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補充了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的「獨立」問題,在這一回則要補充兩點。首先是瑞士在近代早期歐洲史的角色,其次則是為什麼尼德蘭想建立「共和國」。
這回要檢視的,是《故事‧臺灣》的這段話:
《西發里亞條約》讓荷蘭、瑞士等國家得以獨立,也讓原先的海上霸主西班牙沒落,讓「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神聖羅馬帝國變得名存實亡,可說深深地影響了現代世界的樣貌。
這段話告訴我們,一個條約,讓兩個國家獨立,讓一個國家沒落,且影響了我們今日世界的樣貌。
姑且不論這裡的「樣貌」是什麼意思(從文意看來,或許是指國家疆界?),按照往例,在開始這次的補充前,要先有段小小說明。
歷史書寫的視野是回顧式的,史家無可避免地站在當代,試圖重建歷史。
重建歷史的方式有許多種,一種常見的方式,是解釋過往事件發生的原因。解釋,為當代提供了理解歷史的方便之門。藉由解釋,我們似乎更容易理解甚至串連,與我們時空相異的世界裡所發生的種種。
《故事‧臺灣》敘述裡,有許多解釋的段落。它解釋了尼德蘭為什麼要「獨立」,也解釋了「讓」荷蘭與瑞士「獨立」的原因。這系列補充的第一回,也針對尼德蘭地區的起義,提供了與《故事》原文不同的解釋(在此也感謝《故事‧臺灣》修改原文)。
然而這種解釋,也會有些問題。
歷史學家多數相信,大部分歷史事件發生的原因,無法簡單歸納,甚至,許多歷史事件之所以發生,只是偶然。試圖為事件找出原因,有時反而是在扭曲歷史,逼迫歷史以成就自己對歷史的想像。
我們在閱讀一段歷史解釋時,也因此必須注意,我們正在閱讀的解釋,是否過分簡化了歷史,更甚者,是否曲解了歷史。
這次的故事,從1799年開始。
這一年,歐洲各國的政治,仍舊隨著法蘭西的革命動盪。這一年的年底,拿破崙開始臨時執政。
這一年,愛丁堡出版了一本《瑞士史概觀》(A General View of the History of Switzerland)。《瑞士史》的作者說,他想為英國人提供一部瑞士歷史的導論,並由此解釋一樁發人深省的歷史事件──1798年的瑞士革命。
1798年,《瑞士史》作者所說的瑞士革命,瓦解了瑞士原有的聯邦制度,試圖在瑞士地區建立一套有中央政府的政治體制,其名為赫爾為蒂共和國(Helvetic Republic,赫爾為蒂是瑞士地區的別名)。
《瑞士史》的作者說,透過瑞士的歷史,我們或許更能明白,為何瑞士會推翻其既有的,讓瑞士人感到幸福的聯邦政體。作者也說,他將懷抱著另一位十八世紀著名史學家的精神,解釋瑞士聯邦政體衰亡的原因。
對十八世紀的歐洲人而言,瑞士聯邦政體的瓦解,是件震撼人心新聞,畢竟,自十六世紀開始,瑞士的聯邦政體便是不少歐洲自治市鎮嚮往的體制。十六世紀的歐洲,甚至有著這樣的片語「轉向瑞士」(turn to Swiss)。
歷史學家說,這個片語有兩種涵義,第一是直接加入聯邦,成為瑞士聯邦中諸多省份的一員,第二則是效法瑞士,成立一個以自治市鎮與省份組成的聯邦,以抵禦不同帝國的威脅。
在近代早期歐洲,瑞士的「興起」(如果可以理解為瑞士令歐洲市鎮嚮往的過程)和「獨立」(如果可以理解為瑞士地區擁用有自治權),與瑞士聯邦的歷史更有關聯。而1648年的《西發里亞條約》,並不會「讓」瑞士興起(獨立)。
值得一題的是,瑞士聯邦的瓦解,不只是歷史上又一次的政體衰亡,它表示當下的現實環境,不再適合曾經的政治理想。瑞士聯邦的瓦解,也因此象徵歐洲政治想像的轉折。正如近年來學者所強調的,十八世紀末瑞士地區的歷史,足以為我們理解現代歐洲的國家與政治想像,提供重要線索。
