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對於幫派收入的迷思
相信大家都曾在電影、或是電視劇中,看到幫派份子們成群結隊且打著自己幫派的名聲,四處向攤商索取「保護費」、「規費」等,也有劇中描述幫派們經營私娼寮來剝削女性,又或是經營毒品買賣等等,幫派份子們魚肉鄉民且惡劣的形象似乎已深植人心,成為大眾對幫派的刻板印象。
但撇開戲劇,現實生活中的幫派份子們,真的是靠這些方式來獲得幫派的利益嗎?不仿讓我們從史料中來細細觀察。
以桃園大樹林幫成員從事行業為例
全臺的每個地方都有著許多歷史悠久的「角頭」存在,而提及桃園地區歷史悠久的角頭,根基於桃園火車站後站地區的「大樹林幫」絕對是重點討論的案例,在此我們便以大樹林幫為例子來觀察當時角頭們的營生方式。
大樹林幫是活躍於桃園火車站後站的地方角頭,得名於桃園火車站後站的古地名「大樹林」,這裡過去曾是一片未開墾的大區域樹林而得名。一份民國 73 年大樹林幫的某位成員入獄後筆錄裡,被審問的成員回答了大樹林幫部分成員的近況與職業,我們可藉其來還原出當時角頭們的謀生盈利方式。
當時,除了部分成員在逃、或被管訓或服刑中之外,大部分的成員都有自己經營的生意,例如鄒姓成員經營中古車買賣,又或是經營著木材行的游姓成員與鐵材行的陳姓成員,也有成員從事板模與水泥工程、或遊覽車司機等,這些行業不論在 1980 年代抑或是現今看來,都讓人難以去與幫派份子去做聯想,這些都是當時與現今社會相當常見、且正當的職業。
但在筆錄中我們也仍可以注意到,仍有少部分成員選擇經營沙龍、茶坊或是卡拉 OK 等,這些在當時較易產生治安死角的營業場所。
此外,讓人較為困惑的是,茶坊、沙龍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場所?為什麼幫派份子大多會選擇茶坊或沙龍做經營呢?
根據筆者詢問老一輩的大樹林幫成員後得知,筆錄中提到的「沙龍」在當時是一種提供多樣調酒、啤酒及聊天場地的場所,其較為類似現今的酒吧,但沙龍最大的特色則是會有女服務生遊走於場內幫忙倒酒。而「茶坊」則是提供茶類飲品與聊天的空間,此外還有女服務生會坐檯陪伴顧客飲茶等等。這樣看來,像沙龍、茶坊等營業場所非常適合讓地方角頭、地方人士作為「喬」事情的地方,而其場內的女服務生又游走於特種行業的邊緣,這也是為什麼地方角頭多會選擇沙龍與茶坊作經營。
在同一份筆錄中,審訊人員與該大樹林幫成員談及了周邊角頭狀況時也提及了「小南門幫」角頭的謀生方式之一「野雞車」。小南門幫是活躍於桃園市區的地方角頭之一,名稱來自於早期發跡於桃園南門市場,到民國七〇年代時仍是桃園火車站前站代表勢力之一。
在民國六〇年代到民國七〇年代,國道一號開始成為臺灣南北往來的主要方式之一後,大眾對於公路客運的需求遠大於當時所能負擔的承載量,也因為如此,許多縣市開始都出現了「野雞車」的行業,即民間非法營運的運載車輛的代稱,其中桃園也毫不意外的出現了經營野雞車生意的車行。
筆錄中,審訊人員在詢問該成員後,該成員在筆錄中也供述了當時小南門幫從事「小南門一帶野雞車及火車站前遊覽車拉客抽成」等描述。
謀生方式與一般平民無異的幫派份子們
從上述的史料中我們不難發現,當時的大樹林幫成員們大部分都有著與一般民眾無異的職業,像是從事水泥板模等技工行業,又或是經營著現在社會隨處都可以看到的中古車行買賣,此外,小南門幫因當時公路客運市場的需求大增而選擇經營野機車行,也反應了時代的趨勢。
我想到這邊我們不難去發現到,這些幫派份子們所選擇謀生的方式,都與電影或電視劇中的幫派們,以經營私娼寮、買賣毒品或收取保護費等維生的作風相去甚遠,這或許也提醒了我們,或許不該以這些戲劇作品中所呈現的形象來去定義現實中的幫派,現實中的幫派也許比我們想像中更為接近一般日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