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座不起眼的街屋裡,是同盟會的海外組織,在孫文多次起義的過程中,扮演革命人士的海外庇護所,而裡頭的客家移民,不只負責革命的資金籌備,還肩負海外人力調度、消息聯繫的重責大任。[1]
十九世紀中到二十世紀初,中國改革與革命運動風起雲湧,其中南洋的客家移民社群,在這段現代中國革命史中,擔任重量級角色。近三十餘年來,「客家學」相關領域的研究者,日益重視南洋地區(東南亞)客家族群與太平天國、孫中山等革命勢力的關係。[2]
孫文:「華僑為革命之母」
翻看孫文撰寫的《中國革命史》,我們大概可以得知三件事,一、南洋移民社群有會黨蹤跡;二、移民社群在革命運動中「慷慨助餉」且「熱心宣傳」;三、會黨成員在多次革命中衝鋒陷陣,破敵出力。[3]
南洋不只可以說是革命人士的政治庇護所,也是籌錢募資的小金庫,孫中山當年即以南洋作為根據地之一,推動中國革命的策劃,在南洋籌備革命支部、募款、興報、並演講宣傳革命主義。
1906 年春,孫文從法國到新加坡,由華僑陳楚楠、張永福接風,住進「晚晴園」,並在園內成立同盟會之分會,作為東南亞英屬、荷屬殖民地的革命總機關。 當時,新加坡分會推舉陳楚楠為會長、張永福為副會長,林義順擔任會計一職。
之後,孫文從日本前往當時為英國殖民地的新加坡,親自帶領陳楚楠等人前往吉隆坡、檳榔嶼,並在當地成立分會,負責當地募資事宜。1905 到 1908 年,支持革命的海外華人,紛紛在幾個華人社群的重要地點,如西貢(今胡志明市)、河內、仰光、曼谷等地,成立同盟會分會。1910 年,辛亥革命前一年,中國同盟會的南洋基地從新加坡,轉移至另一個相去不遠的英屬海峽殖民地──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檳榔嶼。
沒錯,前文那座街屋,就是「中國同盟會南洋總機關」,也就是同盟會在東南亞的大總部,中國革命的海外重要基地及金庫。[4]
當年,孫文與許多東南亞華僑就是在這裡,召開重要的「檳城會議(庇能會議)」,策劃俗稱的第十次革命,也就是 1911 年的「三二九廣州之役」。
除了「三二九廣州之役」,歷史上發生在中國境內的著名行動,例如,1907 年「鎮南關之役」、1908 年的「河口之役」等,都和南洋移民有密切關係。可以說,沒有海外移民籌款、召集勢力,革命行動不能成。海外華人移民雖沒有在東南亞殖民地武裝起義、革命,但透過大量的募資與網絡組織,他們暗中幫助孫文「搞革命」,協助完成革命大業。[5]
客家華僑,革命中堅份子
在這當中,特別是客家移民,在孫文的革命事業推動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清朝早期,委派的南洋領事以福建、廣東原鄉者佔多數,所以早期的新加坡總領事及檳榔嶼的五位副領事,皆為廣東省客家籍,而「中國同盟會南洋總機關」所在的檳榔嶼,中國領事館約有半個世紀都由「客家幫」掌控。除此之外,同盟會南洋總機關早期的副理事們,皆為南洋的客家華僑。[6]
總體來說,客家移民及其家族,在下南洋後經營成檳榔嶼上的「有力人士」,而後這些有力人士及其家族成員,成為挹注革命事業最有利的贊助人跟庇護人。[7]例如其中一位副領事謝夢池家族,在黃花崗起義、三二九廣州之役時,謝良牧、謝逸橋兩位謝氏成員曾在中國境內砸錢又出力培養革命人員,負擔起革命人士的旅費,返回檳榔嶼後則負責接待孫文與同盟會成員。
至於為什麼華人移民會如此支持孫文的革命事業?或許可以說,孫文對馬來亞華僑來說,某種程度是「錯置的鄉愁」──對移民來說,南洋本不是他們的家,在對馬來西亞土地認同不高的程度下,中國的革命事業有很深的吸引力。[8]在客家華僑的幫忙下,檳榔嶼等英屬馬來亞地區,便成了二十世紀初孫文一眾推動革命起義的重要本營之一。
一般來說,英屬馬來亞是指 1786 年到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英國在馬來半島的勢力範圍,大致上涵蓋今日新加坡、檳榔嶼等五個海峽殖民地(strait settlement)與馬來聯邦。此外,也包括英國在馬來群島其他地區的領地,如英屬北婆羅洲、汶萊、聖誕島等地。
客家人錢從哪裡來?最意想不到的答案
讀者可能好奇,如果客家華僑是支持同盟會革命的金主,那華僑的資金又從哪裡來?
