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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莉莎白時代的英格蘭,女性的服裝從頭到腳都不能馬虎!

2018-06-19

在某本大約 1600 年的會話書中,作者是彼得.恩隆戴爾(Peter Erondell),你可以讀到一名有錢女性──瑞梅蘭尼夫人(Lady Ri-Melaine)的話,她在清晨著裝時對伺候她的侍女說道:

 

去拿我的衣服:拿襯裙上身(bodies)來,我是指我那件錦緞縫製、鯨骨襯墊的上身。妳拿這什麼繫帶給我?這太短了,上面的墜飾也壞了:我不能繫這種東西,拿走吧,我要綠色絲綢那條。我什麼時候才有襯裙可穿?給我那件裝飾銀邊的深紅色天鵝絨襯裙,妳怎麼不拿晨衣來?我要感冒了。我的長統襪去哪兒了?給我一些乾淨的襪子,不要精紡毛織緊身褲,拿粉紅色的絲綢長統襪來,妳昨晚把我的吊襪帶擱哪兒去了?把這些拖鞋拿走,拿我的天鵝絨套鞋(pantofle)來。去把鞋匠找來,叫他再把這些翻面鞋(turn-over shoes)拿去,全都太高了。給我穿上那雙白色淺口便鞋,還是擺著吧,我不穿這些:改給我穿那雙西班牙皮鞋,我今天要走一走……鞋帶打個雙結,繫緊一點免得鬆掉。

 

這段話裡有好幾個詞可能會讓你想破頭。上身?套鞋?翻面鞋?最好的方式似乎是逐一檢視這些衣著單品,就從洗完澡後會穿上的第一件衣服開始吧。


電影《伊莉莎白:輝煌年代》劇照 (source)

罩衫(smocks

寬鬆直筒連衣裙或是女內衣,在伊莉莎白時代的英格蘭通常稱為罩衫,這是幾世紀以來婦女穿著的基本襯衣,從頭上套下去,長度到膝蓋或是更長,領口有時候是方形剪裁,有時候是圓形,統治早期時有高領的罩衫,會從外衣的領口露出來,皺摺領的流行由此而來。


無袖寬內衣一般為亞麻製品,品質依地位而定,最高品質者通常使用細亞麻布,再來是荷蘭亞麻布,普通人用粗亞麻織物。負擔不起純亞麻的人就用麻毛織品。高品質的罩衫通常會在領口周圍刺繡,或許袖子旁邊也會有,刺繡的圖案有像是橡樹葉或橡實。


有個古老的傳統是,如果新娘在婚禮上只穿罩衫,那麼新婚的丈夫就不必負責她的債務,你會想新娘可能不願意穿著內衣在教堂結婚,家人朋友全在場,還有偷窺的人在一旁看著,但這確實發生過,有些年輕女性的債務非常沉重。


長筒襪和緊身褲

伊莉莎白剛開始統治的時候,瑞梅蘭尼夫人可沒辦法叫人拿來絲綢長統襪:不管坐擁多少地產的夫人,都得穿亞麻或毛料縫製的緊身褲。


但在 1561 年時,女王的絲織女工艾利絲.蒙泰古(Alice Montague)呈現了她的工作成果給伊莉莎白:過去十年以來,艾利絲一直在嘗試如何編織絲綢長統襪,女王穿上這些襪子之後,她宣稱道:「我太喜歡絲綢長統襪了,如此宜人、精美、細緻,今後我將不再穿著布質長統襪。」


對女王陛下來說,不幸的是蒙泰古太太沒辦法這麼快速地編織絲綢。


1562 年時,有個皇家親衛兵呈上兩雙黑色絲綢長統襪給女王,1563 年時他又做了同樣的事情:想來他設法找到了外國的供應商。蒙泰古太太在 1564 年再度成功,製作出兩雙黑色絲綢長統襪,隔年掌握要領之後,她編織了 9 雙,很快地人人都想要一雙,1599 年威廉.李(William Lee)發明了一台機器,能夠編織長統襪和其他絲綢衣物,不過比較沒那麼富裕的女性負擔不起針織絲綢,還是得忍受好幾年膝蓋上那雙皺巴巴的毛料織品。


你會注意到女性不穿襯褲,一條簡單可清洗的亞麻就能提供女王及貧窮女孩每個月必要的功能。不過伊莉莎白的喪禮塑像上確實有件引人注目的棉亞麻混紡粗布襯褲,也有紀錄提到「6 件精緻荷蘭亞麻布的雙層緊身褲」,在 1587 年為她而製作。但這是否與皇室用的襯褲或腿背上有縫線的亞麻緊身褲有關呢?


