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片[1]之害,人言嘖嘖,而以臺灣歷史觀之,故亦有利也。
這是約一百年前某知名人士寫的文章一段,以「鴉片的壞處大家都知道,但從臺灣的歷史來看,也是很有益處」為論點,頌揚鴉片於臺灣先人的好處。
然而,此位知名人士發表文章後,受到當時文人的輿論與負面評價、後人也多有揣測,作者本人卻不再為此發聲解釋。他寫這篇文章的緣由,因而成了懸案。倒是他的外孫女幾十年後替他解釋為「冒名之作」,似乎也同樣不認同作者文字中對於鴉片有益的主張!
各位讀者猜到作者是誰了嗎?這篇文章便是刊在 1930 年 3 月 2 日《臺灣日日新報》報紙上、俗稱〈阿片有益論〉的〈臺灣阿片特許問題〉,作者則是寫〈臺灣通史序〉而出現在中學課本的——連橫。此文一出,當時的臺灣文人圈隨即掀起了鴉片論戰!
「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竟要感謝鴉片?
夫天下之事物,有利必有害,有害亦有利。—連橫(1930)
連橫在〈阿片有益論〉中,認為臺灣人吸食鴉片的人數不算太多,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應該不大,細節來看,論點可以整理成三項:
- 鴉片功勞大,先民開墾多虧它!
臺灣先民吸食鴉片,是為了在開墾時能適應風土氣候、不受疾病所影響,也是為了保全生命而「不得不使用」。因此,臺灣人吸食鴉片絕對不是因為懶惰,而是因為臺灣人勤勞進取!我們要感謝先民的開墾才有此時的臺灣,而先民能開墾順利,不都要歸功於鴉片的效益嗎?
- 別國都在用,為什麼我們不用?
人家世界各大國家人民都在吸食鴉片,不僅僅是印度、波斯、土耳其這些鴉片產地國,你沒看到歐洲人也用,他們的上流社會用得更多,而像是美國這麼文明竟然還是有二百多萬人在使用鴉片!
- 逐漸禁止替代立馬斷絕
日本政府採漸禁鴉片策略,幾十年下來也果真減少了許多鴉片的吸食者。大家看看美國勵行禁酒措施,還不是喝的繼續喝、買賣的依舊買賣,他們還跑去搭乘大船在公海上開喝!而若是有鴉片癮的人經過醫師診察,確認成癮的嚴重度之後,再特許這些人可以使用,如此,就能達成「不禁自禁」的目標!
冷血、狂妄、無氣節!
看到連橫的鴉片文,當時的文人領袖林獻堂氣炸了!從 1930 年 2 月開始,林獻堂已為了反對「臺灣總督府」的漸禁鴉片政策而四處奔走,不但親自拜訪警務部長石井保,還不畏石井保的反對,向「國際鴉片調查委員會」表達臺灣現狀!3 月 1 日,林獻堂和蔣渭水會面來臺委員,連橫的文章就像是說好似的,在隔日刊出,這無疑大大地打臉了反對鴉片的這些知識分子。
林獻堂在日記中直接寫連橫是「寡廉喪恥之輩」,認為「臺灣先民開疆闢土都是鴉片的功勞」此論點實在是侮辱先民,友人也「痛罵其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2]。甚至,時為三大詩社之一的櫟社幹部們都開始商量,要如何把「冷血動物」連橫從詩社中「除名」![3]
連橫受到這些臺灣知識分子的批判,離開了臺中櫟社回到臺南,三年之後(1933)離開臺灣,全家移居中國,最終病逝在上海,再也沒有回到臺灣。
【看癮科學】若從成癮角度看待連橫觀點⋯⋯ 其實連橫的三項論點中,前兩項(鴉片有益、他國皆用)是他想傳達的政治意涵,也因此成為文人們的眾矢之的。然而,他的第三項「漸禁鴉片」還是具有一定的跨時代意義。在當時的「漸禁」政策,是以「習慣上」、「人道上」作為考量,認為鴉片成癮者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成功戒治,因此放寬使用與時間限制,由醫師背書而開立。
若以成癮角度來看,鴉片作為高成癮性物質,不僅僅是心理上的依賴(渴求感),更多的是生理上的依賴(戒斷症狀)。若是突然不使用鴉片,一天之內便要面對各樣的鴉片戒斷症狀[4],最典型的戒斷症狀是被稱作「七孔流水」的流眼淚、流鼻水、流汗等表現,而最痛苦的是全身不分部位的肌肉、骨骼、關節無法緩解的痠痛。此時,在沒有醫療協助之下,最能即時緩解戒斷痛苦的做法,便是再度使用鴉片。 因此,鴉片成癮者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成功戒治,突然停止使用會有顯明的戒斷不舒服症狀,連橫提到的「習慣與人道上」的考量,或許可以解釋為個人的依賴與成癮嚴重度的考量。 |
禁鴉片背後的差別待遇
不過,為什麼這些知識分子們會這麼生氣?這要從日臺兩地人的差別政策待遇談起。
起初來臺灣的日本軍隊中也盛行「抽阿片」,而臺灣總督府則很快地針對日本人做出了法規要求,於 1895 年 9 月頒布「軍人軍屬軍夫的阿片煙吸食禁止諭告」。這和日本從明治維新(1867)以後,長達近三十年的國家政策一致,對鴉片採取較為嚴格的「斷禁政策」,用堅決斷絕的政策限制鴉片吸食、種植與販賣。
那麼,針對本來就在這塊土地上的臺灣人呢?
