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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歌:歐洲中世紀的愛情文學

Sade 2015-11-02

說到中世紀,最常被想到幾個元素不外乎「騎士、公主、龍、魔法」等充滿浪漫幻想色彩的名詞。尤其是騎士與公主或貴婦的(不倫的)愛情故事,更時常被當成創作的題材。但究竟,騎士與仕女的浪漫愛情故事在中世紀真的存在的嗎?又或者只是人們的美好想像?


首先就必須打破許多人的幻想:騎士浪漫愛情故事都是虛構的,完全沒有反應到中世紀的現實社會狀況。但也不用太難過,因為騎士文學的確是存在的,這些文學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表揚理想中的統治者、騎士的榮耀與忠誠與對仕女的敬愛。


而在其中以愛情為主題的,就是所謂的「戀歌」(Minnesang),流行於十二至十三世紀的西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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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圖林根邦埃森那 (Eisenach) 瓦特堡 (Wartburg) 中著名的歌詠聽中的幻想瓦特堡詩人鬥藝 (Sängerkrieg) 壁畫。十二-十三世紀圖林根領土伯爵赫曼一世 (Hermann I.) 以熱愛獎勵文藝聞名,網羅了許多宮廷詩人在瓦特堡中。

西歐/德國中世紀戀歌:Minnesang

「Minne」是中高地德語,意思是『愛』,可以是對人或是對神,可以精神上的,也可以是肉體上的 。而戀歌(Minnesang)可能發源於十二世紀的南歐至法國之間,說古奧克語的吟遊詩人們(Trobador)最先發明了戀歌的基本架構:男性出於自由意志,願意『服事』仕女。


詩人們化身為故事主角,對仕女歌唱情歌,愛情對他(主角)來說,比一切都重要,他是為愛而生、為愛而活。但這個愛情是不見容於社會的,因為這位仕女是別人的妻子,所以這樣的愛情,大多毫無回報。


這種模式在貴族社會中大受觀迎,因而發展出「上級戀歌」(Hohe Minne)。


因為這樣的模式,反映了分封制度中騎士(封臣)與主人(封建主)的關係,因此這類戀歌中的仕女形象都很模糊,很難找到具體的特徵。求愛的詩人扮演騎士,而他熱烈追求的仕女則是封建主的化身。封臣對主人的忠誠,是種不求回報的義務,透過這樣的轉化,來教育與歌頌騎士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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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另一方面,將這樣的主題轉化為愛情之後,被鍾愛仕女拒絕的詩人,卻也能不斷地藉此訴苦。


『痛苦』是戀歌的必要條件,因為愛情而受到的心靈折磨與苦痛,被視為是「美好的痛」,這樣淒美哀傷的愛情故事,最能夠打動讀者們的心。所以,上級戀歌創作中很大的部分,都是在傾訴心中為不可能實現的愛傷神的苦痛。


也才會有人說:若是有人真的過著戀歌中的生活的話,一定活不過兩年,因為誰能承受這樣的心痛這麼久呢?言下之意,也就是道出戀歌的超乎現實。


與「上級戀歌」相對,就有所謂的「下級戀歌」(Niedere Minne)或稱平民戀歌(Ebene Minne),當然上下高低並沒有好壞之分,只是當時價值觀的區別。


「下級戀歌」就沒有這麼苦了,相反的不只時常充滿喜悅,也有關於魚水之歡的暗示。


值得注意的是,「下級戀歌」的女主角經常是年輕貌美,但未必是出自貴族之家的女孩(當然也有例外),反之男主角則多是貴族,很可能還已婚。這樣的結合,就像是逃避宮廷與政治婚姻的貴族,到鄉間遇到天真純樸少女的一夜情愛情故事。


如前所說,這只是一種模式,不代表所有「下級戀歌」都是這種劇情。同樣的,上級戀歌的女主角也並非一定要是有夫之婦。


另外還有一種題材也被劃分在戀歌之內,那就是十八相送──晨歌(Tagelied)。


晨歌的題材也是禁忌之戀,只是是在偷情過後的早晨,女性的丈夫就要回來了,情人必須趕快離開,以免被抓姦在床,兩人卻還是難分難捨,泣訴不能終成眷屬。雖然看似不登大雅之堂,但晨歌確實也作為宮廷文學的一部分被創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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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世紀的戀歌詩人們是怎麼學習寫情歌的呢?他們有沒有什麼借鏡或靈感來源呢?當然是有的。


首先不得不提的,就是古羅馬的詩人奧維德(Ovid),他的作品《愛》(Amores)與《愛的藝術》(Ars Amatoria)可說是所有中世紀愛情文學的典範。其中,《愛》是以第一人寫的情詩,而書寫的對象 Corinna 很可能是一位虛構的女性,中世紀戀歌採用的形式與之十分類似。而奧維德情詩的內容,在許多戀歌中也可以看到痕跡,像是晨歌的題材也是出自奧維德。


他另一個作品《愛的藝術》更是愛情教程,教導男子如何追求心儀的女性,也教導女性如何贏得追求。奧維德的作品不只是情歌與神話流傳千年,更是從中古世紀及至現代學習拉丁文的教材之一,對於作家們的影響是不難想像的。


通篇談情詩卻沒有看到一首詩就太可惜了,接著要介紹一首最有名的中高地德文情詩:〈Dû bist mîn (你是我的)〉。這首詩的作者不詳且相當簡短,也沒有上述提到各種戀歌的特徵,因此它的定位一直有爭議。但有許多戀歌明顯取材自這篇作品,它平鋪直述,比喻卻相當生動,也非常好理解。

 

Dû bist mîn, ich bin dîn:

des solt dû gewis sîn;

dû bist beslozzen in mînem herzen,

verlorn ist daz slüzzelîn:

dû muost och immer darinne sîn. (MF 3.1)

你是我的,我的你的,

你可以完全信任我。

你被鎖在我心中,

而鑰匙已經遺失:現在你必須永遠留在我心中。

HS C Minne

最後的最後,究竟愛情在中世紀是什麼呢?


愛情在中世紀必定是存在的,因為愛不只是人類的天賦,也是神學中上帝的本質之一。只是在中世紀,愛情並不是婚姻的必要條件,特別是對貴族來說,婚姻是政治的工具,能結婚的孩子都是重要資產。貴族女性像是沒有個性的傀儡,任家長安排一嫁二嫁四嫁,甚至嫁到不能生為止,都是很常見的事。


在中世紀,守寡的女性只有少數,雖然在每段婚姻中,男方一定會事先就指定一塊土地,作為妻子不幸守寡時賴以維生的財產,但寡婦畢竟屬於社會弱勢團體,或許因此,許多貴族寡婦會退隱加入修道院,因為女性獨自一人生活是很辛苦的。而貴族鰥夫就更少見了,妻子死了以後,男人一定會再娶一個,幾乎沒有例外。聖經中寫道「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創 2:24),維持婚姻狀態與扮演好婚姻中的角色,因此也被視為義務與責任。


那到底有沒有人是為愛結婚的呢?


雖然愛是無法證實的,但或許可以從一些小地方看出端倪。比如,一般來說,第一次婚姻一定要是門當戶對的人,除非續弦才可能照自己的喜好選擇。因此,當一位高等貴族娶了身份不相當、又看起來沒什麼政治利益的對象時,是否就可能是出於真愛呢?


至此我們又發現,如果貴族的情感平時都如此隱晦,真愛只能透過推想,那似乎也無怪乎協助表達情感的戀歌,會受到如此歡迎了。

文章資訊
作者 Sade
刊登日期 2015-11-02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