有鑒於地位高貴的女士從來不穿高於腳踝的裙子,也許關於此事,你能容許一定程度的不確定吧。


襪子

以亞麻或羊毛製成,不過往往只有有錢人才會穿著,大多數人買不起──也負擔不起清洗的費用。


襯身服(waistcoats

襯身服從頭上套下去,在腰部合身,可以是無袖或有袖的。這是給富人穿的服裝,以高品質亞麻製作,有時候會加上填襯支撐保暖,通常會有刺繡。如果白天不需要離開臥室,你可以只在罩衫和晨衣外面罩上襯身服,或許上面再披一件袍子。


上身(bodies

「一件上身」是瑞梅蘭尼夫人提到的那種服裝,她要人家替她取來「我的襯裙上身」以及「我那件錦緞縫製、鯨骨襯墊的上身」,這種衣服裹住你的身體,等於是女用緊身馬甲的左右兩側,通常在前面用帶子繫緊,一般是短版緊身,就像緊身胸衣一樣,也可能稍微長一點連著襯裙,可以當作一整件內衣,如果目的是當做緊身胸衣,通常稱為緊身褡(corse),如果帶子繫在背後,則稱為「緊身背心」(vasquine)或是「巴斯克衫」(basquine,因此到了現代有女式緊身上衣一字:basque)。


上身可以用木頭、鯨骨或是成束的蘆葦桿加強硬挺,也可以加墊比較硬挺的布料,比如像是硬麻布,在極端的狀況下,也可以用動物的角加強硬度,女王的上身以天鵝絨、絲綢和緞子製成,有時候甚至會用有香味的皮革製作。


電影《伊莉莎白:輝煌年代》劇照 (source)

裙撐(farthingales

這是覆蓋布料的框架,結合將近五十碼的鯨骨,撐起一件襯裙或禮服,時尚轉變成越來越寬的裙子,在臀部處寬達四英呎,需要輕巧但堅固的裙撐,男性作家開玩笑說這種東西得留在街上,因為寬到進不了房屋的前門。


裙撐有兩種主要款式:西班牙式及法式。西班牙裙撐在統治初始之際,就已經是宮廷生活的特色,1560 年代在社會較低階層中很快流行起來:形狀像個圓錐,底部的鯨骨箍圈比較寬、上面比較窄。法式裙撐在 1570 年代傳進來:腰部處有一圈輪,形狀如鼓,兩側垂直,但是前側開叉的禮服在法國裙撐上不太優雅,這表示西班牙的設計並不會完全消失。


襯裙

每位自重的女性都會穿襯裙,不論是女王或是鄉村婦女。


據說 1585 年時,英格蘭女性的服裝很笨拙,因為她們的衣服層層疊疊,一共穿了 3 件襯裙。有人懷疑說這話的外國紳士沒有看過太多英格蘭女士的裙底風光。莎士比亞的同伴威廉.坎普(William Kempe)在 1599 年時,從倫敦一直跳舞到諾里奇,一路上他設法絆倒了一對漂亮的鄉村女孩:他注意到兩人都只穿了一件襯裙。某些襯裙以厚重的毛料織品製成,為了保暖(法蘭絨或粗呢),其他則使用比較輕的布料,像是緞子或塔夫綢(如果你買得起的話),盤點顯示,一般女性有 87% 的襯裙是紅色的,以茜草染製而成,其餘則大多是黑色、白色或藍色。


前襟(foreparts

前襟有兩種:一種蓋住襯裙前面,一種蓋住腹部,通常稱為「三角胸衣」(stomacher)。兩種都是炫耀用的單品,蓋住襯衣,然後把緊身上衣或袍子敞開,增加效果。如果你穿著圓弧袍子,裙子前面是敞開的,營造出由腰部延伸至地面的三角形缺口,那就可以在襯裙上加穿一件前襟;如果你穿著女長袍、緊身上衣或是外套,剪裁低胸或是前面敞開,你就應該穿上三角胸衣,女王穿的通常以白色緞子製作,鑲覆著珠寶。