常見的瑞士史論述,往往將瑞士聯邦的起源,回溯到十三世紀末十四世紀初,由阿爾卑斯山中部三個省份共同組成,以對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聯盟。這種論述的基礎,是建立在1291年,由烏里(Uri)、史維茨(Schwyz)和恩特瓦爾登(Unterwalden)三省簽議的《聯邦憲章》(Federal Charter)。
當時阿爾卑斯山上的省份,多歸屬於日耳曼地區諸侯的統治下,這個地區在十三、十四世紀的發展,也因此是日耳曼地區政治問題的一環。而阿爾卑斯山的省份之所以組成聯邦,則與十三世紀後半,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者息息相關。
魯道夫一世參與了幾場戰事,並成功地拓建了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土,擴張的同時,他也樂見某些原本就屬於哈布斯堡治下的省份與城鎮,組成以守衛地方和平為目的的聯盟,其中最具成效的同盟,即出現於阿爾卑斯山北部的省份。
魯道夫一世在1291年逝世,接續他成為日耳曼國王的,是拿騷的伯爵阿道夫(Adolf, Count of Nassau)。
阿道夫在1298年辭世,即位的,是魯道夫的長子,艾爾布雷特一世(Albrecht I)。與父親相反,艾爾布雷特並不樂見家族在阿爾卑斯山區的領地,自己組成地方防衛聯盟,也因此多次嘗試要以武力解散盟邦。
艾爾布雷特的舉止,對當時阿爾卑斯山省份的居民而言,無疑是試圖要破壞地方安定、重興戰火。阿爾卑斯山區的省份與哈布斯堡家族矛盾漸升,而阿爾布雷特也因其行為,於1308年遇刺身亡。
傳統瑞士史的敘事認為,1291年的《憲章》,是哈布斯堡治下的阿爾卑斯山省份,為了抵禦非哈布斯堡家族出生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而創立。然而,正如這段故事所展現的,阿爾卑斯山的地方自衛聯盟,在此之前便已存在。近年來史家也認為,瑞士聯邦的雛形,是自十四世紀開始,一連串的盟邦交錯而成。
阿爾卑斯山上的省份,為了維持區域和平安定,往往彼此結成盟邦,一個城鎮可能同時加入數個聯盟。這樣的現象,隨著十四世紀,日耳曼地區諸侯的相互爭伐,阿爾卑斯山區成為諸侯競奪權力的關建地域,而更加強化。
其中一個著名的例子,發生在1314年。當時,哈布斯堡家族於選舉中失勢,日耳曼地區的治權歸於維特斯巴赫家族的路易(也就是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路易四世)。
敗選的哈布斯堡家族,於1315年,由奧地利伯爵里奧帕德領軍,以鞏固哈布斯堡家族於阿爾卑斯山的統治為名,進入阿爾卑斯山區。
1315年的戰事過後,阿爾卑斯山區的省份重新締造盟約,也確立以烏里、史維茨和恩特瓦爾登三省為核心的自衛聯盟(Eidgenossenschaft,字義為聯邦,這也是史家以這三省的聯盟,做為瑞士聯邦原型的原因)。
戰事過後,皇帝路易也正式確立三個省份的自治權(Reichsfreiheit,其主要意義為神聖羅馬帝國治下的城鎮或個人,享有法律特權,直屬於皇帝,不受在地貴族治理)。
除了這三個省份以外,阿爾卑斯山上的其他市鎮,如蘇黎世(Zurich)、勃恩(Berne,編按:又譯為伯恩)、盧森(Lucerne)等市鎮與省份,也都各自組成聯盟。儘管到了十五世紀,多數城鎮都加入了以烏里等三省為核心的聯盟,但這些城鎮彼此也都保持著各自大大小小的聯盟關係。
那時候,史學家所謂的瑞士聯邦,是指以烏里三省為核心的Eidenossenschaft(或舊瑞士聯邦,Old Swiss Confederacy)。但這個聯邦,還未有一個明確的結構,而聯邦中的市鎮,也會為了擴張而彼此攻伐。
例如,較為富裕的城鎮如蘇黎世與勃恩,便曾於1430到1440年間,征服臨近的小市鎮,甚至,以烏里為主的聯邦之所以能有效吸引盟友,也與這三個省份侵略其他市鎮有關。
