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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清代最強「氣象武器」怎麼來?「貞節媽」林春祈雨靈驗的曲折人生

謝宜安 2024-09-12

如今有利用人為方式改造氣象來作戰的「氣象武器」之說,但回到兩百年前的清代臺灣,還真的曾經有一位女性,被認為能夠呼風喚雨,靈驗到彷彿可操縱「氣象武器」——

她叫做林春,原本是一位再平凡不過的婦女,卻屢次祈雨成功。如今在臺中大甲鎮瀾宮內,還有她的一尊神像。祂被尊為「貞節媽」,大甲若要祈雨,幾乎每次都會請貞節媽出馬。

令人驚異的是,如此神通廣大的「貞節媽」林春,生命起點其實是一名童養媳。從童養媳成為神明,她的人生究竟發生了什麼曲折的變故?
 

大甲鎮瀾宮(Source:Wikipedia

沒和丈夫成婚,為何還要守寡數十載?

林春在《淡水廳志》與連橫的《臺灣通史》中皆有傳,載於〈列女列傳〉,她的名字應為「林春」二字,但傳記中稱她為「林春娘」。林春娘生於大甲,七歲時就被送到余家,當余家的童養媳。

童養媳曾是臺灣社會相當普遍的現象,對於夫家來說,及早領養未來媳婦,可以省下一筆娶親聘金;而對於娘家而言,也不必多花資源養育「早晚要嫁出去的女兒」。林春娘未來的丈夫名叫余榮長,余榮長大她五歲,父親早亡、母親守寡,沒有父親的余榮長早早成為家中經濟支柱。十七歲時,他從大甲前往彰化鹿港做生意。據說,那時鹿港一帶發生械鬥,因此余榮長坐船走海路回大甲,卻在旅途中遭遇船難溺死。

當年,林春娘十二歲,還沒與余榮長結婚,小小年紀的她就已經失去了未來的丈夫。

在明清,這是一個典型的人生叉路。所有年輕妻子在丈夫死亡那一刻,眼前都會出現兩個選擇——要改嫁,還是不改嫁?那是因為,明清婦女有個特別的「守節」機制,根據《大清會典》記載:「民婦三十嵗以前夫亡,守節至五十歲以後,完全節操者,題請照例旌表。」

換言之,只要妳是一名三十歲以下的婦女,在丈夫死亡的那一刻,可以說「比賽就開始了」——改嫁輕鬆,但那就是退出了「守節」的比賽。假使年輕妻子立志守節,經過二十年的空虛寂寞,她就有機會在這個守節比賽裡贏得勝利。而勝利的終點,是被朝廷公開表彰(即所謂的「旌表」),以及一座貞節牌坊。

「守,或者不守?」是明清婦女的“To be or not to be”。貞節牌坊為傳統社會中女性的「最高榮耀」,但要贏得貞節牌坊,卻必須先熬過孤寂的漫漫長夜、熬過沒有丈夫的經濟困境,逃過被登徒子侵犯的危機、迴避碰到男性手指這類瓜田李下的嫌疑。這過程的張力太強,使得眾多明清小說都熱愛描述寡婦失節的故事。對時人而言,或許正因為守節有其困難之處,因此更凸顯它道德價值的可貴。
 
著名的明清情色小說《金瓶梅》中,不乏描述寡婦改嫁、失節的橋段(Source:Wikipedia
故事說回我們的主角林春娘。林春娘其實可以不參加這個守節比賽,畢竟她和丈夫雖有婚約,但還沒正式成婚,假使改嫁,也不算「一女事二夫」。但以明清時的風氣而言,「信守婚約」在道德上也相當正面。這類尚未過門、但出於婚約而為丈夫守節的女性,稱為「貞女」,一般貞女守節可能會面臨一些麻煩,比如原生家庭不同意她的決定、她前往婆家守節的話要融入陌生家庭等⋯⋯。但對林春娘來說沒有這些困難,作為童養媳的她,早已在夫家待了五年,婆婆對她而言,感情應已等同母親。

於是,林春娘決定為丈夫守節,終身侍奉婆婆。

余榮長是余家唯一的兒子,在他死後,只剩婆媳兩人相依為命。林春娘為婆婆盡心盡力,完全是好媳婦楷模,《臺灣通史》裡便記載婆婆對這媳婦非常滿意,直嘆:「得婦如此,老身不憂無子也。」她靠孝心治好了婆婆的眼病,也幫婆婆沐浴鋪床,將她照顧得無微不至。婆婆死時,林春娘異常哀痛。兩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並不富裕,但林春娘勤奮地做女紅,長久下來也有了一點積蓄,讓她可以從族中領養一名養子來延續余家的血脈。