女長袍(kirtles

如上所述,你可以用襯裙加一件上身,當作單一件衣服來穿,變化款就是改穿女長袍。富有的女性穿女長袍會搭配禮服,遮住背後的繫帶,在這樣的情況下,女長袍前面的刺繡可以從禮服前面的開口處看見。對於比較拮据的女性來說,女長袍就是一般的服裝。


禮服(gowns

禮服是最外層的服裝,把身體從肩膀到腳踝都蓋住,可以穿在女長袍上,在這種情況下胸部和裙子處會是敞開的,讓女長袍的前面能露出來。或者你也可以加一件上身套進去,再用一件前襟蓋住襯裙,你可能看過「寬鬆禮服」(loose gowns)一詞,那是一種像長外套的衣服,從肩膀一直垂到地面,腰部寬鬆,通常沒有袖子,你可能也看過「裙裾禮服」(train gowns),拖曳的裙裾由女僕拎著。「法國禮服」類似「裙裾禮服」,「圓弧禮服」有著圓弧形的裙擺,在穿著者的腳踝處形成一圈寬圓,前面通常是敞開的,讓女長袍可以露出來。


禮服通常有袖子,西班牙風格是兩隻袖子各開一道長切縫,從肩膀一直到手腕,讓衣料可以敞開,露出裡面女長袍的袖子,如此能展現出豐富的色彩,因為你會看到禮服本身外層的顏色,還有襯裡的對比色,然後是女長袍袖子的對比色,有時候女長袍的袖子會有開叉口或「經過刺扎」(pinked,在上面打出圖案小孔),以便露出罩衫的袖子。法國風格是袖子下半部貼緊手臂,但是上半部要寬大的多,所以在肩膀處大約有八到十英吋寬,昂然隆起,有如一對垂直的「翅膀」。


電影《伊莉莎白:輝煌年代》劇照 (source)

緊身上衣及無袖短上衣(doublets and jerkins

緊身上衣是一種外衣,從中間往下繫緊延伸,收尾在一點上,沒有袖子的款式稱為無袖短上衣,兩種款式都可能會有「側翼」(wings,加高的肩襯),你可以搭配成套的襯裙來穿著緊身上衣,或者是穿著沒繫扣的無袖短上衣來取代寬鬆袍子,這種時尚在 1570 年後開始為女性採用,引起許多清教徒的鄙視,「這是些什麼?女人嗎?用男人的衣服遮掩著?」詩人喬治.蓋斯柯因(George Gascoigne)在 1574 年如此感嘆。菲利浦.史塔普則一如預料氣壞了:

 

女人也穿緊身上衣和無袖短上衣,就像這裡的男人一樣,一路扣緊到胸脯,還有側翼、滾邊和翼尖加在肩膀處,怎麼看都像是男人的服裝一樣高聳著。儘管這明明是只適合男人的服裝,她們卻毫不害臊地穿著,彷彿她們也能改變性別似的……聖經《申命記》(Deuteronomy)第二十二章中寫道,不論哪個男人,若是穿著女人的服裝便會受詛咒,而不論哪個女人,穿著男人的服裝也會受詛咒……這些女人很適合被稱為「雌雄同體」(hermaphroditi),這種怪物兩者兼具、半女半男。

 

褶邊和皺褶領(ruffs and ruffles

十六世紀中葉時,男性與女性都開始讓罩衫及襯衫的領子露出外衣,這種小細節變得非常時尚,大家開始強調襯衫的線條,以繫繩或鑲邊讓領子變挺。1560 年代早期,大家開始在襯衫上添加小領子或是「寬幅領圈」(bands),到了 1562 年時,最時髦的女性會在脖子周圍戴上波浪狀的亞麻「皺褶領圈」,這些領圈與罩衫或襯衫分開製作,方便清洗,通常會繞脖子一整圈,營造出頭部擺在盤子上的印象(本.瓊森的名言)。


