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文物」呢?一般看到這兩個字,就會想到博物館裡用玻璃保護起來的展品(例如翠玉白菜),不過,文物可能就在我們的身邊喔!無論是巷口老麵店的碗、爺爺奶奶年輕時的照片、甚至因為 318 學運而紅及一時的「淇淇太陽餅」都有可能是文物。
這些「文物」就是文物普查所要普查的標的,經過普查後會對文物進行暫行分級及是否列冊追蹤的建議,「文物」便會再被細分為具有潛力成為古物的「列冊追蹤文物」;文物經審議並獲指定後,就會成為受〈文化資產保存法〉保護的「古物」,「古物」依據它的珍貴稀有價值程度,分為包含一般古物、重要古物、國寶。
除了官方的文物普查計畫,一般民眾只要有意願,也可以自行委託專業團隊進行文物普查,或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補助申請。文物普查建檔後,如具一定價值,經專家學者實物勘查及會議討論,便可決定該項物品是否成為列冊追蹤的「文物」。雖然「文物」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沒有明確的定義,但還是有一些標準可以依循。根據〈文物普查列冊追蹤應注意事項〉,如果文物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列入普查:
- 製成年代超過五十年或具文化意義之文物。
- 已故名家(人)之作品或手稿。
- 重要事件相關文物。
- 出土(水)遺物。
其中第三項「重要事件的相關文物」指涉很廣,像是 2014 年的「 318 公民運動」的相關物件,雖然該事件離現在不過短短五年多,但因為具有重要性,臺灣歷史博物館已在 2016 年將事件相關的 7200 餘件文物典藏。
在 2005 年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只有古蹟、遺址等需進行普查,唯獨『古物』被排除在外。隨著大眾對於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視,政府為了擴大民眾參與,使這些在我們身邊、數量龐大的文物可以被更有效的管理,於是在 2016 修法時,首次將『文物普查』概念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中。
所以「古物」需要進行「文物普查」嗎?相反啦!〈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的「古物」指的是具有文化資產身分的「文物」。「普查」需要盡可能的將「文物」找出來做紀錄及造冊並進行分級,再提出是否指定為古物之建議。
文物點點名:文物普查建檔
「文物普查」大致上可以分為「文物普查建檔」與「文物調查研究」兩階段。在第一階段,主要的目標是「確認」及「清點」文物,將基本資訊記錄下來,便於日後管理與研究。
文物普查建檔具體的工作內容包含確認文物有哪些、收集與文物相關的資料,以利準確的判斷文物的年代、產地、及製作工藝等訊息,以及針對文物本身詳細的紀錄,包含尺寸測量、攝影、檢查是否有破損或劣化等問題。
在進行普查時,需要填的表格洋洋灑灑好幾頁,工作相當繁瑣,但一定要忠實填寫,沒有辦法記錄、或無法確認的部份絕對不能捏造,在工作過程中,也要將文物的安全擺在第一位。另一方面,文物本身的「脈絡」也很重要,在普查時也要考慮文物保管單位的文化脈絡及信仰禮俗,例如不可以用尺丈量神像時,可改由先以紅線丈量後,再用尺測量紅線長度,雖然麻煩了點,卻表達了對信仰的尊重。
幫文物做身家調查:文物調查研究
在替文物做完基本健檢後,第二階段便要篩選出可能具有「古物」價值的文物,進行如同身家調查一般的「文物調查研究」。為了確認這些「古物候選人」的價值,替他們做身家調查的人員,除了要具有年代、產地、功能、圖像分析等文物的鑑別能力外,也需要對於歷史脈絡及科學鑑識有一定的認識,才可明確的指出文物的藝術、文化等價值,因此需由具有文物研究專業背景的團隊來執行。
在對文物進行身家調查前,先要從文物本身獲取資訊,除了從外觀形制、工法等判讀外,文物的內部結構也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因為文物的結構往往與製作過程有很大的關係,經由比較製作過程的差異,可推估產地及年代,但要如何找出這些藏在文物中的訊息呢?比較常見的手段有:
- 透過顯微鏡等光學器材,讓文物表面肉眼難以看見的製作痕跡變得更加清晰的「顯微放大法」(例如瓷器釉面的氣泡、石器的打磨痕跡等)。
- 運用不同類型的光照檢視文物,以X光觀察器物內部的構造、用紅外線照出暗藏的墨痕、或是用紫外光使黴菌及修護痕顯現的「光學調查法」。
- 記錄文物形態特徵、尺寸及剖面厚度結構等資訊的「文物結構線圖」。
- 針對大尺寸或結構複雜的文物使用更為精準的「3D雷射掃描」。 對已經風化、模糊不清的銘文、浮雕等使用「拓本」。
- 對於不確定材質的金屬文物,使用不需要破壞文物便能測得組成材質的「X射線螢光分析」
如同人體健檢一樣,針對不同文物的材質及狀況,專家會依個案選用適合的檢測方法,來對文物做傷害最小,卻能得到最多資訊的檢測,這些資訊也有助於未來執行日常管理及修護工作。
做了各式各樣的觀察與檢測後,重頭戲才正要開始。「整合性分析研究」就是以上述的結構紀錄及檢測的訊息為基礎,解讀所獲得的資訊,判斷文物的年代、工藝、製作者、收藏史等資訊,將文物的背景脈絡調查清楚。
整合的內容包含歷史文獻、文物型態、製作工藝、裝飾內容的意涵、年代、產地及功能等等,也就是「古物研究」。「古物研究」的範疇包含藝術史、考古學、歷史學、文物檢測等學科。如同福爾摩斯破案過程一般,活用這些學科的理論基礎,將零散的資訊整理後,譜出文物的身世,藉此使文物的歷史、文化脈絡與重要性敲槌定案。
價值不等於價格!
絮絮叨叨了這麼多,到底有那些文物可以晉升為古物呢?文物經過層層的檢視、調查,確認了它的年代、作者或製作地甚至品相。這些看似跟坊間拍賣業者做的鑑定差不多,不過古物研究所「鑑」別的並非是判斷文物能賣多少錢的「經濟價值」,而是從文物的年代、製作者、工藝等這些無法以金錢量化評估的標準,綜合評估其歷史、科學及藝術三個面向的「文化價值」。
經過身家調查的文物,負責調查的團隊便會依據調查的內容,決定是否要將文物提報為古物,被提報的古物候選人,便會經由當地的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或文化局聘請專家,討論這些文物是否可以晉升為「一般古物」,若經指定為一般古物後,中央機關文化部可擇其價值較高者審查,指定為「重要古物」或「國寶」。這樣大費周章地登記造冊、提報審定,是為了讓政府能夠掌握文物的狀態、適時給予幫助,希望能讓這些承載著珍貴歷史及記憶的文物可以保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