阿爾卑斯山區的省份衝突,最著名的例子,或許是發生於1435到1450年間的舊蘇黎世戰爭。戰爭期間,蘇黎世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出生於哈布斯堡家族的弗里德里希三世(Fredrick III)締結盟約,盟約內容包含蘇黎世將獲得阿爾卑斯山東部的大片領土,而哈布斯堡家族將重新取得阿爾卑斯山區多數省份的治權。
哈布斯堡家族與蘇黎世的聯盟,同時也威脅到日爾曼與法蘭西地區的諸侯。倘若戰爭最終以蘇黎世的勝利收尾,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將大肆擴張。以烏里為首的聯邦因此獲得了兩地諸侯的援助。
到了1445年左右,蘇黎世失去了絕大多數的領土。1446年,蘇黎世與聯邦達成協議,蘇黎世重新加入聯邦,收回固有的領地。儘管在這之後,聯邦的各城鎮與省份間,仍存在著戰爭與衝突,但所謂的舊瑞士聯邦,自此有了更加穩固的結構。
阿爾卑斯山地區的地方自衛聯盟興盛,與山區的地理環境息息相關。儘管阿爾卑斯山區的城鎮與省份,往往法理上歸屬於其他歐陸諸侯統治,但由於地理因素,使得山區城鎮的市政,多仰賴當地市政廳與議會運作。
山地的侷限,也影響了阿爾卑斯山區的城鎮規模。儘管到了十五世紀開始,阿爾卑斯山區已經有相當程度的市鎮發展,但其人口規模卻遠不及同時期的幾個著名歐洲城市。
如果以十六世紀阿爾卑斯山區幾個最大的市鎮為例,巴塞爾(Basel)的人口數約為九千到一萬人、日內瓦(Geneva)約為一萬人、蘇黎世為五千到八千人、勃恩則為五千人左右。
地理因素與人口規模影響阿爾卑斯山區的城鎮政治,而最有代表性的政治形態,即是共和國(republic)。
在近代早期歐洲,共和國的政治體制,規模多以單一城市為主。由代表市民的市議會為核心,負責議政,並在政策實踐前,於市民廣場向市民宣讀,經過市民同意後,方使施政。
一直到十九世紀,共和國都是多數歐洲文人嚮往的理想政治型態,他們認為,共和政體,遠比民主更能保障公民的自由。共和國的政體,於十四十五世紀開始,為歐陸許多城市採納,威尼斯共和國(Republic of Venice)便是一例。
然而,著名的近代早期歐洲史家克尼斯伯格(H. G. Koenigsberger)指出,共和國政體的發展,於阿爾卑斯山區以北的西北歐最為盛行,尤其阿爾卑斯山區的城鎮,因地理與人口因素,建立比義大利半島、法蘭德斯、法蘭西與日耳曼等地區城市,更為穩固的共和基礎。
共和國的理想深植近代早期歐洲,事實上,在十六世紀,史家所謂的舊瑞士聯邦,更常以「瑞士人的共和國」(Republica Helvetiorum或République des Suisses)自稱。
阿爾卑斯山區城鎮的自治,以及城鎮省份彼此相互結盟自衛的傳統,一直存續到本文最初提到的瑞士革命,瑞士聯邦內的衝突,也未曾消散。這些瑞士史的特質,最能突顯在十六世紀基督信仰王國崩解的歷史裡。
1519年,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對天主教會的質疑,傳到阿爾卑斯山區,原本就已懷疑天主教教條的茲文利,也開始於蘇黎世展開他對天主教的攻擊,呼籲蘇黎世的基督信仰必須有所改革。
茲文利的改革主張不乏反對者,然而,在1523年於蘇黎世市政廳的辯論裡,茲文利擊退論敵,也確立蘇黎世的改革方向。在接下來的兩年裡,蘇黎世市政廳移除了教堂內原有的雕塑與畫像。
與此同時,茲文利開始成立語言與聖經閱讀課程,強調為了要正確理解聖經的章句意涵,人們必須要懂得聖經的書寫語言,希伯來文、希臘文與拉丁文,如此才能夠過檢視不同版本的聖經譯本(與原文),來解讀聖經的字句。除此之外,茲文利也著手將聖經翻譯為蘇黎世的方言,德文。
或許可以戲劇性地說,阿爾卑斯山區城市自治的傳統,成就了茲文利在蘇黎世的改革,而阿爾卑斯山區地方自衛聯盟的傳統,則令茲文利殞命。
