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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從勤政愛民的諸羅知縣到城隍廟的守護神──清代官員周鍾瑄坎坷的仕宦之途

席名彥 2024-12-29

位在嘉義市中心的國定古蹟「嘉義城隍廟」,數百年來香火鼎盛,廟中除了城隍、媽祖等主要神祇之外,尚有一尊身著官服、慈眉善目的古老神像,端坐於廟中正殿的陪祀位置。這尊特殊的神像,是地方人士為了紀念「諸羅知縣周鍾瑄」所立的。
 

嘉義城隍廟祀奉著諸羅知縣周鍾瑄,前排左一即為周鍾瑄的神像(Source:Wikimedia/CC BY-SA 4.0)
諸羅,清代嘉義地方的舊稱,其管轄範圍一度包含整個臺南以北、基隆以南;知縣,官職之銜,位階近似今日的縣市地方首長;周鍾瑄,則是一名清朝中國官員,曾在康熙五十三年(1714)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間來到臺灣,擔任諸羅知縣之職。在清朝歷屆數十位諸羅嘉義知縣當中,唯獨周鍾瑄的神像至今猶在嘉義城隍廟中受享香火,足見其政績斐然,深受地方民眾景仰。

然而,這位受人愛戴的父母官,卻有著一生相當坎坷的仕途。
 
嘉義城隍廟於1715年所建,本圖為1940年時的嘉義城隍廟,目前為國定古蹟。(Source:國家文化記憶庫/CC-BY)


建設來,我就捐!周鍾瑄的歷歷政績

周鍾瑄,字宣子,生於康熙十一年(1672),出身貴州(今中國貴州省貴陽市),二十六歲中舉,歷練過福建省級官員幕僚,四十歲時出任福建邵武縣知縣,接著被調任為諸羅知縣,從此寫下與臺灣的不解之緣。
 
周鍾瑄神像(Source:國家文化記憶庫/CC-BY3.0)
當時臺灣以盛產稻米聞名,尤其能夠補給人口眾多的閩省缺糧之苦,因此私運米糧販售情形層出不窮,也造成臺灣島上米價波動劇烈。在周鍾瑄上任知縣時,諸羅縣設縣已有三十年,入墾臺灣的移民人數日漸滋長,廣大的諸羅縣境內,各地開墾方興未艾。要將草埔闢為良田,灌溉水源必不可少,但修築水利設施不僅成本浩大,亦涉及多方利益協調,若非資本雄厚的大墾戶,或者領袖一方的地方豪強,實在難以率眾籌建陂圳工程。周鍾瑄上任後注意到了這一點,而他的解決之道,便是──帶頭捐獻!

周鍾瑄的捐獻,不僅僅是金錢或資源上的贊助,更重要的是,他以縣官之姿親自發起工程,對地方頗有號召作用,能將原本意見分岐的墾戶們整合起來,一同為興建陂圳努力。而周鍾瑄本人對於水利工程似乎也頗有一番研究,據其在《諸羅縣志》中自述,他經常利用巡行各地政務時觀察地理環境,找出適合修築水利設施之處,建議地方父老子弟投入開發,對於決堤、壅塞等暫時失去作用的水利設施,也加以修繕,並安排專人巡察大陂,時時調控蓄水洩洪。
 
《諸羅縣志》由周鍾瑄負責主修,其中收錄當時諸羅縣城的地圖(Source:諸羅縣志)
在其三年任內,由周鍾瑄捐穀、捐銀或開倉借貸修築而成的陂圳,至少就有三十二處,灌溉範圍遍及雲嘉南主要流域,長達數百里,諸羅縣田穀收穫因而倍增,墾民多蒙受其利。於此之外,周鍾瑄任內也積極建設糧倉、公館、義學、義塚,並捐建諸羅縣城隍廟,即為今日嘉義市城隍廟,也無怪諸羅縣民有感於周鍾瑄政策餘蔭,特地在此城隍廟中為他設像奉祀了。


貪贓、包庇?周鍾瑄的官場危機

康熙五十六年(1717),周鍾瑄任期屆滿離開臺灣。不久後,康熙六十年(1721)三月,「朱一貴事件」爆發,震驚朝廷,事件落幕後,擔任諸羅知縣的朱夔,以及臺灣知縣的吳觀域,皆因棄城潛逃被問斬。

朱夔正是周鍾瑄的下一任知縣,從朱夔的下場來看,或許周鍾瑄在事件爆發前屆滿離職,堪稱「幸運」。也正因為周鍾瑄在諸羅知縣任內政譽頗佳,讓他成為朱一貴事件後接任臺灣知縣的首要人選。康熙六十一年(1722),周鍾瑄再度赴任臺灣,這一次,卻讓他碰上了更大的難題。

朱一貴事件後,朝廷增設了名為「巡臺御史」的官職,每任巡臺御史原則上任期僅一年,並有滿、漢御史各一人,他們的任務,是作為皇帝耳目來督察臺灣的文武官員。雍正二年(1724)四月,第二任滿籍巡臺御史禪濟布來臺,他是滿洲鑲藍旗人,亦為雍正皇帝之親信,當漢籍巡臺御史一年任滿換人時,禪濟布硬是獲得留任,足足留任了三年。

