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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百年】一瓶農藥冤死獄中:化工系主任陳華洲與史上纏訟最久的「武漢大旅社」事件

2023-07-27
陳華洲教授,一位曾經高度參與校務運作,為臺大化工系奉獻心力,最後卻在威權統治結構下離世的前主任......(Source: 國立臺灣大學)

2028 年臺大將舉行百年校慶活動,甫結束的校務會議上陳文章校長宣布,臺大計畫興建百年校慶紀念館舍,收藏臺大建校一百年來的校史。接下來每年挑選二十件臺大人對社會的貢獻或影響,至 2028 年時剛好湊滿一百件,陳列於紀念館中。
 
歷史悠久的臺大,有說不完的故事值得記錄於百年校史,學校的準備著實讓人期待。我們可以預見,百年校史必然會記載臺大師生在醫學、半導體、商管金融、生物科技等領域對國家或世界的貢獻。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就官方拋出的主題而言,僅看見這些「成功者」的歷史。
 
臺灣長時間經歷戒嚴統治,臺大也有諸多師生遭逮捕、關押,甚至死亡,他們絕非學術表現不佳,或做了十惡不赦的壞事,僅因言行舉止不為當局所喜,甚至根本是無辜牽連而受難。他們在校的身分則因解聘、退學等處分而消失,從此被排除在正式的校史外。
 
這些師生遍布各個院系,他們省籍不同、專業不同、遇難後的發展也不同,凸顯威權時期受害者的複雜及多樣性。臺大建校將至一世紀,校史關懷的面向,展現的是一所百年大學的高度,面對歷史的傷痛與錯誤,目前看來臺大尚未有積極作為。
 
​因此,希望藉由本文向臺大校方介紹,一位曾經高度參與校務運作,為化工系奉獻心力,最後卻在威權統治結構下離世的前主任:陳華洲教授。挑選陳華洲教授的原因之一是,現任臺大校長也來自化工系,校長對同門出身的前主任應該有所了解。
 
此外,針對陳華洲身世的歷史研究相當稀少。臺大研究生協會向檔案局、國史館與臺大校方等多方調閱資料,加上其他歷史研究及家屬訪談,發現陳華洲對臺大化工系貢獻甚大,學校對他的介紹卻幾乎是零,我們希望補足這塊校史缺口,也盼拋磚引玉,鼓勵校方投入資源,在建置百年校史的脈絡下揭露、調查更多相關臺大人物的資料。

陳華洲(左)與甥女唐文琳(中)合照;右方可能為葉秀峯(Source: 陳華洲家屬提供)

 

 

陳華洲是誰?

若在網路上搜尋「陳華洲」,檢索的資料不外乎圍繞著「武漢大旅社事件」。武漢大旅社事件確實是陳華洲生命的轉捩點,但其為何捲入事件?祖籍福建長汀的陳華洲,如何成為臺大化工系主任?這些資料在網路上付之闕如。
 
其實陳華洲與臺灣淵源相當深,早在 1922 年,僅有十五歲的他就來臺就讀「臺北第二工業學校」,隔年該校受到總督府《臺灣教育令》影響,與招收日籍學生為主的「臺北第一工業學校」合併成為「臺北工業學校」,是今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的前身,合併過程還一度引起學生退宿、罷課抗議。1927 年陳華洲自臺北工業學校應用化學科畢業,短暫返回中國後又前往東京深造。
 

昭和6年(1931)臺北州立臺北工業學校友會的會員名簿(Source: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鄭麗玲教授)


1930 年 4 月,陳華洲進入東京工業大學應用化學科。當時日本校園內辦報、發行雜誌的風氣盛行,通常以同鄉或具有共同訴求者為出版基礎。陳華洲也不例外,他與朱光憲、王毅之、毛達庸等中國留日同學共同主編《牛頓》月刊,月刊的宗旨為研究理工學術、提倡中國工業,展現其對工業研究的熱愛程度。《牛頓》月刊後來更名為《工業》、《中國工業》等,甚至在陳華洲畢業後回到中國繼續發行,直到七七事變方停止出刊。
 