皺褶領時尚風行全歐洲:每個想要有光鮮外表的人,大約從 1565 年起都會穿戴。起初這是一種適度的服裝單品,以長段亞麻打褶,每個褶子呈八字形,不過卻變得越來越浮誇,尤其在低地國家發明上漿方法之後。


1564 年時,一名佛拉芒難民凡德普拉斯太太(Mrs Dinghen van der Plasse)在倫敦成立了一間亞麻上漿坊,替其他的流亡者提供服務。不久之後,人人都想穿上漿過褶子硬挺的皺褶領,最風靡盛行的時候,在 1580 年代和 1590 年代,製作皺褶領會用掉多達 6 碼的上漿布料,有將近 600 個褶子,從脖子旁邊往外延伸 8 英吋以上。


邊緣可能會用蕾絲或空花繡(cutwork,一種裝飾用的上等細麻布)來點綴, 1590 年代時也可能會染成藍色,讓穿戴者的臉色看起來蒼白得很時髦。很大型的皺褶領會用板子支撐,不過只要讓空花繡或蕾絲邊突出去就看不出來,沒有其他東西比上好亞麻製作的大型皺褶領,更能夠引起菲利浦.史塔普的激憤了:

 

女人穿戴大皺褶領和領巾,以荷蘭亞麻布、上等細麻布、細亞麻布製作而成,這種布料最好的線材不應該粗於最細的頭髮,免得她們跌倒,在惡魔的廢水裡搞得面目全非,我指的是漿粉,之後辛勤弄乾、弄出條痕,好好拍打擦乾淨,戴到她們好看的脖子上,同時用支架撐起來托住……威風的自傲拱門。

 

有時候也會穿戴「褶邊」──與皺褶領成套,穿在手腕處。鄉間的有錢人也會穿戴皺褶領:自耕農的妻子在市集日去城裡時,可能就會穿上皺褶領,如果有小孩同行,這些孩子也會穿戴皺褶領,只有不在乎社會虛榮的工人從不穿戴。


打褶繡花胸衣(partlets

打褶繡花胸衣就是領巾,更確切地說,是一小塊經過裝飾的高品質布料(緞子、上等細棉布、塞普勒斯或網眼織物),覆蓋住胸部上半部。伊莉莎白在位前半時期,打褶繡花胸衣的設計是仿照罩衫上半部,而緊身上衣或上身的上半部則是方領。


披風(mantles

披在肩膀上的裝飾服裝,可以就這麼披掛,或者也可以量身訂做,搭配圓弧袍子或法國禮服,甚至可以有裙裾。


面紗

在社會階層中的貴族之間,面紗不是用來遮臉,正好相反,是用來展現頭部,以珠寶面紗烘托臉龐,因此會別在頭飾和禮服上。有些貴婦人戴的頭紗極盡奢華,以金屬絲支撐,為女士的臉龐提供波濤般的薄紗背景,向外突出的程度更勝西班牙袖子和裙撐的寬度。若是比較樸實的場合,女性在城裡外出時,會在臉上蒙一塊精細的亞麻布遮陽。


鞋子和靴子

伊莉莎白時代的女性有幾種不同的鞋類可以選擇:拖鞋、套鞋、短靴、淺口便鞋、拖鞋式女鞋、厚底鞋、木底鞋、靴子和厚底半統靴。瑞梅蘭尼夫人告訴女僕她不要穿拖鞋,要穿天鵝絨套鞋,接著又改變心意要換淺口便鞋,最後選擇了西班牙皮鞋。你是知道拖鞋的:以柔軟的天鵝絨製成,沒有鞋跟也沒有繫帶,只在室內穿著,昂貴的以緞子和塔夫綢在上半部做內襯,再用鮮紅色布蓋住鞋底內側,套鞋也是「拖鞋」──因為你可以直接把腳套進去,不過這個詞的意義比較廣泛,可以指室內拖鞋,也可以指室外懶人鞋。


室外套鞋的形式和材質變化很大,有些以皮革製成,有些是天鵝絨,有些經過刺扎打洞(裝飾用的圖案小孔),讓鞋子變得更加柔軟。淺口便鞋以皮革製成,十分合腳,有一層薄皮鞋底,沒有繫帶。「拖鞋式女鞋」或是「厚底鞋」有兩英吋或三英吋高的木頭鞋底,事實上就是皮面或天鵝絨面的木底鞋。


