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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彈劾第一人:尼克森其實根本沒有參與水門案?

江仲淵 2024-03-08
尼克森的幕僚中,絕大多數都是他當年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和幫他競選的成員。這幫人雖然忠心,但能力令人不敢恭維。(首圖來源:Norwegian Digital Learning Arena / CC BY-NC-SA 4.0 DEED)

彈劾制被稱為「趕走暴政者」的利器,即使位高權重也無法避免。[1] 不過,美國的彈劾程序要真的發揮作用,得等到 1974 年的尼克森任內,他雖然並非因彈劾而下臺,卻是因彈劾程序而不得不下臺的總統。此一彈劾案成為美國司法程序大於一切的典範判例,銘刻於憲政演進的軌跡當中。案件完整體現了美利堅的司法體系特色,使其成為後世體現美式憲政優勢的一大證據。在這場被後世稱為「水門案」(Watergate scandal)的事件中,聯邦法院、國會、特別檢察官、聯邦大陪審團和新聞媒體協調行動,依法辦事。這群人沒有訂立統一的計畫來讓尼克森辭職,但藉著自由流通的社會資訊,以及每個人在各自崗位的負責之心,最終透過憲法程序解決危機,將「帝王總統」和平地趕下寶座。
 

尼克森的前半生

尼克森案之所以發生,以及這件大案的相關問題,都要從尼克森出生背景與人格特質開始說起。
 
理查.尼克森的政治生涯始於二戰。當時美蘇冷戰和保守思潮高漲,尼克森決定辭退海軍軍官一職,代表共和黨競選國會議員,他主張的反共主義受到了選民青睞。在眾議院,他大力支持杜魯門政府的遏制戰略,積極參與調查共產黨人滲透和顛覆美國政府的活動。1952 年,他以年僅 39 歲之姿出任艾森豪將軍的競選搭檔,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二年輕的副總統。
 
尼克森智商高達 155,有著過目不忘的記憶力,但他出生貧苦,不擅談吐,屬於典型的公務員性格。1960 年,尼克森出馬競選總統,沒想到大選前夕他與民主黨候選人甘迺迪進行了電視直播辯論,尼克森雖然政治經驗略勝一籌,但他臉部僵直、坐姿拘謹,就像一臺讀稿機,倒是甘迺迪沉穩自在、風度迷人,迷倒了電視機前的女性觀眾,為其贏得了翻盤的機會。一個月後,尼克森以微小劣勢敗北。在普選選票中,甘迺迪得票率為 49.7%,尼克森得票率為 49.5%,只相差千分之二。
 

(Source: 臺灣商務提供)

八年後,尼克森終於險勝民主黨對手,登上了總統寶座。不過他的內心深處卻總有一種不安全感。他的一生有大半時間都受自身人格魅力不足的掣肘,他不是那種有煽動力的政治家,缺乏一呼百諾的個人魅力,與他共事過的人們多半以「嚴肅呆板、缺乏幽默感、既自大亦自卑」來描述他。

經過四年的任期後,1972 年總統選舉大戰前夕,各大民調都認為尼克森遙遙領先,但他仍焦躁不安。為了確保連任,尼克森決心不惜任何代價,尋找能夠擊中民主黨候選人要害的重磅砲彈,以求增加競選勝利的籌碼。為此,尼克森與他的「白宮幕僚」(White House Staff,正式名稱為總統行政辦公室〔The Executive Office of President〕)籌建了一個祕密班底,團隊成員都是執政時最信任的幕僚,試圖刺探民主黨的競選情報。
 

尼克森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水門案?

美國總統的幕僚一般稱為「白宮幕僚」,自美國建國之初就有了。一開始這群人就是總統身邊的辦事員和勤務人員,只在白宮內部充任總統祕書、書記員、勤務工等,其功能就是無就業保障的臨時工,不具現代總統幕僚的特徵。

羅斯福執政後,白宮幕僚迎來了擴權的機會。羅斯福上台後不斷採取各種措施擴張權力,對於司法程序基本上也充耳不聞。他希望能找到一個迅速的方式,讓自己的政策一被討論出來、手下的人便可以直接去做;除此之外,他更是厭惡內閣會議,認為內閣機構特別龐雜,官僚主義盛行,決策效率低下,而且他們凡事都公事公辦,沒有協同作用。因此做為親信,白宮幕僚理所當然取得了參與議政、與閣員爭奪權力的法律基礎。
 
從羅斯福之後,歷屆總統都開始建立和擴大自己的幕僚團隊。到尼克森時代,白宮幕僚的地位和權勢可以說已經登峰造極了,尼克森的第一任期就已經達到驚人的三千餘人,整整比羅斯福多了十倍。這些幕僚皆由總統直接任命,不用走任何程序,所以這些人對總統可謂忠貞不二。
 