臺灣在清代統治末期,約有十六萬人在吸食鴉片。站在健康的立場,日本本土政府希望臺灣與日本一致,不過臺灣總督府則發現不同於日本的「鴉片角色」,也就是其中的巨大「稅收」!
當時日本因為軍事擴張而產生大量支出,臺灣總督府便說服日本政府,鴉片龐大的稅收正好能讓臺灣提早財政自主。同時,不一定在檯面上說的好處是,鴉片或許也是控制臺灣人的方式之一,由於人們對於鴉片的依賴性(也就是成癮性),若將製造販售都掌控在政府手上,那就是鴉片使用者要請求政府,這除了能增加臺灣人民對於日本政府的依賴外,甚或能間接降低臺灣人的反日情緒。
於是,在 1897 年 1 月 21 日,臺灣總督府發布《臺灣阿片令》,這命令完全是針對臺灣人,在臺日人則維持「斷禁」。
首先,政令規定鴉片的製造與販賣全權由政府負責,包含鴉片煙膏和鴉片粉末都由專賣局銷售,其他任何人不得從他地進口輸入或自行製造;接下來,政府賣給哪些人呢?只有受到政府「特許」的人,像是警察署選定的人、或者警察保證「身分可靠」的人,才得以承包買賣授受鴉片;而下游的鴉片使用者,則僅限於被醫師判斷而認定是「鴉片成癮者」,才允許其吸食鴉片煙膏,並且發給許可證。
雖然使用鴉片之法規限制似乎很多,但根據統計,短短三年多(1897-1900),臺灣總督府發出了十六萬九千多人的鴉片特許證,對照清代統治的末期約十六萬的吸食人口,兩者人數不相上下,特許證核發率近乎百分之百(而所謂醫師的判斷角色之功能則不甚明顯)。與其說鴉片是藥品,「商品」更為符合實情。再過幾年,臺灣的鴉片稅收入充裕,提供了重要財源,日本中央也因此在 1904 年中止了對臺灣的財政撥款。
在鴉片罰則部分,在臺日人與臺灣人的不一致則更為明顯。若是在臺日人吸食鴉片被捕,將依據《臺灣住民罰金令》執行罰則,其中甚至寫到「軍人軍屬及其他帝國臣民吸食鴉片煙者處死刑」。而若是臺灣人吸食鴉片,則可能不會被嚴懲,還有機會重新給予特許證。像是臺灣總督府就曾用「登記遺漏」為理由,分別在 1902 年、1904 年、1908 年,多次補發鴉片吸食特許證給臺灣人民。
激怒臺灣菁英的續發吸食方案
所謂漸禁政策與專賣制度就這樣持續了三十年。然而,或許與國際社會壓力有關,自從 1908 年後,總督府長達二十年沒有新的補發政令。但就在 1929 年,臺灣總督府頒布了《續發吸食鴉片牌照方案》,以「人道考量」為由,決定讓那些「有隱情不得不吸食鴉片者」,重新申請鴉片吸食的特許證明(容易管理與擴大稅收,可能同樣是考量重點)。
當時統計,約有兩萬五千名鴉片煙膏使用者提出申請。臺灣總督府則依照醫師對成癮性的診斷,作出不同處分:約有一半被認定成癮可治,交付強制治療;約有四分之一太過嚴重難治,被賦予「阿片煙膏吸食特許證」;最後的四分之一則被認為沒有確切之證據證明成癮,受到警告之行政處分,交付警察特別監視。