求學階段研修的專業科目及出版活動,顯示陳華洲致力於工業研究,是經濟發展及產業政策所需的人才,也因此受到賞識而有機會於政府部門擔任官職。1939 年陳華洲在陳立夫、葉秀峯二位匹茲堡大學冶礦系碩士畢業的「工業前輩」介紹下加入國民黨。但其並未積極參與政治活動,所屬崗位與任務都指向他是位典型的技術官僚。
 
陳華洲先後擔任軍政部兵工學院專任教官、西康建省委員會經濟組技正、國立中央技藝專科學校教授兼教務主任、中央工業試驗所技正兼鹽碱試驗室主任與廠長等職務,也大約在此時和王敦健女士結為連理。
 
值得一提的是,陳華洲在西康省建省階段還曾任「省立各工廠總籌備處主任」,並提出〈雅屬之工業資源及其設廠計畫〉存於西康省建設廳,協助建省工業的基礎設施安排,而當時建設廳長就是葉秀峯。西康省存在歷史上僅有短短十一年,1949 年隨國民黨敗逃來臺而消失,今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與西藏自治區部分區域。
 

因緣際會二度來臺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陳華洲再次踏上臺灣的土地,此時他已經不是「前往日治臺灣」求學的學生,而是代表中華民國參與接收工作的官員。陳華洲抵達臺灣的時間相當早,1945 年 10 月 9 月就有其接收新竹第六海軍燃料廠的紀錄,比臺北公會堂的受降典禮日還要更早。不只涉及工業事業接收有陳華洲的影子,他的名字也出現在接收臺大的過程。
 
二戰後接收臺大的人馬有兩群,其一是代表教育部系統的羅宗洛校長,其二是代表行政長官公署的陳儀。名為「國立」的臺灣大學理應由中央政府主導辦學,惟接收初期長官公署在資源、財產上都有相對優勢,即使羅宗洛校長對陳儀滿腹怨言,仍得仰賴長官公署支持校務運作。理所當然地,陳儀也會安排自己信任的人任職臺大,陳華洲就是其中之一[1]
 
陳華洲對上司頗為衷心,1946 年 1 月 7 日羅宗洛校長在其日記中稱,陳儀欲推薦陳禮節至臺大工作,代表陳儀拜訪者正是陳華洲等人。羅校長日記的原文是:「晚江練百、于百溪、陳華洲相繼而來,于承陳公洽之命為陳禮節說項,余允考慮。據陳華洲言,陳公洽受國內及省內之攻擊甚烈,深感苦痛。」
 

陳華洲的名字出現在行政長官公署二二八當日的政務會議紀錄(Source: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不只進入臺大,陳華洲也擔任行政長官公署經濟委員會常委、盟國對日委員會中國代表團臺灣省代表,相當受到陳儀器重。工業背景出身的陳華洲,主張臺灣應加速現代工業化,以配合中國經濟建設、脫離日本附庸,在接收日產的同時發達國家資本、實踐民生主義,是相當忠誠的三民主義信仰者。1946 年 2 月臺灣省工業研究所發函給臺大,指派陳華洲擔任所長,負責主導鹽碱工業、肥料工業等研究。
 
不過,陳華洲在臺灣的仕途相當短暫,陳儀因二二八事件離開臺灣後,陳華洲的各項公職身分也陸續隨之免除或辭職。
 

臺大化工系主任陳華洲

巧妙的是,陳華洲在臺大的角色並未受陳儀失勢影響,反而因校內複雜的人事問題漁翁得利。
 
接收初期為方便作業,臺大教職幾乎是留日背景的學者,直到第三任莊長恭校長起,大量聘用非留日教職員。這波人事改造引起諸多不滿,莊校長僅就任半年便辭職,原先被安排承接化工系主任的嚴演存(留學德國),也改為熟悉日本及臺灣的陳華洲接任,從此展開八年的系主任生活。
 
陳華洲在臺大化工系開設工業化學、化工熱力學等課程,因為擁有流利的日語表達能力,讓不諳北京話的臺灣學生印象深刻。課堂外,陳華洲也與學生保持良好關係,加上其甥女唐文琳也是化工系學生,故偶爾會邀請同學到住家放唱片,以當時相當稀有的留聲機舉辦「音樂會」。
 

1951 學年度第 1 學期化工系課表(Source: 國立臺灣大學)