但是,有好處就有壞處,這幫人雖然辦事效率高,但致命的地方也在於辦事效率太高,許多事情直接由總統授權辦理,不必過問總統,因此連總統自己都不知道他們做了什麼。隨著幕僚勢力越來越大,後來乾脆直接把內閣架空了。更可怕的是,當時美國憲政體制當中分權制衡的基本原則並沒有辦法約束到白宮幕僚,國會對他們無法實行監督。這就產生了很多弊端。

尼克森的幕僚中,絕大多數都是他當年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和幫他競選的成員。這幫人雖然忠心,但能力令人不敢恭維。比如水門事件的兩大主角,白宮特別助理亨特(E. Howard Hunt)和尼克森競選團隊的法律顧問利迪(G.Gordon Liddy)。利迪是律師出身,當過檢察官,當過聯邦調查局特工;亨特則是中央情報局特工出身,曾負責祕密召募和訓練古巴籍僱傭軍。

利迪和亨特名義上擔任競選班底的法律顧問和白宮特別助理,實際上負責蒐集民主黨對手情報。兩人見識短淺,卻急於立功,給上層提交的情報或建議往往「語不驚人死不休」,比如他們曾謀劃暗殺經常在《華盛頓郵報》批評時政的專欄作家安德森(Jack Anderson),也曾僱傭妓女勾引民主黨競選幕僚成員和總統候選人,用隱藏錄影機偷拍淫穢場面來訛詐對手。這些荒謬絕倫的計畫,往往遭到競選主管的駁斥。
 
利迪和亨特後來又提出了「監聽民主黨競選總部」的計畫。或許是害怕再次被拒絕,他們並沒有詢問直接上級,而是將這個計畫送到了白宮律師迪安這裡,他是尼克森競選班底的高層主管,本不是負責該項計畫的人,因此很隨便就同意了該項提案。利迪和亨特興高采烈,認為拿到同意就行了,便開始執行計畫內容,並犯下一堆令人難以置信的低級錯誤,最終葬送了尼克森的連任之路。
 

水門案的來龍去脈

利迪和亨特選擇在水門大廈進行監聽行動,這座飯店位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西北區,是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總部的所在地。1972 年 6 月 17 日凌晨,利迪帶領人員前往該地,準備在民主黨的辦公室安裝竊聽器。
 

(Source: 臺灣商務提供)

利迪和亨特並不知道的是,這座總部實際上只是個負責對外公關的事務性部門,根本不會在此召開競選戰略的機密會議,民主黨的機密文件更不可能會存放在這裡。由於策畫過於倉促,沒有時間找到合適的執行人選,利迪竟隨便雇了幾名不認識的古巴流亡分子就上路了;這群人沒受過什麼專業的間諜訓練,在任務前後鬧出了許多笑話。
 
水門大廈的門是單向的,沒有專門的房卡不能進入,但可以不靠房卡出來。利迪等人白天喬裝成裡面的工作人員過去,趁人不注意在門上偷偷貼膠布,想等到夜深人靜再執行任務,可是這個膠布在警衛巡視的時候被發現了,警衛馬上把膠布給撕除。
 
等到竊聽團晚上過來執行計畫時,發現膠布不見了,就趕快匯報給在對面樓裡指揮的利迪,利迪做了一個膽大的決定:那就撬開門吧。幾個人慌慌張張地撬開門,在裡頭翻找資料。他們因為太害怕自己出不來,又在門上貼了一塊膠布,而他們明知門是能出不能進,此舉簡直是畫蛇添足。
 
很不巧,警衛再度巡邏到門口,發現門上又出現了膠布。他的直覺告訴他不妙,便果斷選擇報警。警察很快就來到了水門大廈,這些人被困在辦公室中,只能投降。在場外指揮的利迪一見情況不妙,拔腿就跑,在現場留下了一大堆罪證,甚至還有白宮幕僚的電話號碼簿。大家意識到這起事件很可能和白宮的人有關係。不過,雖然大家懷疑,但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被抓的幾個人也都說是自己幹的,沒有別人指揮。
 
倘若這件事就這麼了結,最差的結果只是被判入侵居處罪、妨害祕密罪等,整起水門事件也不至掀起這麼大的波瀾。
 

《華盛頓郵報》的揭密

水門事件迄今已經過了 50 年,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看,我們確實可以肯定,尼克森絕非水門竊聽案的幕後主謀者和策劃人,整場事件只是白宮班底一廂情願鬧笑話而已。尼克森本人在《邁阿密論壇報》上首次得知水門竊聽案時還以為這是個假新聞。水門案爆發後,一開始並不是很受媒體關注,當時的《紐約時報》只是在一個極不起眼的小角落刊登了這麼一條消息。
 
