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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日治時期最華麗的埤圳辦公室到戰後黨產的演變:臺中市役所

2024-10-19
現在的臺中市役所(Source:王惟聖)

中臺灣西半部的風土環境適合農耕,清領時期就已成為全島大糧倉;而日治時期打造的縱貫鐵路,更讓臺中進一步鞏固了自身作為中部政治、經濟、交通中心的地位。在這樣的條件下,臺中舊城區最耀眼的指標建築、日治時期全臺灣最華麗的市役所——「臺中市役所」就此誕生。

 

從掌管中臺灣水利灌溉 到最美行政廳舍

日治時期初期,由於採取「農業臺灣、工業日本」的治理方針,日本對臺灣中部的農業開發十分重視;而到了明治三十七年(1904 年),臺灣總督府開始在各地成立「公共埤圳聯合會」管控農地灌溉事宜時,臺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所管轄的面積為全臺之冠。[1]在政策與實務需求之下,讓該聯合會決定斥巨資建造事務所。

 

臺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是當地最早的鋼筋混凝土建築,明治四十四年(1911 年)竣工。[2]一眼看去,高聳的入口和圓頂最為搶眼。古典風格建築必備的圓頂位於門廳正上方,外觀為半圓球體,圍繞著八扇圓形老虎窗,兩側裝飾有磚砌表面泥塑的大花籃;圓頂端立有基座,上設形如捲草的的避雷針,兼顧藝術性與實用性。入口正面除了仿自希臘神廟的三角形山頭、簷口、橫飾帶、楣梁等結構,還可以看見左右各有一方一圓的巨大雙柱,不僅增強結構穩定性,也讓外觀更加豐富。[3]

 
臺中市役所
臺中市役所為西洋古典主義風格,是當時所有市役所建築中最華麗的一棟,也是臺中地區首見的鋼筋混凝土建築。(Source: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似乎對此建築相當自豪,還曾在《臺中廳水利梗概》中宣稱,自家事務所十分華美,為臺中街頭增添了異彩。[4]

 

不久後,由於總督府有意統籌水利系統,各地公共埤圳聯合會大多於大正十二年(1923 年)解散。在此之前,適逢大正九年(1920 年)推動行政區改制,臺中、南投兩廳合併為臺中州,下轄臺中市,州廳便設在聯合會事務所旁。因考慮到事務所規模足以應付初期編制,且位置接近臺中州廳便於管理和政務協調,加上,臺中市設立之初百廢待舉,需要盡量節省建築經費等,最後決定以舊聯合會事務所為臺中市新官廳,即為臺中市役所。[5]

 

為了留下親民的印象,臺中市役所除了作為辦公地點,也用於舉辦各類活動,如大正十二年(1923 年)時,年度疫苗接種就在臺中市役所的市民室實施。[6]另外,由於該建築造型美觀、氣勢非凡,當時曾多次發行以臺中市役所為主題的明信片,儼然已成為熱門觀光景點。

 

不過在日治時期,臺中市役所其實面臨過一次拆除危機。《日刊工業新聞》就曾於昭和十年(1935 年)報導,臺中市役所建築老舊、腐朽嚴重,且辦公空間不足,計畫隔年拆除重建。[7]最後可能是因為經費籌措困難,才讓這件事不了了之。

 

逃過內憂外患 終獲新生

二戰結束後,由於臺中市役所屬於公家財產,因此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初期為多個機關共用,且主要使用者為臺中市政府及臺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臺中辦事處。民國三十五年(1946 年),國民黨在臺中市役所建築內設置臺中市指導員辦事處,一年後改稱臺中市黨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再加入臺中市二二八處理委員會。

 

民國三十八年(1949 年)曾短暫交由陸軍第五十四軍司令部使用,但隔年又在第一屆參議院第十一次大會的決議下,將建築借給市黨部,直到民國七十五年(1986 年)才遷出。[8]

 
成為臺中市黨部後的平面配置圖。(Source: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在市黨部借用期間,該單位曾當過「二房東」,將臺中市役所邊上的房舍出租給光文社印刷廠。結果,民國三十九年(1950 年)發生「這年來未曾有的大火警」,四棟木造房屋付之一炬,數十戶居民無家可歸,損失達四十萬元;而臺中市役則是幸運逃過一劫。[9]

 
值得一提的是,市黨部曾嘗試以「轉帳撥用」的方式取得臺中市役所產權,不過被省政府打回票,理由是該建築為市有公產;另外,儘管市黨部多年來向市政府借用公產,但在因建築老舊而有意遷出時,還事先將該地的使用名義改為「臺灣省民眾服務社臺中市支社」,再以搬遷為由,向市政府取得三千五百萬元的搬遷補助費,用於採購與建造新的臺中市黨部。[10]
 
《民聲日報》刊載「光文社印刷廠大火」之報導。(Source:《民聲日報》,一九五〇年七月二十四日,四版。)

與許多戰後被接收的日人資產相比,臺中市役所並未慘遭毒手,但也沒有全身而退。從歷年的地籍資料可得知,其所屬土地曾多次遭到分割,撥交給臺中市議會、選委會等單位使用,還有部分被售予中央信託局,導致昭和五年(1930 年)原本占地約二六○○平方公尺的臺中市役所,至民國五十七年(1968 年)市黨部遷出時已僅剩七七○平方公尺。[11]