這類鞋子目的是包住你的鞋或腳,讓你可以走在泥濘的街道上。這種鞋子有點不穩,瑞梅蘭尼夫人提到她的「翻面鞋」太高了的時候,大概就是在講這種鞋子,不過別把這種鞋子跟「翻面鞋」搞混了,「翻面鞋」是一種皮鞋,把內裡縫在外面,浸泡使之柔軟,然後再把正面翻出來。


富裕女性的鞋子通常以天鵝絨或柔軟的皮革製成,有皮革包覆軟木的鞋底,再加上繫帶或搭釦,如果是皮革製的,可能會有刺扎打洞,比較沒那麼富裕的女性會穿柔軟皮面加上硬皮鞋底的鞋子。大家通常會使用鞋拔來輔助穿上很合腳的皮鞋,皮革本身可能有各種顏色:西班牙皮革或小牛皮很柔軟,是最理想的選擇,綠色和紅色兩種皮革菲利浦.史塔普都曾經提過,白色皮革則用於製作有錢人的鞋子和靴子(可以區別工人階級的骯髒靴子)。


這段統治時期留下來的時尚創新之一是高跟鞋。


一直到十六世紀中葉以前,鞋子都是完全平底的,但是大約從 1540 年開始,軟木鞋底開始在靠近鞋跟的地方做得比較厚,鞋底與鞋跟的高度落差持續增加,如此一來,伊莉莎白統治時期大部分高品質的鞋子,都呈現出明顯的楔形,在後面比較高。


1580 年代之際,鞋匠開始在女鞋上實驗木頭鞋跟和足弓。1595 年,年屆 62 的女王訂做了第一雙「高跟鞋」(high heels,這是她對這種鞋子的稱呼),有她替這種創新鞋子背書,很快就成為舉國上下女士們的時尚禮節(de rigueur)伊莉莎白的戶外靴或是以柔軟棕色皮革製成的「厚底半統靴」,也在 1599 年加上了木頭鞋跟,「有錢人都穿好鞋跟」(well-heeled)一事再也沒有回頭過。


戶外穿著

大家有很多時間待在戶外,不光是像現代世界一樣為了運動或娛樂,而是了必要的任務,例如工作、旅行和購物,女性外出時通常會穿著「防護裙」(safeguard):這種裙子可以蓋住她們在家裡穿的服裝,至於上半身則用無袖斗篷或是荷蘭斗篷(有袖)蓋住。


女王有許多專門為她製作的成套斗篷以及防護裙,所以我們知道有「一件斗篷和一件防護裙,以紫色和黃色銀線布料製作,就像是葉片如條紋般一直落下,加上粉紅色的絲綢花邊、威尼斯金線和平織銀線錦緞鑲飾的白色緞子。」


電影《伊莉莎白:輝煌年代》劇照 (source)

到了統治後期你也可以選擇軟甲(juppe):這是一種從中世紀鎧甲襯衣衍生而來衣服,到了十六世紀的形式是一種有加襯墊、旅行時穿著的外套。伊莉莎白有四十三套可搭配的軟甲和防護裙,像是「一套桃粉色和金線仿駝毛呢的軟甲及防護裙,有突起的威尼斯金線和銀絨羽,前面以及整個袖子上都有。」或者你也可以穿著有皮草內襯的騎馬服。


羊毛或天鵝絨的騎馬兜帽在旅行時很常見,還有手套、圍巾和頭巾(muffler,蓋住臉部,保護穿戴者免於揚起的塵土),也會戴面具,尤其是在夏天的時候,代替薄紗面罩為穿戴者防曬,阻隔路上的塵土。一五七五年時,凡.米特恩如此評論英格蘭的新時尚,出門在外的女性會穿戴「臉盔」(vizards)和「絲綢面具」(大概是指絲綢面紗)。旅行用的面具很類似威尼斯面具:搭配天鵝絨的騎馬兜帽時,穿戴起來模樣相當令人難忘,也許史塔普的評語(僅此一次)不算太過分,他說:

