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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標準」是什麼?看波蘭如何在蘇聯解體後化解世仇,推動歐洲真和平

2023-06-20
波蘭國旗、歐盟旗與烏克蘭國旗(Source: Ivonna Nowicka / CC BY-SA 4.0 / via Wikimedia Commons

1991 年 12 月 8 日,白羅斯元首斯坦尼斯拉夫.舒什克維奇(Stanislau Shushkevich)、俄羅斯總統葉爾欽與烏克蘭總統克拉夫朱克這三個蘇聯創始成員國的領導人,就在白羅斯境內的別洛韋日森林(Belovezha)的獵人小屋中定下協議,結束了蘇聯六十九年的歷史,宣布蘇聯不再是國際法的主體。蘇聯解體後,前波立聯邦的領土上出現了數個民族國家:俄羅斯聯邦、烏克蘭共和國、白羅斯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都與波蘭共和國一起成為了新的東歐國家。這時候,像比亞沃維耶扎/別洛韋日這種跟前述五個國家都有關係的地方,會變成什麼樣子?此前堅決捍衛邊境的波蘭,又將如何面對蘇聯這個東邊鄰國的解體?

波蘭 1989 到 1991 年的雙軌政策,在幾乎沒有人認為蘇聯會解體的時候,就與其他蘇聯成員國進行國與國之間的交流,看似過於理想,實則相當務實。1992 到 1993 年波蘭推出的新政策「歐洲標準」也是如此,它在幾乎沒有任何跡象顯示西方的歐洲體制會擴張的時候,就利用西方制度來吸引盟友。歐盟在 1993 年曾經反對向東擴張,北約的態度則比較曖昧,不過當時的北約成員國也都沒有明確表態要向東擴張。即使在這樣的國際環境下,波蘭依然認為西方體制會擴及東歐,而事實證明的確如此,波蘭在成功預測蘇聯解體之後再次預測成功。波蘭透過雙軌政策促成東歐民族國家的誕生,接著又用歐洲標準促進了這些國家彼此之間的關係。

要瞭解歐洲標準政策的起因,就得先思考波蘭在東部問題上關注的利益為何。首先,對波蘭來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能讓東邊鄰國的問題妨礙它融入西方。後團結工聯時代的波蘭政府在 1992 到 1993 年的第一要務,就是加入歐盟與北約。

外交部長斯庫比謝夫斯基(Krzysztof Skubiszewski)相當清楚,如果波蘭與東邊鄰國的問題無法解決,就會有人以此為由反對波蘭加入,所以他設法在最短的時間內跟這些鄰居交好。波蘭的第二個利益,是守護立陶宛、白羅斯與烏克蘭民族國家的存續,使它們成為防範俄羅斯帝國主義再次西進的最佳屏障。至於第三個利益,則是保護在前蘇聯境內的波蘭少數民族,這些波蘭裔大多位於立陶宛、白羅斯與烏克蘭。東邊鄰國境內的波蘭裔問題,曾經一度成為波蘭國內政治的話題焦點;但對外交政策而言,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一直都比不上讓波蘭重返歐洲,以及讓東邊鄰國獲得獨立。但無論是重返歐洲、聯合東邊鄰國,還是保護波蘭少數民族,都可以透過跟立陶宛、白羅斯與烏克蘭簽訂國際條約來實現。與這三國的條約,是奠基於 1990 到 1991 年在雙軌政策時期跟其他蘇聯共和國簽訂的聯合聲明,其中也包括了波蘭外交官所謂的「歐洲標準」。
 

看似理想、實則務實的「歐洲標準」

所謂的「歐洲標準」,是指維護每個民族國家的領土完整,以及保障少數民族的文化權利。波蘭不對東部鄰國提出任何領土主張,同時希望這些東邊鄰國放棄對波蘭的領土主張。波蘭會盡力保護生活在其他民族國家境內的波蘭裔權利,同時反對這些境外波蘭裔追求自治。同樣地,波蘭也會確保國內的少數民族擁有相同的權利,但反對他們提出任何對領土的要求。這些原則同樣適用於條約談判,波蘭不能把承認東邊鄰國與既有國界當成籌碼,跟國內的少數民族談條件,剝奪他們的權利。相較於西德在收回失土的議題上反覆再三,波蘭在第一時間就無條件承認了既有國界。
 

