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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南國現場】平平是記錄恆春射寮,怎麼會美國記者與日本翻譯的記錄完全相反?

2019-10-01
西元 1870 年前後,這座叫作「臺灣」的島嶼南方,所謂「恆春半島」,也就是那個曾經豐富多元的「南國」,遭遇了近代化的歷史劇變。從羅妹號事件為引線,牡丹社事件為高潮,來自不同殖民者的統治,延伸至 150 年後的今天,當代的恆春半島還留下什麼樣的南國記憶呢?

過去,我們對這段時期的瞭解,都仰賴各邦來臺的官員、軍人、記者、商人、傳教士、探險家的記錄與論述,除此之外,我們是否忽略了那些在地原本的聲音?於是,立足當代的我們,重返消失的南國,從過去外文化記錄的筆記、當時新聞媒體的報導,以及嘗試走入當代口述田調,讓三種面向互相輝映,而我們是不是能夠在主流論述的歷史以外,還原壓抑 150 年之久的南國聲音。


究竟,在這蔥鬱的歷史叢林裡,還有什麼樣的真相至今依然神秘?重返南國的路上,又將開啟什麼樣的全新想像?回顧這 150 年的歷史,我們又該如何面對當代的歷史問題?這一切,都跟隨我們的腳步,一起重返南國吧!


首先,就讓我們乘坐歷史的風浪,從恆春半島重要的射寮港,登陸 150 年前的瑯嶠在地社會。


為什麼是射寮?

射寮村位於保力溪出海口南岸,北邊與新街村隔溪相望,西南面則是龜山豎立,再向西就緊挨著臺灣海峽。龜山一帶就只有射寮村沿海為沙岸,加上位於保力溪的出海口,形成一處天然海灣,因而成為此地與澎湖、泉州及臺灣府互通有無的重要港口。


射寮港的地理位置優越,因此與外國人及原住民的接觸不曾間斷過。1860-1870 年代,代表美方的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由射寮港上岸;日方的樺山資紀也多次到達此地探查;1874 年 5 月前來的日軍更是由此登陸,他們將大本營設置於沙灘上,之後因淹水遷去龜山的另一側駐紮。


射寮村的信仰中心是位在海岸邊的「代巡宮」,廟裡主祀五府千歲。創建於乾隆二十五年( 1760 年)的代巡宮,恰巧見證了射寮村由移民建立起的歷史。


圖1:當代的射寮代巡宮

不過,此處的移民不完全是來自中國,這點從地名的由來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射寮」的名稱大致有三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射寮」來自一種在此地叢生的「榭榴樹」,取「榭榴」之音演變而來;另外一種說法是,中國移民帶來神像,並以屋寮供奉,定期來此感謝神明保佑順利抵達臺灣,因此稱為「謝寮」,後來誤傳為「射寮」。最後一種說法是,「社寮」這樣的稱呼之中,推測這一帶原本可能是原住民族群的居住地。


1867 年,在南岬待了一個多月、到處打探羅妹號消息的英國人詹姆士.霍恩(James Horn),曾在日記中曾經提及射寮一帶的人群,他是這樣描述的:

 

他們屬於半開化的野蠻人,擁有少許的漢人血統,待人親切和藹。

先不論霍恩以高高在上的優越觀點描述射寮人是野蠻人,至少由此段的描述之中,可以觀察到:首先是霍恩感受到射寮人的和善,因此他特別說明射寮人待人親切和藹;其次是,射寮人有少許漢人血統,或許可以說明射寮是漢人與原住民族群共同生活的區域。在美國人李仙得的紀錄中,稱射寮與漢人通婚後生下的後代為「混生」(Half-caste),這一些混血兒更成為射寮地區的指標性群體,除了射寮之外,也可以在枋寮、莿桐腳、加祿堂、大樹房等聚落看到「混生」。可以說,射寮是一個族群組成複雜、對外交流頻繁的港口型聚落。


沒想到 1874 年牡丹社事件爆發,日軍登入射寮時,他們眼中的射寮卻不是這個樣子。


可愛又可惡的射寮人?射寮的勞資糾紛

1874 年 5 月,日軍抵達瑯嶠地區準備在射寮駐紮時,擔任隨軍翻譯的詹漢生(James Johnson)曾經這樣描述他所見:

 

村民已被想由日軍身上揩油的念頭沖昏了頭,而低階軍官也一再退讓到揮霍公帑的地步,如此一來不但無法滿足工人,反而提升其貪得無厭的期望。

有趣的是,日軍的敘述與到過瑯嶠幾次的李仙得所描述的情況完全不同。


1872 年時,李仙得第三次來到瑯嶠,打算與豬朥束社的大頭目卓杞篤會面。他特別說明這次請的嚮導是一位來自射寮領袖的兒子,他是一位「混生」,同時也提到另一位來自射寮的「Mia」(Yeu Ticktchien)也同樣是混生,甚至形容 Mia 是「最忠實的嚮導」,可見他對射寮人的信任與好感。那麼,到底在日軍登陸射寮港時,發生了什麼事情,讓他們有著天差地遠的看法呢?


