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的社區生活
孔子早年生長在農家,成為貴族後才搬家到都城曲阜裡面,當了大司寇以後,他也過上了卿大夫的上流生活,家大業大。大貴族家裡主要是各種親戚,幫族長工作,獲得封邑或者領取報酬;但孔子父系孔家這邊沒什麼親人,母系顏家那邊多是不上檯面的底層人,給他幹活、充門面的,主要是學生們。
家裡人多事多、開支大,也需要一位管家(宰)來操持家務,孔子為此選了一個叫原憲(字原思)的學生,給他的年薪是九百斗糧食,相當於孔子年俸的 1.5%。原憲本來不富裕,有這點收入就算很可觀了。
但原憲覺得,給老師工作是自己的分內事,想推辭掉這份收入,孔子勸他說:別不要啊,可以分給你的鄰居街坊們![1]
當時多是聚族而居,街坊鄰居也是同族的親戚。原憲的特點是非常廉潔,道德標準很高,確實最適合給孔子當家理財。相比之下,冉有在公務上幫孔子管帳,就很大手大腳了。
《論語.鄉黨》篇記載了一些孔子在「鄉里」(社區)生活的言行,而且是和他從政時的各種言行放在一起的,所以孔子當了大司寇之後,可能搬了新宅院,這兩種記載就放一起了。
這裡說說孔子在「社區」的生活,這屬於社交生活和鄰里關係。
春秋時階級劃分明顯,「士、農、工、商」是最主要的世襲階層。其中士是貴族,其餘的都是平民;能居住在曲阜城內的農民很少,主要是士、工、商三個階層,或者說職業。
那時的居住區劃分比較嚴格,各階層的人各有城區,不會雜居。商人居住的城區是「市」──市場,那時大街上不能隨便開門店做生意,都要在「市」的街區裡面;手工業者也有專門的城區,現在考古發掘出一些西周春秋的城址,都能看到這種手工作坊集中的城區,因為像冶金、製陶、製作骨器這類作坊,遺址很容易分辨。
士大夫等貴族,也集中在自己專門的城區裡面。當然,高級貴族會有好幾個「家」:都城裡有一處主要的家,供在朝廷上班用,大貴族的宅院很大,有很多層院落,往往要占一個街區甚至更多。此外,貴族在都城郊外往往有一處鄉間別墅,供假日裡家人、同僚們休閒聚會。然後,在自己的封邑還會有一處家宅,如果犯了錯誤、得罪了國君,貴族往往要辭職回封邑居住,表示閉門思過。大貴族的封邑很大,像三桓家族瓜分了魯國,他們都要營建一座城池做自己的封邑中心。
都城裡士、工、商分城區居住,這是普遍情況,但也有例外。比如齊國的老丞相晏嬰,他家就住在市場附近,而不是貴族城區。他解釋說:這樣買東西方便。但魯國是很重視傳統禮儀的諸侯國,按階層分區應該比較嚴格。
那時不僅農村裡有鄉,城裡的城區也叫「鄉」,跟貴族生活有關的鄉,都是指都城裡面的城區。比如,貴族禮儀裡有專門的「鄉飲酒禮」「鄉射禮」,有人誤會成在鄉下野餐喝酒、射箭,其實這是貴族們在城內宅邸的社交宴會。
城裡同鄉(城區)的街坊鄰居、宗族親戚是「鄉黨」,比如《論語》裡有一卷的篇名就叫「鄉黨」,這可不是農村老鄉的意思。
比鄉再小的街道、社區叫「里」。孔子說:選擇安家的「里」,一定要有仁人做鄰居才好,這樣便於求知。[2]從這條能看出來,孔子在城裡搬過家,應該是當了大官換大宅子。
對於不務正業、屢教不改的貴族子弟,當時有「強制搬遷」的懲罰措施:第一次懲戒,先強制搬遷到相鄰的城區(鄉),離開家族、宗族的聚居地;如果還不改悔,就強制搬到郊外;再不改,搬遷到邊境,直到最後放逐到化外蠻夷之地,後世的流放刑罰就是從這來的。
鄉飲酒和鄉射,是貴族們主要的社交聚會,孔子師徒編輯的《儀禮》中,對它們的程序有詳細記載。古代注釋家說,這是管理鄉的大夫組織的活動,按時令舉行,其實不一定,有影響力的貴族可以隨時召集,像孔子少年時,季氏宴請所有「士」以上的貴族,就算是一次大型的鄉飲酒禮。孔子成了大夫,肯定常參加這類宴會,他家也可以舉辦這種聚會。
