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人和英國人都認為,吻手禮是受到西班牙人影響的附加禮節,但在信仰天主教的泛歐地區,其實已有先例。一方面,在十六世紀上半葉,西班牙公主亞拉岡的凱瑟琳(Katherine of Aragon)及女婿西班牙的費利佩二世(Philip of Spain)先後來到英國,帶來大批西班牙侍臣,促使英國人開始熟悉這種肢體語言。
另一方面,時值西班牙人統治那不勒斯王國(Kingdom of Naples,位於義大利半島),因此,西班牙習俗反過來深深影響義大利禮儀,而義大利禮儀則進一步影響法國舞蹈專家,也就成為伊麗莎白時代英國人所見的另一套吻手禮,可說是第三手資訊。
神學家傑姆斯.布沃(James Bulwer)出版的《手勢》(Chirologia)一書,希望能幫牧師在佈道時,用手勢來促進溝通。根據他的說法,吻手禮這種肢體語言到了 1644 年,已經變成「最常使用的文明溝通禮節」,而且有幾種不同形式。親吻別人的手背象徵忠誠、尊敬與謙恭,當社會地位低的一方,遇上世俗地位與名望顯赫的一方,尤其要這麼做。這時要脫下帽子,以優美的屈膝禮走上前去,然後扶起對方的手,躬身湊向手背,將你的嘴脣不偏不倚地吻在手背的中心。
不過如果對方特別顯赫,或者是一位女性,你很可能得放棄這份吻手的榮幸,只能將嘴脣靠向手背上方逗留一下,暗示你覺得自己不配吻上對方的手。更傷腦筋的是,在 1640 年代的英格蘭,伸手等人親吻開始被視為是傲慢之舉,成了狂妄自大的標誌。
這下可好了,後果可能有兩種,不是地位高的一方手伸到一半乾懸空中,就是有事拜託的一方眼看人家沒伸手,硬是抓過來,弄得醜態畢露。因此,歐陸各地的宮廷禮制,都會針對誰該伸手、該在什麼場合行吻手禮祭出嚴格的規定,希望能透過明文規範來減少尷尬的情況。
接著是手套該不該脫的問題。貴族為了跟前來請託的人保持身體距離,一般不會脫下手套,先脫手套再伸手也因而別具分量與意義,象徵一種特殊的禮遇。
另一種情況,則是地位高的人沒伸手(不一定戴著手套),反倒由地位低的人先親吻自己的手背,再舉起手背朝對方比劃致意,也是當時英格蘭最盛行的作法。至於看起來像文雅的紳士,還是笨拙的小丑,差別就在於手的形狀,以及動作有多流暢。吻手禮要行得漂亮,關鍵一樣是把自己想像成芭蕾舞者。
輕輕將你的手弓成半開的圓弧,並將中指比食指朝內多彎曲一點點,同時不要有半點凹折、僵硬或扭曲的形狀。接著,千萬別猛然抽手,要以慢得不可思議的速度將手移向嘴脣。剛舉起手時,手掌會朝向自己的身體,但隨著手靠近嘴脣,就要輕輕挪動手肘,這樣當嘴脣確實吻上手背時,手掌才會面朝下方。
注意別親吻手背正中央,而是要用嘴脣輕柔掠過食指根的關節。完成吻手動作後,再度將手掌轉過來面向自己,同時手背吻過的位置也正朝向你致意的對象,最後手臂大幅而緩慢地劃出弧形手勢,而你的手掌依然面向自己。
行吻手禮時,有很多情況都會讓你自己或受禮的一方難堪。猛然把手抽走的尷尬相,會讓你看上去活像個鄉下蠢漢,但跟錯過各種行動時機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如果你是受禮方,從要不要伸手、脫不脫手套,到對方還沒示意要親你卻伸出手,或對方已經表明要親你還不伸手,都有可能出槌。
如果你是施禮方,可能失誤的情況則是太早去拉手、太晚才鬆手,或鞠躬動作與吻手動作不協調。此外,流著口水的溼吻容易冒犯對方,叫人作嘔,但太過精巧的隔空吻又顯得瞧不起對方。即使吻在自己手上,仍然可能抓不準時機、表現不得體,或完全一副笨手笨腳的樣子。