茲文利的改革成功地吸引了包含勃恩在內的省份。1528年,勃恩、比爾(Biel)、蘇黎世、康斯坦茨(Constance)與史特拉斯堡成立自衛聯盟(Christliches Burgrecht),以防衛天主教省份的攻擊。
包含烏里、史維茨與恩特瓦爾登在內的天主教省份,也為了防止改革派的侵略,組成聯盟,此外,天主教省份也與出生哈布斯堡家族,當時統治奧地利的斐迪南一世(Ferdinand I,他之後將繼任查理五世,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組成同盟。
雙方在1529與1531年分別有兩次戰爭,1531年,茲文利戰死,改革派與天主教派簽下協議,改革派聯盟Christliches Burgrecht瓦解。
改革派的聯盟雖然瓦解,改革派與天主教派省份的對立仍在,各城鎮也彼此簽立規模各異的自衛聯盟。
茲文利死後,阿爾卑斯山區的改革派重鎮轉移,勃恩成為改革派的核心。勃恩的政治與經濟實力,為改革派重鎮日內瓦與蘇黎世提供改革的屏障,在蘇黎世,海因里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接續茲文利的改革,他同時也是前述希姆勒的教父。而在1531年日內瓦,改革派與天主教派的對立分化了市鎮。
1531年時的日內瓦,剛在勃恩的支援下,脫離薩佛依家族(House of Savoy)的統治,並與鄰近的天主教省份弗萊堡(Fribourg,編按:又譯為弗里堡,不是德國西南的弗萊堡Freiburg)組成自衛聯盟。然而,隨著改革派在日內瓦街頭引起的動盪,弗萊堡明言,倘若日內瓦成為改革派城鎮,弗萊堡將出兵日內瓦,保障城內天主教徒的安全。
相較於宗教對立,日內瓦市政廳更致力於維持改革派與天主教在城內的和平。然而,對改革派的相對寬容,卻使弗萊堡於1533年揚棄與日內瓦的自衛聯盟。隨後的兩年內,改革派與天主教的衝突日益激化。
1535年十二月,日內瓦市政廳表明,城內的天主教神職人員,或則改宗信奉改革派,或則離開。
1536年五月,日內瓦市民宣告,日內瓦是一個共和國,並在喀爾文(John Calvin)的領導下推行改革。
儘管日內瓦成為改革派城市,喀爾文的改革主張卻引起不少市民的反彈。這主要是基於喀爾文對生活紀律與市政規範的強烈訴求,以及對理想政治的想像。喀爾文認為,政治的主要目的,是要保護正確的上帝信仰,因此,政府與教會相同,皆是確保基督信仰的機構。
1537年一月,喀爾文與日內瓦的改革者威廉‧法瑞爾(William Farel),向市政廳提出一份規範市民生活的條約。
喀爾文對生活紀律的訴求並未通過市政廳的議決,在爭議聲中,喀爾文與法瑞爾一起離開日內瓦,直到1541年,市政廳重新議決並通過喀爾文的提案。
1541年九月,喀爾文提出改革方案,重整日內瓦的教會結構,使教會得以有審判信徒,是否合乎生活規範的權力,同時也有權力開除違紀市民的教籍,並將之驅逐出境。
日內瓦市政廳認為,喀爾文的改革侵犯市政廳的政治與法律權力,因此否決提案,然而,在喀爾文的堅持下,市政廳最終妥協,只在喀爾文的提案結尾補上但書,「改革教會的同時,也必須保持市政機構的完整」。
改革派與天主教的衝突持續到十七世紀中葉,希姆勒筆下的「赫爾維蒂共和國」境內城鎮,也因此分立,各組聯盟,彼此爭戰。
儘管如此,這些省份與城鎮,仍舊維持十四世紀中葉以來的聯邦架構。十五世紀開始的聯邦議會(The Swiss Diet, tagsatzung)也持續召開。
1648年,《西發里亞條約》授權,瑞士聯邦中的省份,得以享有近乎不再受神聖羅馬帝國統治的自由,也因此不再臣屬於帝國法律與稅制。
《故事》說,瑞士從此興起「獨立」,然而,瑞士史家說,《條約》並沒有讓聯邦「獨立」,只是承認了他百年來的狀態。而聯邦內,各城鎮省份間的戰爭依舊,各城鎮與省份,也仍舊享有自己的主權。
歷史書寫的視角是回顧式的,也因此,歷史書寫往往會不小心,將歷史事件視為目的式的發展,似乎歷史事件是朝著某個目地前進,過去時空背景中的種種,都是為了成就現在的世界而發生。
