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歡迎來到考試地獄
據著名的歷史學家何炳棣(1917-2012)統計,明代家世背景可考究的進士六千餘名,其中有一半是平民出身,可見科舉確實是一把通往成功的階梯,有效地促進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微寒的家族非常有機會經由科舉向上爬升。但考中科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古語有云:
十年窗下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
日本學者宮崎市定(1901-1995)有一本探討科舉的著作,書名為《科舉:中國的考試地獄》,宮崎氏把科舉形容成地獄,倒也十分貼切,學子們過著清貧困頓的生活,埋首於書冊中,只求能夠在科舉中出人頭地。
晚明曾有讀書人寫了一篇〈不第賦〉,抒發四十歲還未考取的哀怨心情,最後還不忘勉勵自己:「前程事,暗如漆,塞翁失馬休嗟怨。且莫埋怨,埋頭對著聖賢,科場門終不掩。且與烏有先生講一篇,縱使鐵鞋難破踏,到手不為難。」
清初小說家吳敬梓(1701-1754)筆下的范進,五十四歲才中舉人,聽聞消息,竟然一跤跌倒,喜極而瘋,這固然是小說家的誇張筆法,但多少也反應了讀書人的殷殷期盼。
睡覺浪費時間,熬夜讀書拚考試!
科舉的實施,似乎也深刻地影響了士子的生活作息,宋代的程朱理學家們總是想把握時間讀書,對於睡覺有著不得不睡的抗拒態度,希望能晚睡早起,他們認為不讓自己多睡點,正是「存天理,去人欲」的一種實踐。
而明朝將程朱理學視為正統,所以明代初期也維持這樣的基調,士人們犧牲睡眠,點著蠟燭在夜間讀書到一、二更,似乎是一種常見的生活方式,朱元璋還曾褒獎一位為了讀書而少睡的學者焦伯誠。
到了明代中期,讀書人便有愈來愈晚就寢,甚至通宵讀書的傾向,一方面是因為工商業較為發達,百姓們白天務農後,晚上還可以從事手工業,所以認為到了三更(子時,晚上十一點至凌晨一點)才真正算晚;另一方面,因為參加科舉的人愈來愈多,錄取的機率相對變低,壓力也就愈來愈大,自然更想拚命讀書了。謝肇淛曾在筆記中寫道:
可見明代中期為了科舉而讀書至三更以後的人不在少數,所以謝肇淛借《莊子》的寓言,感嘆一樣都是讀書,古人不傷身,明代的讀書人卻因此賠了身體健康。
但不是所有熬夜的讀書人都是為了舉業,明代後期流行「陽明學」,學者們自有一套養身的理論,他們認為做事只要順著良知就可以了,對睡眠抱持著較為隨性的態度。
至於一些本來就不把舉業當作目標的讀書人,也就沒有那種非得與睡眠抗爭的焦慮感了,夜間要讀書或事從事各種娛樂活動,隨意改變睡眠習慣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生活情趣。紈絝子弟的日常作息,經常是雞鳴就寢,日中始醒。有一位名為莫是龍的書畫家,也偏好在夜晚創作藝術。
熬夜苦讀也好,順應良知也罷!從童蒙教育到官學教育,學子肩負家族與師長的期許,費盡心血究竟是結出碩果,抑或化為泡影,全憑他在科場上的表現了。那麼科舉究竟要考些什麼呢?
科舉不只考文科,還要考射箭騎馬?