1989-1993 年擔任波蘭外交部長的斯庫比謝夫斯基(Source: Eteru / CC BY-SA 3.0 / via Wikimedia Commons


人們很快就發現,這條路徑具備三種意義。首先,這個政策要處理的是各個國家與各國境內的公民,而非各個民族與各民族的成員。正如斯庫比謝夫斯基所言:「所謂的少數民族權利,並不是某種特殊權利,而是指少數民族成員所享有的人權與基本自由。國家有義務用這些權利與自由,保障少數民族與其他公民的地位完全平等。國內每一位公民無論屬於什麼族群,國家都是一視同仁。」

其次,這個政策根據的是國際法,而非根據各民族對於歷史的解讀。斯庫比謝夫斯基明確表示:「無論是當下的現實,還是我們對當下的看法,都不是被歷史所決定的,也不應該由歷史來決定。」歐洲標準政策不處理那些以少數民族被迫害、邊界劃分不佳為由試圖破例的請求,而是希望各國依據既有的國界,當下簽訂全面的條約。

第三,這項政策是要主動融入歐洲,在歐洲還沒出手干預,甚至還沒發現東歐的各種衝突之前,就設法先行化解這些衝突,並在其他方案成形之前,搶先一步將歐洲標準引入東歐。這項政策的重點是「鼓勵東部的每個鄰國在獨立之後,一同加入我們多年來遵循的這些歐洲標準或模式」。最重要的一項「歐洲標準」,就是「少數民族權利」。

波蘭在引進歐洲規範的同時,也是在界定新的規範。嚴格來說,當時歐盟並沒有明定各國應該保障國內少數民族的哪些權利。南斯拉夫內戰於 1991 年夏天爆發之後,歐盟機構便對想要加入的國家提出愈來愈明確的目標,但這些規範性的目標,並不是根據歐盟既有成員國普遍接受的標準而定。其中要求保障少數民族權利的部分特別有爭議,因為歐盟主要成員國的憲法,對少數民族都不大友善。斯庫比謝夫斯基援引 1990 年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會議上簽署的「哥本哈根會議文件」(Document of the Copenhagen Meeting of the CSCE),將該文件視為 1991 年德國與波蘭簽訂條約保障少數民族權利之「標準」的來源。

1990 年代早期的歐洲,少數民族權利的問題總是引起激烈辯論,斯庫比謝夫斯基嘗試從中找出一個明確的立場。於是波蘭在這項政策中提出了兩個構想:用少數民族的自我認同來定義何謂少數民族,以及明確區分少數民族的文化權利與領土權利。這套概念是波蘭在跟德國談判時提出來的,當時波蘭屈於弱勢;後來波蘭繼續將這套觀用在與東邊鄰國的談判之中,這時的波蘭則是具有優勢的一方。

波蘭在訴諸各國普遍認同的「歐洲標準」的同時,實際上也是在鞏固那些標準。包括波蘭欲保障各國領土完整在內的種種立場,勢必獲得西方鄰國的認可。歐盟各國與歐盟機構確實對國界變動持保留態度,儘管當時出現過兩德統一的情況、西德在統一之前對波蘭國界的主張、愛爾蘭那部對失土念念不忘的憲法、西班牙與英國及愛爾蘭境內那些親歐政黨的領土擴張計畫,以及英國與西班牙關於直布羅陀的爭議,在在都讓人懷疑歐洲各國處理國界問題時是否具有一套明確「標準」。但至少,歐洲各國在二戰結束後便停止爭奪領土,也愈來愈希望東歐能夠維持穩定,尤其在 1991 年 6 月南斯拉夫內戰爆發之後更是如此。這時候一個東歐國家若想加入歐洲的行列,最好的方法的確是遵循斯庫比謝夫斯基的思路,避免引起領土爭議。