鄉飲酒禮,或者比較正式的社交宴會,一般是主人家擬好需要宴請的賓客名單,派發請帖,還要請一位擅長社交、懂禮節的貴族擔任司儀。客人到了以後,按照年齡在堂內依次就座。古代中國不像現在坐椅子、沙發,那時都是「席地而坐」,地上鋪一張大席子,上面有每個人坐的小墊子,賓主登堂入座,要脫鞋、脫襪子,跪坐在墊子上,具體說就是先跪下,再坐在自己腳後跟上。成語「正襟危坐」,這個危坐就是跪坐。孔子坐有講究,「席不正,不坐」。[3]
中國古人習慣用「磕頭」表示尊敬,跟這種坐姿有關,因為那時坐著就是跪著,弓腰低頭表示初步的敬意,這叫「拜」,其實就是跪著鞠躬;更高的敬意,就要把手放到席子上(左手在右手之上),躬身把額頭磕到手背上,這叫「稽首」,類似於後世的磕頭。唐宋以後,中原人不再席地而坐了,磕頭就成了很特殊很隆重的禮節。
如果席間表示恭敬、致謝,就跪著把身子直起來,這叫「作」。孔子在社交場合,如果見到穿喪服的、穿禮服的(正式的冠冕,上朝的裝束),哪怕是很親密的私交或者比自己年幼的,都要表情嚴肅,跪起來「作」一下,表示尊重。見到盲人經過也是,這種人一般是宮廷樂師。如果穿喪服、禮服的或者盲人已經落座了,孔子經過他們面前就小步快走(趨),這也是表示尊重。[4]
宴會社交
貴族的社交宴會有一套複雜程序。主家僕人先請客人洗手,有專人端著溫水壺(匜)和接水的銅盤伺候,洗完有人奉上手巾。商周青銅器裡面,有很精美的「盤」,比如著名的「虢季子白盤」,都是接洗手水的。當然,只有在很隆重的社交宴會上,才會用這種精美銅盤。
這麼洗手的時候有講究,就是手上的水不能亂甩,要等主家人奉上手巾擦手,不然就是對主人的不尊重。晉文公重耳早年流亡時,一次沒在意這規矩,就惹下了麻煩。
席地而坐吃飯時,沒有共用的大餐桌,而是每個人面前擺幾隻盛菜肴的高足盤(古代叫「豆」,字形就像個高腳盤),搭配酒樽和盛主食的器皿,比如盛米飯的小竹籃──「籩」。
吃飯前,賓主一般先舉一下酒和肉,表示敬一下天上的神明,然後每一道菜肴湯品,都有主持人安排的順序。正餐有各種燉熟、烤熟的肉和內臟,頓頓吃得起肉,是貴族最主要的特徵,他們也叫「肉食者」,這種人大都長得白白胖胖,普通農民粗糧野菜都吃不飽,就又黑又瘦了。
餐具有類似西餐的餐叉,主要是吃肉用,還有勺子和筷子。這些餐具有竹木質地的,也有銅或骨製的。
除了肉食,還有主食──主要是蒸飯和稀飯,佐餐的調料醬,醃菜,米酒(那時沒有白酒)。醃菜和調料醬的種類很多,各種蔬菜、野菜、肉類乃至水產品都可以做醬、醃菜。《禮記》裡說,吃飯時不能用手把米飯捏成飯糰(毋摶飯),說明當時人可能還有用手抓飯吃的做法,只是不能搞得太隨意。
吃到一半,會有樂師登場奏樂,樂曲順序都是定好的,宴會不同階段演奏不同的曲子,還有歌手演唱《詩經》裡的篇章,一般都是和宴會有關的內容。演奏完畢後,主人還要向樂師敬酒、上飯菜。
光看《儀禮》這些程序,會覺得太拘謹了,其實到宴會的後半場,這些儀式性的活動就少了,氣氛更加自由,主人或賓客可以互相敬酒,起身唱歌、跳舞,《詩經》裡這叫「式歌且舞」,就是又唱又跳。[5]跳舞的人,還要用動作邀請坐著的人來一起跳,「坎坎鼓我,蹲蹲舞我」,[6]「蹲蹲」不一定是往下蹲,而是跳來跳去的樣子,在鼓點伴奏下翩翩起舞。唐宋以後,漢人基本都不會跳舞了,其實之前曾經很流行。
喝過三輪酒之後,往往就有人開始醉了,入席時還很正經,頗有風度,這時就大喊大叫,灌別人酒,說些讓人難堪的胡言亂語,跳舞也站不穩,經常摔個跟頭,把盤、碗餐具踢翻了,甚至帽子都掉了:「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屢舞僛僛……」這時主人就感到麻煩了,主持人會試圖控制醉漢,但也不容易,因為他很可能是地位高的人物,不敢得罪;要是醉酒的人再多一些,宴會就可能以打鬥收場了。[7]
宴會正式結束,要長者先離開。那時六十歲的老人可以在公共場合拄拐杖,孔子每次宴會,都要等持杖的老人都離開了再退場。[8]當然,這肯定是他六十歲以前的事,以後就和老先生們一起拄杖離場了。主人家主僕要關照客人離開,特別是喝醉酒的,要哄著扶他上車,老實著別摔下來。