值得多提一筆的是,連橫在〈阿片有益論〉中引用的數據[5],提到的就是此處統計的臺灣鴉片使用人數,他對比了這三十年來從十六萬降到兩萬五的吸食人口,提出這就是「漸禁」政策的功效,為總督府政策背書。然而,細究其人數下降可能原因,一部分是使用者地下化,沒有被官方統計到之外;另一部分是使用鴉片的致死率高,原先的使用者「不再使用」,可能是因為「死亡」,而讓鴉片使用人數看似大幅下降。
1929 年臺灣總督府再度補發鴉片吸食特許證,無怪乎臺灣文人的情緒大爆發。蔣渭水早就看穿了差別待遇的政策,認為日本政府正在用鴉片毒害臺灣人民,幾年的努力下,他串連了許多臺灣文人,也給了臺灣總督府些許壓力。而蔣渭水發起成立的「臺灣民眾黨」,更在 1927 年就繞過臺灣總督府直接發電報給位於日內瓦的國際聯盟總部,說明臺灣總督府的決策背離了國際正義與信用原則。因而,也才有 1930 年國際聯盟派來臺灣的遠東鴉片調查團。
雖然,最後蔣渭水等人沒有改變日本政府的政策,但日本政府也就是在這些內外壓力的迫使之下,加速了戒癮治療的腳步。
鴉片替代/維持治療的開端
1910 年,林清月醫師在臺北大稻埕開設的全臺灣第一家私立綜合醫院——宏濟醫院,而他對鴉片頗有一套治療心得,集結十幾年來研究鴉片的醫療經驗,於1923 年出版了《地球阿片之命運》一書。
書中,林清月清楚地描述了當時對於鴉片的了解,尤其是當沒有使用鴉片之後,全身會面臨的「禁避現象」(應可對應現代之「戒斷症狀」),包含情緒表現(精神不穩不快、悒鬱等)與生理症狀表現(頭痛、神經痛、下痢、嘔吐等),甚至在嚴重時,症候可能變成「狂躁、起幻覺、震顫」等,全身虛脫如同瀕臨死亡。
為了處理這些「禁避症狀」,之前就曾有醫師使用同樣是鴉片類藥物「可代因」(Codeine)來替代使用,只是治療效果不佳。林清月則將可代因換成效果更強的「海洛因」(Heroin),成效就比過往好,他還再加上另一種一樣是鴉片類藥物的「那口丁」(Narcotine),研發出混合「海洛因」與「那口丁」的「海那散」,就他的紀錄之中,鴉片成癮者的治癒效果高達九成。
【看癮科學】可代因與那口丁的替代角色
由於重複使用成癮物質(如鴉片)而破壞了原本的腦部神經平衡,神經便會習慣「有成癮物質」的狀態,這就是腦部成癮疾病。若當沒有物質時,身體便會有各種戒斷症狀表現,而被破壞的腦部神經平衡,可能需要以年為計算單位才能恢復。為難的是,使用成癮物質者,往往撐不到神經恢復便再度使用,成為「戒除—復用」的循環。