「歐洲標準」政策的里程碑,是波蘭與全歐洲最重要的國家簽訂了兩項重要協議:分別是 1990 年 11 月的《德波邊界條約》,以及 1991 年 6 月的《德波睦鄰友好合作條約》(Treaty of Good Neighbourship)。斯庫比謝夫斯基向東邊鄰國保證,波蘭不會跟東邊鄰國提出任何它自己也不希望德國向波蘭提出的要求。他在重申《德波邊界條約》時更是明確表示,波蘭不會要求東邊鄰國讓出領土。波蘭的政策基本上是把境內的少數德國裔都當成波蘭公民來對待,所以如果它要求東邊鄰國給予境內少數波蘭裔更優惠的待遇,道理上就會顯得站不住腳。波蘭駐立陶宛大使就曾回憶說,他在決定如何處理當地波蘭裔投訴的時候,「都會先捫心自問:如果我是波蘭官員,碰到駐波蘭的德國代表提出相同的投訴,我會如何回應。」

德國政策也釋出了同樣的善意。大體來說,「歐洲」這個概念在波蘭對東政策中的意義,相當接近於它在當代德國對波蘭政策中的意義。兩者都以成為歐洲未來的一分子為號召,阻止二十世紀的民族衝突再次發生。在兩國的政策中,「歐洲」都提供了足以服人的理念和說法,使得參與的國家願意達成和解。
 

重返歐洲的和平之路

「歐洲標準」的理念,預設了通往歐洲的路上有著明確的路標,可以看到哪些路線必須走,哪些必須避開,而波蘭是擁有地圖的可靠嚮導,彷彿是在鼓勵著東邊鄰國跟上腳步: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遵循歐洲標準,對其他東部鄰國抱持與波蘭一樣的立場,你們就可以跟我們一樣,在未來成為歐洲的一分子。
 

波蘭獨立後第一任總理馬佐維耶茨基(Tadeusz Mazowiecki)及外交部長斯庫比謝夫斯基的紀念牌(Source: Adrian Grycuk / CC BY-SA 3.0 PL / via Wikimedia Commons


這種說法相當有效,因為波蘭鄰國的政治圈都希望自己的國家能重返歐洲,也認為波蘭已經走在前面。當然,波蘭承認既有國界、要求鄰國保障國內少數民族文化權益的做法,對東邊鄰國也十分有吸引力,條約草案的迅速成形亦加快了談判流程。乍看之下,這些行動都只是以正常合理的方式在回應當時的國際局勢,但只要比較波蘭的對東政策與同時期其他東歐國家外交政策的差異,就能看出「歐洲標準」的存在有多麼特別。

 

一、歐洲標準政策將少數民族的權利當成其他國家給予公民的文化權利。這種權利可以列入國際條約,而且一旦歐洲標準被寫入國際協議之中,就允許了外部仲裁的適時介入。如此一來便不會像當時幾乎所有東歐國家那樣,陷入國際之間以牙還牙的悲劇之中。

二、歐洲標準政策強調,少數民族的命運是每個國家的內政問題,反觀尚未加入歐洲的其他地區都選擇挑戰鄰國的主權。匈牙利在1990年聲稱,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南斯拉夫與烏克蘭境內的匈牙利人都屬於其政治社群的一部分。俄羅斯則以強勢的言詞替「鄰家」的俄語人士代言,藉此威嚇鄰國。代表塞爾維亞人的南斯拉夫激進主義者,總共引發了四次戰爭,其中兩次迫使北約出兵干預,最後造成一百多萬人流離失所,數萬人死亡。