其實,早期南洋客家移民,除了從事採礦業之外,還在典當、藥材、鐘錶、洋行等行業上表現頗為出色,即使隨著時間遷移,客家移民壟斷這些行業的情形越來越不明顯,但客家子弟在新加坡典當業仍獨佔鰲頭,至今,新加坡八成的當鋪,仍由大約 20 萬人的客家移民後代把持。
等等,典當業?金融業前身的典當業?客家人做金融業?
是的。過去的刻板印象總認為,客家人有「重農輕商」的保守傾向,特別不善於在經濟活動上冒險,而客家移民在原鄉相對貧窮的生活經驗限制了他們的職業選擇。但究竟在「客家人不善經商」的刻板印象下,新馬客家移民們,是如何突破該現象,並在新加坡壟斷典當業呢?
從邊角努力,到產業壟斷
客家人到新加坡多是打工苦力(coolie),因為客家人來的時間晚於福建、潮州及廣東人,所以要逃離苦力生涯、學做生意的話,必須從非客家人群體還沒經營的領域開始幹起,也因此,這群新馬客家人的生意,多從中藥、縫製洋服、以及典當業開始。[9]
1872 年,由藍秋山先生在新加坡開設的第一家客家當鋪「生和當」起,大埔客家人開始在新馬經營當鋪。基於宗族觀念,客家移民到了當地謀生,會儘量拉自己的親族、同鄉一同掙錢,於是晚一步下南洋的客家移民,常在客家原鄉親族底下充當學徒或勞工,一方面學習經驗、一方面掙錢謀生,等小有積蓄或有獨立機會,便自行創業。
創業維艱,客家移民一般會依循在南洋地區獲得的求生技能,進一步打天下,因此,大埔客家親族培養出來的典當勢力就這樣開枝散葉,久之,甚至共用商號(聯號),最終形成壟斷的現象。廿十世紀初,幾乎新馬所有的典當業都被客家大埔人壟斷──[10]1920 年至 1929 年是新加坡經營當鋪的全盛時期,共有 25 家,其中客家人經營的有 22 間,其餘 3 家當舖由廣東人經營,每個月營業額,以及各地營業流動的資本額極可觀。
為什麼是典當業?
典當業是很特殊的行業,它很傳統、分工細膩,且有一個自己的體系。大股東通常為「頭手」,他的責任重大,除了負責對外繁瑣的聯繫事宜,還要對內監督其他職員與學徒。如果一間當鋪的老闆沒有辦法熟悉營運狀況,就得以高配額的「花紅」聘請頭手,甚至邀請外掛的頭手入股當鋪。
一個頭手除了掌握很多行內知識,包括考慮物品是否能成為典當品(典當以後,是否有銷路?對典當物進行估價等等等),一個從學以毛筆寫當票[12]、打雜開始的學徒一路晉升到頭手需要十幾、二十餘年的學習;除此之外,是否獲得老闆信任,也是能否成為頭手主要的關鍵,在此嚴苛條件之下,原鄉與語言交集就顯得更為重要。
除此之外,當鋪每日交易的主要內容是錢財與貴重物品,因此需要甄選誠實可靠的職員,最好是「自家人」加入經營、次之為「親朋好友」、然後是「同鄉人」。
也因此,典當業遂形成較為封閉的行業,通常不會公開刊登廣告招聘員工。老闆缺人手的時候,通常會先看看家族內部的親戚朋友是否有意來學習、入股。
更進一步來說,學者曾將南洋客家人區分成兩種不同的群體,第一種是「既融入又區隔的城市客家」,第二種是「保存客家語言的鄉村客家」。而新加坡的客家移民華僑屬於前者──都市內的客家人,透過在特定行業(如典當業、中藥行),藉由「鏈式移民」、共同語言凝聚等方式,達到特定行業壟斷的目的。由於都市是各種方言族群比較容易雜處居住之處,所以語言差異,也就特別具有凝聚與區分移民群體的目的。[13]
典當業的特殊性質,加上南洋移民的歷史因素等,造就了新加坡當鋪「任人唯親」的情形,最終也造就新加坡的典當業 90% 以上都是客家人。