此外,上任系主任剛滿一年的陳華洲,就挑起為畢業生謀取工作的責任。1949 年他發函給資源委員會,為該屆化工系畢業生寫工作介紹信,於信中強調「光復以來本省籍學生修完大學化工教育者尚屬首次,務懇特別惠予提攜再加薰陶,尤以貴會向來重培植本省籍人材……」。爾後,資源委員會臺灣辦事處也電請石油鋁業等單位填送需要大學畢業生人數表,正式錄取化工系畢業生。
 
不只如此,陳華洲的幾項決定奠定臺大化工系日後發展的基礎。

2016 年過世的臺大化工系名譽教授陳成慶,是建立國內首座化工機械實驗室與興建新化工館的重要推手,化工系校友設有「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供化工系同學申請。鮮為人知的,陳成慶最初進入臺大擔任講師就是受陳華洲所邀,陳成慶參與的諸多化工系改革工作,也都有系主任陳華洲在背後支持。
 
更重要的是,陳華洲可以說是陳成慶教授的救命恩人。1949 年陳成慶還只是化工系講師時,因「臺灣新生建設研究會案」受牽連,遭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逮捕,陳華洲多次以系主任之名為其擔保,希望政府盡早放人。大約一年後,陳成慶順利出獄,陳華洲也再次邀請他返回臺大化工系授課。
 
陳成慶是陳華洲東京工業大學的學弟,在屆次上超過十年而無相遇,他們之所以熟識是因曾在臺灣省工業研究所共事過,陳成慶是工研所化學機械研究技士。這般緣分有幸延續到臺大,若陳華洲教授未蒙難,兩人本可繼續共同教導學子,為臺大化工打拼。可惜歷史捉弄人,如今化工系師生記得陳成慶,卻不認識引其入門的陳華洲。

 

陳華洲行文校長,盼協助保釋陳成慶(Source: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武漢大旅社事件

其實就史料顯示,1950 年代臺灣化工界應該無人不知曉陳華洲。今日由國內化工學界組成的臺灣化學工程學會,其前身為 1954 年創立的中國化學工程學會,陳華洲正是中國化學工程學會第一屆與第二屆常務理事,第三屆時甚至當選理事長,而後在 1958 及 1959 年又陸續擔任常務監事及監事等職,直至 1960 年消失於名單中。
 
1960 年 1 月 6 日深夜,冬季的臺北相當寒冷,陳華洲位於羅斯福路上的教授宿舍突然有人敲門。門開後,燈也亮了,兩位帶槍的調查局人員現身,希望陳華洲配合他們走一趟。
 
整段過程相當安靜,陳華洲也沒有反抗,唯一目睹這一夜的人是他的五歲小女兒,直到隔日王敦健女士才和其他孩子們說父親遭逮捕。[2]陳華洲被捕的理由是:提供巴拉松農藥給「武漢大旅社」老闆黃學文等人,殺害旅社經理姚嘉薦。陳華洲是旅社股東,且身負債務,故受到指控因財殺人。

然而,彼時巴拉松為管制用品,陳華洲並無申請使用紀錄。況且巴拉松為農業相關科系所使用,從事化工研究的陳華洲平時根本無接觸機會,甚至是在調查局人員引導其寫自白時,他才第一次知道巴拉松完整的英文名字。
 
更關鍵的是,姚嘉薦死亡後第一時間,警方與法醫皆認定其為上吊自殺身亡,卻在蔣介石總統介入指示辦案、改由調查局接手偵辦後,才陸續有陳華洲等「兇手」出現;調查局將偵訊果移送地檢署前,還先轉陳總統府報備。
 

調查局官員范子文於立法院備詢時稱「總統手令該局偵辦此案,工作人員益加奮勉」(Source: 《民族日報》1960.3.14 / 收錄於國史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人事登記卷-陳華洲〉)

 
我們把武漢大旅社事件時間序陳列,對於蔣介石總統介入後,偵辦走向大轉彎的影響,更一目了然:
 