三、基於與第二點類似的概念,歐洲標準政策也阻止各國以修改國界的方式處理少數民族問題。匈牙利、羅馬尼亞與白羅斯最初都認為可以和平修改國界,俄羅斯則是曾經支持武裝占領摩爾多瓦的部分領土。葉爾欽早先就曾暗示俄國與烏克蘭的邊界尚未確定,俄羅斯聯邦議會在1990年代中期也曾認為,烏克蘭必須把克里米亞還給俄羅斯。歐洲標準與前述觀點完全不同。與波蘭提議的方向差異最大的正是南斯拉夫,該國為了更動國界直接動用武力。

四、歐洲標準政策設法在歐洲機構發現潛在問題之前,就開始遵循歐洲的規範。匈牙利和羅馬尼亞不是這樣,1990年代中期這兩國一直按兵不動,直到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1995年在巴黎會議中施壓以後,才開始解決兩者之間的爭端。南斯拉夫也不是這樣,它一直與歐洲唱反調,甚至擊退了北約1990年代中後期的干預。俄羅斯則根本無視於西方機構的看法,在車臣發動了兩場殘酷至極的戰爭,時不時就介入高加索地區的情勢,還占領了摩爾多瓦的部分領土。

五、歐洲標準政策設法將歷史排除在外交的過程之外。在1990年代,1389年的科索沃戰役已經廣為外人所知,卻很少人瞭解1386年的波蘭與立陶宛王室聯盟。1990年代的南斯拉夫內戰,讓社會大眾得知克羅埃西亞人在1940年代曾對塞爾維亞人進行過族群清洗;但1940年代波蘭人與烏克蘭人之間規模與野蠻程度不相上下的清洗事件,卻只存在於專家的研究裡。


在思想上,波蘭的做法跟俄羅斯截然不同。俄羅斯認為自己和烏克蘭、白羅斯都是基輔羅斯的「後繼者」,所以這兩個地區都是流落在外的「俄羅斯」土地,但根據目前為止的資料,這種說法毫無歷史依據。現代白羅斯與烏克蘭的領土,都來自基輔羅斯解體之後的立陶宛大公國(1289-1795 年)和波立聯邦(1569-1795 年),這些領土數百年來在立陶宛大公國和波立聯邦都稱為「羅斯」。

莫斯科大公國與俄羅斯沙皇國(1721 年後改稱俄羅斯帝國,1922 年後稱為蘇聯)的確逐漸囊括羅斯的領土,但直到基輔羅斯亡國的四百年後,也就是 1667 年,莫斯科才拿下基輔,更是在基輔羅斯滅亡七百年後的 1939 年,莫斯科才終於統治勒維夫。維爾紐斯和弗拉基米爾-沃倫斯基(Volodomyr Volyns’kyi)這兩座中世紀羅斯使用的斯拉夫官方語言的主要起源地,在戰間期都仍是波蘭的土地,但前者現在是立陶宛的首都,後者現在則是烏克蘭西部的城市。

如果要把歷史的「後繼者」當成外交領土主張的依據,那麼波蘭外交官就跟俄羅斯外交官一樣有資格以自己與各地所曾具有的「家族關係」作為領土宣稱的依據,但波蘭選擇避開這種根基於政治信仰的偽歷史論述,視東邊鄰國為與其地位相同的民族國家。

前述五點,就是歐洲標準要避開的陷阱。要理解平等來往的價值何在,只要回想一下本書從第一章到第十章走過的歷史旅程:我們看到波蘭人就跟俄羅斯人、匈牙利人和塞爾維亞人一樣,與鄰居之間有著複雜難解的歷史,並在二十世紀經歷了奪回失土的公開行動、與鄰國正式開戰與大規模的族群清洗等事件。

這些過去的戰火與惡行,在東部鄰國的菁英階級和波蘭人民心中都還歷歷在目;而波蘭的東邊鄰國在 1991 年成功獨立時,前波蘇邊界兩邊的領導人、外交官與人民,也確實再度提起了這些歷史恩怨。蘇聯解體後,原本受其統治的土地突然掀起一波新的民族主義聲浪:立陶宛高唱著充滿爭議的祖國神話,烏克蘭則因處境艱難而躁動不安。在這樣棘手的局勢下,波蘭卻毅然決然提出了歐洲標準的政策。我們必須記得波蘭當年面臨了何等的外交抉擇與困難,即使這項政策在今日已證明是大獲成功。
 

