝異服,甚至連奴婢都身穿華麗的絲織品,松江文人范濂(1541-?)感慨道:「女子的裝扮都模仿娼妓,實在沒有良家婦女的樣子。」


原來當時婦女的流行指標便是青樓女子,人們稱其為「時世妝」。帶動的風尚不止於衣著,蘇州文人陸容(1436-1494)曾具體地描述,他說起初南方的婦女都用團扇,只有妓女用可摺的撒扇,後來連良家婦女也開始用起撒扇了,可見良善的風俗愈來愈淡薄。


明佚名〈千秋絕豔圖〉卷,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局部。清樊圻〈金陵景色圖〉卷,南京博物院藏,局部。圖中描繪秦淮河畔的風光。圖╱古美術資料室。
明佚名〈千秋絕豔圖〉卷,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局部。清樊圻〈金陵景色圖〉卷,南京博物院藏,局部。圖中描繪秦淮河畔的風光。圖╱古美術資料室。

妓女的裝扮就是有如此的魔力,不只是婦女爭相仿效,連文人也樂於攜帶妓女遊樂宴會,福建文人謝肇淛(1567-1624)形容道:「現在的文人宴會中公然有女子在列,這不也是一件有辱法紀,而且羞恥的事情呀!」
 
其實不能簡單地以禮教廢弛、文人性情放蕩等道德觀來批判,因為當時文人與妓女交往的層次在於情感,而非止於肉體,例如「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襄(字辟疆,1611-1693)娶了秦淮艷妓董白(字小宛,1623-1651)為妾,並在董白早逝後,將兩人的生活點滴形於筆墨,寫成《影梅庵憶語》,內容真切感人,據說曹霑(號雪芹,約1715-約1763)的小說《紅樓夢》便受到此書啟發。
 
又如另一位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1618-1654),他與歌妓李香君相戀的故事,則被孔尚任(1648-1718)譜入著名的傳奇《桃花扇》中,成為一齣透過兩人的愛情,講述南明興亡的歷史劇,連康熙皇帝(1654-1722)也非常喜愛。諸如此類與妓女邂逅的經歷,在晚明文士的生活中並非罕見或羞恥的事。
 
當然,不同於一般的土妓(或稱歪妓)、遊妓,能夠與文人交際者,本身皆具有一定的水準,當時的人稱其為名妓(或稱名姬)。紹興文人張岱(1597-1679)在遊歷揚州二十四橋時,曾提到:「名妓匿不見人,非嚮導莫得入。」說明了名妓與一般妓女的一大差別是擁有個人空間,不必拋頭露面,也可不接待俗人。妓院即是一個提供私空間的場所,雖然名妓未必出身自妓院,其活動範圍也不侷限於妓院,但大體上,妓院是名妓重要的養成所。
 
歷經明清鼎革的文人余懷(1616-1698)追憶起歡場昔日的繁華,遂將所見所聞寫成了一本名為《板橋雜記》的書,內容盡是妓院韻事。從他的筆下的描述,可知妓院是一個高雅的消費場所,環境布置的典雅清潔,像是仙境一般。名酒佳茶、簫管琴瑟、餳糖小菜,飲食與各式設備都是上品。部分名妓的居所裝潢更是別出心裁,奇石幽竹,香煙繚繞,富有園林情調。名妓顧媚(字眉生)的居所名為「眉樓」,余懷覺得太過夢幻,於是戲稱說:「此非眉樓,乃迷樓也。」
 
在不少明清時代的白話小說裡,故事中的人物若要進妓院,總需要花上不少銀兩,這是真實情況的反映,名妓文化是依靠城市的富裕支撐,市井小民很難消費得起,士大夫與商人才是主要的客層,秦淮舊院(妓院)與科舉考試的貢院遙對,僅隔一河,地緣關係之微妙,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夏季的南京酷熱難耐,因此在妓院之外,於秦淮河「畫舫」遊船泛舟,以及兩岸河畔設置的「河房」也都是玩樂的場所。張岱說秦淮河房有畫舫來去穿梭,在河房外側設有露臺,女客們手持團扇,嫵媚動人,在夏天的夜晚,彷彿在風中都可以感受到香氣。曾任復社(一個號召恢復古樸文學風氣,而且關心政治的團體)領袖之一的吳應箕(1594-1645)在《留都見聞錄》說華麗的河房建築與水色相映,人們盡情玩樂直到通宵達旦,真是非常壯觀的場景。遇到科舉考試的年分,河房的業主會刻意地裝潢塗飾,高價轉租給考生。
 

宛如文人的名妓

除了外在空間的不同,內在文化涵養才是名妓之所以為名的原因,無論奏樂、舞蹈、作詩、繪畫等各式才藝,名妓們均有涉獵,且各有專精。明清史學者王鴻泰認為名妓即是文人文化衍生出的產物,妓女們除提升琴、棋等自身的藝能外,也致力於詩、畫的學習,並仿效文士的行為舉止,使之在文藝場合的角色從磨墨、奏樂等陪襯性質,轉變成共同參與者。妓女的「文人化」,其突破不在於禮法規範,就身分而言,名妓仍舊是賤民,可是她們提供文人經營情感世界的可能性。
 