圖2:年輕時期的李仙得(C.W. Le Gendre)
圖片來源:Library of Congress, Prints & Photographs Division, Civil War Photographs, [reproduction number, LC-DIG-cwpb-05130 .] 

1874 年 5 月 6 日清晨,日軍由射寮登陸,很快地他們在溪邊紮營,由於軍中苦力人數不夠,又需要有人進行壕溝的挖掘工程,於是決定用每天 3 角的工錢僱用在地居民,最終在 5 月 9 日上午來了 400 位在地區民。


但是,這些應徵者完全出乎日軍的意料之外。雖然短時間內就完成了招募工作,但是其中包含有婦女、老人家,甚至不少帶著孩童就一起來到軍營,算一算只有一半左右的人力是年輕力壯的青年男性,這讓日軍十分擔心。


上午,他們大概工作兩小時後,就各自回家吃飯,下午二時才又三三兩兩回到軍營,這次回來軍營,他們立即宣稱一天 3 角的工錢實在太低,要求加薪。


這一個突如其來的轉變,讓日軍們措手不及,並拒絕了這樣的要求,於是在地居民們就採取怠工的態度,東摸摸、西挖挖,基本上毫無進度可言。到了下午五時,他們開始喧鬧,要求立即領取當天的工錢,甚至當場高聲尖叫,儘管日軍百般安撫,但效果甚微,他們依然堅持工錢太少,雙方僵持不下,部分群眾衝破日軍的防線,衝進軍營追著發工資的軍官要求加錢,而軍官則以冷處理回應。最終,太陽西下,工人們不得不領取原先議定的工錢,訕然離去。


本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隔天,當地的各方代表來到軍營進行談判,要求把工資提高到 5 角以上。此次會議最後是失敗的,日軍無法接受提高工資的需求,這也變相導致當地的地主們開始索求租金,甚至當苦力們準備把物品搬進租用的土埆厝時,反而遭到當地居民的強力反抗,拿著刀槍一副抵禦外敵的樣子。至此,日軍不得不放棄倉庫的租用與防禦工事的設置,也停止與在地居民的接觸,或許這時候他們有更為可怕的事情要面對,那就是南臺灣的炎熱天氣。


這一次的勞資糾紛,根據居中協調的詹漢生觀察,認為日軍起初給的薪資太為優渥,反而導致村民要求加薪的情況發生。不過,真是如此嗎?


根據學者李冕世與黃典權在〈清代臺灣地方物價之研究〉中的考察來看,1870 年的 3 角能夠買約 3 斗的米或 1 擔左右的柴薪,3 斗米對於一天兩餐米飯的四口之家來說,大概可以吃到 30 天左右。


回過頭來說,若日本所發放的 3 角工資,是以臺灣所使用的銀元計算,確實是相對優渥的薪資,只可惜我們無法從紀錄中看到更多的互動痕跡。


坦率又直接的真性情:射寮的生活風貌

除了上述頗具爭議性的勞資糾紛外,外國人來到射寮初步接觸到在地文化,一切都顯得新奇有趣。一位在久居日本的美國記者愛德華‧豪士(Edward H. House)記錄了 Mia 家的盛宴現場,充滿各種細節的觀察。


同年的 5 月 7 日中午時分, Mia 展現出東道主的氣度,舉辦了一場盛宴為來自遠方的貴賓接風洗塵。在地人就在日軍面前屠宰一頭豬,又射殺了幾隻雞加菜,村民們都熱情的聚攏過來參與,就像是自己家的人回家一般。


調理食材的過程中,婦女們將水倒入大鍋煮沸,幾名日軍軍官心想:「原來在幫我煮洗澡水啊,服務真是周到!」便理所當然地寬衣解帶,在眾目睽睽之下享受起泡澡的舒暢與樂趣。


這時 Mia 以一個驚恐且不以為然的表情,請隨行翻譯制止這幾位軍官的行為,因為公然赤裸身體已經引起在地婦女的不滿。豪士認為,不僅僅是軍官們打斷婦女們的煮食工作而遭受非議,更是不同文化傳統的衝突所造成的尷尬場面,也就是一個熱愛泡湯的日本文化與一個忌諱衣不蔽體的在地文化所形成的文化衝撞。最後,日軍軍官們只好忍住那股渴望泡湯的衝動,讓婦女的烹調工作得以繼續進行。


當熱騰騰的佳餚一道道端上桌,卻又是另一次文化衝突的開始。桌上有著半熟的豬肉、全雞、米飯、加上幾碟時蔬,豐富程度可以說是射寮版的滿漢全席!不過,在隨軍的美國軍官眼裡,半熟的肉類完全無法符合他們的胃口,只能以米飯搭配蔬菜稍微果腹,顯得很不盡興。最後,有趣的是,當日軍作勢要為這次盛宴埋單時, Mia 就毫不猶豫地接受了,這樣的果斷確實出乎日軍軍官的意料之外。


豪士對這次的洗塵宴,詳實紀錄了雙方文化的衝突之處。一個月後,他跋山涉水後再次回到射寮,準備隨著日軍與各社頭人在此進行會議,也正巧遇上了一次盛大的射寮式婚宴。

這場婚宴的新郎是 Mia 的姪子,即將迎娶射麻里社的原住民女子,全村充滿著喜慶的氛圍,豪士趁著會議尚未開始之前,打算一睹在地婚宴的習俗,卻因為傳統禁忌,而被拒於門外。於是,豪士選擇用最簡單的方法,那就是偷看!