本文摘自提摩希.史奈德(Timothy Snyder)著,盧靜、廖珮杏、劉維人譯,《民族重建》(衛城出版),圖片為故事 StoryStudio 編輯部新增,標題與段落並經調整
民族重建:東歐國家克服歷史考驗的旅程
走過血色大地的死亡深淵,更要看見東歐如何重獲新生
認同糾葛 × 族群劃分 × 帝國邊陲 × 宗教歧異 × 國家神話=一本東歐版《想像的共同體》
波蘭、立陶宛、白羅斯、烏克蘭────
四個東歐民族,四百年歷史經驗,
無數次探究「我們是誰」的實踐,哪些值得臺灣人借鑑?
800 萬人次聽講的東歐史大師
提摩希.史奈德 改寫東歐印象的典範之作


  人只能屬於一種民族嗎?歷史上同屬一國,未來就得走同一條路嗎?
  共同體是在何時出現?族群衝突為何發生?
  國家之間的宿怨又要如何化解?

  ‧要理解東歐,不能只看東歐歷史上的黑暗,更要看見東歐民族如何劫後重生
  ‧跳脫單一民族觀點:4 種語言,8 處檔案,首次完整重建

  ★烏克蘭研究協會年度最佳圖書獎
  ★波蘭東歐評論最佳外國圖書獎
  ★波蘭瑪麗.居禮.斯克洛多夫斯卡大學研究獎
  ★美國歷史學會最佳歐洲現代史書寫獎
  ★英國最佳波蘭研究圖書獎

  『東歐總是複雜難懂,但我們至少能夠確定,這是一本專家學者必讀,也適合推薦給學生與好奇歷史讀者的好書。』────《國際歷史評論》

  『罕有著作能夠同時兼顧現代民族身分的複雜向度、罪過程度與偉大之處。』────《俄羅斯評論》

  『示範如何探究民族認同的問題,卻不會落入民族主義書寫的歷史窠臼。』────Brian Porter,密西根大學歷史系教授

  夾在德國與俄國之間的廣大東歐地區,今天坐落著波蘭、立陶宛、白羅斯與烏克蘭等四個國家。四百年前,這些國家都曾是「波蘭立陶宛聯邦」的一部分。該聯邦是當時歐洲領土最大、人口最多也最強盛繁榮的國家,境內宗教寬容、族群多元,更有著歐洲第一部憲法。

  隨著世界走向現代,波蘭立陶宛聯邦卻遭人遺忘,消失在歷史的舞臺上。備受官僚腐化、族群衝突與認同混亂所苦,這座聯邦最終被強鄰摧毀,繼起的民族國家更是動輒淪為帝國野心的獵物,屢次遭到瓜分、滅國與屠殺。更慘的是,昔日同屬一國的波蘭人、立陶宛人、白羅斯人與烏克蘭人,也開始自認是不同的民族,彼此爭戰不休,甚至上演族群清洗的血腥戲碼。

  面對複雜難解的黑暗過去,東歐人如何能在血色大地與帝國廢墟上,找到克服歷史宿怨與和解的可能性,打造出擺脫民族主義幽靈的獨特國家?本書挖掘了多國檔案,加上來自各方的日記、書信與回憶錄等多語言史料,細緻還原東歐四個民族追求新生的旅程。

本書特色

  ★市面第一本針對東歐民族進行跨國研究的歷史經典,宛如東歐版《想像的共同體》

  ★臺灣未來十年的必備參考書:無論是中華民族還是臺灣民族,東歐民族的經驗與啟示都值得臺灣借鑑學習

  ★《血色大地》、《暴政》作者提摩希.史奈德一鳴驚人的成名之作
文章資訊
作者 提摩希.史奈德(Timothy Snyder)
譯者 盧靜、廖珮杏、劉維人
出版社 衛城出版
刊登日期 2023-06-20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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