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792 年—斷頭台
斷頭台是法國大革命中最出名、最致命,也是最持久的發明,一直被用到法國廢除死刑為止。
有些工具或製作過程因為命名特殊或直接套上發明人名諱,讓後世永遠記得是誰創造出來的:像是魔鬼氈(velcro)、巴斯德消毒法(pasteurisation)、垃圾桶(poubelle)等,其中最「妙」的例子應該是斷頭台(guillotine)。
最「妙」的例子?其實並非如此。斷頭台的發明背後有兩大甚至三大荒謬。
首先,發明它的並非解剖學教授約瑟夫.伊尼亞斯.吉約丹(Joseph Ignace Guillotin, 1738-1814),他不過是提倡者。當年他以第三等級議員的身分要求修改刑法(1789 年 12 月 1 日),改用一種新的方式執行死刑,取代當時普遍流行的殘酷手法。該提案指出:
無論被告犯下何種罪行,只要法律判決被告有罪並處以死刑,就該用單一、簡單的方式將罪犯斬首。
眾人皆平等,所以死法也該一樣!
吉約丹只是針對這個機制提出明確的想法。他參考了愛爾蘭、蘇格蘭、義大利等地使用的設備。作為提倡者,他委託外科醫師兼生理學教授安德烈.路易(André Louis)開發出這套裝置,並詳細說明其構造。
這裝置在 1792 年 4 月終於正式「開張」(這樣形容應該沒錯吧),處決了一名普通罪犯。曾經有段時間它被人稱作「louisette」或「louison」(創造者的大名),但不久後卻被冠上推廣它的吉約丹之名「guillotine」。
吉約丹醫生(還有他的同事)當然都不想把這個裝置冠上自己的大名,此為第二個荒謬。
至於最後一大荒謬是,開發此裝置的初衷,原是為了回應當時國家民意代表的人文主義訴求,為所有人提供一種唯一且相同的處決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折磨與血腥場面……只是在所有人的共同記憶中,斷頭台已經成為革命中專政時期的象徵,執法者幾乎全年無休,光是雅各賓專政時期就處決了近一萬七千名受害者。
所以這台被冠上「愛國剃刀」、「寡婦製造機」等名號的機器,是永遠無法跟其發明者斷絕關係的。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最擅長用最剛好的字眼來形容:他在《文學與哲學論文集》中說:
世間不如意事多了,哥倫布沒法在自己的發現冠上自己的名字;吉約丹則是永遠無法讓自己的大名擺脫他的發明……
公元 1917 年—坦克
製造坦克需要的技術其實在一戰前很久就已經湊齊。都是這場沒完沒了的仗,才讓它不得不於 1915 年誕生。
戰車早在很久以前就出現了,公元前三千紀中葉的美索不達米亞就有:其華麗的身影就出現在著名的「烏爾軍旗」上(「戰爭面孔」那面)。至於配置裝甲的構想也不是前一天才有(雖然沒那麼久遠):李奧納多.達文西早在 1482 年就想到了,他設計了一台圓錐狀的木製機械,內層配有金屬裝甲,並裝備輪子與大砲,可搭載八人,這座名副其實的移動塔樓,可以在短時間內打亂敵軍陣形。
不過現代化的突擊坦克要等到 1917 年 4 月才出現在戰場上,但那也不算什麼新東西,上面的履帶是美國人班傑明.霍爾特(Benjamin Holt)發明出來給農業機械用的,專利早在 1907 年 12 月 19 日就拿到了。
若是一戰爆發前就已具備所有需要的技術,為何沒人早些想到要做出來?頭號原因當然是戰略考量:1914 年 8 月,多數參謀部高層依然迷信騎兵與步兵戰術的優越性,法國尤甚。
報應很快就來了:1914 年 8 月 22 日,法國騎兵上刺刀往位於沙勒羅瓦的德國陣地衝鋒而去,結果一天之內陣亡了二萬七千名士兵!漸漸地,為了避免這種血腥屠殺再次上演,與戰者開始築壕溝掩護友軍;而此時包括砲兵上校尚.埃斯蒂安(Jean Estienne)等軍官開始建議採用裝甲車。
但做起來沒那麼容易:戰場已經被綿長的戰線一分為二,要設計一輛能在槍林彈雨中從容穿過泥濘不堪,甚至還布有鐵絲網的無人區,而且還不會損壞的戰車,這是何等的挑戰!
自 1915 年起,英國人跟法國人相繼研發了幾種裝置,但效果都大同小異:這些初期的坦克既慢又笨重且不易操控,一出場就會成為敵方砲手的主要目標。1917 年 4 月 16 日的貴婦小徑保衛戰,投入貝里歐巴克的一百二十八輛坦克中,有七十六輛被殲滅。
最後的救星是埃斯蒂安將軍(於 1916 年晉升)與企業家路易.雷諾(Louis Renault)並行研發的裝置,也就是配備了機關槍與三十七毫米口徑大砲的輕型坦克FT -17;它可搭載兩人,最高時速達八公里。更重要的是,打從 1918 年夏天開始投入戰場後,它的表現完全搶去其他武器的鋒頭;此機型一共生產超過三千多輛,愛用者遍及全世界。
果然是名副其實的「勝利坦克」!
作者身為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歷史委員,以其自身的專業見地,為讀者導覽解說這些改變全世界的一百三十項偉大的發明,從史前到今日,甚至未來!更從人類用火,談到數位科技大爆發,閱讀本書就像隨著作者進行一趟人類發明史的環球時空小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