在未知與希望的大地,勇敢地生活
從婆羅洲的亞洲第一「蘭芳共和國」,到中華民國革命的幕後推手(與金主),再至壟斷新馬金融業的大老,有關南洋客家移民族群的故事,說到這邊,先暫時告一段落。
確實,這些都是「成功的故事」,但透過這些故事,我們所看見的,其實是十八、十九世紀離鄉背井、突破千險萬難,到異鄉胼手胝足奮鬥的客家移民,在南洋用鐵碗與汗水寫下的史詩篇章。雖然大部分消失於史籍,但這些前人認真而踏實的生活,冒險不畏艱難的「超狂」精神,尤其值得我們記憶和訴說。
[1]黃玫瑄,〈論孫中山與南洋檳榔嶼客家華僑〉,《國家發展研究》,第十卷第一期,2010 年 12 月,頁 161。
[2]〈論孫中山與南洋檳榔嶼客家華僑〉,頁 159、188。阮氏清金,〈三大視角之外:從越南、馬來西亞的角度看孫中山〉,刊於想想論壇,2020 年 1 月 15 日。
[3] 轉引自〈論孫中山與南洋檳榔嶼客家華僑〉,頁 163。
[4]〈三大視角之外:從越南、馬來西亞的角度看孫中山〉。〈論孫中山與南洋檳榔嶼客家華僑〉,頁 159-188。張少寬,《孫中山與庇能會議》,檳城:南洋田野研究室,2004。黃建淳,《新加坡華僑會黨對辛亥革命影響之研究》,新加坡:新加坡南洋學會,1988。楊愼之譯,薛君度著(1980)。《黃興與中國革命》,香港:三聯書店。莊仁傑,〈新馬客家人與辛亥革命〉。頁 27-45,收於黃賢強編《新加坡客家文化與社群》。新加坡: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新加坡南洋客屬總會、新加坡茶陽(大埔)會館客家文化研究室,2008。黃賢強、賴郁如,〈新加坡客家:研究機構和近年研究綜述〉,《全球客家研究》,2013 年 11 月第 1 期,頁 185-214。
[5]劉阿榮(2010),〈南洋華僑在孫中山革命中的角色〉,「孫中山與黃花崗之役-庇能會議與海外華人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檳城,3 月 25-29 日。
[6]〈論孫中山與南洋檳榔嶼客家華僑〉,頁 175。
[7]〈論孫中山與南洋檳榔嶼客家華僑〉,頁 174。
[8]〈三大視角之外:從越南、馬來西亞的角度看孫中山〉。
[9]張翰璧,〈「新馬客家族群經濟:以典當業和中藥業為例」專書寫作計畫(第2年) 研究成果報告(完整版)〉,2001 年 1 月 18 日,頁 67。
[10]同上,頁 88。
[11]同上,頁 96。
[12]手寫當票時,必須加上自己的暗號以便晚上結帳。當票上只記載當多少錢,不會寫典當品原本的價格與重量,如果是手錶等重要物品,物品名稱前面一定要加個「破」字,以求自保。
[13]〈「新馬客家族群經濟:以典當業和中藥業為例」專書寫作計畫(第 2 年)。張翰璧,〈新加坡當鋪與客家族群〉,黃賢強主編《新加坡客家》,頁 89-111,江西:江西大學出版社,2007。麥留芳,《方言群認同:早期星馬華人的分類法則》,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85。蕭新煌、張維安、范振乾、林開忠、李美賢、張翰璧,〈東南亞的客家會館:歷史與功能的探討〉,《亞太研究論壇》,28 期,頁 185-219,台北:中央研究院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