按禮儀,參加宴會的客人,第二天還要到主人家答謝,再一起吃一頓,這次的禮節就不那麼嚴格了。
鄉射禮,是比賽射箭的聚會,它的起源應當是周人早年的習武操練,到春秋時也變得文質彬彬了。鄉射禮的前半段和飲酒禮差不多,都是主人招待客人進家,吃喝,奏樂,然後開始比賽射箭,有專門的主持人兼裁判,而且不止一位,各有分工。
參加射禮的人多,要選出兩個「代表隊」,一個隊裡要兼有主人家的人和客人,也要兼有不同等級的貴族:大夫和士。比賽一般進行三輪,每次每人射四支箭。代表隊射完後,主人和地位高的嘉賓射,再由其他賓客射。
要選一個人報告射箭命中的靶數,他躲在箭靶附近的一塊牌子後面,避免被誤傷,這塊牌子叫「乏」,所以那時有個「承乏」的習語,是擔任某種職務的謙稱。
在射箭的時候,射手是「袒」的,就是把上衣褪下來塞到腰間,裸著胳膊便於拉弓開弦。有些地區風氣開放,比如齊國,或者更南方的陳、蔡等國,貴婦人也會參加社交宴會,喝多了氣氛就比較曖昧了,常出各種豔遇乃至醜聞,但史書中還沒有女人參加射箭的記載。
每一輪比賽結束後,射手退場回到坐席,計算兩隊的成績,輸的一方要喝酒,由贏的一方倒酒,端給輸家喝。所有賓主都射完後,入座吃喝、奏樂。然後可以再比賽一輪。最後既有個人成績,也有代表隊的全體成績。
在這種社交場合,孔子一般都比較低調,很少高談闊論,「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9]連射箭的機會也盡量推讓。
射禮包含了很多吃喝宴會的內容,而在正式宴會裡,還可以舉行簡化版的射箭遊戲,就是「投壺」,把箭投到一個長頸陶壺裡,這種壺一般高一尺多,口徑大如拳頭,壺肚子裡裝滿豆粒。比賽投壺也分主、賓兩組,有專門的主持人,規則比射禮簡化了很多。
孔子對射禮的評價不錯,他說:君子沒有什麼要爭的,非要說有的話,就是射禮了吧!雙方互相揖讓,再登上射位,下場後又互相敬酒。這才像君子的爭法。[10]
孔子時代搞射禮的時候,古希臘小城邦的男人們正在光著身子競技:賽跑、摔跤、扔標槍。相比之下,周人的競技比賽項目確實太少,而且沒有對抗很激烈的。
孔子當了官,想跟他拉關係、套近乎的自然多了起來,無非是想獲得提攜,多撈點資源。孔子已經在貴族隊伍下層活了大半輩子,見識過各種人的謀生小技巧,這方面比較清醒。
當時貴族社區有個年輕人(闕黨童子),老想在孔子周圍找點兒事情做。有人對孔子說:「看來這人很上進啊!」孔子說:「我觀察過,他專門往大人物身邊湊,走著路都想跟先生輩的搭話,這不是想上進,是想往上爬的快一點而已。」(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11]
孔子的交往圈子裡也有些比較「出格」的人物。比如一個叫原壤的,他是孔子的老朋友,但不是顏家莊那個環境的,應該是他認祖歸宗後在孟氏貴族社交圈裡結識的。這個原壤的風格很像魏晉名士,不遵守禮法,任性放蕩。
據說原壤母親病逝,孔子盡朋友的義務,去原家幫助操辦喪事,給屍體入殮。原壤卻不動手,他爬到了院裡一棵樹上大喊:我好久不唱歌了啊!然後唱了一首情歌。孔子只能自己該幹啥幹啥。
有人問孔子:他自己家的喪事都不關心,你何苦忙活呢?孔子說:我就是把我該幹的幹好。[12]
在社交場合,原壤也經常放蕩不拘禮節,比如在宴會上,他公然把兩條腿伸直了坐席子上。那時正規姿勢是跪坐,把腳伸到前面很不禮貌,孔子有次拿手杖敲原壤的小腿,一邊罵:你小時候不尊敬家長,大了沒什麼作為,老而不死,這就是賊人![13]這時的孔子和原壤應該都是五六十歲的人了。
魯國還有個叫「互鄉」的士人(也許是他住的街區的名字),大概有比較嚴重的潔癖和自閉症,甚至還有憂鬱症,很難和人交流。有一次,他居然到孔子家登門拜訪了,可能是覺得孔子學問名氣大,能幫自己解決一下心病。
