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 年 10 月 25 日,陳儀受蔣介石之命前來臺灣辦理接收事宜,揭開中華民國統治臺灣的序幕,而臺北也延續著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以下簡稱「日治時期」)「島都」的領導性地位,當然,最高行政機關的名稱也在政權轉移的因素下,從「臺灣總督府」轉變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然而,隨著二二八事件的爆發,行政長官公署難辭其咎,1947 年 5 月 16 日遭到撤除後,取而代之的,就是「臺灣省政府」,繼續作為治理臺灣的最高行政機關。
隨著國共內戰的結束,中華民國政府各級機關在 1949 年 12 月初大多撥遷來臺,可想而知,機關座落之地皆在臺北。
此時便出現了一個尷尬的問題,代表中國政權的「中華民國政府」以及統轄臺灣省全島事務的「臺灣省政府」竟然同處一室,換句話說,「中央」機關與「省級」機關同處一地,勢必會造成一般人民甚至是國際認知困難,業務上也時常呈現多頭馬車的窘境,若要用更白話來說:在行政範圍大抵重疊的狀況下,誰才算是臺灣島內的最高指揮機關呢?
「中興」復國
本府疏遷中部,乃係中樞既定國策,必須絕對遵行,貫澈實施,不容有絲毫誤差。
1950 年代的臺灣始終籠罩於國共戰爭一觸即發的緊張氛圍中,有鑑於此,臺灣省政府在五〇年代間即計畫做防空疏散的準備,除了在臺北市合署辦公廳附近建築防空洞 8 座,又在外雙溪建造數棟合署辦公房屋,此外,在北投、新莊、樹林、鶯歌、景美、新店、土城、木柵等地的國民學校內增建辦公房屋,都是為了遭遇空襲疏散時辦公所用。
然而,隨著權責單位的不斷擴張,臺北市區內很難再找到適當的辦公位置,也因此,政府組織內開始有將臺灣省政府疏遷[1]他處的構想。
當時的臺灣省政府秘書長謝東閔身兼疏遷中部規劃委員會主任委員,在回憶錄《歸返》提到,上層單位對於臺灣省政府的疏遷事項提供了數項指示,(一)需在臺灣中部 (二)需靠近山邊 (三)需在縱貫鐵路以東處 (四)需儘量避用民地 (五)需能就近指揮臺中港、大雪山之建設,以均衡南北部之發展。
從這幾點注意事項中,不難看出中央機關期望覓得一個兼具軍事安全、交通便利且尚未開發之地,作為日後臺灣省政中心的所在地,最重要的是,儘量選擇遠離中央機關的所在地─臺北。
1955 年 5 月,在決定將臺灣省政府遷往臺灣中部後,省主席嚴家淦便派遣數位考察人員前往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等五縣進行考察。待考察結束後,5 月 6 日下午即召開省府委員會臨時會議,提出臺灣省政府自臺北遷出後,所屬機關人員理當全數遷往省政府的所在地(即霧峰及中興新村兩地),員工宿舍、遷居費用、疏遷子弟教育費用問題等,臺灣省政府將全權代為處理。
為了進行全盤性的評估,臺灣省政府成立了「疏散規劃審查小組」,由省府秘書長謝東閔為召集人,小組委員由省府各單位首長擔任,分設規劃、財務、審核、工程、交通、土地、配備等七個組別。1956 年 7 月則改稱為「臺灣省政府疏遷中部規畫委員會」。據說 1935 年臺中大地震時,相對於臺中縣、苗栗縣市的嚴重災害,南投一帶並未傳出太大的災情,也是南投地區最後雀屏中選的原因之一。
根據中興新村內耆老的回憶,當時接獲中央指示要將臺灣省政府遷移出臺北後,省政府的老長官們也找上了當時的南投縣長李國禎,幾經調查與協調後,最後選定臺中縣霧峰鄉及牛欄貢、坑口為第一疏散區[2],又在南投縣境內選定營盤口第二疏散區,作為臺灣省政府各機關疏遷的地點。
臺灣省政府隨後也發出正式公告,要求中央或是地方各級單位在寄送公文時,要註明寄往「南投中興新村」。
至於為什麼要稱其為「中興新村」,目前尚未找到進一步的史料佐證,但在戰後國民黨政府企圖將臺灣建設為三民主義模範省份的構想下,將全省行政總樞紐的所在地與中國史上著名的「少康中興」進行命名上的聯結,「中興復國」的用意,似乎也就不難理解了。
「臺灣」經營
臺灣省政府遷治中興新村的工作於 1957 年 6 月 30 日大抵結束,7 月 1 日開始,除了警務處、新聞處、文獻委員會、糧食局仍然留在臺北,教育廳、衛生處繼續在霧峰辦公外,四廳(民政、財政、建設、農林)五處(交通、社會、秘書、人事、主計)皆移往中興新村各大辦公室,原本每周二固定召開的省府委員會議也將在省政府新邸中召開。
