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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金A!九份的淘金歲月

談起昔日臺灣礦業的榮景,基隆顏家經營礦場致富的傳奇故事,為人津津樂道,此外,基層礦工以及礦場周邊的庶民生活,也是令人好奇的。童年和青少年歲月在九份度過的鄭清田先生,曾經接受中央研究院院代史研究所的口述歷史訪問,回憶戰後初期經歷的淘金歲月:


2000 年鄭清田先生在臺大校友會館,參加臺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來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當時我九歲,大哥十六歲,家計重擔都落在大哥身上,他總是扛個箱子進到礦坑賣肉包給礦工吃,他們吃完就會給我大哥一個布袋,要他拿去洗,然後將地上掃一掃,往往可以掃到細碎的金沙帶回,可抵包子十倍的價錢。這樣累積下來,母親和我們兄弟姐妹才有辦法過活。


十歲以前,我都會到瑞芳去撿煤炭,雖然礦區有人管理,可是小孩子動作敏捷,監督人員不可能跑贏我們,也不可能一整天都在巡視整個礦場,所以我們一看沒人監督就趕快撿,每次都可以撿一大包,然後從瑞芳的礦區揹著走回九份,累積成堆就可以賣出去,賺錢幫助家計。[1]


1953 年畢業時我已經十六歲……聽從大哥的話,去從事「下水車」的工作,就是到淘金廠淘金。其實我在九歲時,就常去幫人家淘金,那時一天可賺五毛錢,五毛錢可以買到一包米,供一家人吃很多天。


到淘金廠一年之後我就變成師傅,第一手都要經過我的檢查,由於體格相當健壯,扛重的東西都沒有問題……當時在廠裡若有遺落的金沙,老闆默許員工撿拾,冶成金塊之後就可以換錢,因此我們家逢年過節都過得還不錯……


淘金的過程是把礦車拖出來的土,經過舂臼,約三噸土裝一臼,邊沖水,邊上下敲擊,水停之後淘出來的金沙就裝到布袋裡,隔天來常會發現有殘餘的金沙還在舂臼裡頭,有時甚至好幾兩,這些我們都可以撿回家去,用水銀冶一冶就可以拿去賣,如果不需要那麼多錢,就拿純金回來囤積。[2]


以上這個小故事,出自〈鄭清田先生訪問紀錄〉(陳儀深訪問,朱怡婷記錄);收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口述歷史》第 10 期(2000 年出版)。本期為「蘇東啟政治案件」專輯,鄭清田先生即為此白色恐怖案件的受難者,他講述生平經歷時,留下這個早年在九份淘金的生動故事。


《口述歷史》期刊係不定期刊物,以發表口述歷史訪問紀錄為主,並兼及同性質書籍之評介與學術活動之報導;本刊園地公開,歡迎外稿。




[1] 原文出自:《口述歷史》第 10 期,頁 232-233。


[2] 原文出自:《口述歷史》第 10 期,頁 234-235。

文章資訊
刊登日期 2017-03-05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