6 月 8 日晚上,婚宴現場傳到豪士耳裡的是喧天的鑼鼓聲,只見整個聚落的人們熙熙攘攘,真的非常熱鬧。未受邀請的豪士耐不住好奇,隔天早上趴在 Mia 家的圍牆外,透過孔隙偷瞄裡面的場景。只見 Mia 家的裝潢很是奢華,先是屋中間有著天井,旁邊有兩條走道相連,地面鋪了四方形的大磚,客廳擺有太師椅及很多簡單樸素的桌子,從凌亂的桌椅及狼藉的杯盤,可以想見昨晚的宴會很是熱鬧。


雖然一開始村民們頗為顧慮豪士參與婚宴,甚至懷疑他正在偷窺新娘,但是當村民們瞭解他並沒有這樣的企圖時,就「慫恿」他進新房「訪問」新娘。新郎與新娘皆是身穿白衣,新娘的頭飾極為繁雜,銀圈、穗狀水晶流蘇、各種閃亮金屬飾品,幾乎看不清楚新娘本身的面貌。


以白衣為婚宴的服裝,確實與傳統漢人婚宴大紅服飾的習俗完全不同,根據排灣族習俗的傳統規範,白色、淺黑或淺藍為平民使用的顏色,只有頭目才能用大紅、深黑或深藍;另外,洞房花燭夜時,媒人會和新人同寢室,以便「採訪」新人們的愛情故事。由此來看,豪士很有可能是被在地居民慫恿充當媒人的角色,被邀請入洞房內進行採訪,這也體現了 Mia 家「混生」文化的射寮特色。


根據豪士的記錄,在他接受新娘以喜盤送上某種果物招待後,他就結束這一次的異文化訪問,前往重要的會議現場。然而,新娘所端的究竟是何物?《恆春縣志》有提及:「婚姻大事,及平時客至,皆以檳榔為禮。」或許豪士正咬著一顆檳榔趕往下一個會場也說不定。


其實,不僅是射寮,在整個瑯嶠地區裡,不同族群的相互結合是一種常見的情況,我們或許不該用純粹的種族來區分在地的社群,就像前面所說的,射寮是一個漢人與原住民族群共同居住的聚落,多元血緣的人們才是這裡最主要的在地居民。


外文化眼中的射寮圖像

1860-1870 年代正處於一個劇變的時代,因羅妹號與牡丹社事件的關係,促使異文化人士深入瑯嶠地區,並留下珍貴的第一手資料。當然,這些外文化的紀錄不乏帶著優越的偏見來觀察在地生態,如果我們能夠警醒這一點,他們的觀察仍然將當時的生活圖像做了很細緻的描寫。


射寮,是恆春半島接觸外地文化的首當其衝之地,也因為持續與不同文化的接觸及碰撞,這些交流的印記,也就內化進恆春當地的生活裡。像是 mia 的日常生活就同時具有漢文化與原住民文化的痕跡。漢文化與原住民文化,就在此交融生活,成為日常生或的一部份。


這就是瑯嶠地區的一角,射寮的生活圖像,在外文化的紀錄筆下,呈現當時候的南國現場。

 

參考資料
  1. 必麒麟(Pickering, W. A.)著,陳逸君譯述,《歷險福爾摩沙:回憶在滿大人、海賊與「獵頭番」間的激盪歲月》,臺北:前衛,2010。
  2. 愛德華‧豪士(Edward H. House)原著,陳政三譯,《征臺紀事:武士刀下的牡丹花》,臺北:原民文化,2003。
  3. 愛德華‧豪士(Edward H. House)原著,陳政三譯,《征臺記事‧牡丹社事件始末》,臺北:臺灣書房。2008。
  4. LeGendre, Charles W.,黃怡譯,陳秋坤校註、R. Eskildsen編,《南臺灣踏查手記》,臺北:前衛出版社,2012。
  5. LeGendre, Charles W.,D. L. Fix、羅效德譯,D. L. Fix、J. Shufelt編,《李仙得臺灣紀行》,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2013。
  6.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清領時期臺灣的漢埔通婚〉,《臺灣女人》「婚姻地位·婚姻型態」https://women.nmth.gov.tw/?p=1881
  7. 李冕世、黃典權,〈清代臺灣地方物價之研究〉,《成功大學歷史學報》,第四期(1977.07),頁41-129。
  8. 林顯水主修,《車城鄉志》,屏東:車城鄉公所,2004。
文章資訊
作者 李欣怡
刊登日期 2019-10-01

文章分類 故事
收錄專題
重返南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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