第一名養子沒有養活,第二名養子「余致祥」成功長大,娶了妻子巫氏,但余致祥生下一名孩子後也去世了——余家再度成為一個靠女人撐起的家庭,那年林春娘四十九歲,媳婦巫氏二十九歲,兩人共同撫養年幼的兒孫。

這時的林春娘,已經很接近「節婦」的終點線。

時光匆匆,道光十二年(1832 年),林春娘五十五歲時,地方仕紳劉獻廷呈淡水廳,希望可以旌表林春娘,四年後准奏。但蓋貞節牌坊向來都是這麼回事:官府只會給少少的三十兩銀補助,而材料昂貴、造價千兩的牌坊,卻需要自行建造——如果沒有錢,那就得募款。募款由淡水廳的地方官員曹士桂、黃開基發起,竹塹詩人林占梅也資助了不少。

准許旌表的十幾年後,貞節牌坊終於在林春娘七十一歲那年落成。這是歷史性的一刻,臺灣本島現存貞節牌坊不過八座,有一座屬於林春娘。林春娘靠自己贏得了這份榮耀,榮耀不只歸於她、也歸於余家和大甲。

林春娘的現實成就已經圓滿,但她超現實的成就,這時才正要展開。
 
位於大甲的林氏貞孝坊(來源: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節操感動天地就能獲得……祈雨神力!

隔一年,大甲發生旱災,農作物收成不好。這時人們訴諸民俗手段「祈雨」,他們請出的祈雨者正是——林春娘。

族中仕紳林占梅的〈族姑余母貞節孝詞〉稱「我姑節操凜冰霜,豈有元冥不聽服」,可見節操的道德意義十分遠大,足可感應天地。而林春娘祈雨後,雨果然來得很快,「歸途衣袂盡沾濡,幾日淋漓失平陸」,急雨蓋過平地,感應十分強烈。第一次祈雨成功後,未來遇到需要祈雨的時刻,林春娘都會出面。她最知名的祈雨事蹟,是 1862 年的戴潮春之亂。根據地方仕紳林豪的〈圍城雨〉詩,民亂中大甲被圍城,城中沒有井水,只能汲取溪水煮飯。圍城使得溪水被阻斷,城內民眾紛紛捱餓,因此請出林春娘在城隍廟祈雨。

林春娘於眾人殷切盼望的目光下登場。〈圍城雨〉詩記錄了這戲劇性的一刻:
 
異哉閨中林貞姑,行年八十顏猶朱。
雙行淚向神前灑,一陣雷將雨腳驅。
此時林春娘已是八十歲的婦人,但依然面容紅潤、精神奕奕,身軀內似乎蘊含著無限的神異力量。只見林春娘祈雨真誠,淚灑祈雨現場,她流下的淚水換來了雨水,天上憑空打了一聲雷,水氣聚集,接著便是「滿天大雨聲如注」!在林豪對於大甲圍城的記述中,林春娘喚來的風雨,甚至能使大甲反敗為勝:一陣逆風讓亂兵放的火反燒己方,陣腳大亂,大甲因此解圍。而這一切,都是因為林春娘的力量。

據說她「計兩載以來,屢禱屢應,人以為神」,《淡水廳志》也說林春娘屢次祈雨成功,後來「凡旱經禱亦然」。顯然在人們心中,林春娘已化身最強駕駛員,祈個禱就能操縱氣象兵器。而在死後,人們依舊信奉她的神力。林春娘去世隔年,大甲建起了供奉她的小祠,現在小祠已經不在,但大甲鎮瀾宮裡仍有她的神像,只要遇到旱災,「貞節媽」林春娘依然會被請出禱雨。

——讀到這裡,你是不是也感到有點好奇:為什麼林春娘禱雨能有奇效?為什麼,偏偏是她呢?


不是超能力,而是無數女子的犧牲

先不論林春娘手中是否真有氣象武器的按鈕,在這裡,我們要討論的是:林春娘成為祈雨「屢禱屢應」的人,是「眾望所歸」,沒有人質疑她,沒有人認為她不夠格。但林春娘也不過是一介平凡婦女,她與普通人最大的差異是——她是一名獲得旌表的節婦。

在傳統社會中,往往認為道德能引發奇蹟。因此林春娘的艱苦守節,可以被轉換成祈雨的神力。假使由其他人來祈雨,他們身上不一定有可供轉換的道德力量,但林春娘的道德性則毫無疑問。

林春娘早年的孝行記述也展現了這種思維:據說婆婆聽到兒子余榮長死訊時,傷心到哭瞎了雙眼。傳統上相信,以舌舔舐眼睛可以治癒眼疾。因此林春娘日日舔舐婆婆的雙眼,而半年至一年後,婆婆的眼疾真的因此痊癒。