 

騎馬在外時,他們有天鵝絨製的假面罩……拿來蓋住整張臉,上面在眼睛部位有挖洞,無論從哪兒來他們都這副模樣,要是有人之前沒見過他們這身裝束,不小心遇見其中一個,他會認為自己碰上怪物或惡魔了,因為整張臉上除了兩個露出眼睛的窟窿,什麼也看不見,只有洞上蓋著的鏡片。

 

上述是服裝與風格的基本搭配,你可以用許多不同的方式加以混搭,時尚是這麼一回事,一旦某件事物習以為常以後,大家就想做不同的嘗試。話雖如此,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每個人都能穿得起披風、禮服和女長袍,貧窮的工人階級女孩,可能除了一件罩衫和一件長教袍(cassock)以外,一無所有,負擔不起裙撐的城裡女性,會改穿臀圍撐墊(bum-roll):這種厚實加襯的腰墊或墊枕環繞著腰部,可以把禮服向外撐起來。


不管要走多遠的距離,比如像是上市集,大多數女性不會穿著拖鞋式女鞋,而會穿著靴子:拖鞋式女鞋並不實用,在這樣的行程中,大部分人都會戴帽子、頭巾或圍巾,而不會穿戴騎馬兜帽或面具。


一到城裡,大部分女性會拿下圍巾和頭巾,露出臉部在大街上走路,手裡提著籃子,值得注意的是,勞工女性的裙子比貴族女性的稍微要短一些:在泥濘的街道上下走動,或者是在農場場院中,你可不希望禮服拖在腳下。


如果你想知道小康農夫的妻子會穿什麼,要價多少,不妨看看她的臥室,你可能會看到「她最好的禮服[價值]10 先令、舊禮服 5 先令、一件粗布女長袍 9 九先令、兩件棉亞麻混紡粗布女長袍 9 先令、她最好的襯裙 4 先令、舊襯裙 1 先令、銀胸針 1 先令 2 便士、她最好的帽子 2 先令 4 便士、領巾 6 便士、五條方頭巾(亞麻頭飾) 5 先令。」1587 年一位牛津郡寡婦的衣櫥裡共有四件禮服及四件襯裙(價值三英鎊)、三件圍裙和五件罩衫(6 先令 8 便士)、十條方頭巾和兩條領巾(12 先令),聽起來不多,不過這些東西占她全部動產的 1/4。


1579 年時,艾普比(Appleby)的愛麗絲.貝茲(Alice Bates)所擁有的資產總值為 3 英鎊 7 先令 8 便士:有將近一半的財富都穿在她身上。在社會階級的另一端,考博迪(Cropredy,位於牛津郡)的艾薇絲.加德納(Avis Gardner)1580 年去世時,所有的財產只有衣服和裝衣服的箱子,全部東西價值 14 先令 9 便士,包括「附鉸鏈跟鎖」的箱子。


對於大部分的女性來說,衣服本身就是一樁昂貴的麻煩事,即使是相對樸素的服裝也一樣:1590 年代時,伯克郡一名女僕的衣服要 1 先令 10 便士,做一雙鞋的價格可能高達 18 便士,三件緊身褲、兩件襯裙加上縫補一件緊身上衣,在 1597 年時要花費 3 先令 4 便士,如果妳丈夫是個勞工,每週只賺 2 先令,至少有一半要花在買全家的食物,那麼就連花 2 先令 6 便士去買其他人不要的舊禮服,都是一筆大開銷。


電影《伊莉莎白:輝煌年代》劇照 (source)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漫遊伊莉莎白女皇的英格蘭》
在榮光女王的統治之下,被譽為「輝煌年代」的十六世紀英國其實領土超小、又臭又髒,英國「紳士」甚至集體罹患中二病、靠爸族,既暴力又常常玻璃心碎滿地?!
揭發伊莉莎白女王宮廷和平民生活中的真面目,讓你不小心穿越也可以成為十六世紀正港鄉民,不怕被女王吊死、肢解或砍頭!
文章資訊
刊登日期 2018-06-19

文章分類 故事
收錄專題
2019|十二月關鍵字:ABOUT FASHION
什麼是時尚?又是什麼塑造了現在的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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