1959.07.18 武漢大旅社經理姚嘉薦(菲律賓華僑)身亡
1959.09.01 警務處法醫葉昭渠認定死者自縊
1959.10.24 菲律賓華僑公開呼籲嚴辦
1959.10.29 蔣介石批:此案應交司法機關負責......限半月內呈報
1959.11.17 總統府函文司法行政部:原批期限屆滿,本案實情為何應該即予見告,以憑轉陳……
1959.11.18 司法行政部回文:姚嘉薦死因經解剖發現疑點甚多……姚死前有發生呼吸困難窒息情形不無中毒跡象,惟致死原因及行兇方法尚未獲有利證據……本部調查局繼續密切協助檢察官深入調查依法辦理……
1959.12.08 旅社老闆黃學文等人遭逮捕,於(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受到刑求
1960.01.06 陳華洲被捕,被控提供巴拉松毒害姚嘉薦
1960.01.19 調查局檢附「偵辦姚嘉薦命案節略」轉陳總統府
1960.01.25 調查局將本案資料移送地檢
1960.02.09 檢察官起訴陳華洲等七人
1960.03.24 一審判決陳華洲無期徒刑
1960.09.06 二審維持原判

從陳華洲被逮捕的那天起,家門口 24 小時有特務輪流站崗,親朋好友不敢靠近,陳華洲也在一星期內遭到臺大停職,學生斷了聯繫,家裡的留聲機也不再轉動。少數親友默默以金錢援助陳家,或是引介其女兒半工半讀維持生計;檯面上,陳華洲的連襟唐崇熹及姨姐王敦粹則以「巴西聖保羅中華會館」之名,號召巴西華僑連署跨海救援,但最後並未奏效。
 
1964 年中旬,陳華洲於更三審期間因病申請保外就醫,同年 8 月病逝於臺大醫院。

羈押期間,王敦健曾奔走各方設法營救先生,基於保護孩子,她並未透漏案情資訊或是和誰聯繫。陳華洲病逝後五年,王敦健也離開人世。

 

蔣介石批示「限時」調查,明顯介入司法程序(Source: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為什麼我們要談陳華洲?

討論臺灣威權時期的歷史時,輿論常認為政治受害者之所以被判刑,一定是參與政治活動觸犯政府禁忌,因此算是「合理的懲罰」。然而,陳華洲的經歷告訴我們,即使未深入政治活動,甚至是擁護國家意識形態的三民主義信仰者,仍可能遭到迫害。
 
我們要正視與檢討的問題是,威權時期的法律與制度是為統治者服務,否則總統為何可以指揮司法機關辦案?調查局又何以介入一般刑事案件?陳華洲等人是遭遇到多少不人道對待,才形成法庭上的「口供證據」?
 
陳華洲的女兒說,父親在家裡是不談政治的。他雖然與雷震、殷海光等人具有交情,但是發起中國民主黨的組黨成員名單中不見陳華洲,他也沒有其他參與〈自由中國〉的紀錄。我們頂多能說,陳華洲身邊的國民黨人士非當局者所喜,因此當他被調查局逮捕時,也就沒有手下留情的必要。
 
陳華洲在接受調查階段遭遇刑求,於 1961 年  9  月  18  日、1962  年  8  月  31  日高院審理時陳稱,「在調查局所為承認是強迫供認,任憑你英雄好漢受不住他們那種(用)刑法,我當教授被他們作將江洋大盜看待,打得我受不了,第五次才講的」(參高院  50  年度上更(一)字第 371   號卷一第 37 頁、卷二第 92 頁)。除此之外,陳華洲還受到多少折磨,我們實在難以想像。
 
攤開陳華洲人生的五十四年,有將近一半在臺灣度過,其中又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時間身處臺大。他與臺大的連結,絕非目前化工系官網一行字「37-44學年度系主任」那麼簡單。補充一個小故事,1951 年化工系發生一件好氣又好笑的事:當年化工系大四學生曾錦輝行經「川端橋」時,拿出相機對守橋部隊拍照,被臺灣北部防守區司令部以形跡可疑為由扣留,最後又是系主任陳華洲出面保釋學生(相機仍被沒收)。
 
我們呼籲臺大扛起調查與揭露的責任絕非強人所難,或是先入為主將校方視為共犯結構。相反的,在一些史實細節上,需要校方公布資料拼湊來龍去脈,方能釐清臺大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舉例而言,在陳華洲入獄後第三年,臺大寄出一只受文者為「陳華洲先生」的公文追討職員宿舍,其女兒卻表示從不知悉這件事,當年事發後雖然生活轉為辛苦,但她們仍得以安穩住在宿舍,大女兒後來考上臺大甚至得到減免學費優待。這是否意味臺大在有限條件下盡量協助,抑或是有其他貴人相助,都要仰賴臺大親自說明。
 