透過目的式的歷史視角,彷彿每個歷史事件,都有意識地「導致」後續的歷史發生;彷彿每個歷史事件,都是為了達到後續的歷史而存在。所以,尼德蘭的起義是為了「獨立」;所以《西發里亞條約》「讓」瑞士「興起」(獨立)。
然而,正如同這一系列補充故事所說,歷史事件與情境的複雜,或許不該用簡單、線性的視角觀看。歷史事件的發展,存在著許多預料之外的偶然。而做為歷史事件一環的現代,或許也只是偶然間,才有了現代的樣貌。
最近有位牛津大學的歷史學者說,歷史學家的工作,是要在這片偶然間,試圖建構出能被論述的秩序。這位學者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或許,也因為歷史書寫,是由歷史學者為偶然所建立的秩序,所以,歷史書寫才需要不斷地被挑戰、反省、批判與補充。
這是最後一回的補充故事,在下一回短短的結語裡,我們將討論幾個歷史學的本質。歷史與過去的關係是什麼?以及,我們可以有什麼樣的歷史想像?
補充閱讀
關於瑞士的歷史,英語世界的材料不多,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這本書的第二章:Clive H. Church and Randolph C. Head, A Concise History of Switzerland (CUP, 2013)
關於英語世界的瑞士史書寫,可以參考這篇文章:Clive H. Church, “Swiss history through Anglo-Saxon eyes”, in Alain-Jacques Czouz-Tornare and Maryse Oeri von Auw eds., Clio dans Tous ses États: Recueil en Hommage à Georges Andrey (Préguy-Genève, 2009)
關於共合國政治體制於近代早期歐洲的發展,可以參考這篇文章:H. G. Koenigsberger, “Republicanism, monarchism and liberty”, in Robert Oresko, G. C. Gibbs, and H. M. Scott eds., Royal and Republican Sovereignty in Early Modern Europe (CUP, 1997)
對瑞士宗教改革感興趣的朋友,可參考這篇文章:Kaspar von Greyerz, “Switzerland”, in Bob Scribner, Roy Porter, and Mikuláš Teich eds., The Reformation in National Context (CUP, 1994)
關於瑞士與法國大革命的關係,最新的重要研究是:Richard Whatmore, Against War and Empire: Geneva, Britain and Franc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Yale, 2012)
補充說明
這系列的補充期間,《故事》同時也在修改其內容。在此列舉一些修改前後的差異。
這系列補充故事的前言,檢討了《故事》裡,說明獨立的段落:
今天我們所知道的荷蘭,原本是屬於西班牙統轄的低地行省。它所提供的稅收,佔了西班牙近半的收入,可見這個地方重要的經濟地位。不過,連年的苛稅與戰爭,終於讓幾個低地行省起而反抗西班牙,追求獨立。一五六八年。荷蘭獨立戰爭爆發,整整打了八十年。
一五八一年,荷蘭獨立戰爭爆發不久,其中七個低地行省就聯合起來,宣布成立「尼德蘭七省共和國」(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以下簡稱荷蘭),達成實質獨立,並開始對西班牙海外據點發動攻擊。