吻手禮並不僅限於宮廷或權貴社交場合,全國各地街道上,都可以看到社會各階層人士在光天化日下,藉著吻手來向愛侶獻殷勤,或跟好友打交道。布沃談及比較普通的戶外吻手禮時,寫道:
先將手舉到自己的脣邊親吻,再從自己這邊朝對方那一揮,就能向站在遠處的任何人表示效忠、愛與敬意。我常看到許多人在大庭廣眾下,朝距離遙遠的朋友比出這種手勢。
然而,吻手禮值得談的不光是手而已。伊拉斯謨的教養書只談公開場合的正式行為規範,未曾提及吻手禮,不過在 1499 年,在一封寫給朋友的信上,他倒是興高采烈地記下了英國人行吻禮的方式:
話雖如此,這並不是溫文有禮的行為,如果擅自朝老爺或主子獻吻,還會惹禍上身。這種過分親近的舉動當然能搗亂,但前提是你要準備好承擔苦果。
不過,在比較私密的個人平等互動裡,吻禮不但可行,而且非行不可。1585 年,來自德意志斯瓦比亞區(Swabia)烏爾姆市(Ulm)的商人桑繆.基歇爾(Samuel Kiechel)造訪英國,在日誌裡有感而發:
你讀到這裡,又想到比較現代的行禮方式,大概以為基歇爾(以及先於他的伊拉斯謨)談的是吻手禮,或也許是隔空吻。
然而,約翰.馬斯頓(John Marston)於 1605 年推出的劇作《荷蘭高級妓女》(The Dutch Courtesan)中,有個女性人物發起牢騷,把這種親吻方式的本質說得一清二楚:
她接著繼續抱怨男人的鬍鬚或鬍渣讓她不舒服。有哪齣時代劇會把這種事演出來?沒有嘛!
雖然外國觀察者對異性間的吻禮格外訝異,但在當時,同性間的吻禮大概一樣重要且盛行,尤其英國內戰爆發後,男性間行吻禮的習慣又變得更常見、更公開一點。
1642 年八月,查理一世在諾丁漢升起王旗,意欲出兵鎮壓他眼中的議會叛亂,長年來的政治緊張局勢終於演變成公開交戰。隨後幾年內戰腥風血雨,查理一世遭到處決,宮廷禮法在這世代頓時失去對個人行為的影響力,至少對某些人來說是如此。你心裡八成在想,這還用說嗎?奧立佛.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跟那幫清教徒不喜歡親吻,也從不打直雙腿走路。
雖然過程造成廣大老百姓喪命,但英國內戰就像古往今來許多其他內戰,本質上是兩小撮菁英集團間的權力鬥爭,硬要說的話,大致分為擁護王室與朝臣的一方,以及認同鄉紳傳統的一方。抱歉用這種惹人厭的誇張說法,過分簡化了這場複雜、重要又艱辛的奮鬥過程,但對於了解言行舉止優劣判定標準的變化,大致上頗有幫助。
沒多久,議會派就將保王派冠上「騎士黨」(Cavaliers)稱號,但並非針對他們支持國王的政治態度,而是要公開痛斥他們的文化偏好。「Cavalier」這個字原是法文,意思是「紳士」。當時,宮廷人士都要向法國舞蹈專家學習法式禮儀,信奉天主教的皇后又來自法國,因此,「騎士黨」一詞概括著許多人對王公大臣的敵意。
舉例來說,國王軍在邊山(Edgehill)一役落敗後,題為《威爾士男兒彬彬有禮》(The Welch-man’s Complements)的政治宣傳冊,於 1643 年開始在倫敦(當時議會派的大本營)印行。內戰期間,威爾士人大抵跟國王站在同一陣線,顯然具備袒護保王派的形象本質,而且打從開戰以前,大家對威爾士的刻板印象就不脫韭蔥、烤起司與貧窮,起碼倫敦客是這麼想的。
因此,這份耀武揚威的政治刊物,看似講逃離戰場的威爾士先生返鄉去找心上人,實則大量諧仿威爾士口音,也頻頻提到烤起司。不過映入我們眼簾的並非貧窮,而是一位衣冠楚楚的紳士,事實上,正如德婁茲筆下那種紳士,向淑女行鞠躬禮後,會先將「鬆脫」的右腳收到左腳後方,再開始談話。這位威爾士紳士甚至會吻自己的手!