另一方面,由於中興新村湧入上千名省政府的員工以及員工眷屬,為了避免擾亂既有的地政業務,南投縣政府幾經考量後,決議不在中興新村另外設置獨立的行政機構,相關的戶籍稅收工作,則依照居住廳舍的所在地,分別劃歸草屯以及南投兩鎮進行管理。
然而,從當時的報紙可以發現,一直到該年 7 月底之前,遷居中興新村新屋的省府員工大多屬於科員以下或是工友的層級,準備給科長以上的主管官員新舍卻空空如也,據記者的調查,原來是許多官員的太太們不願遷居到這種既不舒服又不精美的「沙漠中的綠州」,更重要的是,許多官員認為臺灣省政府終有一天會搬回首都臺北,依然抱持著觀望的態度。
對此,8 月中旬才剛剛走馬上任的臺灣省主席周至柔展現出強硬的態度,在某一次的省府疏遷規劃委員會議中,要求所有被列入疏遷名冊的省府官員,一律限於 1957 年 8 月底遷入中興新村辦公,交待省政府各廳把尚未搬遷的股長、科長、廳長如實造冊,以便後續的追蹤。換句話說,除了業務需要留在臺北辦公者,其餘員工一個也別想心存苟且,故意滯留於原先的臺北辦公處。
在開通道路方面,由於臺灣省政府必須處理臺灣省內各大大小小的事宜,除了設立多方公路銜接臺中、彰化、西部縱貫鐵路等,通往南投以及草屯的道路則鋪設鋪設全新的柏油路面,正因為這樣,地方耆老回憶裡的中興新村是以「發車頻率高」、「收班時間晚」、「公車站牌多」為特色,每天最多有 29 輛交通車專門接送上下班員工,每到下班時刻,公務員們整齊排隊布入車陣的畫面,仍存在許多中興新村居民的腦海中。
中興新村道路在規劃之時,也曾經為了如何街道的命名有所討論,從上圖不難看出中興新村的主要幹道為中山路、中正路、中華路、成功路、建國路、銘傳路、陽明路等,皆具有強烈的中(華民)國意識色彩,其餘的街道則大抵按照臺灣省各縣市排列而下,據耆老的回憶,臺灣省政府最初在進行路名的設定時,注意到中興新村的狹長形狀與臺灣有幾分神似,所以在臺灣各地路名中穿插偉人的名字,除了方便郵差或是外地賓客的記憶,更富含重要的意義。
有趣的是,1957 年 11 月開始,臺灣省政府疏遷中部規劃委員會開始針對中興新村的路名進行討論,起初認為應該根據中國各地地名為標的(如南京、上海、重慶等)依序排列,但遭到否決,1958 年 3 月的省府委員會議中則有「(中興新村)毋須按照本省各縣市名稱而命名之」(底線筆者自加)並要求民政廳針對各街道名稱進行修改的討論。
有鑑於此,民政廳提出了甲、乙、丙修正案。
甲案是將中興新村內重要幹道(如中正路、愛國路、銘傳路等)以相對應的里名(光華里、光明里)修改之。另外將中華路改為「環山路」、成功路改為「中學路」、基隆路改為「府西路」。
乙案擬從中興新村入口為起點,透過橫向為「經」、縱向為「緯」的概念重新命名所有街道,即日後中興新村的路名將呈現出「經 X 路」、「緯 X 街」。
丙案則是以「政通人和」為出發點,採「新、速、實、簡」以及「正風氣」、「敦教化」之方法與「勵精圖治」之決心,「實踐力行」達到「康樂」之境,換句話說,丙案是以政治目標為編定路名的最終旨趣。也因此中興新村主要幹路將出現「通和路」、「維新路」、「正風路」、「勵治街」、「勸農路」等。
幾經討論,最後以甲案最為可行而沿用。
如果對照戰後臺北市與中興新村的路名,不難看出中央政府機關的所在地主要是由中國各省地名所串聯(例如襄陽路、北平路),反觀臺灣省政府所轄的範圍則是以臺灣各地地名為主要標的,某種程度來說,這也突顯統治者想要區別「中央」與「地方」在空間意象上的層次性[3]。
或許這也提供我們另外一種思考,進入了現代社會(modern society)後,國家權力控制下的街道命名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地方(place)記憶,透過空間(space)的整備,某一種與統治者相符合的政治認同將會被刻意突顯出來。
新興城鎮
1958 年 11 月 11 日臺灣省政府商討中興新村都市計畫後,決定將中興新村定位為「以政治為中心,工、商、礦業為輔助」的城市定位。有鑑於此,中興新村被劃分為一個行政建築區、一個村落中心以及五個鄰里住居地區,共七種不同的區位。