替代療法(replacement therapy)又稱為維持療法(maintenance therapy),是當我們明白腦部神經平衡的破壞不可能短時間恢復,只靠意志力很難長期保持不使用成癮物質的狀態後,治療會先以減少害處(harm reduction)作為目標。讓神經先能穩定,讓使用成癮物質者,在不使用非法物質的狀態下仍能維持本來的生活樣態,那使用在神經上有類似作用的替代物質便成為治療選項之一。 替代療法的治療原則,主要是以較為長效、更為安全之藥物替代短效物質,用成癮性較低的藥物取代成癮性高的。當今海洛因治療方式,便是用口服低危害的美沙冬(Methadone)來替代針劑施打較高危害的海洛因。透過這樣的治療方式維持神經平衡,海洛因成癮者更容易恢復往常的生活樣態。 因此,雖然從現今觀點來看,用成癮性與危害性都更高的「海洛因」來換「鴉片」,可說是以毒換毒的做法,有待商榷。然而,在一百年前的當時,能從人體中觀察發現如此的「替代療法」有一定功效,這對往後所能選取的治療方向,影響不可謂不大。 |
1930 年,臺灣總督府擔心鴉片調查團來到臺灣之後,看到可能於過往呈報不相符合的現狀,因此在當年 1 月14 日頒布《臨時阿片癮矯正所規程》,命令全臺灣的各地地方政府需要增設「更生院」,作為勒戒毒癮之用,這成為政府真正將鴉片成癮作為病症而實施「戒癮治療」的開端。
只是政令頒布過於倉促,臺北更生院一開始先在臺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中設置臨時的「矯正所」,而當鴉片調查團訪查結束、連橫文章引發軒然大波之後,1930 年 3 月 28 日,臺北更生院正式移轉到修建完工的所在新址,這就是林清月醫師當年的「宏濟醫院」所在處(因無法償還向銀行的債務,宏濟醫院的產權被收歸),此地重新成為臺北鴉片成癮者的戒癮中心,具有特別意義。
雖然歷屆臺北更生院的院長皆是日本人,然而,這裡真正的管理者,則是臺灣史上首位醫學博士——杜聰明——擔任醫局長統籌負責!杜聰明醫師以「徐徐漸減法」來治療鴉片成癮,主要著重在治療時程拉長,在戒斷時給予藥物減少身體不適,同時也觀察是否有其他疾病與精神狀況的表現,如此,鴉片成癮治療也更為細緻全面。使用鴉片除了是犯罪之外,此時同時也加入了具有意義的「成癮為疾病」觀點!
成癮是一種病
將近百年過後的 2023 年,「成癮是一種慢性、易復發的腦部疾病」已經成為醫療共識。一百年前臺灣文人討論的鴉片禁斷與否,也隨著歷史進展而有不同面貌,而一百年前透過經驗嘗試出的「替代療法」,現在仍廣為進行中。除了鴉片之外,當今臺灣更有多樣的成癮物質正影響著這塊土地。
如今,鴉片已發展萃取而成嗎啡(Morphine),嗎啡再合成功效更強效的海洛因。而當今臺灣面對海洛因這樣的鴉片類藥物,也有相當成功的治療方式,二十年來引進了美沙冬,近年更有作用時間更長的丁基原啡因舌下錠,這都是目前對海洛因成癮者最有效的替代/維持治療藥物,也因此,海洛因使用者能有更多機會遠離海洛因的身心控制,在社會中發揮他原本的社會功能。
1930 年在臺灣發生的鴉片戰爭,引起當時文人們的重視,更引發了國際關注,在多重因素下,醫療模式的鴉片矯正設施正式成立,而當時嘗試出的治療方式,更奠定臺灣戒癮治療的基礎!