陌生士人結交,有一套「士相見禮」,最重要的是,第一次登門拜訪時,要有一位起引薦作用的中間人;如果沒準備,可以讓自己的僕人在前面敲門、遞送名片和禮物,反正不能自己一個人登門,那樣太冒失。這個互鄉來訪,卻只帶了一個小孩子當介紹人,大概是他的兒子。
孔子的弟子們都很納悶,不知道該不該接待他。孔子說:既然人家來了,還挺按禮節辦事的,就見見吧,反正到家裡就算咱們的客人,離了我家,他幹的事情就和我無關。[14]
兩個人見面後怎麼聊的,《論語》沒記載,可能還是尷尬收場,因為孔子不是心理醫生,不會應付這種事。這算是孔子經歷裡面比較無厘頭的一次,他當官以後,見識各種人和事的機會都多了。
富貴生活的享受
當了大司寇,孔子的車馬也升級了。有次孔子下朝回家,聽說家裡失火把馬廄給燒了,他急著問傷人了沒有,卻沒問馬的損失,這是他在乎人的安全:「仁」,馬倒不重要,這也說明孔子已經有比較像樣的馬廄了,馬的數量應該不會太少。[15]
孔子本來是窮苦人出身,後來當職員,當教師,生活水準也不算高。但當了官以後,待遇高了,生活立刻變得精緻起來,衣食住行都有一套講究。
吃飯的講究程度最高,「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就是米磨得越精越好,魚和肉刀工切得越細越好,沒有上限,追求極致。魚或肉腐敗、變味、變色的不吃,這些符合養生之道,還說得過去,後面的就有點過分了:烹調技術不好的不吃;魚和肉切得刀功不好,不吃;沒有搭配的調料醬,不吃……孔子小時候估計飯都吃不飽,肯定是有啥吃啥,可一旦富貴了,就講究得有點過分。
還有,外面食品店買來的酒、肉,一概不吃,這可能有安全的考慮,也關乎身分形象。[16]
怎麼吃飯也有規矩,必須在固定時間開飯,吃飯還不能說話,也不能愁眉苦臉、唉聲歎氣:「當食不歎」。[17] 很多人類族群都有這種靜默進餐的傳統,可能是食物匱乏年代的普遍現象──覺得吃飯是很神聖的事情,隨便說話就對不起老天賜給的這口飯了。人類的多數宗教,都有進餐之前或之後的祈禱經文,感謝神靈賜予食物,也是同樣的道理。只有進入工業時代之後,食物變得普遍充足、過剩,人類才逐漸忘卻了這些風習(其實動物的「護食」行為,也是來自對食物的極端重視)。
關於對食物的尊重,孔子還有個習慣,就是每當有豐盛的飯食端上來,必須「變色而作」,[18]就是沉默、表情嚴肅,跪坐著把身子直一下;哪怕吃不太講究的粗糧、蔬菜,他也要面色凝重,表達恭敬之情。
西周和春秋的貴族,還有「佩玉」的講究,就是在腰帶上掛一些小玉飾,主要是為了聽聲音:當人走路、乘車的時候,玉佩會隨著步伐節奏碰撞出叮叮噹噹聲,一派雍容華貴氣象。
貴族讓下人伺候著穿衣打扮好,要先看看是否一切齊備,還要走幾步,聽聽佩玉的聲音是否滿意,這叫「觀玉聲」,確定都沒問題了才能出門。玉佩有環、玦、璜等不同的造型,要用它們的碰撞聲製造不同的音響效果,發聲的頻率、音階、音色都不一樣,很有講究。
為了達到好的音響效果,人的活動必須舒緩自如,四平八穩,不能火急火燎的毛躁,那樣響聲就亂了,這也是階級身分的體現。一大群顯貴人物雍容閒雅、寬袍博帶、叮噹作響地走過來,就更有效果了。
不同身分的人,佩玉規格也不一樣,《禮記.玉藻》這方面的記載比較多,比如天子用黑絲帶佩白玉,公侯用紅絲帶佩「山玄玉」,大夫用白絲帶佩「水蒼玉」等等;還有些關於孔子佩玉習慣的紀錄,孔子肯定有不止一套玉佩,他還有個象牙環,直徑五寸(約十二公分),繫雜色絲帶,也是和玉佩掛在一起聽聲的。
「君子無故,玉不去身。」佩玉是端架子的行為,自然會有不適合的場合。比如守喪期間不佩玉。在大臣上朝、士人伺候上級、晚輩侍奉長輩時,甚至翻臉動手打架時,也不能端著四平八穩的架子,這時要把佩玉塞進腰帶裡,叫「結佩」,那時的腰帶是布帶子,寬,正好可以做這個用。[19]
孔子穿衣服的講究,首先是不穿太花俏、太豔的顏色,夏天的衣服不能太薄太露,冬天的皮袍子不能皮毛外翻,可能是覺得這樣顯得粗野,所以要配織物外罩,罩袍和皮裡子必須同色搭配,比如黑羊羔皮配黑罩袍,白鹿皮配白罩袍,黃狐狸皮配黃罩袍,這也說明當官的孔子有了很多裘皮大衣。