在這本宣傳冊裡,禮儀舉止說來幾乎等同於政治偏好。1620-1630 年代高蹈時髦的宮廷禮儀,到了這段時期卻被視為偏袒保王派,在這個近來意見分歧的國家裡,許多人日益認為,宮廷鞠躬禮象徵著對外國人、天主教與王室暴政的同情。
同時,保王派也將敵對的議會派蔑稱為「圓顱黨」(Roundheads),譏諷他們惹眼的老土髮型。我們此前已經看到,早在至少 1580 年代,受過宮廷禮儀訓練的人就會嘲笑不諳此道的人,而鄉紳和地方財主不懂更精緻的禮節,導致臨場出糗,羞得無地自容。雖然在兵荒馬亂的時代看來都是芝麻小事,但身為人類的我們,就是會對這種小事斤斤計較。長年來遭到輕視、奚落和排斥,的確會導致我們的判斷帶有偏見,即使是面對當時最重要的議題亦然。
要徹底冷靜地評估一項重大政治決策的優缺點,幾乎誰也辦不到,我們都會基於私人的關係與情感,透過有色眼鏡去看待事實、數據與邏輯,而「騎士黨」傷「圓顱黨」的心,已經有好一段時日了。我要再次強調,我並非說內戰的起因單純是一時的集體氣憤,而是要突顯文化分歧。我認為在當時的社會裡,文化分歧與無所不在的政治及宗教裂痕相吻合,甚至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如果你在這場爭鬥中挺議會派,該怎麼問候其他地位相當的軍官呢?法式宮廷鞠躬禮感覺上最不得體,但這並不是說,你會願意拋開一切表達敬意的禮節,畢竟從小耳濡目染,生活中已經少不了這種肢體語言。再說有了高雅禮節,你在周遭人眼裡才有了紳士地位,當然不會願意捨棄,更何況,說到維持紳士軍官與普羅百姓間的社會距離,議會派大概比保王派更加在意。
議會派紳士忙著推翻由來已久的社會秩序,同時的確可能憂心忡忡,不願意一下子公開太多內情,以防哪天一覺醒來,才發現自己冷不防地掉到社會最底層。內戰邁入尾聲後,士兵和平等派(Levellers)在普尼(Putney)商討未來議會的狀態,當時,對社會特權可能傾覆的恐懼看起來完全切合時勢。我很懷疑,有多少紳士會樂見二十一歲以上的男性個個都有投票權?實話聽起來刺耳,社會距離與社會秩序是必要之惡,表面形式不容忽視。問題是,哪一種表面形式呢?
又或者,你可能是倫敦的學徒,加入了對抗國王與廷臣的行列。你年約二十歲出頭,聽過平等派領袖約翰.李爾本(John Lilburne)演講後,覺得一切充滿可能。那麼,你在上級軍官面前該卑躬屈膝到什麼程度呢?就像戰前一樣嗎?說到底,他又是哪一號人物?某個你壓根兒沒聽過的紳士?上帝眼前真的人人平等嗎?這一切都很棘手,也沒有簡單好用的解決辦法,沒有任何公定規範、教養書籍或舞蹈專家能幫上忙。大家絞盡腦汁地尋找值得推崇的禮節,力求具有傳統的英國精神,不能沾染半點虛矯的外國氣息。
因此,他們所能採用的其中一種形式,就是嘴對嘴接吻。我們已經從基歇爾的敘述看到,傳統上,地位相當的人在非正式或半正式場合可以藉由接吻表示問候,是不會引起爭議的肢體語言。再者,正式由教會居中斡旋的和解儀式有「和平之吻」(kiss of peace),因此,這種禮節也會令人回想起古老的宗教肢體語言。
宗教上有許多歷史更悠久的肢體語言,難以從天主教順利傳入新教,例如用手劃十字,但不知什麼緣故,「和平之吻」倒是沒遭遇多少阻礙。舉個實例來說明吧,在赫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南敏斯村(South Mimms)附近的騎士地農莊(Knightsland Farm House),有一幅描繪浪子回頭的絕美壁畫,約莫於 1600 年竣工。這幅傳統的新教圖畫,就是以擁抱與接吻來刻劃父子和解的情景,所以當時許多人都覺得,透過擁抱與接吻來問候地位相當的人,是以誠摯無欺的方式表示尊重,不會受到陰謀詭計與虛情假意玷汙。