《板橋雜記》的中卷專記秦淮群艷,余懷詳盡地介紹名妓的姿態、色藝、性格與逸事。在技藝方面,尹春(字子春)擅長戲劇排場,演起戲來,就連經驗老道的演員都自嘆不如。當與顯赫的人士聚會的時候,李大娘(字宛君)會合彈琶琶、古箏。李十娘(名湘真,字雪衣)「能鼓琴清歌,略涉文墨」。顧媚則「通文史,善畫蘭」,甚至有人慕名而來,想向她索取詩文與繪畫。卞賽(號玉京道人)專精小楷,且同樣善於畫蘭,縱橫枝葉,每次落筆都要畫上十餘紙,卞賽的妹妹卞敏畫起蘭花不像卞賽繽紛,喜歡簡單的描畫兩、三朵,名妓中善於畫蘭花者不勝枚舉,各有其特色。
 
妓女們是如何學習這些才藝的呢?其一是彼此傳習,卞賽的侍兒柔柔因在側承奉硯席,因此獲得文人的注意,而李十娘年老時,以教女娃歌舞為活。萬曆三十年(1602)旅居秦淮河畔的福建人姚旅(字園客)在《露書》中提到名妓趙彩姬常常教授女子技藝。
 
其次是妓院的培訓,余懷特別點出董白七、八歲時,鴇母就開始教她寫字,因此長成後,通曉女紅、品茶等多項技藝。江北的揚州有一種類似的行業,稱為「廣陵姬」,他們畜養女子至豪門為妾,從小就訓練各項技藝及進退坐立之節。但浙江人沈德符(1578-1642)發現其水準參差不齊,他在《萬曆野獲編》中說有的女子只會彈一段琴、唱幾種調,只識得幾個大字,畫起蘭竹也就僅能畫幾枝,妓院也有這樣的狀況,天分不高的妓女就無法晉升名妓之流。
 
妓女學習的第三種途徑是與文人交流,《金陵瑣事》記載名妓林奴兒學畫於史廷直、王元父二人,因此筆風清潤。《曲中志》則記載名妓王曼容「學字於周公瑕、學詩於佘宗漢、學琴於許太初」,都是當時的名望之士。而有了基礎後,妓女在與文人相處時,也會耳濡目染,備受薰陶,使文學素養更為提升,清初江蘇人王昶(1724-1806)輯錄的《明詞綜》中,所載的女詩人就有二十六位出身青樓。
 
在容貌方面,自然不必多言了,余懷筆下的名妓,縱然不是貌美如仙,舉止風韻也是一時之選。如李十娘娉婷娟好,肌膚玉雪,眼裡帶著感情,笑起來又好看。顧媚風度超群,桃花滿面,身材弓彎纖小,腰肢輕柔纖細。卞敏樣貌白如玉肪,風情綽約,像是個「水晶屏」。沙才美而豔,豐而柔,骨體皆媚,是個天生尤物。
 
至於名妓的性格,倒不一定溫和婉約,不乏豪邁爽直者,明代中期以後士人崇尚俠義,喜好在聲色場所展現豪俠氣概,名妓們可能也受到了這種風氣影響,例如李大娘個性豪侈,有鬚眉丈人之氣,而得「俠妓」之稱。寇湄(字白門)十八、九歲時被朱國弼(保國公)購入,後來朱國弼降清,家口被沒入,寇湄則花費千金替他贖身,因此被稱為「女俠」。可知在名妓的生活中,賺取金錢並不是首要之事,明末名臣錢謙益(號牧齋,1582-1664)編訂《列朝詩集》時一併作了小傳品評,也提到馬湘蘭(字守真)輕財重義,「時時揮金,以贈少年」。
 
余懷作《板橋雜記》,想是秦淮常客,但他的雅遊的時間約在崇禎末年,難免有生不逢時之感,他說:「曲中名妓,如朱斗兒、徐翩翩、馬湘蘭者,皆不得而見之矣。」事實上,就算余懷能夠早一點造訪,也未必能如願見到這些名妓,如他提及的名妓朱斗兒(號素娥)曾與「金陵三俊」之一的陳沂(字魯南,1469-1539)聯詩,有一個鳳陽人劉望岑有意拜訪,她卻不出見,劉望岑只好留下了一首詩,朱斗兒看了之後,知道來者非附庸風雅之人,才欣然相見。
 
又如曾經有一個姓徐的人(可能是嘉靖晚期內閣首輔徐階的同族)求見名妓柳如是(1618-1664),給了鴇母三十金,一見到柳如是便說:「久慕芳姿,幸得一見。」接著又說「一笑傾城」、「再笑傾國」等沒有學識的話,柳如是怒而入問鴇母:「你是拿了多少錢?居然讓我接待這麼低俗的人。」知道鴇母已把錢都用盡了,於是剪了一縷頭髮給鴇母作為償金。
 

 

原文出處:陳一中,〈青衫淚滿江南客:晚明的名妓〉,《典藏‧古美術》,272(臺北,2015),頁116-125。原文篇幅較長,此處略有刪節。
文章資訊
作者 王一中
刊登日期 2015-12-03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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