當年齊國的老丞相晏嬰,一件狐狸皮袍子三十年不換,小氣的名聲傳遍了列國。孔子當官沒幾年時間,吃穿的講究都比晏嬰高很多。
古人大衣的衣服袖子都長,但孔子要求把右邊袖子截短一點,便於拿筆工作,這是實用的標準;去國君的宮殿上朝,都有專門的禮服(朝服),齋戒的時候也有專門的衣服。
坐墊也很有講究,那時席地跪坐,席子上還要放單人坐墊。孔子喜歡狐狸皮或貉皮的墊子,毛厚舒服,冬天暖和。
民國學者林語堂說,孔子吃穿講究太多,孔夫人伺候不過來,兩人就離婚了。孔子晚年確實和夫人離婚分開了,但顯貴家裡,伺候吃穿這種事都有專門的下人,不用家主母自己動手,孔子當了官,孔夫人正好能跟著享受,兩人當年的窮日子都過來了,離婚未必是因為生活講究,至於兩人怎麼過不到一起,後面會談到。
對於孔子來說,當官不止是為了吃好穿好,他還有些費力不討好、得罪人的工作要幹,最重要的就是解決三桓專權問題,這有點像與虎謀皮,但孔子有他的一套博弈方法,最終拿出了自己的實施方案。
卸除層層疊裹的禮儀外衣,撥開由弟子及後人覆加的金身神罩
去除儒家文化光環挹注的神性後,孔子如何在他的時代掙扎、失意又奮起
本書依據文獻資料結合作者精采暢快的文筆,按照時序推演、有脈絡地描述孔子不同的人生階段,夾以塊狀式講述春秋政治、社會、禮儀習俗。在此你將會看到一個人性化、走下神壇的孔子,他鮮活豐富、有亮面與陰影面的立體形象,再現孔子在上古時代寡頭世襲政治遊戲規則中沉浮的一生;並由此得以窺見上古春秋的禮儀制度、日常生活細節,重現少見的春秋歷史風雲與風華。
[1] 《論語.雍也》:「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2]《論語.里仁》:「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3]《論語.鄉黨》。
[4]《論語.子罕》:「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論語.鄉黨》:「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
[5] 《詩經.小雅.車舝》,這首詩是描寫一場迎親的宴會。
[6]《詩經.小雅.伐木》。
[7]《詩經.小雅.賓之初筵》。
[8]《論語.鄉黨》:「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
[9]《論語.鄉黨》。
[10] 《論語.八佾》:「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11] 《論語.憲問》「闕黨童子將命」條。
[12] 《禮記.檀弓》下:「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於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
[13]《論語.憲問》:「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14]《論語.述而》:「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本節文字歷代注家多有歧解。
[15]《論語.鄉黨》:「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16]《論語.鄉黨》:「沽酒市脯不食。」
[17]《禮記.曲禮上》。
[18]《論語.鄉黨》。
[19]《禮記.玉藻》:「君在不佩玉。左結佩,右設佩。居則設佩,朝則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