「和平之吻」強調在上帝治下情同手足,齊心協力,特別吸引對清教主義懷有強烈宗教情感的人,而且這段期間戰事頻仍,和平正是民心趨向。這種表示敬意的肢體語言具備上述所有含意,在軍官的圈子裡新興起來,其實也是意料中的事。舉例來說,當時至少有一本政治宣傳冊附有這樣的插圖:兩名軍事領袖身穿盔甲,但沒戴頭盔,站在各自率領的軍隊前面互相擁抱並親吻。
整本宣傳冊都在談一個新成立的軍事同盟,我們並不曉得,那兩位領袖在那個場面上是否真的相擁接吻,不過那幅圖像就是因為象徵意義一目了然,才會雀屏中選。當時大家期盼看到的,正是兩位虔誠又高尚的領袖採取和平行動。
另一方面,在最激進的社會邊緣,一些小型宗教團體顯然也會滿懷熱忱地採行接吻禮,而其中一個宗教團體就是後來的貴格會,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則是後世普遍公認的貴格會創始人。1657 年,福克斯寫道:「世人日復一日採行的習俗、禮儀與形式都毫無意義。他們遇見彼此時會說:『先生,您好嗎?』然後脫下帽子,秀出一條腿行屈膝禮。接著繼續說:『很高興看到您健康無恙,我是您的僕人,您的僕人啊,老爺!(或說先生或夫人)』可是這人說完話走過去,又用同樣一條舌頭詛咒他們、說他們壞話、希望他們倒大楣。」
於是,拒斥虛偽不實的形式成為貴格會的中心信條,當然容不下空洞的繁文縟節。但結果證明,這並非易事。
問題接連浮現,1653 年,清教主義佈道家弗朗西斯.希金森(Francis Higginson)點出其中一些困境。希金森抱怨,不論男女,貴格會教徒出門在路上遇到別人,只會自顧自地走掉,「彷彿他們不是人,是野獸,既不主動打招呼,別人向他們致意後也不回禮」,把大家都惹得神經緊張。他接著繼續說,少了以往表示敬意的口頭與肢體語言,貴格會教徒「離開某個地方或走到一旁放鬆時,大家幾乎無法分辨」。
這或許是有點奇怪的說法,卻也彰顯出禮節儀式是多麼深植於日常生活規律。大家初次遇到不鞠躬、不脫帽的貴格會教徒,常會以為他們患有精神疾病或喪失行為能力。1652 年,福克斯努力要跟一位法官說話,對方卻一臉茫然地望向身邊的人,問福克斯「是瘋了還是傻了」,福克斯才終於發覺,自己成了大家盯著看卻又不屑一顧的對象。
當大家把不脫帽、不屈膝的模樣解讀成針對個人的重大侮辱,真正的憤怒往往取代茫然的表情,甚至演變成動粗的情況。1663 年,班傑明.弗利(Benjamin Furly)針對貴格會這項良知決策所引起的一些問題,向眾教友提出解決之道,公開表示「伸手、低頭、擁抱與接吻」都「展現出真正的品德」,可以行使,並不會違背貴格會的道德準則。
人人都是徵信社,看到偷腥現場,立刻當起糾察隊告上法庭;
信奉「裸露是信仰的象徵」,全身光溜溜地進行裸體敬拜;
不知節制喝個爛醉,結局竟是遭人脫褲看鳥?!
BBC 歷史學家露絲.古德曼從古代的禮儀之書、相關手冊、法庭記錄和佈道內容中廣泛收集資料,透過幽默詼諧的敘述,列舉出許多會使先祖憤慨、不滿的言行,讓酒鬼、變裝愛好者、愛叫囂的惡徒和壞脾氣的潑婦都登上了大舞台。她也提供許多實用祕訣,告訴你該用什麼詞來罵人最嗆、最能戳中對方痛點,若與人爭執、鬥毆,又有哪些規矩得注意,集結成了一本最強、最完善的古英倫「作惡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