就在大家都以為人贓俱獲,案情便該告一段落了,不過當時《華盛頓郵報》有兩位新人記者,他們直覺地相信這場事件可能和白宮有關係,便開始頻繁向白宮打電話確認此事。在這期間,他們得到了白宮裡面一位神祕人士的暗中幫助;他不願意表露身分,而是自稱「深喉嚨」,頻繁向兩位記者提供一些未經白宮證實、卻貨真價實的資訊。這位叫做「深喉嚨」的人是當時的FBI副局長馬克.菲爾特(Mark Felt),因為FBI的調查行動被總統阻止了,他只能匿名提供調查的內情給媒體。
 
在兩位記者的報導下,水門案成為眾人關注的大案。當時負責這起事件的是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約翰.西瑞卡法官(John Sirica),他也是個保守派,按理說和尼克森的政治觀點基本一致,但基於對於司法的榮譽之心,他並沒有因為對方可能是美國總統而手下留情。西瑞卡前半生曾做過一段時間的職業拳擊手,養成了他強硬不服輸的精神,他開始用刑期恐嚇這些被捉捕的人們,若誠實交代就從輕發落,若是密謀串供就以最高刑罰判處。[2]
 

(Source: 臺灣商務提供)

利迪和亨特都懂法律,了解美國的司法制度和審判程序,西瑞卡法官的威脅對他們沒產生什麼作用。然而其他幕僚大多是外頭聘請的雜工,擔心受怕的他們選擇向西瑞卡透露更多消息:一是他們確實是受到他人所指使的,二是白宮幕僚在審案過程中作了大量偽證。這讓西瑞卡法官意識到,他們很可能是被更高階的領導者指使。在此背景下,美國國會決定配合司法院調查,舉行國會聽證會,傳喚涉嫌白宮幕僚作證,深入調查水門案的真相。
 

本文摘自《縫補的正義:一部美國憲法的誕生,聯邦最高法院的歷史關鍵判決》(臺灣商務),文句、段落經故事 StoryStudio 編輯部調整,圖片由故事新增。
縫補的正義:一部美國憲法的誕生,聯邦最高法院的歷史關鍵判決
化繁為簡 精選美國重大司法案件 
拼湊出一部當代人類最迫近「正義」的成文憲法
 
理解美利堅核心價值 就從理解憲政演進開始
國民法官時代必備!認識美國法律史的第一本書
  .美國聯邦制的誕生源於何時?
  .刑法為何要建立在無罪推定之上?
  .為什麼市場需要反壟斷?
  .歷代的法院如何看待種族平權?
  .墮胎是否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權利?
  .如何防止總統突破權力的牢籠?
 
做為人類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憲法,以及近代歷史第一個實質意義上以法治國的超級大國,美利堅的憲政發展過程,是我們理解西方歷史乃至憲政法理不可或缺的一把鑰匙。美國憲政的演進,堪稱是人類對「正義」的終極追求。
 
由於英美法體系龐雜,華文資料較難取得,目前市面上的相關書籍均為國外英美法學者的經典大部頭譯作,論述深刻繁複,對初學者或想理解普及法學知識的人們來說,門檻實在過高。本書即是為了突破這樣的困境而寫就,由年輕一代的本土普及法學歷史知識作家執筆,以淺顯易懂的方式,整理出 250 年間美國法律史的重大變遷。
 
美國著重判例,因此許多法理都得從歷史過程尋找解答。內容精挑每個時代裡最去蕪存菁的司法大案,敘述案件的起因、過程與判決結果如何影響或回應了各自時代。這些案件得以代表該時代面臨的問題,碰觸的也都是仍能適用至今的議題,包括地方分權、無罪推定、蓄奴道德衝突、公民權、反壟斷、墮胎選擇權、水門案總統越權等等。可以說,這也是一本認識美國核心價值的法學入門書。
 
自美國前總統川普於任期內提名 3 位保守派大法官進入聯邦最高法院後,近幾年以首席大法官羅伯茲為首,最高法院陸續提出了墮胎權、種族平權招生等議題的「逆轉」判決,造成美國社會極大衝擊,反彈及憂慮聲浪不斷。這也說明了,原先全世界以為的美國核心價值並非恆久不變;所謂人類基本權利的形塑,更與憲政演進過程有著極大關聯。在性別、種族等議題深刻主宰並分裂美國的此時此刻,法律無疑是最後一道關鍵防線,也是各方勢力與論述競逐之處。
 
有些學者將美國憲政稱作「最後的正義」。然而這樣的正義,其實是因應各時代所衍生的需求,因地制宜、縫補拼貼而成。這部成文的正義或許仍不完整、也不夠全面,但正是這樣的不完美,讓我們有了持續不斷迫近正義的動力。理解它,理解它如何被縫補,也就是理解人類如何追求真善美的過程。在這個人人皆是法官、法學素養迫切的時代,更顯重要。
文章資訊
作者 江仲淵
出版 臺灣商務
刊登專欄 江仲淵的歷史話本
刊登日期 2024-03-08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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