行政建築區包含臺灣省政府、民政、財政、建築、農林等廳,交通、主計、社會等處辦公室廳舍、臺灣銀行、電信局等公用房屋、公路汽車站、民眾服務站。屬於省政府處理全臺事項的重心位置。
村落中心則有中心市場(員工消費合作社前身)、中興醫院、中興會堂、臺灣省政府圖書館、交誼廳、餐廳、中興警察分局、游泳池、運動場、中興郵局、單身職員宿舍、中興中學(今日的中興高中)、公園三座,可以說是兼顧了中興新村內所有居民食、衣、育、樂等消費行為。
五個鄰里居住地區則包含三個市場(第一市場、第二市場、第三市場)、中興第一國校(今日的光華國小)、中興第二國校(今日的光榮國小)等。
不同的區位除了將中興新村工作、休憩的空間劃分出來,也讓居民衣食無虞,甚至,可以買到比其他地方更優惠的民生物資。截自 1960 年以前,中興新村已經擁有新式辦公大樓 6 棟、公共宿舍 8 所、眷屬宿舍約 1000 戶、銀行、郵電局、自來水廠、汙水處理廠、醫院等,最讓其他縣市民眾稱羨的,是一個規模龐大的中興商場,一樓主要販賣日用品、糖果餅乾、工藝禮品、水果鮮花等,二樓為照相館、中西藥品店、電器五金行、鐘錶行、眼鏡行等,三樓則是鞋子、委託代售品、西服、布匹、文具書籍等,可以說是應有盡有。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1997 年,中央政府開始推動「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目的是要將「臺灣省虛級化」,換句話說,隨著「反攻大陸」、「復興中國」無望,中央政府終於決定將行政統治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機關,1998 年 12 月 20 日最後一任民選省長宋楚瑜的卸任,也說明了臺灣省政府不再具有省內最高行政機關的角色。
921 大地震後,計有 5 個廳處的大樓全數倒塌,曾經人聲鼎沸的民政廳、財政廳、主計處以及社會處合署辦公廳的大樓,也在這一次浩劫中,永遠沉入中興新村居民的回憶裡。
因省政府而生,也因省政府而沒落的中興新村,在歷經多次風波後轉趨寧靜。
走在今日的中興新村,可以發現許多省政府時期的老伯、老嫗依然安靜的生活著,在他們的印象中,儘管那些風光的場景雖然不再出現於眼前,但作為臺灣「省都」居民的那一份驕傲與回憶,則轉化為專屬於他們的世代故事,永存於心中。
[1] 根據臺灣省主席周至柔在「疏遷問題座談會」所表示,疏散和遷治具有不同的意涵,「疏散」是屬於暫時性的、帶有軍事意義的,而「遷治」則是屬於永久性的、帶有政治意義的。詳見陳胤宏,〈從中央到地方─臺灣省政府之疏遷〉,《暨南史學》,第14號,12011年7月,頁149。
[2] 即今日「光復新村」的所在地。
[3] 國家權力在空間置入不同的硬體建物後,將會出現「視覺上」的空間實體,然而,透過宣傳、教育或是由國家權力刻意營造出來的氛圍,則是屬於「感覺上」的空間意象。詳見吳亮衡,〈國家權力與空間建構─以陽明山地區為例(1895-1966)〉,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
- 建設廳疏散房屋工程處,《疏散工程總報告書 第一輯》,南投:臺灣省政府,1960。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採集組編校,《臺灣省政府中興新村耆老口述歷史座談會紀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採集組,《綠情懷舊-中興新村老照片專輯》,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1998。
- 王怡雯,〈中興新村的現代性─西方裡想城鎮規劃的台灣經驗〉,臺中:東海大學建築學系碩士論文,2003。
- 陳胤宏,〈從中央到地方─臺灣省政府之疏遷〉,《暨南史學》,第14號,2011年7月,頁121-154。
- 張麗鶴,〈中興新村─臺灣的第一個市鎮〉,《臺灣文獻》,第48卷4期,1997年12月,頁181-243。
- 《省府委員會議檔案》
- 《中央日報》
- 《中國日報》
- 《臺灣民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