2022 年促轉會調查報告指出,「武漢大旅社事件」偵辦過程總統蔣中正、國家安全局逕予介入本案,調查局等各機關人員,奉總統之命查辦,又呈請總統核示確認案情,嚴重侵害司法獨立,有違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應予平復之司法不法。
 
在司法程序上,促轉會已經對陳華洲教授的冤案平反。
 
當年一星期內予以陳華洲「停職」的臺大,今日對此事的態度是什麼?還有多少公文資料留存於臺大檔案館?我們相當希望在百年校史建置的過程,莫忘這些曾經生活於校園的師生,主動揭露資料、調查事件。拓展校史多元面相的同時,也讓後世認識前人們,從歷史中學習那些應該被感激的、該改進的、該珍惜的人事物。

[1] 臺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會訊第18期之〈臺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創始與長汀會訊出版之回憶〉提及:「陈华州鄕长则应行政长官陈仪之邀,先期来臺任臺湾省工业硏究所长…」,可推之陳華洲在接收時為陳儀人馬,只是前者如何被相中,尚不得而知。
[2] 陳華洲女兒口述,許冠澤等撰述,未發表。

 

臺灣大學研究生學會 x 校史百年期許
 
臺大建校將至一世紀,校史關懷的面向展現的是一所百年大校的高度。
 
戰後的政治傾軋,許多優秀的臺大師生為國家與學校多年的付出,霎時銷聲匿跡,因政治因素遭逮捕、刑求、關押甚至槍決,好長一段時間連名字被提起都成為禁忌。
 
他們省籍不同、專業不同、遇難後的發展也不同,呈現威權時期受害者的複雜及多樣性。他們的共同點是,受時代磨難而被排除於校史之外。
 
今日的臺大,立身於自由的社會,我們期盼在百年校史中,過去為臺大貢獻心力的師生,都能重見天日。藉此,我們希望提出今日作為臺大人對歷史的責任。在百年校史的建置過程中,對威權時期受難師生,正式進行揭露、調查、紀念、平反。
參考資料
1         鄭麗玲,〈近代化、平等化與差別化之間:臺北工業學校學生之就學與就業(1923-1945)〉,《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四期,頁81-114。
2.         國史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人事登記卷-陳華洲〉。
3.         周佳榮,《瀛洲華聲:日本中文報刊一百五十年史》。
4.         林炳炎等,〈第六海軍燃料廠之接收〉,《高雄文獻》第六卷第三期,頁 61-99。
5.         李東華等編,《羅宗洛校長與臺大相關史料集》。
6.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派陳華洲等六員為參加盟國對日委員會中國代表團臺灣省代表由〉。
7.         陳華洲,〈臺灣省的公營事業〉,收錄於臺灣省工業研究所《工業研究月刊》創刊號,1947 年 1 月。  
8.         嚴演存,〈早年之臺灣大學化工系〉。
9.         臺灣化學工程學會,〈化工界耆老口述訪問記錄-大連化工陳顯彰總經理〉,翁鴻山等訪問,高淑媛等紀錄。
10.      國史館,〈臺灣糖業等公司選用三十八年度大學畢業生〉。
11.      呂維明,〈追憶恩師陳成慶教授〉,《陳成慶教授紀念專輯》。
12.      國立臺灣大學,〈請准予保釋本校化工系兼任講師陳成慶由〉 。
13.      陳翠蓮,〈戰後臺灣菁英的憧憬與頓挫:延平學院創立始末〉,《臺灣史研究》第十三卷第二期,頁123-167。
14.      國史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人事登記卷-陳成慶〉。
15.      黃秀華,《一九五九武漢大旅社》。
16.      國立臺灣大學,〈四十九年一月十二日(49)校人0105〉 。
17.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旅菲歸僑姚嘉薦命案處理情形〉。
18.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司法部法案件調查報告-當事人:黃學文 陳華洲〉。
1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學生曾錦輝簡慶源等請轉請北部防守司令部發還照相機案〉。

文章資訊
作者 許冠澤(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會長)
刊登日期 2023-07-27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