在前言討論完「獨立」的意涵後,《故事》也修改內文,現在的內文是:
今天我們所知道的荷蘭,原本是屬於西班牙統轄的低地行省。它所提供的稅收,佔了西班牙近半的收入,可見這個地方重要的經濟地位。不過,連年的苛稅與戰爭,再加上統治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信奉天主教,對此地區喀爾文新教徒實施宗教迫害;在經濟與宗教因素相互加乘之下,終於讓幾個低地行省起而反抗。
這場在荷蘭史家稱為「荷蘭起事」(Dutch Revolt)的戰爭,從一五六八年開打,持續了八十年,所以又被稱為八十年戰爭,最後讓荷蘭擺脫了西班牙的統治。
一五八一年,這一年,位於今天荷蘭、比利時等地的七個低地行省聯合起來,宣布成立「尼德蘭七省共和國」(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以下通稱荷蘭),開始對西班牙海外據點發動攻擊。
西班牙失去稅金來源,又遭荷蘭迎頭痛擊。終於,在一六四八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浦四世簽下了《明斯特和約》(Peace of Münster)後,確立了荷蘭法理獨立的地位。
在修改前,《故事》這麼說明第一回所補充的尼德蘭起義:
連年的苛稅與戰爭,終於讓幾個低地行省起而反抗西班牙,追求獨立。一五六八年。荷蘭獨立戰爭爆發,整整打了八十年。
在補充後,《故事》內文修改如下:
連年的苛稅與戰爭,再加上統治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信奉天主教,對此地區喀爾文新教徒實施宗教迫害;在經濟與宗教因素相互加乘之下,終於讓幾個低地行省起而反抗。
這場在荷蘭史家稱為「荷蘭起事」(Dutch Revolt)的戰爭,從一五六八年開打,持續了八十年,所以又被稱為八十年戰爭,最後讓荷蘭擺脫了西班牙的統治。
第二回的補充,討論了《故事》原文的這段話:
一五八一年,荷蘭獨立戰爭爆發不久,其中七個低地行省就聯合起來,宣布成立「尼德蘭七省共和國」(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以下簡稱荷蘭),達成實質獨立,並開始對西班牙海外據點發動攻擊。
《故事》修改後的內容,則為:
一五八一年,這一年,位於今天荷蘭、比利時等地的七個低地行省聯合起來,宣布成立「尼德蘭七省共和國」(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以下通稱荷蘭),開始對西班牙海外據點發動攻擊。
最後這一回的補充,討論這段敘述:
《西發里亞條約》讓荷蘭、瑞士等國家得以興起,也讓原先的海上霸主西班牙沒落,讓「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神聖羅馬帝國變得名存實亡,可說深深地影響了現代世界的樣貌。
《故事》修訂版的內容,改為:
《西發里亞條約》讓荷蘭、瑞士等國家得以獨立,也讓原先的海上霸主西班牙沒落,讓「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神聖羅馬帝國變得名存實亡,可說深深地影響了現代世界的樣貌。
總體而言,《故事》的修訂版,更動了原本目的式書寫裡,強調「獨立」的敘事方式。同時,也增添幾句話,強調宗教的影響。
這樣的修改,減輕了「荷蘭獨立戰爭」這個詞彙裡,對尼德蘭地區「追求獨立而起義」的暗示,也引介了「荷蘭起事」(The Dutch Revolt)這個荷蘭史的重要辭彙。
參照原文、補充內容,與修訂版後的敘述,我們更能明白,歷史書寫反映出來的歷史,有著什麼樣的差異。這也提醒我們,必須謹慎地探討歷史書寫與歷史的關係。而這,也是下一回結語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