臺灣日治時期鴉片相關大事紀(整理:廖泊喬)
年份 | 事件 |
1895 | 6 月 17 日,日本政府在臺北設置「臺灣總督府」。 9 月,頒布「軍人軍屬軍夫的阿片煙吸食禁止諭告」。 |
1897 | 1 月 21 日,臺灣總督府發佈「臺灣阿片令」。 3 月,訂定「臺灣阿片令施行規則」。 4 月 1 日,臺灣正式實施鴉片專賣,也是所有日治時期的第一項專賣事業。(再來是 1899 年 5 月 15 日的食鹽;1899 年 8 月 5 日樟腦;1905 年 4 月 1 日的菸草;酒類則是到1922 年 7 月 1 日才實施,由此可知,對於統治國來說,稅收相當重要) |
1902 | 補發鴉片吸食特許證。 |
1904 | 補發鴉片吸食特許證。 |
1908 | 補發鴉片吸食特許證。 |
1909 | 多國(美國、中國、法國、英國、義大利、日本、荷蘭、伊朗、葡萄牙、俄羅斯、暹羅)在上海召開國際鴉片會議,簽署「國際鴉片會議決議書」。 |
1927 | 7 月 10 日,臺灣民眾黨成立。 |
1929 | 1 月 8 日修正「臺灣阿片令」施行規則,放寬阿片牌照的審核。 12 月,臺灣總督府頒布「續發吸食鴉片牌照方案」。總督府警務部長石井保於 12 月 18 日在《臺灣日日新報》發表「阿片新特許方針」。 |
1930 | 1 月 2 日,蔣渭水等人抓住時機,向國際聯盟發出了電報,表明 1929 年的新特許令決策背離了國際正義與信用原則。同年,「臺灣民眾黨」印行了《臺灣鴉片問題》的小冊子。 1 月 14 日,臺灣總督府頒布「臨時阿片癮矯正所規程」。 1 月 15 日,政府公告設立「臺北更生院」,設置臨時矯正所,以醫療模式進行矯治。 2 月 19 日至 3 月 2 日,國際聯盟派遣遠東鴉片調查團至臺灣訪問,行程包含臺灣西部從基隆到屏東。 3 月 1 日,遠東鴉片調查團與林獻堂、蔣渭水等人會面。 3 月 2 日,連橫〈臺灣阿片特許問題〉一文在《臺灣日日新報》刊出。 3 月 28 日,臺北更生院移轉到原林清月之宏濟醫院院址。同一期間,在臺灣各地(含澎湖)醫院共成立十二處「鴉片矯正設施」,收容員額從數人到數十人不等。 |
1931 | 2 月 18 日,臺灣民眾黨解散。 |
1945 | 6 月 17 日,臺灣總督府停止製造鴉片,鴉片專賣結束。 10 月 25 日,臺灣總督府停止職權,臺灣日治時期結束。 |
[1] 日治時期的鴉片稱作「阿片」。
[2] 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余謂誣衊我先民,以作趨媚巴結,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似此寡廉喪恥之輩,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昨日槐庭來書,痛罵其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請余與幼春、錫祺商量,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余四時余往商之幼春,他亦表贊成。」(三月六日日記)
[3] 陳懷澄(槐庭)寫給傅錫祺的明信片提及:「閱今日北報載,致意見書與報社論阿片問題,狂妄至極!我社留此冷血動物,有何益處?」後來,詩社幹部甚至不只是在討論要不要開除連橫,還相當謹慎地商討要用什麼名義開除連橫的社籍。最後決議,用連橫十六次缺席社團活動的名義,將他開除。原文出自《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次議雅堂,不將其三月二日之阿片論文為之除名;而用十六回不出席,認其退社;余提議子瑾拐誘同姓女子,亦當除名,討論後投票,決定認作退社。」
[4] 鴉片類藥物使用疾患(opioid use disorder, OUD)是物質使用疾患(substance use disorder)的其中一主題。當鴉片類藥品使用一段時間後,突然停用、或大量減少使用,會出現特定的生理與心理症狀。戒斷症狀(withdrawal symptoms)指的就是生理症狀,通常在停用鴉片類藥品 12 小時之內發生,症狀包括肌肉痠痛、骨骼及關節痠痛、坐立難安、起雞皮疙瘩、發冷、盜汗流眼淚、流鼻水、打哈欠、噁心、嘔吐、腹瀉、失眠等。戒斷症狀的嚴重度會隨著使用鴉片種類與濃度、使用時間與使用量等因素,而有所差別。
[5] 〈阿片有益論〉:「是時,特許吸食者十六萬人,閱今三十餘年,僅有二萬五千人,使非漸禁之功效,則此三十年間,戶口之增加,富力之日進,吸食者當在三十萬人以上。」
- 蘇宥忻,《近代臺灣鴉片戒癮之初步研究:以當代醫學知識為基礎之反思》,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14。
- 陳進盛,《日據時期臺灣鴉片漸禁政策之研究—1895-1930》,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87。
- 柯雨瑞,《百年來臺灣毒品刑事政策變遷之研究》,國立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論文,2006。
- 廖振富,《老派文青的文學浪漫》,玉山社,2020。
- 楊欽堯,〈1930年鴉片政策之風波〉,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9。
- 〈阿片有益論〉全文:
https://taiwan.nchu.edu.tw/DigitalFormosa/2018E/鴉片有益論.html - 【海嶠人物萬象】 傅錫祺與劍花室文集遺漏詩話
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2.aspx?unid=43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