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 年代,國民政府狼狽敗逃至臺灣。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黨國對於象徵言論自由的出版事業展開嚴厲管制,嚴重影響臺灣人吸收資訊與知識的腳步。以報業為例,「限證、限印、限張、限紙」等所謂的「四禁」陸續出爐,連雜誌業也難逃國民黨的荼毒,1951年內政部規定雜誌社不得設立記者(想像今天的《壹週刊》不能有記者,這雜誌還辦得下去嗎?)。
1970 年,〈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登場,規定所有紙本文字出版不得洩漏國家安全、詆毀國家元首,也不能發表任何猥褻或腥羶色的文字⋯⋯那時的新聞顯得非常無聊,滿滿都是對偉大元首的歌頌、政令的傳遞。儘管如此,報紙依舊是當時人接觸外界資訊的重要窗口,而在那個年代,想買份報紙,你會遇到兩種至關重要的角色──派報員與書報攤老闆。
這篇文章,就要來和你談談他們的故事。
報紙推銷員,那是每天凌晨三點鐘得出門的工作
1949 年,不少隨著國民黨來臺的外省軍人遭到裁撤、流落街頭,派送報紙成為謀生的選項,昔日九十九軍的董錫祿便走上這條路。從上海撤退到臺灣的他,在部隊於臺灣整併後,僅獲得兩個月的薪水便得走人。恰逢《中國時報》的前身《徵信新聞》開辦,急需推銷員,董錫祿就開始了叫賣報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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