 

市黨部搬遷後,臺中市役所經過大規模整修,民國八十年(1991 年)成立市政資料館對外開放。然而因規劃不佳,參觀人數不多,加上市府辦公空間不足,故又轉作辦公室,新聞室、交通局等單位都曾使用。

 

民國八十八年(1999 年)九二一地震時,臺中市役所在天搖地動下勉強倖存,但仍有部分結構毀損,一度列為待拆除的危樓。還好學者專家四處奔走,臺中市文化局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也適時介入,先臨時補強,後於民國九十一年(2002 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並緊急啟動「調查研究、修復、再利用計畫」。完成修復後,曾以「臺中故事館」之姿對外開放,舉行各種臺中人文歷史活動與展覽,讓在地藝文展演得到更多曝光的機會。民國一○二年(2013 年)展開第二期修復工程,採委託營運移轉(OT)模式委外經營,並結合餐飲服務與文創概念,讓民眾能輕鬆自然地接觸地方文史。民國一一○年(2021 年)第一期五年合約結束後,臺中市役所又經過整修與招商,已於民國一一二年(2023 年)再度開放。[12]

 

臺中市役所和臺中州廳只隔著一條街,但從兩者之間的地位消長,可以觀察到不同時期地方政治權力轉移的有趣景象。日治時期臺中市雖已是獨立行政區,但實際上缺乏自主權,臺中市役所仍受鄰近的臺中州廳控制。戰後卻風水輪流轉,在黨國體制以黨領政之下,為市黨部所用的臺中市役所成為政策指導者,身處臺中州廳內的市府反而矮人一截。

 

今日,市黨部和市府皆已搬離,讓臺中市役所和臺中州廳一同回歸歷史見證者的角色。而如今國民黨臺中市黨部和市府位置雖然距離依舊頗近,但位於西屯區大隆路四十號的市黨部,已在民國一一二年(2023年)被認定為不當黨產,土地、建物產權收歸為市府所有。[13]

 

臺中市役所歷經逾百年歲月,曾經遭受火災地震威脅、屋況一度老舊頹圮,還曾面臨借用者的虎視眈眈。然而至今它卻屹立不搖,終於在官方與民間的合作下獲得新生。希望在它的見證下,地方自治能就此擺脫黨國體制的過去,繼續邁向下一個百年。

 

臺中市公設質舖

在臺中市役所修復期間,與其相鄰的「臺中市公設質舖」也重新獲得重視。

 

公設質舖即為公營當舖,臺中市公設質舖於大正十一年(1922 年)設立,戰後與臺中市役所一同交由市黨部使用,市黨部離開後則先後為選委會、市府主計處、環保局稽查大隊等單位進駐。

 

雖然臺中市公設質舖如今僅存倉庫,但該建築仍是臺灣目前所知唯一保存下來的日治時期公營當舖設施。市府在民國一○六年(2017 年)已將其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本文摘錄自被消失的建築考:從日治到民國,那些藏在檔案裡的日產建築20帖》(裏路出版),標題由故事Storystudio編輯部調整,完整文章請見書籍!
被消失的建築考:從日治到民國,那些藏在檔案裡的日產建築20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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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學者、文資工作者 凌宗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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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文資工作者 凌宗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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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文雄、黃俊銘,《歷史建築臺中州廳及臺中市役所保存修復之調查研究、修復、再利用規劃(二):臺中市役所》(臺中:臺中市文化局,2004年),頁1-2-1-4。
[2]臺中廳出品協會編,《臺中廳管內案內記》(臺中:臺中廳,1916年),頁25;轉引註1,頁1-4。
[3]同註1,頁2-19。
[4]臺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臺中廳水利梗概》(臺中:臺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1918年),頁18;轉引註1,頁1-4。
[5]同註1,頁1-10-1-15。
[6]同註1,頁1-16。
[7]「臺中市廳舍明年將改築」,《日刊工業新聞》,1935年7月16日;轉引自註1,頁2-7。
[8]同註1,頁1-20。
[9]本市凌晨發生大火 光文社印刷廠焚毀」,《民聲日報》,1950年7月2日。
[10]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2023年6月6日,黨產處字第112001號。
[11]同註1,頁2-3。
[12]臺中市政府,「歷史建築臺中市役所」,臺中市文化資產處,檢自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information?uid=22&pid=5740;臺中市政府,「歷史建築臺中市役所OT案」,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檢自https://www.finance.taichung.gov.tw/1667312/post;蘇金鳳,「臺中市役所古典玫瑰園結束營業文資處:3月重新上網招標」,《自由時報》,2021年1月3日,檢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00263;臺中市政府,「百年歷史建築再現風華 臺中市役所開幕迎賓」,臺中市政府,檢自https://www.taichung.gov.tw/2281295/post。
[13]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2023年6月6日,黨產處字第112001號。
文章資訊
作者 王惟聖、蘇尹崧
出版 裏路
刊登專欄 裏路 make paths
刊登日期 2024-10-19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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