洪武三年八月初九第一次在各行省舉辦鄉試,三天考一場,共考三場,考試的科目改良自前朝的科舉制度,第一場考兩道四書的義理,及一道本經的義理;第二場考一道議論,第三場考一道時務策。
通過筆試的士子,十天後還要面試,即測驗「五事」,觀察騎馬是否敏捷、射箭是否準確、書法是否端正、算術是否精通、判案是否公道。洪武十七年,復辦科舉後,還是維持著三場分別測驗義理、議論、策問的形式,只是每場的題目道數略為增加,最大的不同是廢除了術科項目,使士子準備的重心集中在四書五經等儒家經典上。
鄉試高中者,稱為「舉人」,次年二月至京師參加會試,考試的內容與鄉試相同。又中式者,稱為「貢士」,但幾乎已等同取得進士資格了,會有這種待遇,還要從宋代說起。宋代有一位名為張元的考生,因廷試下第,竟投奔西夏,成為宋朝大患。為避免再有優秀的人才埋沒,宋朝改變了廷試的淘汰制度,除觸犯皇帝名諱、文理不通者,基本上不黜落考生,只重新擬定名次。
明代也依循著這樣的傳統,只有少數的考生通過會試後未參與廷試,而不能成為進士。此種情況稱為「告殿」,可能的因素有罹患疾病、奔喪、躲避政敵等,仍可在之後的廷試進行補試。三月由皇帝親自主持的廷試,只考一道策問,重新排定貢士的名次。直至大明王朝風雨飄搖之際,科舉才恢復了幾道術科項目,崇禎十三年,思宗朱由檢決定測驗跑步射箭、騎馬射箭兩科。
上京趕考,官方會補助車馬費?
明王朝幅員廣袤,會試與廷試既在京師舉行,各地的舉人免不了一趟遠行。自宋代起,距離京師較遠的地區,官方會給予趕考的舉人「公券」,自啟程至還鄉,費用均由公家給付。明清時代的舉人考進士,官方也會提供赴考旅費,記錄典章制度的《大明會典》簡約地寫道:「當考中鄉試,身分成為舉人,出示官方的憑據,官方應當給付路途的津貼,參加禮部主持的會試。」可是該補助多少,就沒有明說了。
清代的《大清會典》記載得較為詳細,例如安徽、廣東皆為二十兩,孤懸海外的廣東瓊州府(今海南島)可再多領十兩。甘肅雖然也很遠,卻只補助五兩。同樣位屬邊陲的雲南、貴州除補助三兩之外,再借一匹驛馬。推測路費津貼應是依路程遠近,以及地方財政狀況調整,明代可能亦為如此。
出借雲南、貴州、四川等邊遠地區的舉人驛馬,並非清代始創的制度,其實宋代就已實施。明代官方則給予考生一種准許在驛站食宿及使用車馬的憑證,稱為「郵符」。但往返皆補助的政策在崇禎十三年有了改變,兵部尚書楊嗣昌實行了一項新政,即會試沒中的考生回程沒有郵符,造成一些考生流離不能回鄉,甚有在異鄉自殺者。
當時在翰林院任官的楊士聰感慨道:「祖宗延續下來的法度,難道就因為楊嗣昌而廢除?節省了一點錢,而失去了士子對朝廷的恩心,也失去了遠方的民心,這不是一個好政策。」明代中式的舉人若無故不參加會試,會被禮部充為吏員。
因此對考生而言,上京趕考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重擔,觀察楊士聰的一席話,可知官方的路費補貼對於考生是至關重要的,但不足的旅費又該怎麼補湊呢?宗族中往往有一部分產業是作為興學之用,稱為「義莊」(義田),因此有宗族支持的考生,便可從中取得獎助學金及旅費。鄉里間的士紳也會與地方政府合作置產,提供利息給考生使用,士子參加鄉試前,地方官設宴款待的活動稱為「賓興」,因此這類的組織泛稱為「賓興莊」。另有一種名為「合會」的私人組織,為考生入學、籌措旅費提供經濟上的互助。
在各大城市中,同鄉人士為凝聚地緣意識而設立的場所稱為「會館」,其可作為招待同鄉聚會,或推廣商務之用。明代在永樂年間,就有官員在京師成立會館,但明代的會館大多是提供在京同鄉仕宦的俱樂場所,一般同鄉人士反而不能使用。
至清代初期,才開始有專為提供原鄉考生住宿設立的會館,例如安徽歙縣會館於乾隆六年制定的規約寫道:「本會館創立的目的是專門為了舉人上京趕考之用,其他的貿易商人,自行尋找寓所,不得在會館居住,及在此停放貨物,以免失去會館設立的本意。」會館既為幫助考生而設,嗣後考生高中,自然也會有所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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