這是常見的孝婦敘事。《古今圖書集成》收錄了多名孝婦的故事,如安徽婺源吳氏、江蘇吳江姚氏都曾在婆婆失明的情況下,每天舔舐婆婆的雙眼,持續了三年,姚氏的婆婆甚至也因此恢復視力。在這些敘事裡,強調的是孝行的持續性——重點可能不在舔眼睛的行為本身,而在於「每天實踐」背後的堅定孝心。這樣蓄積了孝順能量的行為,可以換來治療失明的奇蹟。明清還有一種常見的「割股療親」敘事,這般敘事相信,父母重病時,媳婦切下自己的腿肉熬湯,就能讓親人痊癒。如臺南辜婦媽廟所祭祀的節婦辜林氏,據說就曾為了婆婆割股。
 
臺南開基陰陽公廟中的辜婦媽神像(來源:wiki 作者:Pbdragonwang)
道德行為要轉換成奇蹟,似乎都要經歷犧牲——節婦也是因為她們的「犧牲」,因此換得了受人尊敬的道德地位。作為一名節婦,意味著全然拋棄男歡女愛的人性追求,成為一個「只為了道德而活」的人。節婦的人生往往會奉獻給侍奉婆婆、撫育繼承香火的孩子等行為,在節婦的傳記中,往往感覺不到她曾為自己著想,有的只是她如何無私地為夫家盡心盡力。

其實,對於林春娘的人生,我們所知有限。如今留下來的都是男人們的記述,沒有林春娘自己的聲音。她的內心世界是什麼樣子?我們不會知道。我們只知道,在外在的記述裡,她活成了道德楷模。當世界需要神蹟時,人們想起了林春娘身上乘載的、以漫長歲月換來的道德力量;加上林春娘是一名未過門而守節的貞女,她身上還有作為處女的純潔力量。

林春娘第一次禱雨時,她已經守節守了六十年,那是何等沉重的歲月。她因為祈雨而成為大甲人的英雄,但假使林春娘不是一名節婦,她不會有足以禱雨的威望。祈雨原是地方官員的責任,她本來是不應該站在那裡的。我們可以參考另兩則祈雨的例子:元代廣東一次遭遇旱災時,請出一名孝子設壇祈雨,他一登上祈雨壇,便大雨如注。清代哲學家潘平格在大旱時,也曾被請上祭壇禱雨。潘平格在日正當中時念誦《孝經》,瞬間烏雲聚集、下起了大雨。

孝子可以祈雨,學問之人念誦《孝經》也可以祈雨,而林春娘卻要守節六十年才能祈雨——這便是傳統社會中不公平的地方,男性與女性打從一開始就不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女性要受人尊敬,必然要犧牲自我,用扎扎實實的人生換取道德名聲,她才能站在那個男人們能以教育、知識換得的位置。

在今日,節婦是個令人尷尬的話題。乍看之下,節婦是傳統社會的被壓迫者,她不是能決定自己生命的新女性,反而是遵守傳統價值的保守婦女。

但真的是這樣嗎?

貞節牌坊作為女性的最高成就,可說是唯一一種,女性在那個時代可以「力爭上游」、「出人頭地」的機會——因為其他條路都沒有為女性開放。想像一名傳統婦女,她擁有「我這個人要被後世記得」的野心,她能做什麼?她生的孩子冠夫姓,夫家族譜上不會有她的姓名,她不能像司馬遷那樣寫書,她不能考科舉當官、她不能建立功業⋯⋯我們看史書就知道了。史書中記載的全是形形色色的男性:作為帝王與文武官員的男性,文苑、鄉賢、貨殖列傳的男性⋯⋯男性有這麼多出人頭地的機會,但那些機會都不屬於女性。女性要入傳,只能當「列女傳」中的節婦或烈女,無論是哪條路,都是生的痛苦,或死的犧牲。

儘管犧牲,但贏得貞節牌坊,意味著留下物質性的記錄。貞節牌坊由皇帝旌表,意味著她以聖旨之名,永享榮光。之後再看到有關節婦烈女的故事,我們不妨換個角度思考——所有進入列女傳、或爭得貞節牌坊的女性,她們在史書中與牌坊裡的身影,背後隱藏的,或許都是一顆堅定不移想要「有所成就」的心。
 
參考資料
  1. 連橫,《臺灣通史》
  2. 林麗月,〈孝道與婦道:明代孝婦的文化史考察〉,《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 6期 ,1998.8。
  3. 呂妙芬,〈作為儀式性文本的孝經:明清士人《孝經》實踐的個案研究〉,《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60期,2008.6。
  4. 張慶宗,《大甲貞節媽:林春的傳奇故事》,臺中縣:臺灣省農會,2008。
 
延伸閱讀:
1.《臺灣通史─原文 +白話文注譯》
      
連橫著,蔡振豐 、 張崑將等譯,點此購買
2.《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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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作者 謝宜安
刊登日期 2024-09-12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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