面對朱一貴事件後的局面,禪濟布亟欲有所作為,提出多項臺政改革直陳皇上,都得到批准,其中一項重要政策,便是要在臺灣府城興建木柵圍牆,來加強府城的防禦工事。此時身為臺灣知縣的周鍾瑄也不負所任,不僅親自跳出來主持工程,地方紳民也在其號召下樂願捐輸木材,讓工事能夠順利進行,禪濟布在向雍正皇帝報告進度時,一度對周鍾瑄頗有讚賞。

豈料,短短半年之間,臺灣政壇風雲變色,滿籍巡臺御史禪濟布與漢籍巡臺御史景考祥,兩人為了爭功展開鬥爭,連帶引發臺灣官員派系分裂,彼此不合。雍正三年(1725)十月,禪濟布向雍正皇帝參了一封〈奏報知縣貪婪不法案摺〉,所攻擊的對象,竟是知縣周鍾瑄。

奏摺中,禪濟布控訴周鍾瑄有「貪贓」、「包庇」、「饋銀」三大罪狀,聲稱周鍾瑄藉由主持府城木柵工程貪汙,例如開罰罪民造柵一百丈,實際卻只造四十丈,從中貪瀆,罪民甚至可行賄換取減刑。禪濟布更刻意強調,他要求景考祥一起具名參奏周鍾瑄貪婪不法一案,景考祥卻為了照顧同門的周鍾瑄,不願聯名。可見禪濟布的目的之一,是要打擊漢籍御史景考祥,塑造出自己秉公辦案、景考祥徇私袒護的形象,而可憐的知縣周鍾瑄,捲入兩大御史鬥爭之中,因為一封參摺立即被解職提審,財產亦遭查封。
 
1752年《重修臺灣縣志》中所收錄的臺灣府城池圖,可看出周圍為木柵圍牆(Source:wikipedia/Public domain)

榮陞又革職,福禍誰人知

周鍾瑄被解職的消息傳出,不少閩省要員為他求情,如福建巡撫毛文銓上奏向雍正皇帝直言:「周鍾瑄實有才情,操守亦好,所到之處甚得民心,前任諸羅,後任臺灣,人人愛戴。」福州將軍宜兆熊也奏稱周鍾瑄可受到禪濟布構陷欲加之罪,希望皇帝明察。

此案一直到雍正七年(1729)二月,經過吏部左侍郎史貽直、福建總督高其倬、福建巡撫劉世明、內閣侍讀學士西柱四名大官會審,才終於理出結果。簡要來說,禪濟布所稱周鍾瑄貪瀆、收賄等情事,全屬虛構!但周鍾瑄亦被查出在其擔任臺灣知縣時,向業戶額外加收一成的耗穀,實屬違規,會審後被擬判以「絞監候」,意指判處絞刑,但監察後發,即雖為死罪,但不立即執行,使周鍾瑄命懸一線,留有轉圜餘地。

事實上,由於清代臺灣水患頻繁,田榖並不容易年年都能如實徵足,但地方官要上繳朝廷的數目是一點都不能少的,於是,官員從較有實力的墾戶身上加徵一、兩成耗穀,來填補那些因故無法徵得的缺額,是實務所需,周鍾瑄本人亦供稱其加徵是為了「設法辦公」,並非貪婪。

雍正或許也明白其中細節,雖將周鍾瑄處以「絞監候」,實則緩刑,並在一年後藉機召見,將周鍾瑄加陞為荊州知府,頗有補償之意。反觀禪濟布,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遭到多名官員控訴其操守可議,罪行斑斑,最終,相互鬥爭的禪濟布與景考祥都被革職,雍正更痛批禪濟布卑汙無恥,重罰他配戴枷具三個月、鞭刑一百下,並發配到邊疆驛站,就此失寵。

周鍾瑄雖逃過一劫,但可能是個性使然,到了荊州任官,又遇上類似情形。雍正十一年(1733),荊州暴雨,周鍾瑄被湖廣總督邁柱參報「怠忽職守」,明知江陵河堤缺潰卻不補,導致氾濫成災,稅徵穀糧亦有缺額。這次,周鍾瑄遭到革職,從此不再任官,但他在退職前捐資築成了江陵堤防,直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周鍾瑄以九十二歲耆壽過世時,江陵縣民猶念其恩,為他祭祀,並將他捐築的堤防名為「周公堤」,至今仍存。

不禁令人好奇,如果周鍾瑄的政治手腕更好一些,是否能夠在險惡官場中逢迎得生,而有機會造福更多百姓?又或許,正如周鍾瑄自己的詩句所云,「不甘袖手聽鴻唳,卻向危機捋虎鬚」,甘願成為一位處處受到民眾愛戴感念,也不怕屢屢得罪上級的地方官員,可能就是周鍾瑄心目中理想的自己吧!
參考資料
  1. 顧敏耀,〈臺灣清領初期詩人小傳考證—以《全臺詩》第一冊為對象〉,《臺北市立大學學報•人文社會類》第49卷第2期,2018年12月,頁47-60。
  2. 賴玉玲,〈欽差駕到—御史禪濟布巡視臺灣〉,《故宮文物月刊》414期,2017年9月,頁58-65。
  3. 林文龍,〈周鍾瑄被誣案及其諸羅任內政績〉,《臺南文化》第41卷,1996年7月,頁1-25。
延伸閱讀:
1.《臺灣通史─原文 +白話文注譯》
      
連橫著,蔡振豐 、 張崑將等譯,點此購買
2.《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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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作者 席名彥
刊登日期 2024-12-29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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